也就是說,任何一件事的痛苦,都可以是巨大的。在高地的我的論壇裡有人說「沒死過爹媽沒死過老公老婆沒失過明沒截過肢最基本的連婚都沒離過最多不過有點發育不良要不就是早戀後又被人甩了你有什麼痛苦可言啊?」這是從我的「或許是我不該,在這樣一個浮躁的日子應該走到街上做一些很隨意的事,而不該呆在家裡』思考』。事實是如此殘忍。我寧願化作灰飛煙滅,來擺脫這無窮無盡的痛苦。」得出的結論。事實上作者很可笑,他實在不明白,痛苦就是痛苦,就像玫瑰就是玫瑰一樣。這是沒有什麼比例大小的。我在很早的時候,寫過一首詩,「沒有題目--給江姐等」,裡面有一句話就是「此時我的痛苦,和當初他們一樣多」,這難道不是真理嗎?當然我已經不想給這種文章回貼了,道不同,不足以為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