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妙趣橫生的夜晚聊天和枯燥無味的白天學習中,春天來了。
我走在路上,走過一棵開花的桃樹。白色和淡粉色的桃花紛紛而落,其中有一朵經過我的眼前,落在我的腳下。我彎下身,撿起它。然後放在手心,一路帶回家。
我喜歡桃花。喜歡它的美,它的風塵。
在一個春天的夜晚,少年時的阿飛和李尋歡在桃樹下練劍。桃花紛然而落,落在他們寬大的衣袖上,落在春天潮濕的土地上,層層疊疊,此情此景,年老時的他們會回憶起來嗎?曾有一個春天的夜晚,少年阿飛和他最好的朋友李尋歡在桃樹下練過劍。
「你幹嘛呢?」Eric發來消息時我正拖著我那塊基本上用來收藏展覽的滑板在樓下寬闊的馬路上努力進行平衡運動。那時是晚上十點多,河邊的那條路幾乎已經沒有什麼車經過。
「真酷。我年輕的時候也滑過滑板來著。」Eric在短信裡感慨道。僅僅透過文字,我都能感到他明顯的羨慕與遺憾交織之情。
我想起David曾告訴我他上高中之前經常滑著滑板去上學,自從成年後他就把這東西束之高閣,好像它是只屬於青春期的玩具。他說在他的國家裡只有小孩會溜滑板。
我也太過於晚熟了,還在玩著這種青春期的玩具。也許是Eric勾起了我對青春期的幻想,所以我突然對家裡那塊落滿灰塵的滑板感興趣了。不,也許更確切點說是他讓我發現了青春的彌足珍貴,在他面前,我就像擁有了一大筆寶藏。上帝早晚會收回它,它是不受控制的,現在就是要盡力享受,可我總是把時間浪費在擔憂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上。以後我回憶起來肯定會發現我年輕時難過的日子和快樂的日子一樣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話。哎喲,還有什麼比突然發現自己浪費了很多青春時光更可怕的事呢?
「我一會兒給你打電話吧。」Eric說。
但他沒打。我給他發短信,他說困了。
「我覺得有點失落。」我告訴他。
「我明白。」他回。
你明白,你又何曾明白?David曾說過我們都是奇怪的人,他說他經常會想起我,但他從未詢問過我的電話號碼。還有誰像Brad一樣給我打過四百美金的電話?可是他也失去了消息。幾天以後他給我寫郵件說他已經到曼谷了,正在安頓生活。
第一次見Eric時是在一家咖啡館。朋友給我介紹說他是位劇作家。他從筆記本電腦前抬起臉,一張單純的心型臉,藍色的眸子,不算年輕,大概三十五歲左右,但眼神還算清澈。
「你好。」他說,向我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那笑容與他上一秒鐘悲傷的神色形成強烈的對比。他的那個笑容讓我發覺一個人即使在最痛苦的時候也有振作和表現美好的能力。因為這個微笑,我對他好感倍增。我也太唯心主義了。
他說他正在經歷一場「存在主義」危機,大概是些感情事讓他近期頹靡吧。聽到他嘴裡說出「存在主義」幾個字,我像遭了雷劈般震撼,迅速把他引為知己。像我這樣一個感到孤獨的人發現了另一個人的孤獨,剩下的事便是盡力讓他不再孤獨。
他曾說過:「每個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上帝,自己的創造者。我想用下半輩子的所有時間來找到那個創造我的創造者。即使白找也無所謂。」
他有太多奇思妙想,比如有天他突然建議我戒煙並把戒煙的過程寫出來。「肯定特有意思,你覺得呢?有這麼多人想戒煙都沒成功,而你,一個一直抽煙的女孩突然戒掉了,多戲劇化啊。一定要把過程清楚地寫出來,比如戒煙第一天的感覺,戒煙第二天的感覺……」
Eric給我打來電話,說晚上八點半開完會想和我見面。十點鐘的時候他發短信說可以去他常去的咖啡館找他。他告訴了我一個陌生的咖啡館的名字,那個地方在城市中部的某條胡同裡,平時我很少去。
出租車快開到的時候,他發來短信說他狀態不好,不想見人,最好別來。我說沒關係,看你一眼我就走,因為我已經到了。他說他不在,剛才就已經離開了。夜裡的胡同光線模糊,讓人看不清楚路。剛下過雨,地很滑,我打了個趔趄。
我依然走到咖啡館門口,一路上期望能遇上他。我向咖啡館望進去,裡面沒有他。他果然已經走了。
我想給他打個電話,但還是作罷了。我沮喪地走出胡同口,上了車。
從二環路打車回三環的家時,我一直在詛咒他,這個人到底有什麼毛病?真是反覆無常。
就在快到家時,他又給我發來短信,說他鬱悶,問我還願不願意去見他。我說沒問題。於是我讓司機掉頭,重新去找他。那時已經是晚上十二點多了。
我們在後海散步。我問他來中國多少年了,想不想家之類的問題。那夜月明風清,雖說已經是春天了,夜裡的風還是有些涼。
「可以去你家待會嗎?」我知道他家離這不遠。
他想了一下,同意了。
當我們走進他的房間時,他表現得侷促不安。「真不好意思,這裡太簡陋了。」
我仔細觀察了一下房間,覺得他有點太誇張了。這是一套乾淨、整齊的二居室,沒他說的那麼差,這房間只是顯示出主人很少在屋裡停留。
他越過我,去收晾在陽台上的衣物。他的心情感染了我,我也不禁感覺稍微有點兒手足無措,像是個強行進入別人房間偷窺隱私的無聊的人。
「我在家裡寫不出東西,只能去咖啡館。」他開口道。
「為什麼?」我很奇怪,畢竟咖啡館裡人來人往,怎麼可能安靜下來寫東西呢?
「……我在家的時候精力無法集中。」
如果在家都無法集中精神,那在哪兒能集中?我暗揣道,同情地飛快地瞟了他一眼。他好像也感覺很尷尬,我們默默無語地坐了一會兒。
「有水嗎?」我打破沉默。
他站起來,走向冰箱,然後端來一大瓶礦泉水。他遞給我時顯得緊張而惶恐,手都在微微顫抖:「只有這個。對不起,我一個人住,就沒有買杯子。你直接喝吧。」
我把給他買的一瓶男款香水拿出來,「送你的禮物。」
「謝謝。」他端詳了一會,開了個玩笑,「不是假的吧?」
「真的,是真的!」我解釋道,「有天在商店裡看到,覺得應該很適合你。」
「哦。呵呵。」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
看著他低頭沉思的樣兒,我也夠難受的,這和我預想的親密暢談的情景差得也太遠了。我不禁埋怨自己為何多事非要來他家。又待了最多五分鐘,實在待不下去了,我說那我走吧,可能你更希望一個人待著。他站起來,把我送到門口,我走出樓道,看到一隻白貓拖著它的尾巴慢慢滑過。
在回家的出租車上我憤怒萬分,腦子裡只湧上一句話:愚蠢的人!正在我詛咒自己的弱智時手機又響了,還是他發來的:對不起,我不知道如何和人類相處,我不會交流不會說話,我覺得和動物在一起更舒服。
我靠!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於是我不客氣地立刻回過去:對不起,我也是人類。是我無能,無法拯救你。別再和我聯繫了。
捫心自問,也許我並不是那種稍微好一點的人類。而他這存在主義危機也夠嚴重的。有個問題開始在我腦中盤桓:他對人類的恐懼和厭惡是從哪兒開始的呢?
誰知道什麼是終點呢?下一個人在哪裡?
每個人都想找一個人來改變自己的命運,來拯救自己。我根本拯救不了他。要拯救的恐怕不是他,而是我自己。我還懷著這樣不現實的希望,那個希望就是希望有人來拯救我。
到底能不能找到呢?我估計成。
然後我就刪掉了他所有發來的短信。
我收到一條陌生短信,說他叫藍小脈,也喜歡詩歌,曾在網上讀過我的詩,想與我見個面。我本不想見他,但他很執拗,說一定要見面。我最終同意了。
春日晴好的下午,我穿著鵝黃色的衣衫,在樓下等他。陽光暖暖地曬在我身上。我站在樓下,期待著與一個陌生人的會面。他穿過正在抽芽長葉的樹木和幾大蓬艷黃色的迎春花,遠遠走來。我向他招招手,他露出微笑,一口雪白整齊的牙齒。剛才等待帶來的不快立即煙消雲散。我突然想,也許這半年來做得最正確的事就是今天心血來潮見了他。
我們一起走去附近的河邊聊天。天氣晴好,柳樹正在抽芽,空氣裡到處都氤氳著春天特有的暖融融而潮濕的氣息。我們互相凝視對方,情不自禁地吻起來。有個小女孩坐在媽媽的自行車上,看到我們,跟她媽媽說:「媽,快看,同性戀!」
我們互相看看,啞然失笑。他的頭髮長得比我的都長,披在肩膀上。穿著件樸素的天藍色格子襯衫,看起來眉清目秀。而我,短頭髮,穿著一件白襯衫。那個小女孩是把他當成了女孩還是把我當成了男孩?
夜晚,我們一路在西三環散步。車水馬龍,我們只是邊走路邊說話,走到哪裡都不在乎。他莫名地依戀我。我們路過一家二十四小時便利店去買飲料和吃的時候他一直盯著我,好像奇怪買東西需要花錢似的。待我追問,他羞澀地說他上學很早,十三歲就初中畢業了。之後的七年時間都在全國各地流浪,去過無人區,餓的時候就吃野菜和野果,走過一個月大山,把自己綁在樹上睡覺。沒有錢了就餓著肚子在建築工地拉磚,鞋壞了就光著腳走路。他看到過大海、雪山、沙漠、草原和湖泊,與許多來來往往的過客擦肩而過。經歷的坎坷一次次憑藉著信念和朋友化危為安。
他絕對是個異類,絕對迷人。這個野性未馴的年輕人,這個不習慣大城市一直流浪的有著褐色皮膚和明亮眼瞳的男孩顛覆了我關於真正生命和生活的概念。我的身邊從未有過這樣的朋友。一個真正流浪過的年輕人。為什麼這樣一個有趣的人在網上沒引起我的注意?看來有時候真得見面,見了面才知道到底什麼樣。
半夜,我們走回河邊,去街心花園蕩鞦韆。我坐在鞦韆上,他在背後幫我推鞦韆。月亮很大很圓。眼前的一切都像籠上了神秘而童真的色彩,像小時候。
「真希望能早些認識你,與你一起流浪。」我扭過頭對他說。
「現在也不晚呀。」他微笑起來,又露出那一口雪白的牙齒。
「我們一起到春天的草地上奔跑吧!一起吃樹葉吧!」
「你知道樹葉是什麼味道的嗎?」他對我講他在無人區裡流浪時沒有食物,吃了整整一個月的樹葉和野果。
「在雲南時爬到雪山上我就想,如果只在雪山上活幾天多好,能塗抹掉一生,還我潔淨。」
那夜,我用筆記本電腦給他放了一部我最喜歡的電影,因為他說他以前很少看電影。我們像認識了很久,就算平躺在床上,也沒有緊張之情。
和他在一起我一樣寂寞。只是很平靜。
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個與往常一樣毫無奇跡的晚上,我坐在出租車裡,去參加一個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想去的,這幾個月來我一直無心打扮,但轉念一想,出去混混也好。
一路上沒開口的出租車時司機開到一半的時候,突然用辛酸的口氣對我說:「一看你這樣,就屬於那種不好好吃飯的孩子吧?你看看你多瘦啊!」
我朝右看了看他車上的鏡子:「不瘦啊!」
「還不瘦啊?你多少斤啊?」
我估摸了一個數字,他說我看上去根本沒有那麼重。為了說服我吃飯的重要性,他甚至給我講了半天他和前女友做飯的過程,直到我答應他以後一定要好好吃飯,他才滿意地閉口不言了。
那是一個一半中國人一半外國人的Party。女主人是秘魯人,一頭微卷的黑色長髮散發著萬種風情,深褐色的皮膚和深褐色的眼睛又壓得住陣角,為她增添了穩重。我在廚房裡待著沒事幹,不時地伸手拿幾塊小點心吃。在陽台抽煙的是幾位西班牙人,他們不時開玩笑嘲笑其中一位是同性戀。那個人也不生氣。可能是因為他們說他是同性戀,我對他放鬆了警惕,還聊得挺好。末了,他們約我一起去迪廳玩。我最討厭迪廳了,可今晚閒著也是閒著,沒什麼不好的。我同意了,準備向主人告辭。
我對她說我要走了,她突然指著坐在長沙發上的幾個男人說,他們都不錯,而且沒有女朋友,你也可以跟他們認識一下。
「哈哈哈。」我笑起來,想掩飾我的緊張。
「Martin!」她喊其中一個小伙子,然後側過臉來輕輕地說:「他不錯。」
他穿一件簡單的深色襯衫,牛仔褲,運動鞋。典型的日爾曼人的面容,長得很端正,也很可愛,但不過分。
我走上前,向他伸出手,「你好。」
他也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來,我們握了手。
「你是學生嗎?」他問我。
「是的。我也寫詩。」
「哦?」他揚起眉,做了個誇張的表情,用他不太標準的中文問道,「什麼樣的詩?」
「呃……」我想了一下,覺得就算說了他也聽不懂,就迴避了這個話題,問:「你呢?」
「我是攝影師。」
西班牙人正在另一個房間等我,我回頭看了一眼他們,對他說:「我們一會兒去跳舞,你來嗎?」
他猶豫了一下,同意了。
進迪廳的時候,Martin邊買票邊嘟囔:「唉,中國女人都希望男人給她們買票。」
其實我並沒有想讓他幫我買票的打算。但聽他這麼一說,我立刻停下了找錢包的動作。就讓他誤會去吧,就讓他為他的想法買單吧!
那夜我們一起在跳舞的時候,Martin要了我的手機號。最後,我一手拉著Martin,一手拉著號稱是同性戀的傢伙,一路溜躂到三里屯街。
「你的夢想是什麼?」Martin問我。
「上哈佛吧。」我踢著一塊石子。
「你知道哈佛大學在哪嗎?」
「是在紐約嗎?」我猶豫了一下。
他哈哈大笑起來,好像很開心,「在波士頓!」
「沒所謂在哪兒,只要在就成了。」
同性戀男人的臉色開始陰沉起來,也許他並不是一個同性戀,只是我太先入為主了。
我們找了個地方坐了下來,凝望著三里屯街。「感覺真好,像在飛。」我突然變得多情起來。
「你飛一個給我看看。」Martin說。
對於他這樣的俏皮話,我還是起了一點點的不快。那夜,他們看著我上了出租車,我沒跟任何一個人走,也沒帶任何一個人回。至少Martin有我的聯繫方式,同性戀傢伙根本沒要我的手機號。
幾乎就是從那天晚上開始,我進入了一種新生活。豎有一句詩:「也許你所看到的,就是你所想到的」。對一件事情的渴望太過強烈,願望太過執著,它就會變成真的。
Martin第二天約我看戲劇。那天夜裡,我去了他的公寓。他當時和另一個人合租,他住在小屋裡,他的朋友住在大房間裡。
我們坐在客廳聊天。過了一會我開口了:「咱們睡覺吧?我困了。」
他笑起來:「知道我喜歡你哪一點嗎?你夠直接。」
我瞪著他,不明白我剛才那句話怎麼就直接了。難道我來他家是為了坐在客廳聊天嗎?
極不靠譜的事發生在那個週末的798。我和Martin手拉手在798的大廳內亂逛,突然收到了Eric給我發的短信。他問我在哪。我說798。他說他也來。我說好。
五分鐘後,我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Eric,沒想到他真來了。我發現他時他正在緊盯著我們,眼神中露出一剎那驚訝與傷心的表情。那肯定是沒有控制住的表情。這也算得上是一場存在主義危機吧!
我向他走去,剛想開口,他便自言自語道:「沒事。」我張了張嘴,接下來他說:「滾。」
我說「好」,就拉著Martin走了。
這段時間,我幾乎把Brad給忽視了。我沒有時間經常上網了,偶爾在Martin家上網查一下那個音樂網站,我都有種負罪感。對誰呢?對Brad、Martin、還是David?我應該履行承諾,去泰國找Brad嗎?即使我不再愛他?
同時,我又有一種輕飄飄的感覺——我對誰都沒有責任。無論是對Eric、Brad,還是對Martin、David。我對他們絲毫沒有責任。每個人都選擇了他們的生活。有些人選擇拋棄了我,有些人選擇暫時與我在一起。誰都說不好未來,誰都不知道未來。可笑的僅僅是有些人在拋棄別人以後還以為別人會一直站在路口等待。
Brad源源不斷地寄來印著泰國風光的明信片,每張都寫滿熱情的話語,寫滿他的思念和期待。每一張明信片上都寫著「我愛你」和「快來吧」。
我煩惱地把它們都塞進抽屜裡不想再看。我甚至感到一種被催促的惱怒。
炎熱的國度,佛教,寺廟。這是我對泰國僅有的一點可憐的想像力。除此之外,那裡還有什麼好玩的呢?或許,可以去海邊曬太陽。
清晨,我陪Martin去公司上班。他的辦公室在一個小公園裡面,風景不錯。我們一起在他公司吃過早飯,我說要回家。剛走了幾步,他就向我跑來。我驚喜地看著他,他說有東西忘在家裡了,現在要去取。我還以為他是要送我到公園門口呢!我們走著走著,他順手在地上的草叢中揪下一朵黃色的小花遞給我。我接過來,小心地捏在手中,把它夾在筆記本裡。
在我們認識不久後,Martin就到外地去拍片子去了。他給我發短信說在黃河旁邊散步,那河水的黃色讓他想到了我的皮膚。
「寶貝,我們公司有個美國人說認識你,還老說你壞話,你認識他嗎?」幾天後,Martin在電話裡問我。
「什麼情況?」我警惕地問。
聽他說完我才想起來,幾個月前我接受過一次關於「中國年輕詩人」的採訪,當時那個記者很熱情,無論我說什麼,他都狂點頭。
「最好的聊天者其實都是那種不怎麼開口的人。」這句話來形容他果然沒錯。
其實他沒對我幹什麼缺德事,只不過在MSN上問過我幾次低級下流的問題,向我要過裸照,因為我沒有,因而作罷;半夜三點約我去農民扎堆的滾石喝酒(我拒絕了);並且順便對他的同事,也就是Martin講了許多杜撰出來的我的壞話。
幸好剛認識他時沒一激動做出什麼以身相許的事來,好險啊。
「你要不要看我們當時的聊天紀錄?我電腦裡還有。」我問Martin。
「不用。不用。他肯定想泡你沒泡上,知道我們現在在一起就有點生氣。別理他就行了。」
有天我們因為誰買安全套的事情生了氣。那夜我睡得很不踏實,越想越生氣。當第四次醒來後我再也睡不著了。我在Martin的那張單人床上翻來覆去,毫無睡意。「親愛的,別鬧了!」他迷迷糊糊地說。我繼續在床上扭來扭去,他突然伸手拍了我屁股一下。我一下子蹦起來:「幹什麼啊你?」
「啊,對不起。」他醒了,揉著眼睛,好像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我什麼話都沒說,走到了洗手間。過了一會兒我回到他的房間。
「你幹嘛去了?」
「我戴隱形眼鏡了,我要回家。」
他歎了口氣,把我拉上床。我已經凍得渾身發冷。他摟著我,「對不起,我剛才不是故意打你的。我剛才可能還在做夢,不太清醒。」
我只好躺下了。
「我們要考慮一下以後的關係。不要著急下結論。這幾天先別聯繫了。」他說。
我靜靜地聽著,出於自尊,我回答:「好。」
一夜都沒睡好。清晨明晃晃的陽光透過陽台穿進來。我感到一陣熟悉的憂傷和強烈的幻滅感,好像這兩個禮拜的幸福都是不真實的。我再次覺得這是假的,而真的從來也沒有出現過。為什麼那麼沒有信心呢?我曾經主動追求,並至今抵抗消極。我不願意等待Martin對我們關係做出的定論。答案只有可能是繼續或者結束。我不願意分分秒秒都陷在「被決定」的狀態中。罷了,也許是到了去泰國與Brad見面的時候了。
我們一言不發地出了門。在馬路邊,他拉住我,我不耐煩地轉過頭去。「別這樣……」他說,還是在我嘴上印上輕輕的一吻。我說我走了。正好是綠燈,我徑直過了馬路。我打了輛車,司機問我去哪。我略微猶豫了一下,咬牙說:「軍事博物館。」
在我心情最亂和最差的時候,我都會去一些在我看來有著特殊意義的場所,以便讓紛雜焦躁的情緒平復下來。
我根本不該去,我應該回家拿護照去大使館簽證,因為大使館只在上午工作。實際上今天這種情況就像所有感官系統的脫軌,我的內心已經崩塌,我再次想起許多過去的事情,好像過去的噩夢又回來了。
我一個人逛著軍事博物館。高大的建築物內正在辦一個什麼傢俱的展覽會。幾乎所有進場的人都是去看傢俱展的。只有幾個外國遊客和我一樣,是來看那些跟軍事有關的歷史和文物。
我給寧打了一個電話,她說她也正在鬱悶呢。掛電話時我還開了句玩笑:「千萬不要讓他們把咱們關進精神病院,病症就是『妄想症』。」
晚上,我坐在房間裡看書。電話響了,是Martin。我望著那電話號碼冷笑,沒有接。等它終於靜下來時,我才感到一陣報復的快意。
「嘀。」幾分鐘後,一條短信傳了過來:「我想你。」
我沒理他。
電話又響了,這次我接了。
「明天晚上來我家吧,我給你做飯。」
Martin做了一桌西餐,還買了紅酒,點了蠟燭。吃過飯後,我告訴他我過幾天要去泰國旅行。他有些驚訝,但還是表現得很得體。沒有問我具體要做什麼,只是說要好好玩,回來跟他聯繫。
我在網上告訴了Brad這個消息,他興奮至極。我卻不知道這個決定是不是做錯了。我不確定我是不是應該做些別的決定,我不知道。這太荒誕太像做夢了。
天下起雨。
Martin給我發短信說:「看到外面那美麗的雨了嗎?」
我想起薩特曾寫過的句子:
我躺在地上
微風吹在我的臉上
遠處有人正在吹口哨
此時天正下著雨
那是柔和而平靜的雨
我給他回了條短信,說我要去河邊散散步。
天是櫻桃色的。看上去很美,實際上是霓虹燈映紅了被污染了的天空。我撐上傘,下了樓。在河邊坐了一會,打開薩特的《噁心》。有幾滴雨掉到我的書頁上,墨跡被洇濕了。我看了五分鐘,太冷了,就撐著傘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