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時候我剛和上一位戀人分手,大概有三個月的日子一直痛苦不堪。那是個冬季還遲遲不願離去的早春,天色總是忽明忽暗,總是陰天、多雨。
    我常常就莫名地哀傷起來,覺得沒人疼,覺得孤獨。由於思念分手的男友再加上對未知命運莫名的恐懼,我經常哭。我常常哭著入睡,然後又哭醒,眼淚就像河水一樣在我臉上流淌。後來我甚至都懶得擦了,讓它自然風乾。
    在那些因想念他而睡不著的夜裡,我一遍遍地對自己說:總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你知道,這是規律,你每次都能將想忘掉的人忘掉,這次也肯定能。
    在這樣的心態中,只有恐怖片能打動我了。
    看完恐怖片後如果嚇得睡不著覺,我就打開電腦給自己連播三遍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後來,我去了趟新華書店,買了張斯大林身著戎裝的海報貼到了牆上,面對著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從此之後我再也不好意思失眠了。
    有部片子講的是一位極其孤獨的女孩,總是得不到她想要的溫情和愛情,只有布娃娃作伴。最後她殺了她所有的朋友和喜歡的人,把他們的身體慢慢拼成一個人的形狀,當她拼成的人躺在床上時,她令人心碎地、滿懷期待地看著他,發現他的眼睛並沒有望著她。她哭了,然後慢慢挖下了自己的眼睛。當她把眼睛放在那個人的臉上時,奇跡發生了。那個人活了過來,伸出手臂摟住了她。是出於共同的孤獨還是感動?最終他們心意相通。
    至少它給了我一個啟發:如果沒有朋友,就自己創造一個。
    我開始迷戀上網絡聊天。我發現了一個全英文的以音樂交流為主的網站。身邊喜歡音樂的朋友都在裡面註冊聽歌交友,我也不甘落後地註冊了。
    在那裡我叫Vanunu,1986年對西方媒體首次指出以色列藏有核彈頭的前工程師的名字。
    沒有人看出這名字有何喻意,我的友鄰里都是些搖滾樂和詩歌愛好者。
    這一天,我剛登陸這個音樂網站,就看到有人加了我。在留言條裡,他說他和我有共同喜歡的樂隊,共同喜歡的作家,還有——共同喜歡的政治和歷史。這最後一句話令我竊喜,隨之而來就是一抹擔憂。那種心情很複雜,像被人看穿了心思的小孩。這句話告訴我,他知道Vanunu這個人。其實我知道他,僅僅是從報紙的某個小辭條裡,覺得這個名字的讀音很好聽,如此而已。哪知後來我真的用了他的名字呢?我點開他的資料,Brad,美國人,住在阿拉斯加,二十九歲,水瓶星座,已婚。沒有照片。看著他這條留言,我猶豫了一下,就同意他加我為好友了。可能比起被一個人瞭解的可怕,孤獨是件更可怕的事吧。
    我和Brad聊上了,剛開始是互相留言,後來不過癮,就互相加了MSN。我們在MSN上聊得不亦樂乎,他說他喜歡佛教,曾在日本學過禪。我們從文學聊到音樂,從電影聊到衣服,從毒品聊到香水,從家庭聊到軍事,還有旅行和西藏。他說他爸曾經是海軍陸戰隊隊員,我說我前幾天還剛買了一套關於介紹美國海軍陸戰隊訓練情況的DVD。我們的話題很廣,幾乎談到任何話題都一拍即合,很有共鳴。
    我的英語並不好,要深談下去很困難。改天一上線,他居然跟我用中文說了句「你好」。原來他居然下載了個中文翻譯軟件。這簡直讓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這句俗話。我們就這樣你說句英語我說句中文,金山詞霸對中文之星,你來我往,一聊就到天亮。
    我所在的文學院管理比較松,有時候只有上午有課,Brad沒有工作,時間也很自由,我們常常從我的午夜聊到他那邊的午夜。
    我常常聊著聊著就「嘿嘿」笑起來,欣慰地球另外一邊居然還有個人如此懂我。笑完就又感覺惆悵,這種看得到摸不著的友情令我感覺有些迷失。我像一隻蟄伏在洞中受傷的野獸,沉默寡言,深居簡出,連睡衣都不換。我慢慢消瘦下來,頭髮長得老長,捂了一個冬天的皮膚重又變得蒼白,在上網的時候興奮莫名,還經常自言自語,現在想想那段時間簡直就是神經病的前期表現。
    玩搖滾樂的女朋友Gia王給我打電話來,說有個挪威的電視台採訪她,希望我能作陪。我說好吧。如果不是這樣,我可能就真的一禮拜不出門了。
    攝影師是個年輕而和善的北歐男人,他跟拍了幾天我們的日常生活,比如游泳的時候、逛街的時候、看演出的時候、坐在酒店的玻璃窗前侃侃而談的時候。我的朋友在攝像機面前從容自得,而我則像一個蹩腳的演員,不是情緒不到位就是表情過於誇張。總體來說,我還是說了那段時間說得最多的話。
    我渴望像游泳的時候,把頭埋進水裡,只聽得到水花濺起的聲音,周圍一片安靜,像空白,如果能這樣一直游下去多好,不用跟誰說廢話,不用想瑣碎的生活,不用想土崩瓦解的愛情,就這樣一直潛在溫暖而涼爽的水裡,讓它包圍我的身體,一直游下去。
    走出遊泳館,頭髮還濕漉漉的,北京初春晚上的寒風吹著光禿禿的樹枝辟啪作響,同時也灌進了我的脖子。我趕緊把頭塞進羽絨服的帽子裡。天是微微發亮的藍色,時間還早,我們幾個人站在游泳館門口商量去旁邊吃麥當勞,突然我感到萬分孤獨,吃完飯還要孤獨地回家這樣的事情變得無法忍受。我強烈地期盼這個採訪能多拍幾天,這樣我就有人陪了——我被這種樸素又傻逼的想法嚇了一跳,有那麼幾秒鐘我甚至有了一種想哭的感覺。我知道我的朋友還有攝影師他們還在身邊,是絕不能哭出來的。我強忍著這突如其來的淚水,把眼眶憋得通紅。
    「您是我的心靈夥伴。」在網絡上Brad打來這行字。
    心靈夥伴。我一動不動地盯著電腦屏幕上的這個英語單詞。他嚇了我一跳,這是我一直在尋找卻又不知如何稱呼的詞,然而卻被他說了出來。
    最後一天拍攝是在迪廳,那天是情人節。不知道他們為什麼安排去迪廳,可能要順便體現一下發展的中國裡主流年輕人的夜生活。去之前我就已經喝了幾杯,快到迪廳時,一陣抵擋不住的頭暈令我不得不坐在路邊稍作喘息,四周都是手持玫瑰花的情侶和三五成行的年輕人們,我醉眼朦朧地看著他們。
    不知何時我突然意識到旁邊多出個平頭方臉的男人,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打量著我。見我看他,便走過來,在我身邊坐下,問道:「你怎麼了?」我沒搭理他,他繼續問:「怎麼了你?」說著,他就把手放到了我肩上,用像在哄小孩的口氣說:「找個地方輕鬆會兒吧……」
    剛開始我還有些理智,說不了,不用管我。當他再次重複並且試圖緊緊抱我時我終於忍不住了,我掙脫他的手,邊向迪廳跑邊喊:「你是什麼人啊,憑什麼跟我說話?把我當什麼人了?啊?你也配!」
    一進門差點撞到那個攝影師,他怎麼會站在門口?他笑嘻嘻地扶著已經明顯喝多了的我,我問:「今天咱們拍什麼?」
    Gia王已經在舞廳中間跳上了。她跳得很投入,手揚得很高。攝影記者跟住她不停地拍,辟辟啪啪閃光燈不停地閃,周圍的人都在看她。這音樂太弱智了,如果是平時我早就不自在了,幸好今天我喝多了,我衝進舞池,沖鏡頭豎了個中指。
    以前看電視的時候,我總是懷疑那些在鏡頭前面侃侃而談的人是不是他們本人。他們要說的話是不是他們真正要說的?那些被攝像機忽略的東西才是真相。就像剛關掉機器時臉上疲倦的表情,某個諷刺的眼神和憂心忡忡的精神狀態,這些都不會出現在攝像機前,他們把它管理得很好,只讓它在沒人時才盡情流露。
    拍攝結束後,攝影師說他明天回挪威。我們順路,決定打一輛車回去。我們隨意聊了兩句,便沉默下來。過了幾秒鐘,他轉過頭來,輕輕地吻了我的唇。我微微地閉上眼,開始回吻他——不,他沒有吻我,我也沒有俯身過去吻他。這些僅僅是我的想像,被我戛然而止禁止再想下去的想像。我警覺地睜開眼,看到的是車座上鋪著的白色椅罩。汽車緩緩開近賓館的大門,終於停了下來。他側過身子,給了我一個擁抱。我們緊緊地摟在一起,他說:「TakeCare.」
    「保重。」我說。
    「再見。」
    「再見。」
    他下車後我鬆了口氣:我終於學會自控了。
    若是從前,我肯定是要吻他一下的吧?或者還會要求去他的賓館。沒什麼目的,就是打發無聊的時間。
    是呀,比起無聊來,被拒絕的滋味兒也不是那麼難以忍受吧?
    在這孤單的夜晚,我孤單地坐在出租車裡,看著他孤單的身影走向酒店的旋轉門。不,他不會孤單,明天會有攝影師與他同班飛機回國。既然如此,他便安慰不了我的孤獨。
    我挪到靠右邊車窗的位置,把一雙腿舒服地伸直。出租車再次開動,快速而安靜地駛過東長安街,駛過西單、軍事博物館和公主墳,轉了幾個彎,來到我住的大院門前。比起喧囂、娛樂場所眾多的北京東部,我還是喜歡西邊。我喜歡西長安街上的建築,那些老式的、恢弘的蘇式建築總是讓人感覺有種厚實的安全感。在這些建築中,我最喜歡的是軍事博物館。尤其是晚上經過那一片兒,側頭正好看到軍事博物館頂上的紅星時,我總會感到心潮澎湃。
    過了十二點,電梯已經停了。爬樓梯時想到網絡那頭還有我的心靈夥伴在等我,而現在正是他們國家的下午時間,他肯定在網上,不由得興奮起來,連上樓都有勁兒了。那段時間我常上MSN,一天不上就不能心安。一上MSN,Brad果然在線:我美麗的花回來了。
    我頓時心裡暖融融的。這叫什麼?這叫「心靈夥伴」!
    我們聊得很投機。與別的聊天對像要求看照片和視頻不同,Brad從未讓我給他傳過照片。不過我的照片欄裡總是放著最新的照片。我也在網上認識了許多有趣的人,其中一位叫David,美國某大學的歷史和哲學講師、作家。我們聊天時,我戲稱他為我的老師。天知道他是作為我的英語老師還是文學老師,我們常常聊的都是文學,他經常在網上給我彈吉它。他挺漂亮,有張照片是坐在藍色法拉利車裡的。我總是傳給他我的最新照片,從各種各樣的自拍照到浴室自拍圖不一而足。後來發展到我們對著攝像頭手淫。
    「我喜歡你的腰。」David說。
    難怪他這麼說,他們那邊吃的脂肪含量比較高,所以電影裡的人除了帥哥美女之外,腹部都長了一圈有點像游泳圈的脂肪。
    有時候我洗完澡直接披著浴巾和他聊天,他誇我穿著的裙子漂亮,我說這是浴巾,結果這話又勾起了我們的情慾,兩人再次重複一遍脫衣服調情的過程。
    他說你來美國吧,等夏天我們學校放假,我帶你到處去玩,還要餵你吃冰淇淋。草莓味的,我說。小孩子氣的調情。可美國哪能想去就去呢?至少需要一封邀請信。而David又無法代表他的大學給我發邀請信,此事就擱下來了,像我們說過的玩笑,沒有再被提起。我們偶爾通電話,幸好我的手機是全球通,可以通全球,不然我肯定要去買張國際電話卡的。David沒有女朋友,他說他愛我,我也說過愛他。
    還有個英格蘭倫敦的喜歡搖滾的文身小青年,我們的交流往往簡單粗暴,每當他上網我們就說些淫言穢語,彼此調戲一番。那時候我的英語突飛猛進,懂了許多實用的單詞和短語,有些是用來自我介紹的,有些是用來交流增進瞭解的。沒有一本教科書裡有這麼多涵義豐富的詞彙,就算有也沒有這樣靈活機動的學習方式。「在戰爭中學習戰爭」,在聊天中學習英語,這句話果然沒錯。
    有個比文身師有修養的英國男孩,當時他正在英國北部的某個城市上學。我甚至沒有記住他的名字。他給我在MSN上講了一個非常別緻、不落窠臼的黃色小說,讓我在自慰之前便不可抑制地有了高xdx潮。光看他的英語敘事方式就High了。不得不說,不是每個說英語的人都能把英語說好的,能說那麼活潑又不下流的英語的人,僅此一位,因此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David的英語書卷氣太重,Brad的英語沒問題,只是他太迷戀我,難免糾纏於語法和敘述方式,Brad的說話方式太街頭太搖滾樂,有股痞氣。算起來,唯有他的英語完美無缺。可惜,由於我MSN上的人太多,我後來再也沒有找到他的名字。
    我像個孩子發現了新玩具似的沉迷於這種網絡對面那形形色色的男人們和這種方便順暢又絲毫沒有後顧之憂的性關係。這些關係裡面,有些是單純的性關係,有些是夾雜著愛與友誼的性關係,還有些沒有發展性關係,就僅僅是朋友。我們通過網站認識,在MSN上繼續交流,訴說彼此的生活和愛情,互相出主意,沒話說的時候就打個招呼各忙各的。
    總體來說,在這個音樂網站上認識的人都還算有素質,在另外一家專門交友的網站認識的就比較不堪了。有位尼泊爾的仁兄半夜跟我聊了半個小時,就約了當天凌晨的約會。他坐了十六站地鐵從他所在的東邊的大學到達我西郊的家,魚水之歡後此人僅僅休息了十分鐘便坐地鐵回去了,說是學校裡舉行運動會要踢足球。我坐在床上目送他離開,真佩服他的體力!後來我沒有再約見他,因為那天為了約會我整整打掃了兩個小時房間,還特意換了嶄新的剛洗過的白床單,把我床底下那些小說或詩歌類的書籍都扔到了陽台上,而他卻只待了四十分鐘。我躺在床單上想,至少兩個月內不用換床單了。
    總之,我可以隨便和人上床。只要對方不認識我。
    我有許多感情,卻完全產生不了男女之愛。
    我唯一的安慰和幻想對象,就是那些已經死了的作家和詩人們。我常常為他們寫詩,假裝他們還活著。
    自從認識了Brad之後,我經常聊的人除了他就只有David了。
    David欣賞納博科夫的《微暗的火》,他說這才是這位俄裔作家最棒的作品。那本《洛麗塔》僅屬二流。他說他還欣賞日本的一位流行作家。我發現他的欣賞口味也僅屬二流。
    我和Brad聊音樂和服飾,他說在高中裡面體育迷和朋克們互相恨對方。
    「為什麼?」我問他。
    他解釋道:「因為他們有不同的生活。體育迷們喜歡運動,討厭頹廢的生活;而朋克們厭惡平常的生活,覺得體育迷們沒腦子,從來不思考,只知道鍛煉身體。」
    他還給我發來一首唐詩的英文版,說他很喜歡。我盯著屏幕看了半天,發現應該是李商隱的詩。我想了一會,該不會是那個「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吧?後來一想,不對,到網上一查,原來是這首:
    颯颯東風細雨來,芙蓉塘外有輕雷。
    金蟾嚙鎖燒香入,玉虎牽絲汲井回。
    賈氏窺簾韓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爭發,一寸相思一寸灰。
    第一次通電話時,Brad被我糟糕的英語震住了。他肯定想不到翻譯軟件對我的幫助有多大,而那些該死的英語發音又是多麼難以發出。震驚之後,他哈哈笑起來,說我的英語發音很逗。他很通情達理地給我打來電話,沒有讓我付昂貴的手機費,這讓我想起David,每次都是我給他打,他從來沒給我打過。這樣想起來讓我有點不爽。在網絡通訊還不夠普及的昨天,我們只好用真金白銀來打電話。
    有一天,Brad在網上說他妻子想和他離婚,還說他和我結婚我就可以去美國了。
    這種荒謬的想法嚇了我一跳,隨即而來的是種因為國力不夠強大而產生的某種強烈的憤懣之情。用不著用這麼極端的方式吧?「不用,謝謝了。」我給他回了這一句。我當時肯定湧出來些自豪感——幸好不是八十年代末的中國了。
    Brad也說這很荒謬。他說他沒有這個想法,是他老婆自己提出來的,可能是對他經常上網有所不滿,主動要求離婚吧。他說他妻子和他結婚時還是「處女」,所以他想盡量為她負責。後來我見過他傳來的她的照片,不好看,面目溫和得近於模糊,發福的身材,黃褐色的頭髮,是一個普通的美國家庭主婦。看到這照片時我還有些同情她,其實同情什麼呢?美國女人也不全是好萊塢明星,大部分人可能就是這麼普通和平凡。
    「我很喜歡佛教,以前曾經去過日本學禪,五月份時我打算去曼谷待一段時間,教英語,拜寺廟。我很想當和尚。小時候我喜歡寫詩,想嫁給Morrissey。青春期的時候是同性戀,吸毒、寫詩、瘋狂做愛就是我的生活。後來我喜歡上了佛教。認識您真好,您可能是觀音。」
    我深深錯愕,仍然被感動了,不由自主地對他說:「您真好。」
    Brad開始稱呼我為他的公主。我們的聊天頻率越來越頻繁。他對我尊重而慇勤,而且很粘人,就連聊天的間隙我上廁所他都要叮囑我快點回來。一絲不快閃過我的腦際,但很快被我忽略掉了。
    由於日夜顛倒,時差紊亂,我時常有種上天在上或神靈在看著我的幻覺。一切正在發生並通過我發生,這是一種再循環的感覺。真是既奇怪又荒謬。不,僅僅是荒謬。夢幻的氣息籠罩著我,即使我言語粗俗,強烈的夢幻感也不容置疑。我沒有吸毒,卻隨時能產生幻覺。這種感覺是好還是不好呢?我越來越瘦。生活的一半是夢境,就連醒著的時候也像在做夢。夢境逐漸超出了正常時間。

《光年之美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