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百四十六章:蝸婚(246)文/白槿湖

  媽媽和季颯到了北京的第二天,小放就可以出院了,醫生肯定地告訴我,這孩子,很健康了,和這位女醫生擁抱,告別,雖然很喜歡這家醫院,感謝他們治好了我的寶貝,但我想,我此生都不要再來這裡了。我和我的家人,都會健健康康。

  經過這場浩劫,季素,真的像當媽媽的人了,做事想問題,也學會了豁然開朗,回顧那麼多往事,我也難辭其咎,錯了的,只好讓自己吸取教訓,不再發生。走出醫院的大門時,我們四個大人,孩子抱在我懷裡,季颯和之放手裡提著的是孩子的一些衣物和玩具,孩子在我懷裡睜大著眼睛四處望著,他終於,有健康的身體去迎接新生活。

  之放的另一手,一直緊握著我的肩膀。

  這一場戰役,我們贏了。

  「姐,沒想到姓溫的這傢伙還算是有點良心,願意做了手術,我和媽當時在家裡還擔心他不答應呢,還想著去求求溫安年的爸呢。」季颯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

  「季颯,這件事過後,以後都不要再提溫安年這個名字了,寶寶還小,我不想他的耳朵裡,聽到這個人的一切有關的事,他的爸爸,一直都在他身邊。」我朝季颯笑著說,這是在叮囑他,不要忽略了之放的感受,孩子的手術費都是之放掏的,我和他還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已經欠之放的太多了。

  媽媽這些天瘦了不少,白頭髮都多了一些,和媽媽說了幾句話後,我就忍不住眼淚要掉下來了,哽咽著說:「媽媽,真是不養兒不知父母難,我當了媽媽,才知道你和爸爸,當初撫養我和弟弟,付出的艱辛,現在,還要連累你為我的孩子操心,以後,我一定好好照顧你。」

  「素素,你是媽媽的女兒,你的孩子,也就是媽媽的孩子,媽媽盼著你們都好起來,我就心滿意足了。」媽媽說著,也擦著眼淚。

  「姐夫,你瞧瞧我媽和我姐,這麼值得高興的日子,還掉眼淚。晚上我們要好好慶祝一下,慶祝我的小外甥康復。」季颯說。

  之放摟緊了我,認真地說:「說真的,其實我也高興地要掉眼淚了,我們終於,沒有任何阻擋了,在一起,要在一起,一家人在一起。」

  我們一家人要在一起,沒有比這更幸福的事情了。在北京待了的這段日子,有辛酸,更多的都是溫馨和感動,甚至在病房裡那一幕幕感人的畫面,我也銘記在心。

  一起在北京玩了幾天,吃了地道的北京烤鴨,去了天安門,媽媽的偶像是毛主席,她老人家排了長長的隊,拍了很多照片,我和之放還有孩子,依偎在一起,笑得那麼甜蜜。

  如果時光就這樣下去,不要再發生後來的那些事,該多好。

  禍不單行,福不雙至,這句話說得太正確了。

  快樂的日子,總是短暫的。我們回到了家,孩子的臉色漸漸恢復的紅潤,咯咯地笑,之放逗著他,一遍一遍叫孩子喊媽媽。他音樂工作室都好久沒有去了,手機也關機了這麼久,我有些內疚,他為了我的事,耽誤了自己的工作。

  催促他先去南京,把手頭上該解決的事處理好,還有一首歌沒有寫,MV的策劃也沒有做好,歌手都等著他才能出唱片。

  「你很重要,之放。你不單單是對於我們母子很重要,你對於你的音樂事業也很重要,我知道你是斷然捨棄不了你的音樂的,你先回工作室,忙完你的事,咱們再一起去登記結婚,見你的父母。」我憧憬著說,臉上都是光輝。

  「還有重要的一項——度蜜月。你說,你捨得我嗎?捨得我獨自去南京嗎,你捨得,寶寶也捨不得的,對吧,兒子?」之放說著,抱著小放喚著兒子。

  「我和孩子都捨不得你,可你要掙錢養家啊,別以為你有那些積蓄就坐吃山空,養我和寶寶,是需要很大一筆花費的噢,你還不趕快去開工!」我明明不捨得他走,卻催促他投入工作,我不想他因為我和孩子,耽誤了他最心愛的事業。

  孩子和媽媽晚上睡一起,之放躺在我身邊,他的懷抱寬厚而溫暖,像是一隻大熊,我枕著他的手臂,我告訴他,其實我什麼都知道,我知道他半夜的時候,會披著大衣坐在沙發上那些紙寫寫畫畫,我知道他心裡還是有音樂的,我還聽到他躲在衛生間裡打電話,唱片公司的老闆已經責怪他了。

  「那有什麼關係呢,大不瞭解約,音樂在我心裡,我想投身進去,隨時都可以,而你和孩子不同,知道嗎?你們是唯一。」之放的下巴在我的額頭上摩挲著,癢癢的,我忍不住在他懷裡笑了起來。

  「癢——」我推開他的下巴,往他的懷裡鑽。

  「嫌我有鬍子了是嗎,小東西,看我怎麼治你。」他說著,溫潤的嘴唇就湊了過來。

  我笑得雙手抱著肚子,他的表情,有些深情,也有些逗,我手擋住了他的嘴唇,我說:「你再過來,我就叫我媽來。」

  「是咱媽,你沒看到咱媽的眼神嗎,默許了我們的關係了,所以,我們要很親密很親熱才對。」他說得毫無邏輯,卻也有道理。

  「那你要怎樣——」

  「怎樣?你說呢?」

  我鑽進了被子裡,用被子裹住了自己,他壞壞一笑,拉開了被子,剛洗過澡,忘記穿該穿的衣物,被子被從身上褪去,一件薄薄的睡裙貼在身上,我慌忙摀住了自己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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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七章:蝸婚(247)文/白槿湖

  他溫存的目光覆蓋了下來,密密麻麻的都是柔情蜜意,我手指在他唇上飛速觸碰了一下,笑著說:「這樣夠了吧,算是親吻你一下了。」

  「這是不是太純潔了一點呢?」他的臉湊得更近了,鼻尖在我的額上細嗅著,手順著我的腰際盈盈一握,他的呼吸落在了我的睫毛上,每一寸肌膚都像是在無聲中綻放開來。

  自然就閉上了眼睛,呼吸著他襯衣上散發來的淡淡味道,長髮散開在床上,他靜靜的,唇輕輕地貼了過來,那樣的輕啟婉轉,他的舌尖像羽毛一樣慢慢撥弄著,一下一下的探入。

  獲得了極度的放鬆,跟著他的唇舌,周圍像是靜止了一樣,只有我和他,他的手心溫熱地落在了那些柔軟的地方,慢慢地我也雙手攀上了他的背,他用力地吻了一下說:「你真美,越來越讓我不能自拔了。」

  那是一種心花怒放的感覺,這樣的男人,可以讓你全身心的投入一場情事裡,酣暢淋漓,獲得最嬌艷的綻放。

  「我愛你,我愛你」他含著我的耳垂,一聲聲低低呢喃著。

  「我也愛你。」這四個字,說出來,不是輕飄飄的,是真的愛,那一刻,眼淚幾乎要掉了下來,有些大煞風景,卻是有著太多的感動和來之不易。

  「是不是我們以後,再也不會分開,永遠都在一起。」

  他停止了吻,手撫摸著我額頭上的亂髮,懷抱壓在我身上,溫柔地看著我,就這樣,兩個人都不說話。

  我心跳的厲害,感受著他的體溫,不敢看他,當我看見他的眼睛時,他的眼裡滿是淚,他看著我的眼睛,眼淚大顆大顆的滾落。

  看到他的眼淚,我會如此的心疼,那種疼,像是切膚之痛,之放就這樣子看著我的眼睛落淚。

  「你知道嗎,在北京醫院,我多害怕,多怕失去你。」——

  「不會的,都過去了,之放,沒有人能把我們分開。」

  我輕輕撫摸著他的面龐,吻了上去,主動吻他的嘴唇,他的眼淚似乎仍沒有停,仍落在我的臉上,我吻著他,他慢慢的開始回應,淺淺的吻,我的手摟住他的腰,用力的摟著,生怕他會再次離去。

  他的身體很熱很重,壓著我,包圍著我,他雙手捧著我的臉說:「季素,答應我,不要離開我,不要。」

  他的吻落在我的眼睛,面頰,又從臉吻到了鎖骨,他把頭埋在豐盈柔軟的地帶,眼淚落在了我的胸口,我摸著他的頭,他此刻像個擔心受怕的孩子,沒有安全感,他和我一樣,渴望在一起,害怕會分開。

  他進入的那一刻,是久違的歡樂。愛上一個男人,會連同愛上了他的身體。配合著他,他在我耳邊問:「疼嗎?」我搖了搖頭,全身皮膚散發著淡粉色的春意。他抱緊我,手指愛撫著。癡迷地看著他俊挺的面龐,有了些朦朧,感覺到他健碩的身體是那麼的溫暖。

  會是片刻的歡愉嗎?歡愉過後,會是一輩子的相伴相守嗎?溫存過後,我們相擁在一起,開始設想我們的未來,我們的蜜月,我也打算著將來要給他生一個孩子。

  沒想到,他居然反對了,他說:「我們不是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了,叫楊小放,如果再生一個,那該叫什麼呢,取名字都不好取了,還是不要生了。」

  「不,我想給你生一個屬於我們倆的寶寶,小放是我們的孩子,再生一個,法律也是允許的,沒關係,我想,最好生一個漂亮的女兒,還是有點遺傳你的混血血統,那該是多麼美麗的小公主呢。」我靠在他懷裡,和他說著,越說越覺得美好,手指在他胸膛前無意識的劃寫著。

  劃著劃著,他笑著說:「你為什麼寫這麼多遍我的名字呢。」

  「是嗎,我無意識的,我不知道寫的是什麼,你別自戀了,你是個壞蛋。」我輕輕捶打了他一下,他反倒握住了我的手臂,放在心口貼著。

  「我把你和孩子,放在這裡,此後,這裡再也裝不下別的人了。」他眼神澄澈,明眸動人,嘴角有些迷人的溫柔。

  那是讓我迷失又清醒的溫柔。

  「不,還有一個地方,我要給你生一個女兒,當然,我希望是在度蜜月的時候,懷上你的孩子,這樣,小放也就會有一個伴了,你的基因這麼好,錯過了豈不是太可惜。」我玩笑著和他說。

  「那現在就生,好嗎?」他微燙的唇又貼了過來。

  很想很想和之放生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是寶貝,有著之放的模樣和笑容,坐在沙發上,是之放的縮小版。如果是兒子,會和小放是好兄弟,如果是女兒,之放一定會是好哥哥。

  四口之家,會變得更有趣更有愛。

  「不要,不是剛要過的嗎,還要嗎——」我有些羞澀。

  「你說呢。」

  「我聽你的」

  和之放在一起,我生怕時間過得太快,我們相愛的太晚,現在想想,如果不是因為和溫安年鬧離婚,程朗不放心我獨自去麗江,我也不會和之放相遇相識,仍記得他跳入湖水裡為我撈起手袋的那一幕,男人味十足。

  第二百四十八章

  愛上他,好像是一剎那間的事,到最後,變得非常渴望一生一世的愛。$忘-塵www.WcZw.net&其實一生又何嘗不是短暫呢,匆匆一生,我看著他,眼裡都是留戀和依戀,我說我捨不得,甚至連一小時看不到他,都會非常捨不得。他如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塊,不能缺失,缺失後就會失去平衡,變得紊亂。

  他總讓我迷失,迷失過後,又害怕了起來,他那樣的好,好的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幸福。

  他開車回南京的那天上午,我早早的就起來,給他做了早餐,他吃過早餐,穿著我給他熨燙好的衣服,我抱著孩子到小區樓下送他上車,他抱了抱我和孩子,說唱片發行的時候就回來,歌手是新人,他多帶帶,以後就不會事事都需要他親力親為了。

  我忍不住還是掉下了眼淚,明知道他只是離開一段日子,很快就會回到我和小放身邊,卻止不住離別的傷感,抱著孩子站在那裡,和他又依依不捨地說了好些話,說到後來,他也不想去南京了。

  巾我擦掉眼淚,對他笑著說:「你放心去吧,我和孩子在我媽這裡會很好的,你不用擔心的,每天晚上我們都通個電話,發短信,你要是想我們了,就聊聊語音,不就是半個月嘛,我等你回來,處理好這些,就可以鬆懈了。」

  他寬厚的懷抱溫暖著我,他保證著說:「我向你保證,事情處理好,我就回來,我會有一段長長的假期,我們用來準備我們的婚期,好不好,你的任務呢,就是在這段時間,每天要教小放喊爸爸,防止爸爸不在他身邊的這十幾天,這小傢伙把我給忘記了。」

  我笑著點點頭,送他上車,他的車駛出了還沒有十米遠,他停車,下車,又回到我身邊,叮囑著說:「我不在你身邊,一定要照顧好自己和孩子,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要等我回來商量,不許自己一個人扛,你有我,我可以隨時為你回來。」

  我笑了,又把他送上車,他在小放的臉頰上吻了一下,我說:「你放心吧,一切都等你回來。」

  看著他的車駛出小區駛遠了,我才抱著孩子回到了家裡。

  日子開始變得很簡單很安寧,回歸到了最初的那份寧靜,帶著孩子,聽聽音樂看看雜誌,偶爾會去養生館做做形體保養,生活很幸福。每天都會和之放通一個電話,他在電話裡也會向我說他的工作進程,會隔著電話喊兒子,喊寶貝,也會說他的音樂策劃執行的怎麼樣了,MV的主題呀,錄音棚裡發生的趣事,我聽著他的話,覺得他離我並不是遙遠的。

  他去南京後的第五天,我看孩子的身體康復差不多了,皮膚很紅潤,不再像原先那樣病態的蒼白了,去醫院檢查,白細胞已經是正常的數量,血小板數量也很正常,心中的大石頭終於落了下來。

  我和戒毒所通了電話,賢芝在做最後的療養,如果不出狀況,賢芝一個星期後就可以出戒毒所了,我覺得天一下就明媚了,鳥語花香,這麼多值得慶祝和開心的事一起到來。我做了一個漂亮的髮型,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容光煥發,是個美麗的媽媽,我要去看望賢芝,把孩子康復的好消息告訴她,再給賢芝一些鼓勵。

  臨出門的時候,之放打電話給我,平時他都是在晚上打電話回來的,不會在中午打電話來,媽媽帶著孩子,我接了電話,興高采烈地問之放:「之放,怎麼想著中午給我打電話呀,我正準備出去,去戒毒看望賢芝。」我看了一眼在客廳逗孩子的媽媽,小聲地說:「從實招來,是不是想我了?」

  「我想你,在南京和子晚在一起開口閉口說的都是你。」他說。

  「噢,不錯,這才是好樣的,值得表揚——不對呀,之放,你是不是有什麼話要對我說啊?怎麼覺得你不對勁呢。」我覺察到了一絲不對,他平時說話不是這樣的,他不會沉默等著我問一句說一句的,他會主動向我說很多事的,他怎麼像是有難言之隱,吞吞吐吐的。

  「我不知道該怎麼對你說,我不知道你會不會怪我,但我還是請示你,你同意的事我才去做,你不答應,我就回絕。」他說著。

  「到底什麼事啊,什麼答應不答應的,你說的事,我都答應,我有那麼的霸權主義嗎。」我還笑著打趣說。

  他想了想,說:「你記得我和你說的新歌單曲MV拍攝的事吧,本來約好的MV男主角,突然在橫店片場有事來不了,可是唱片發行策劃都安排好了,公司臨時決定,要讓我來演MV裡的男主。」

  「哈哈,就這麼件事啊,這有什麼不同意的呢,這是好事呢,你放心去演好你的男主角,在生活中,你是我的男主角,我不會連演戲這碼事都吃醋的,放心吧。」我在心裡還為他高興。

  「可是——可是需要上身。」他好不容易擠出來了話。

  「是借位嗎?上身,男人的話,也不算是大尺度,沒事,我同意,你放手去演好,那女主角是誰呢,是唱這首單曲的嗎?」我總算想起來這首歌還有個女歌手。

  「嗯,是我以前和你提起過的那個什麼也不會的新人女歌手。很多事情都要親自教她,新人都需要帶。」他說。

  「我想起來了,就是你說的原生態女歌手,聲音很純粹很磁性的女低音,我聽過你錄的她的歌,很好聽呢,我想這次她要是紅了,那就成了我的偶像了,你可幫我多拍點她的照片回來呀。」我開心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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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九章:蝸婚(249)【12月1號第二更】

  「你等我回來,一定要等我。」之放強調著說。

  「知道啦,時間不早了,我要去看賢芝啦,先掛了噢。」我看了一下手錶,怕錯過了探視的時間。

  「好的,我愛你。」

  「等一下——親愛的,我為你感到驕傲。」我說。

  巾我是由衷的為自己的他感到驕傲,他越來越棒了,也是,他那麼出色的外型,拍MV他比那個男演員還適合呢,他在新街口還常被一些星探遞名片,他倒可以試試拍戲,寫歌哪有拍戲生動呢。

  他越來越時我的驕傲了,他這麼完美,我想我也不能落後,我至少要做一個美麗媽媽。

  心情極佳,又要見到賢芝,我更覺得快樂,買了一些水果和賢芝愛吃的熟食帶著,她就快要出來了,真為她高興,陰霾過去,我們的日子都將變得美好起來。

  到了戒毒所,賢芝的主治醫生先在辦公室等我,我給醫生包了一個小紅包,算是小小意思,感謝他一直一來對賢芝戒毒路上付出的努力,他對賢芝的戒毒狀態也很滿意,他說只要賢芝出去一段時間不要接觸毒品和吸毒的那些人員,會很快好起來的,最好是找一份工作,安定下來,以免閒來無事就會想起復吸,最重要的是,要隔離她和過去吸毒有關的人,剛戒掉毒癮的人,意志還不是很堅定,千萬不能再看到毒品,否則又將一發不可收拾。

  不能去泡吧夜總會,不能和狐朋狗友聚集在一起游手好閒。

  我聽著醫生說的,一句句記下。

  見到賢芝的時候,她正在乖乖地坐在餐桌上吃午飯,一見到我就高興的迎了上面,我看她的飲食還不錯,將我給她帶的熟食打開給她吃,她則拉著我坐在她身邊,嘮嘮叨叨絮叨著她是多麼的想念我。

  聽到孩子完全康復的消息,她點點頭說溫安年這混蛋還算有一點良心。

  我覺得她開朗了很多,也胖了不少,居然都長出了雙下巴,胸部也變得更豐盈了,比以前剛隆胸的效果還好,頭髮也恢復了光澤和柔順,看起來健健康康的,笑起來還是有點壞。

  「我這次不僅把毒癮給戒掉了,我連煙酒都戒掉了呢,這裡的伙食還不錯,我每天就看看書散散步,有時會有心理醫生給我們上課,其實除了想念你和爸媽以外,這裡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她說著,一臉的幸福感。

  我悄悄趴在她耳邊對她說:「你知道嗎,你豐滿了好多噢,胸部越來越有料了,你和我說話,都晃著呢。」

  「是嗎是嗎?哈哈,早知道我就別花那幾萬塊錢搞這硅膠放裡面了,白瞎了錢,到頭來,男人還是被他前妻奪走了,我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她有了些失落。

  本來想讓她開心的,她居然這麼能夠聯想,從胸圍上也可以聯想到鄭兆和。

  「不過我告訴你,我現在想想,我一點也不難過了,不是我的呢,就不是我的,是我的呢,比如你,就是我的。在這裡面,我學到了很多外面學不到的道理,看開了,我這一生前半生,風風光光,什麼奢侈什麼榮華富貴我都享盡了,十幾萬的愛馬仕包我背了幾天我就丟一旁了,幾百萬的名車我也開了,山珍海味我都吃的嘴軟了,錢是什麼鳥東西,就是啊呸!我想過幾年素日子的。」她說著,彷彿對失去的那些毫不在乎了。

  以前的賢芝,是百分之百的拜金女,從來不會說這樣的一番話,在她的口中,只有錢是上帝,錢是萬能,沒米沒水沒事,沒錢沒男人那事可就大了。

  那時賢芝的心裡,排第一的是錢,第二的是男色,第三的是父母,第四的是朋友。

  聽賢芝現在的意思,第一是父母,第二是朋友了,果然道德水平提高了不少,這是否也意味著她出獄後生活水平將會直線下降。

  她並沒有一點怨言,我還準備了好多思想工作想給她做,就怕她想不開,她愛過鄭兆和的,其實這一點我可以肯定,否則當初那麼多有錢人追她,她怎麼就偏偏看上了鄭兆和呢,雖然她對我說,鄭兆和是房地產生,跟著他不愁沒房子住。

  這讓我想起了她以前極有趣的一件事情,她以前被很多暴發戶追求過,其中有一個就是賣知名品牌衛生巾的,當時這個衛生巾企業的老總和鄭兆和是追求她最猛烈的。

  兩個男人的勢力是旗鼓相當的,她舉棋不定,起初賢芝不知道該跟著哪個男人好,為此她特意約我喝咖啡,那天下午在咖啡館裡坐了一下午,就是在分析嫁給賣房子的好還是嫁給買衛生巾的好。

  我把這件事提出來說給賢芝聽,她倒饒有興趣,一個勁地笑,說:「是啊,當年還真的是有意思,被那麼多有錢男人追捧的感覺還真***好。」

  當時我就比較贊同她和賣衛生巾的好,這樣我這輩子的衛生巾估計都可以免費了,可房子不是小東西,是不能隨便要人家的,但衛生巾啊,福利無邊啊,至少要福利到我四十八歲的時候,多好,源遠流長的福利啊。

  而且賣衛生巾的男人瞭解女人啊,體貼啊,關懷啊,呵護啊,會像衛生棉一樣保護你,防滲漏,越想越覺得好。

  賢芝則偏向房地產商鄭兆和,賢芝當時說那話的語氣我還記得,說得是雷人又驚人,但是這些言論是賢芝一貫的風格,用那句很有名氣的話響噹噹的來說叫——語不驚人死不休。

  第二百五十章:蝸婚(250)【12月1號第三更】

  「娘的我想想,房子是可以住一輩子的,那衛生巾那玩意,大姨媽一月來一次,來一次也就用那麼幾包,到四五十歲絕經了我也就用不著了,再說呢,這樣算我還不如嫁給買衛生紙的,至少天天要大小便擦屁股!」賢芝說的這番話,都過了這些年,我至今都還猶在耳邊如雷貫耳。

  粗俗的女人啊,粗鄙的言論啊,可就這樣的粗俗粗鄙的賢芝,穿起大牌衣服,真是夠有范,引得無數男人大方一擲千金為博她笑。如果她是出生在三四十年代,她去上海百樂門的話,一定會是百樂門裡最紅的交際花。

  賢芝的偶像就是老上海青幫老大杜月笙,據說杜月笙是個從小癟三開始混於十里洋場的,最後成為上海最大黑幫的幫主,黑道頭目,賢芝覺得如果能做杜月笙的女人話,那真是死也甘心了。

  我和她聊得有些扯遠了,她聊起杜月笙來還是像以前那樣的激動興奮,其實別說杜月笙死了,就是在世,也能做他爸爸的爸爸的爸爸了。

  巾【介紹一下杜月笙,不認識杜月笙的女人趕緊去查查看,夠男人啊,也許你會和賢芝一樣迷上。不過長得不是很英俊哈,但是有味道。杜月笙是20世紀上半葉上海灘上最富有傳奇性的一個人物他從一個小癟三混進十里洋場,成為上海最大的黑幫幫主;他文質彬彬,卻心狠手辣,殺人如麻;他為虎作倀,卻又有著鮮明的愛國心;他狡猾、奸詐,卻又很講義氣,他出身貧民窟卻又成為涉足娛樂、文化、教育、金融、新聞各業的財富大亨,他出入於紅道、黑道,游刃於商界、政界,他是上海灘黑社會裡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有著傳奇人生】(此段字數與收費字數無關哈寶貝們)

  話題重新回到嫁給賣衛生巾的還是嫁給賣房子的,賢芝說嫁給賣衛生巾的,就是為大姨媽服務的,讓大姨媽更舒適,嫁給買房子的,是讓自己住的更舒適,思來想去,她最後打了一個電話給賣衛生巾的,她要買衛生巾的送她一棟別墅,而且要每年都免費向她周圍的女性朋友提供免費的衛生巾服務。

  對方卻說了這樣的一番話:給你買別墅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免費給你所有的女性朋友提供終生的衛生巾服務,你想想啊,我賣衛生巾不容易啊,我得把它生產出去做出來讓女人把血流上去我才能掙到錢啊。

  於是,賢芝嫁給了地產大亨鄭兆和。

  現在回憶,覺得還真的是很有趣,雖然和鄭兆和分開了,但賢芝好像並沒有敵意,她輸了,輸給了鄭兆和的前妻,她甘心情願,因為她覺得她在失去中也懂得了很多,比如生命中最重要的也許不是金錢,不是愛情,而是親情,她虧欠父母的太多,父母也漸漸老了,自己還讓父母擔心,她覺得自己不夠孝。

  我們漸漸又聊到了她出去有何打算,這時賢芝眼中放著光芒說:「我想出去做一份簡單的工作,不管薪水高不高,就是想過安逸平靜無波無瀾的工作,哪怕是粗茶端飯,素衣素褲,平淡就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你有沒有——有沒有想過和季颯在一起?」我鼓起勇氣,提起了季颯。

  賢芝起初有些驚異,她一直都覺得我是堅決反對她和季颯扯上關係的,她瞪大了眼睛看著我,倒像是我吃錯了藥一樣,難以置信的樣子。

  「沒有什麼難以置信的,我見到你現在的樣子,我覺得你變了,你變得讓我放心了,讓我覺得你值得季颯去擁有,你懂我的意思嗎?我喜歡現在的你,保留了你以前最好的率真,也戒掉了你原先最不好的拜金和濫情。也許我說的很直接,可是賢芝,我的意思是,我——支持你和季颯在一起,我也會做好我媽媽的思想工作,我們都可以接納你。」我拍拍賢芝的手背說。

  「我做了那些對不起你的事,你還是對我這麼好,我犯糊塗,連寶寶都送給溫安年差點害你母子分開,你還能這樣想著我,素素——謝謝你,真的謝謝你。我這二十年來,都白活了,辜負了大好時光,辜負了父母,流連於奢華的生活裡,紙迷金醉,可我唯一沒有白活的,就是交了你季素這麼朋友,你對我始終都不離不棄。」賢芝說著,喉嚨哽咽。

  「賢芝,你怎麼說的呢,你越來越煽情了你知道嗎,還掉眼淚,傻芝姐,你以前對我怎麼樣你難道都忘記了嗎,我可忘不了,我忘不了曾有個女人和我好得讓周圍人誤會我們是拉拉,我們的友情曾想愛情一樣奪目,你比我漂亮,我比你安靜,那時的你,每次有好處,總不會落下我,我和溫安年從結婚到離婚,你一路都在幫助我,失意的時候你陪我喝酒,你給我的,都是最美好的友誼,你知道嗎?」我看著賢芝的樣子,像是看到了多年前我們在大學裡的那段時光。

  那真是太讓人懷念的時光。

  「是呀,我還記得我每次出去和男人約會,都要帶著你,你就像個村霸一樣,不會吃西餐,見到那些男人你就嚇得躲在一邊,我和別人約會,你就坐在旁邊的村桌上,找服務生要筷子,然後我偷瞄你一眼,你用筷子夾著牛排大快朵頤,吃得我看了都想笑,那時的你,被那群男人稱作是小尾巴,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獨自出去,怕我被揩油嘛,你一定不是衝著要去蹭吃蹭喝的,對吧。」賢芝說著,忍不住捂著嘴笑。

  「哎呀,賢芝你果然是純潔了,現在你笑都捂著嘴了,我記得我第一次吃西餐是你教我的,第一次在舞池裡跳貼面舞跳慢四也是你教我的,第一次泡吧你是帶我的,還有你帶著我去了好多高級會所,說真的,我主要不是為了保護你,我是為了蹭吃蹭喝,最重要是要見見世面去的。」我故意這麼說,引得賢芝笑得眼淚都要出來了,這個女人變得越來越多愁善感,剛才還哽咽,一會又笑得花枝亂顫,從她身上看不到一點癮君子的樣子,看起來比我還健康多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蝸婚(251)

  和賢芝共有的那些回憶,佔滿了我整個的大學生活,如今回憶大學時代,除了賢芝,也沒有別的了,包括溫安年,那是我不能想的痛。雖然現在很幸福,生活穩定而寧靜,一切順利,可是畢竟是愛過的,他曾經也是這樣讓我想過要一生一世的。到最後,他怎麼就會變成了一頭洪水猛獸呢。

  記得大學時,剛認識溫安年,他還帶著一點靦腆,賢芝當時已經是學校裡的風雲人物了,校花呀,人人都說學校裡的校花最後沒一個是幸福的,難道真的是這樣嗎?溫安年那時偏偏就猛烈地對我展開攻勢,說實話,起初,對溫安年並不是一見傾心的那種,他長得屬於很文質彬彬的樣子,所謂青年才俊,還戴著一副眼鏡。

  斯文敗類吧,這就是後來的溫安年,當上領導後,特意去醫院做了視力矯正手術,花了七千多快錢,想想,他那時開始分外的注重起外表起,也許他就開始有外心了。

  賢芝那時還總勸我,說溫安年有什麼好,整天騎著一個破自行車,那自行車還是買的二手的,除了鈴鐺不響以外哪裡都響,放在路邊不上鎖也沒人偷。

  距我說我喜歡他有上進心啊,他那個時候,總是騎著車帶著我去南湖散散步,在湖旁坐著聊天,晚上南湖後的一條街有燒烤和小吃,我們倆就一人買一份五塊錢的小吃坐在長椅上吃,他總是對我承諾,總有一天他會掙很多很多的錢,給我最好的生活。

  稀里糊塗的,就和他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

  「何止啊素素,你記不記得,你和溫安年的第一次,ML,都是我教你的呢,你和溫安年不是試了好幾次都不能成功嗎,兩個人都是處可真***煩人,我那晚和你睡在一起,足足給你上了一個晚上的生理課,第二天之後,你就含羞帶的對我說成功了,哈哈。」賢芝說著哈哈大笑。

  鵂「是嗎?我有那麼遜嗎?虧你形容的出來,含羞帶,含羞帶是什麼表情啊,可真夠複雜的表情。」我靠在賢芝的肩上,和她回憶著過去,其實那段過去,真的又激越又率真,大學時代,是那麼讓人懷念,即使和溫安年最後分道揚鑣,但回憶,真的是有很多美好的,想想大學裡的那段日子,雖然苦,卻相聚是快樂的。

  「那個時候我還真沒看出來溫安年這小子膽這麼大,居然敢學人大款養小三,他那時候真斯文啊,帶了個框架眼鏡,我們倆在一起聊那方面的事,他都羞紅了臉,真是人不可貌相,還是頭禽獸。不過話說回來了,他去北京給孩子做配性手術,其實也是應該的,沒啥好感激的,媽的是他自己的兒子,他不救他那還是人嗎?」賢芝粗口爆出來。

  我在她頭上輕彈了一下,說:「我看你什麼時候把粗口給戒掉了,你可就真的是完美了。我對他是連恨都沒有了,只是畢竟相愛過,仔細回憶,其實還是很有趣的,畢竟有一段值得懷念的往事,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賢芝點點頭,其實仔細看賢芝的模樣,還真有點張柏芝的影子,雖然她胖了一點,但真的看起來很像,甚至性格都像。

  「我告訴你噢,馬衛打過電話來這裡的,還向醫生詢問了我的狀況,但是我沒有勇氣面對他,我還是沒有勇氣接他的電話。我在這裡的這段日子,靜下來的時候,我的腦子裡就在想我過去的這二十幾年我身邊出現過的那些男人,有錢的沒錢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有老婆的沒老婆的,年輕的老的,法國的美國的,可是那麼多那麼多男人裡,只有***馬衛對我最好了,因為你記得嗎,我大學的時候,有一短時間很喜歡寵物犬,馬衛居然用他買畫畫顏料的所有錢給我買了一隻雪納瑞,好幾千啊,他又不識貨,買來的狗是生病的,我養了兩天就狗死了,我記得我把死狗還給他的時候,我還悻悻地說狗死了屍首還給你,你可別找我要錢啊。」賢芝回憶著,眼裡有淡淡的淚光。

  「是啊,我記得,那隻狗長得還是挺可愛的,就是買回來什麼都不吃,吃什麼吐什麼,兩天就死了。」我也記起來了,賢芝還給那隻狗去了一個名字叫「小馬」,意思就是指馬衛,馬衛還樂呵呵地直點頭,說名字取的真好啊,以後你見到這條狗就等於見到我了。

  「我哪知道馬衛居然見到狗死了,一個大男人就坐在畫室裡傻逼一樣哭了,我起初還給他紙巾哄哄他,後來他哭的來勁了,像個娘們一樣,我直接發飆了,我吼著說哭你媽個頭啊哭,我還沒死呢你哭哭哭,不就是一條狗嗎,多少錢,我賠給你!」賢芝模仿著當時的語氣學給我聽。

  「後來呢,他是不是眼淚直接被你給吼回去了?」我好奇地問。

  「當然啊,他居然立馬不哭了,早知道這麼好搞定我還浪費紙巾和口舌做什麼,你不知道啊季素,你沒看到他當時的樣子,我到現在都還能記得清清楚楚,他坐在畫板面前,長髮凌亂沾滿了淚水,鼻尖通紅,不敢哭出聲,捂著臉,像個孩子一樣抽泣,然後搞了一句——我說了,你看到它就等於看到我,現在它死了。要不我就說學藝術的人真***煽情呢。」賢芝說著回味無窮。

  「馬衛我記得他是挺有才的啊,好像是美術系的大才子啊,留著長髮,長得卻不像一般藝術家那麼磕磣,長得挺帥氣啊,一米八二的個子,你真是的挑來挑去怎麼沒看上啊。」

  第二百五十二章:蝸婚(252)

  「現在人家可好了,在巴黎辦畫室開畫展,還娶了漂亮溫柔的法國妻子,一點也不比你差。$忘-塵www.WcZw.net&」我說著,剝了一根香蕉塞在賢芝的嘴裡。

  「還不是因為他沒錢唄,全身上下穿的加起來還沒有我一瓶指甲油貴,太寒酸了,那隻狗啊,你知道他那錢是哪來的嗎,是他在新街口那邊擺了個小凳子寒風裡給人畫素描人物畫像掙來的啊,一幅畫才十塊錢,嘖嘖,太牛逼了,那條狗抵他得畫多少幅畫啊,好像有次還被城管追著幾條街跑,人家城管開著車,他個傻蛋還往大路上跑,也不懂往箱子裡鑽。那狗死了,後來他找著我,對我說,其實狗死了也值了,他錢沒白花,畢竟我高興了兩天。」賢芝說。

  我想想覺得馬衛真是個好男人,寒風裡在新家口像個小販一樣擺張凳子賣畫,他們搞藝術的人,臉皮比我們一般人要薄的多,他如果不是真的愛賢芝,不會把辛苦掙來的錢就買了一條狗的。

  「現在想想,我覺得他說的那句話還真讓我感動,幾千塊錢那時對他來說是巨款了,幾乎是全部家當給我買了條狗說就算是我開心了兩天也值得了,素素,我想當時的我真的是很白癡,我都沒有讀懂這句話背後的深情,我錯過了馬衛,我真的很遺憾,自從聽說他結婚了之後,我腦子裡一直在回憶我和他的那些事。」賢芝說。

  距「賢芝,你有沒有發現,你對馬衛對你做過的事和說過的話,你都印象很深刻啊,你好像一點都沒有忘記他,你一直都認為自己有自己的生活,沒有和他再聯繫過,可你回憶起他來,你居然能記得清清楚楚。你要知道啊,你身邊的男人那麼多,你能記得幾個,我說難聽點,和你那啥過的男人,你都記不清長相了吧。」我試圖讓賢芝多想想馬衛,雖然馬衛結婚了,但到底他妻子不是咱中國人,傷害了也無妨,重要事賢芝幸福。

  這點我還真夠自私的,我覺得賢芝這個時候只要主動向馬衛道明心跡,他們這對錯過了太多的男女很有機會走到一起。

  「是啊,我告訴你噢,我連和鄭兆和在一起的事都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是我老了嗎,但和馬衛的那些對白,都過去了這麼些年,我都記得,那時候他真的很可愛,偷偷地喜歡我,我還跑到他畫室裡去找他,我說你是不是喜歡我,他羞澀的點點頭,我說你要是喜歡我的話,那你就給我畫幾幅畫吧,我一朋友飯店開展要掛幾幅畫,你就幫忙一下。他居然很認真地畫了幾幅,那時候的馬衛,又單純又認真。」賢芝說到動情處,眼角都是喜悅。

  鵂「你要不要考慮一下和他在一起?」我問她。

  她把最後一口香蕉塞進了嘴裡,香蕉皮放在了我手心,說:「不用考慮了,不會在一起的,回憶是美好的,就像你說的,有這些懷念就足夠了,他結婚了,我還是應該祝福他,況且,我也不想去破壞別人的家庭了,不會有好下場的。哎,對了,說起這個,我問你,那個秦什麼的三八現在混去了那呀?」

  我把我在北京見到秦湯湯的樣子告訴了賢芝,秦湯湯真是要有多狼狽就有多狼狽,像是連吃飯住酒店的錢都沒有了。

  「我聽溫安年的口吻說,好像這一切都是溫安年搞的,他這樣有心機有陰謀的人,秦湯湯騙了他的錢和房,還能有什麼好嗎,聽說是跟著一個三流導演拍了幾步三流的電影,不,是片,也沒一脫就紅,沒人舒淇那好命啊。溫安年說了,她既然那麼愛拍床上的事,就讓她拍個夠,好像拍完了非但沒給錢給她,還把她身上的財物搜得一乾二淨。」我跟賢芝說著秦湯湯。

  「我靠,這麼慘,也夠壯烈的,估計這輩子都別想再翻身了,也是活該,這種女孩心地太壞了,想出名想瘋了。」賢芝說著,她站起身,在我面前原地轉了一個圈,興奮地說:「我身材怎麼樣,是不是比以前更好了?我告訴你噢,出去你得幫我辦一件事。」

  我笑著說:「什麼事啊,還這麼神神秘秘,說吧,我能做到的我肯定做到。」

  「我——我在這裡,都好久沒有那個那個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出去你趕緊給我找個男人去,以前我兩天沒男人都不行,我在這裡都待了兩月了,毒癮倒戒掉了,可是那個真戒不掉,我可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啊。」她鬼鬼祟祟地說。

  「一邊去,你又沒個正經了,我可是良家婦女,我去哪裡給你找男人供你享用去,你可別忘了你之前怎麼對我承諾的,別縱慾過度,看來還要把你送進戒欲所,沒個男人就活不了了的樣子。」我哭笑不得。

  「你還說是我好姐妹呢,我生理需要啊!」賢芝說這句話的時候,嗓門提高了一下,我趕緊讓她小聲點,別給醫生聽到。

  和賢芝聊著聊著,她該要進行心理治療了,其實還是說了很長時間的,我依依不捨,我說我要走了,她特意拿著一把小梳子放在我面前,乖乖坐在凳子上說:「你走之前,幫我梳個頭吧。」

  我拿起梳子,給她梳了一個漂亮的髮型,很淑女的樣子,她穿著白襯衣,很乖的樣子,對我招手,看著我走。

  轉身走出大門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哭了,我總是不敢面對她的眼睛,我總覺得自己虧欠她的,對她還不夠好,看到她現在健康快樂的樣子,我真的很欣慰。

  PS:吼吼,今日第二更,大家看出我的更新誠意了吧。

  第二百五十三章:蝸婚(253)

  她始終都是我最好的朋友,這世界上再也沒有一個女人,除了我媽以外,可以這樣無私的對我好,她是那種真真正正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女人。

  當今的女人與女人之間的友誼,又有幾分是真的,別說兩肋插刀了,沒有在你背後暗齪齪捅上一刀已經算是不錯了。

  走出戒毒所之後,我去婚姻介紹所一趟,去給賢芝報了一個名,等了一則徵婚廣告,我是這樣寫賢芝的個人信息的。

  林賢芝,女,28歲,離異單身,是一個外表開朗漂亮,內心率真善良的女人,值得你去愛和呵護。

  距聽起來是有些肉麻呢,交了五百塊錢,我開始充滿了期待,等下星期賢芝出來,我就要好好給她打扮,讓她能不停地去約會見男人,其實也不一定就是為了結婚,只是給她提供一個找男人的平台,她不是說自己如狼似虎餓了嗎,填一填她的饑荒,畢竟通過婚介所相親找男人要比夜店酒吧安全的多。

  賢芝雖有不夠光彩的過去,但她是個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只要她內心沉澱積累下來,她到了一定的年齡,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這時候的她,會像一枚滄海遺珠,哪個男人撿到手就真的是撿到寶了。

  畢竟是開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過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發生關係,我相信她還是會找到一個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鵂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過一家音像店,裡面有很多音樂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寫的,上面宣傳的是音樂才子楊之放傾力打造單曲,我買了幾張,這還是第一次去買他做的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當然要從他心愛的音樂開始了。

  記得小時候有人說過,說愛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這句話其實還是挺有道理的,愛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開朗樂觀積極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賢芝都挺愛唱歌的,比如溫安年這個混玩意就不愛唱歌,反正我認識他那麼久,就還真沒聽過他開口唱歌。

  以前還總抱怨呢,抱怨過為什麼別人的男朋友丈夫都會深情地和她們對唱情歌,甚至會在校慶的時候或者她們過生日的時候抱著吉他在樓下唱歌,可是溫安年就不會這些,他只會一封封肉麻的情書寫給你,那些話他說不出來,他就噁心扒拉的全部寫在紙上。

  現在倒好,老天賜給了我一個會寫歌會唱歌的男人,還是個職業的音樂人,他的歌都極暢銷,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為她們寫一首歌,那種真正可以一炮走紅的歌,他寫的歌變得很搶手了。

  還有一張碟片外包裝上宣傳說:情歌王子。

  可真夠打動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這些年一直都是寫歌,他唱歌其實真的很好聽,一點也不亞於那些當紅的小歌星在台上又蹦又跳的那種,但是很奇怪,他從來不願意去真正做一個歌手。

  如果愛音樂,為什麼僅僅局限於寫歌呢,其實唱歌,發專輯不是更好嗎。

  可能他不想出風頭吧,這是最合理的解釋,他向來都是低調的人。

  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給那些歌手唱,他寫好,譜好曲,然後唱給我聽,之後就放在書房裡收起來。

  他說每年都要專門為我寫一首歌,他來唱,唱給我一個人聽。

  多好,情歌只唱給我一個人聽,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會每年寫一首歌送給我。

  拿著這些音樂碟片,想著他,分開並沒有幾天,思念就成了這個樣子,我想我是太依賴他了,這樣不好,中午還剛和他通了電話,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實我有時候也很討厭這樣的自己,又矯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種很自私的行為嗎?

  沒有辦法,誰叫他這麼寵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後,我才知道男人對女人的寵溺可以到這樣的程度,習慣了他在身邊的寵溺,甚至和他一起過馬路,我都會不由自主的牽著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當媽媽的人了,不該這麼矯情了對不對。

  戀愛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紀,都是白癡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這麼偉大的女作家,八十多歲的時候,居然和二十多歲的帥哥談戀愛,想必她是極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與年齡無關的,杜拉斯即使八十歲了,和她的年輕男朋友在一起,也許依然有少女的嬌羞。

  我就見過一幕,是在散步的時候遇見的,一個頭髮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輪椅上,她穿著大紅色的針織毛衣,花白的頭髮顯得特別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紅,那是深紅顏色的口紅,她塗在嘴上,一點也不顯得艷麗,反而是很風情的樣子。她身後推著輪椅的是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著她,眼裡都是寵溺和愛憐。

  真的無法想像,女人到了那樣的年紀,依然可以風情比得過年輕的小姑娘,身邊的男人,依然為她著迷給她寵溺。

  我回到了家裡,將碟片放進了房間,媽媽抱著小放出來,孩子一見到我,就張開了小手,看著他健康的樣子我真開心,再過幾個月他就要出牙齒了,很快他就會喊爸爸媽媽了,時間過得真快,這麼小的孩子,真是看著就在長。

  PS:三更完畢,後面的就3號出來了噢!晚安!

  第二百五十四章:蝸婚(254)

  小放是越長越像我呢,幸好沒有溫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則要是像溫安年的話,我可就有點有陰影了,豈不是看著他的臉就要想起溫安年來。

  我摟著他說:「寶貝,有沒有想媽媽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麼呀。」

  他兩隻小手裡抓著一個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麼地方。

  「剛餵好了奶,吃飽了就玩起來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時候那樣愛睡了,現在是又愛玩又好動,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給他多買點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歡車啊積木什麼的。」媽媽看著孩子開心地說。

  煥「外婆說要給你買玩具車,開不開心啊——我的小寶貝,媽媽親一個。」抱在懷裡,真是幸福。

  季颯下班回家的時候,提了一個大盒子,他嘴裡說著真夠沉的把盒子放下來,我打開看,盒子裡都是幼兒的玩具和積木,還剛想著要給孩子多買些玩具,沒想到這個當舅舅的這麼快就準備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從盒子裡挑出來看,季颯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這個當舅舅的還真是稱職,買這麼多玩具,我下午還和媽說著明天去給孩子買玩具呢。」我拿著一個玩具小賽車走到趴在沙發上早看著紅色小賽車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臂「寶貝,看你舅舅多疼愛你,給你買的小車。」

  季颯坐在沙發旁,說:「姐,你可真是過獎了,不過這真不是我買的,是早上公司快遞送來的,是程朗寄來的,我當時還想這麼沉一盒子能是什麼呢,沒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幾乎是把各個年齡段的都買齊了。」

  程朗買的,還真沒想到是他買的,真讓他費心了,想著就打一個電話給他,不管是作為他的朋友還是員工,我都沒有做好,作為朋友沒有給程朗足夠的關心,一直都是他關心我,作為員工,我好像很久沒有過問公司的事了,想想心裡真過意不去。

  他的手機鈴聲這麼些年都沒有換過,那是幾年前我們都聽著一致認為好聽的《風繼續吹》,程朗是一個念舊的人,他不會那麼容易的變遷,總是大度而瀟灑,有這樣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榮幸。

  他接了電話,聲音有些疲憊,卻仍然很驚喜,說:「季素,怎麼想著打電話給我了,是不是要回來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給我留著位置呢。我還要籌備婚禮,是不是很快啊,去年離異,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我笑著輕鬆地說。

  「你的位置,一直都給你留著,隨時,你都可以回來。」他認真地口吻說。

  「當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玩具我收到了,你買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謝謝你,費心了。」我說著,心裡很難過,不明白怎麼就突然難過了起來。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歡孩子。好久沒見了,你結婚的時候,要通知我,我去參加你的婚禮。公司裡的同事還有我,都等著你回來。」程朗說。

  「好,也許快了。不過,結婚不會辦酒席了,難道你想出兩份紅包嗎,哈哈,要是辦酒席那你們好多人還真是送了我兩份禮,我和之放直接出國旅行,婚禮很簡單,屬於我和他二人吧。不過,我會給你捎喜糖的。」我想著,覺得就很有趣,我都結了兩次婚,他還一次都沒有結。

  「那也好,要真讓我參加你兩次婚禮,我還真不是滋味。」他玩笑著說:「看著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臨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點也沒個正經。之放現在在南京呢,你有見到他嗎?」我問程朗。

  「沒有,倒沒有見到之放,不過前幾天遇上溫安年了,他帶著一個年輕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個年輕女孩打了起來,我開車正好經過,下來就勸了幾句,那個和溫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著有溫安年,把另一個女孩打得不輕。」程朗說。

  溫安年帶著一個年輕女孩逛街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個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湯湯,她現在是糾纏著溫安年沒完沒了,這也是溫安年自作孽,我對程朗說:「他們打架隨他們去唄,你以後看到可不許勸了,你不知道,以前那個女孩是怎麼打我的,現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場,真是風水輪著轉。」

  程朗低低地聲音,有些飄渺,他想了想說:「你現在,很幸福,是嗎?」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那就一直這樣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你別說我呀,你說說你自己,都多大年紀了,你這個鑽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記著呢,還不趕緊結婚生子,以後生個女兒吧,我讓我兒子娶你女兒,你可別嫌棄他有溫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會像溫安年那樣的。」我催促他趕緊把婚姻大事給完結了。

  「我會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會好好的把握。」程朗說。

  通話結束後,我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並不是傻子,程朗的話語外,我能聽懂,他祝福我也為我尋找到好的歸宿感到開心,他也有失落。我和之放認識,也是因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託好朋友之放看著我的。

  如果不是遇見了之放,程朗也許是更好的選擇,只是他一直都沒有主動說過,他是很含蓄內斂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後他的太太,一定會是無比的幸福和受寵溺。
《蝸婚:距離愛情一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