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元認為,他對宣太后陵位置的確定更加證明了兵馬俑坑就是秦宣太后的陪葬坑。
袁仲一教授是這個神秘大墓的勘探者之一。根據勘探結果,他並不認為這個墓和兵馬俑有什麼關係。他指出,如果兵馬俑是為宣太后陪葬,根據以往的慣例,女性的陪葬中至少要出現一些和女性有關的東西,以宣太后高貴的身份,至少要有一些女性侍俑,女性的歌舞俑或是女性生前喜歡的東西。然而,在兵馬俑坑中,除了與軍隊有關的東西外,其他能夠體現女性特徵的隨葬品完全看不到。所以,袁仲一教授堅持認為,兵馬俑坑和秦宣太后沒有任何關係。
專家對那座神秘大墓的解釋似乎讓陳景元有些失望,但他又提出了一條令人意想不到的證據。
陳景元認為,兵馬俑中出現的很多髮髻偏於一邊的陶俑,這恰恰是古代楚人特有的習俗特徵。
在《淮南子·主術訓》中早有記載:“楚文王好獬冠,楚國效之。”這說明楚國很流行這種歪髻,以至於全國上下紛紛效仿。
另外,陳景元認為宣太后的姓氏中也可以找出歪髻淵源。宣太后的 “羋”姓在《說文解字》中被解釋成羊的鳴叫,其中,這個部分“#”被解釋成羊角。陳景元認為,羋姓的楚人對羊角有一種特殊的偏愛,或許是對羊的一種圖騰導致了他們對狀如單隻羊角的歪髻的喜愛,而兵馬俑坑中那些梳著歪髻的士兵很可能就是隨宣太后來到秦國的楚人。
陳景元並不同意袁仲一教授的解釋,因為他覺得在兵馬俑身上,他還可以拿出證據。
陳景元發現,兵馬俑原本是有顏色的。在發掘的時候,很多俑的身上還殘留著一些顏料。這些顏料的顏色十分鮮艷,並且從顏料的位置和顏色判斷,他們的衣服是五顏六色的。
陳景元認為,在秦始皇生活的年代,金木水火土的陰陽五行說十分盛行,被統治階級奉若神明。當時的周崇尚火德,秦始皇滅周之後認為是自己的水攻克了周的火,因此把水德作為秦國精神崇拜的對象。而在秦代,人們認為五行裡面水相對應的顏色就是黑色。
陳景元指出,秦始皇在統一六國後,正是受這種思想的影響,頒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強制實行,並且,文獻中可以找到這樣的記載:“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旌旗、節旗,皆尚黑”。
陳景元認為,秦始皇既然把“尚黑”作為一項法令頒布,那它實行起來一定是十分嚴格的。至少要出現以黑色為主色調的衣服顏色才算得上是執行了尚黑的法令。所以,兵馬俑坑中出土的這些衣著五顏六色的兵俑如果放在秦始皇時代就很難解釋得通,但如果放在宣太后的時代,那就會得到合理的解釋。
但陳景元認為,從古代文獻上看,秦始皇是一位具有強烈的統一天下思想的君王。秦始皇不僅規定衣服、旌旗皆尚黑,還在全國強制推行小篆,統一貨幣和度量衡。他把天子的符傳、法冠、輿乘等所使用的數量規定為六。為發展全國水陸交通,秦始皇又實行“車同軌”,修建由咸陽通向燕齊和吳楚地區的馳道,以及由咸陽經雲陽直達九原的直道;在西南地區修築了“五尺道”,開鑿溝通湘江和漓江的靈渠。
由於秦始皇信奉戰國時期流行的陰陽五行的說法,認為秦國崇尚水德,水主陰,陰代表刑殺,於是秦始皇以此推行嚴刑酷法。陳景元認為,嚴酷的刑罰保證了秦始皇制定的規章制度得以很好地執行,車同軌的制度也不應例外。
然而,陳景元認為從兵馬俑坑中出土的與真車等大的車輛中,車的輪距並不統一,而在俑坑邊上出土的銅車馬坑,按照真車大小換算過來時,兩輛車的輪距都與俑坑中車輛的輪距不一致。由此,陳景元推測銅車馬也不是秦始皇的隨葬。
並且,陳景元還認為,在歷代,數字都代表著身份貴賤的等級差別。在周早有天子駕六的記載,秦始皇自己頒布法令規定天子使用的數字為六,但銅車馬所使用的馬匹數是四,俑坑中車輛使用的馬匹數也是四。他又怎麼可能在自己的陪葬坑裡使用低一級的數字呢?
而這些令人困惑的細節正好證明了兵馬俑坑的主人只能是秦宣太后,而不是秦始皇。
雖然袁仲一教授針對陳景元提出的質疑進行了詳盡的解釋,但陳景元仍然覺得他對兵馬俑的分析流於表面,缺乏直接而有力的證據。那麼,面對陳景元一次又一次的質疑,袁仲一教授在想什麼?他是否能最終拿出陳景元所認為的直接證據呢?這場關於兵馬俑的主人的討論到底會以怎樣的方式結束呢?
袁仲一教授指出,在兵馬俑1號坑中出土了很多秦代兵器,其中在一種被稱作“戈”的兵器表面,明確地刻有“五年相邦呂不韋造”的銘文。
呂不韋是秦始皇的丞相,相當於今天的國家總理。跟隨秦始皇近十年的時間。他的職責之一就是負責秦國的兵器生產。在呂不韋編撰的歷史文獻《呂氏春秋》中有“物勒工名”的記載,這是一項讓器物的製造者必須把自己的名字刻在所造器物上的規定。這些文字原本是為了方便追查出殘品器物的製作者,但它的存在卻為今天給兵馬俑判定年代提供了極為重要而且十分準確的事實依據。
袁仲一教授認為,兵馬俑中“呂不韋戈”的出現已經充分說明,兵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已然是個不爭的事實,任何關於兵馬俑的疑問都會因為“呂不韋戈”的出現而逐漸消退。
然而,即便是兵馬俑的權威專家做出了結論性的判斷,陳景元依然又提出了質疑。
陳景元指出,在兵馬俑坑的考古報告中一共就提到過5個有“相邦呂不韋”字樣的戈,其它的兵器都沒有明確的年代標誌。比如,兵馬俑坑中還出土了一些被稱作“鈹”的秦代兵器,在這些兵器上只註明了“十七年”“十八年”的字樣,沒有其它標誌朝代年份的信息,所以,這樣的銘文很難判斷這些兵器應屬於哪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監管兵器生產的秦國丞相呂不韋在任不過十年的時間,並且,在秦始皇十二年的時侯呂不韋就死了。所以,陳景元認為,標有“十六年”銘文的銅鈹肯定不是指“呂不韋十六年”,由此推斷,除了5個刻有“相邦呂不韋”銘文的戈的兵器外,其他沒有明確紀年的兵器應該都不是秦始皇時代所造。
對於陳景元的推斷,兵馬俑博物館的專家馬上進行了反駁。
袁仲一教授指出,在很多兵器上都可以看到刻有“寺工”字樣的銘文。寺工是秦始皇設立的專門負責製造兵器和車馬器的一個國家機構。所以,兵器上“寺工”的字樣也能明確兵馬俑坑是秦始皇時期所建,而俑坑的主人就是秦始皇。
並且,專家們還認為晚期的文物是絕對不會出現在早期的墓葬中的,所以,兵馬俑坑的年代還是要以在俑坑中出土的有明確紀年的“呂不韋戈”的年代作為判定依據。
陳景元認為,兵馬俑博物館的專家提到的是考古界的一般規則,但這個規則並不適用於兵馬俑坑,因為,兵馬俑坑在秦朝末年曾經遭到過農民起義軍的破壞和焚燬。這就說明,在兵馬俑坑中很有可能遺留下起義軍攜帶進來,但有可能因後來起火,慌亂之中沒有帶出去的這5件呂不韋戈。
但陳景元並不同意袁仲一的解釋,而且,他還拿出一張照片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他認為照片洩露了“呂不韋戈”出土時的一個小秘密——它不是在俑坑的地磚上出土,而是在離地磚有一定距離的淤泥層上被發現的。
陳景元提出疑問:如果“呂不韋戈”要是和俑坑同處於一個年代,它為什麼不出現在俑坑的地磚上,而是跑到距離地磚29厘米到250厘米的淤泥層上了呢?
一層層的淤泥,無疑就是一種最真實的時間年輪。從歷史上臨潼大暴雨的頻率及旱澇交替的規律特點看,形成這麼厚的淤泥的時間,至少在40多年以上。再加上俑坑修建的時間,陳景元推斷,俑坑的實際年代應該比淤泥層上出土的“呂不韋戈”的年代早50到60年。
文獻中記載,宣太后死於秦昭王42年,秦始皇死於秦始皇37年,這兩個年代之間差了55年,所以,陳景元認為,俑坑如果從呂不韋戈所處的年代往前推50到60年,正好就推到宣太后去世的年份了。由此,陳景元推斷,在兵馬俑1號坑中出現的5個“呂不韋戈”應該是秦末農民起義軍在焚燬俑坑之前帶入俑坑,後來又不慎遺失在裡面的。所以,在他看來,俑坑的真正主人只能是比秦始皇早逝55年的秦宣太后。
似乎所有的人都沒有料想到這場關於誰是兵馬俑的主人的討論會變得這樣複雜,陳景元不斷地提出疑問和自己的觀點,兵馬俑的研究專家們根據現場勘探和多年的一線發掘掌握的材料進行解答和更正。那麼,對於陳景元提出的秦始皇時代的5件呂不韋戈為什麼會出現在淤泥層上的說法兵馬俑的研究專家又是怎樣看的呢?
專家指出,戈是一種固定在長的木柄頂端來使用的古代兵器,在俑坑中最初應該是由站立的兵俑拿在手中,戈處在一個高於兵俑頭頂的、懸空的位置。那麼,將近2000年的漫長時間裡,俑坑可能會因為地面滲水和洪水等自然原因湧入大量的水流而形成淤泥層,木柄也可能在這個時期逐漸地腐爛掉,終有一天,當固定銅戈的木柄完全腐爛,難以支撐銅戈的重量時,懸空的銅戈就會因為失去載體,掉到積累了一定厚度的淤泥層上。
兵馬俑的研究專家對陳景元提出的“呂不韋戈”為什麼會出現在淤泥層之上的問題做出了近乎完美的解釋。有關誰是兵馬俑的主人的討論似乎也有了一個明確的結果。
專家認為,兵馬俑屬於秦始皇的陪葬已然是個不爭的事實,從1975年考古隊進入西楊村進行考古發掘至今,不斷有出土的文物和實地勘探報告可以證明這一點。
雖然,兵馬俑坑的考古工作至今還沒結束,但相信,隨著秦始皇陵周邊的考古勘探工作不斷推進,考古專家的深入研究,籠罩在秦始皇陵上面的迷霧將逐漸淡去,呈現在大家眼前的將是一段真實的秦國歷史,一個恢宏的地下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