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森35歲室內設計師
A棟32樓住戶
看似悠閒實則匆促地吃完早餐,接過妻子遞上來的公文包,穿上外套,親吻妻子側臉,吻了她懷有身孕鼓脹的肚皮,在她目送下打開大門,穿過長廊,走進電梯,從三十二樓下到八樓中庭停下,穿過花園、泳池、健身房,來到位於中庭另一側的公用電梯,拿出C棟的磁卡刷卡進電梯(他的磁卡共有兩張,一張藏在公文包的內層夾袋),再從八樓上到二十八樓,才早上八點鐘。他按門鈴,鍾美寶就來開門,他立刻擁她入懷。
自從一年多之前在咖啡店相遇,他們倆就維持每週至少三次的簡短約會。差不多是從進門的第一分鐘,他們就沒離開過對方的身體了,像另一種形式的連體嬰,只有半小時,得加快速度。偶爾,早上不用開會,可以拖延到一小時,即使是一小時,也是匆忙如有誰在背後追趕。他們親吻擁抱愛撫脫衣,他將她牢牢釘在床鋪上,像生命中的一支長矛,而他也被她的柔軟射穿,被她的柔弱與剛強吞吐,他們一起演練瘋狂。在小房間那一側,窗簾一直開著,晨曦,如果有這種事物,想必就是那高遠穿透雲霧、灰色城市上方的空污,像命定的什麼一樣,直達他們所在的這棟樓,這座屋,這個臨時的居所,這張柔軟的席夢思獨立筒床墊,是他為她買的,價值十萬元,床單被褥都選購最昂貴的品牌,這個女人什麼都不要,珠寶、皮包、錢財。她說:“不能與你共享的東西我不需要。”
天啊,他愛她那麼久了,從中學到現在。當然中間的分離,他也交過女朋友,談過幾場戀愛,甚至結了婚,但他心中確實知道,她才是他所有愛的源頭,那種愛是天命,一生只會發生一次。
從前,濱海小鎮的生活,原本對少年林大森來說,只有無止盡酷熱的夏天,以及海風凜冽的冬天。捕魚為生的父親死後,生命就是靜靜的等待,等著什麼自己也不知道,生命突然安靜了,前頭看不見路,未來不知去向。母親幾乎哭瞎了眼,眼淚干了之後變成一個唯利是圖、沒有安全感的老太太。母親在透天厝樓下開設裁縫店,經濟吃緊,必須把店舖跟二樓房間分租出去。親戚介紹來的租客,遠方來的漂亮女人春麗帶著一對兒女,兩家孤兒寡母互相照應,對他們也方便。春麗說要開小吃店,騎樓下擺設麵攤,二樓兩間房分租給他們當住家,等於是兩家人生活在一起了。外地來的生人引人注目,尤其是個年輕的美人,簡陋的小吃店,幾乎是從開張那天起,就成了街上最多是非的地方。
鍾美寶一家是林大森十六歲那年來到小鎮,住進他們家,之後許多春天與夏日的傍晚,下樓到小吃店,就可以看見那一家人,即使不下樓,也感覺得到他們三人的響動。那時他母親除了裁縫,還接了外面的訂製服打版工作,忙得不可開交,兩人的伙食索性包給春麗負責。一開始相處融洽,父親死後的寂寞似乎被這三個陌生人的熱鬧沖淡了。吃飯時間,春麗阿姨會快快炒幾個菜,讓他們在店裡最裡頭的桌子吃,母親也難得放下手中的工作,出來一道用餐。兩個孩子,女孩叫美寶,男孩是阿俊,都是水清水靈漂亮的小孩,舉止秀氣,過分乖巧,滿眼驚慌。大森私下問過美寶打哪來的,她說他們住過許多地方,一直在“搬家”。問父親哪去,她說:“你問哪一個爸爸?”“我跟阿俊的爸爸不是同一個。但兩個都不在了。”小小女孩用語謹慎,好像還有什麼欲言又止,“有媽媽就夠了。”她又說,“你也沒有爸爸吧。”林大森點頭,女孩聳聳肩嫣然一笑,好像沒有爸爸才是正常的狀態,好似因此他們成了命運共同體,共享了生命的秘密。大森對美寶談起自己的父親,他是個船員,非常魁梧,極度地英勇,他曾在岸邊望著站在船上平安歸來的父親,滿載的魚貨、曬黑的臉,岸上響起了歡呼,父親害羞地笑了,一上岸就將他高高舉起,他心中好驕傲。說起父親,大森感到羞怯,好像體內那個崇拜父親的小男孩又出現了,母親年輕時亦是秀麗的,善裁縫、烹飪、編織,他們過得很幸福。
說到這,美寶抬起眼睛望他,說:“我覺得大森哥哥很帥,很強壯。”話語一落,他們倆都臉紅了。
開始有許多男人光顧麵攤,母親讓春麗賣酒賣煙,添購一台大冰櫃,不知她們怎麼分賬,後來屋裡開始擺起麻將桌,下午時間麵攤休息,母親照例趕工,春麗則陪客人打牌。
屋裡開始有些詭異的氣氛,有時會有鄰家的阿姨衝進來找丈夫。下午時間,母親和春麗叫他帶孩子們去游泳。
春麗即使身為母親,每天湯水油煙,一身樸素,卻遮掩不了漂亮的臉孔與姣好的身材,豐滿的上圍把緊繃的衣裳撐得好脹,空氣裡炸滿了費洛蒙。她在攤位上煮著陽春麵,簡陋的鐵桌上密麻麻涎著臉的男人埋頭猛吃。春麗手藝不錯,男人們下了工,就要尋著味道走進店裡,看上的似乎還有別種東西。阿俊很少開口說話也不直視人,總是在麵店一角的矮桌上堆積木、畫圖。美寶清爽爽學生頭,尖尖小臉,還是小學生的她幫忙端小菜、端面,櫃檯收錢找錢,油煙塵土也無法污染的那張白如精瓷的臉,水靈剔透的雙眼無邪又充滿悲哀,小動物般地忙這忙那。
暑假期間,下午他去練游泳,連兩姐弟也帶上。美寶那時完全沒發育,偏瘦的體型,小學四年級,穿著孩子氣的游泳衣,固執專注地學蛙式,他用手輕托起她的身體,感到一陣戰慄。
或許謠言是沒錯的,春麗下午時間把孩子支開,據說就是在會男人,那麼他母親又是扮演什麼角色?他記憶中的母親,自父親死後,就一心只想多賺錢,鄉下地方哪有賺錢的門路,他預感母親為了賺錢,什麼都會讓春麗去賣的。
他開始期待游泳時光的到來,不在乎鎮上的流言蜚語,日子一久,阿俊也願意跟他說話了。阿俊可能有輕微自閉症,或者受到什麼驚嚇,退縮進自己的世界,據說父親離開他就這樣了,應該帶去城裡的大醫院檢查檢查。
下午三點,陽光毒箭般穿透,街上已經可以看見因為看海而來的觀光客,他牽著他們的手穿過乾熱的街道,穿越小鎮裡因好奇或什麼原因而探看的目光,他無畏地牽著孩子的手,鎮定地穿過炎熱與窺視,直達鎮上的海水浴場,途中,會停下來買冰淇淋。美寶喜歡香草口味,阿俊喜歡草莓。他喜歡看他們倆開心。
那時,美寶臉上就有著瘋狂的神情嗎?
游泳練習結束後,他們回家洗澡,簡單吃食,三個人在二樓的和室看電視,春麗從不防備他,或許一直把他當小孩,或許對兩個孩子,尤其是那個太過美貌的女兒,並不在意,他們三個被母親遺忘的小孩,東倒西歪聊天、玩鬧、說話,直到睡著。他抱著美寶,感覺到自己體內湧起陌生的情緒,某種野性、難以控制的浮想聯翩,他臉紅心跳,胸口脹痛,快快逃回自己的房間。
有些日子光陰靜好,身心安寧,他可以克制自己。樓下總是鬧哄哄,小吃店來了新的姑娘,叫小紅,母親擺了投幣卡拉OK機,營業到深夜。
他看顧小孩子洗澡寫功課,等他們都上床入睡,他會在上下鋪旁的椅子上,拉拉雜雜聽美寶細訴一日學校裡的發生,看阿俊畫的圖。先說故事把阿俊哄睡了,下鋪的美寶還要拉著他說話,他們玩著影子遊戲,以手指比畫出狗、蝴蝶、海鷗。美寶說:“美寶喜歡大森哥哥。”美寶不知為何很少說“我”,總是以“美寶”自稱,像是在描述他人。
床邊的小檯燈,映照出她白皙的臉,精緻的五官,大森沒見過的細膩肌膚,讓人入魔的一張臉孔。大森伸出手指,輕輕放在她臉上,皮膚的柔潤細膩,像是要把手指吞沒,陷入一種如深沉的寧靜與自省,可以察覺作為人類的美好與醜陋。那時他要讀高中了,已經在讀詩、寫詩,濱海小鎮所有的事物也比不上美寶的臉,可以使他體會真正的詩意,他心中飽含溫柔,卻又感到驚懼,這樣的美麗,不屬於這個髒濁的塵世,外頭那些野獸般的男人,會玷污、傷害這個過分美麗的孩子,他好像可以望見她將來的坎坷,只因為他知道春麗是個隨波逐流的女人,過不了多久,可能會因為某個男人就把他們帶走。他想過,如果他們一直待在這個小鎮,他可以求母親,在他十八歲時,讓他們倆結婚。
哪來的奇思怪想,那時他十七歲,美寶也不過十一歲啊,這些奇怪思想或許是直覺,或許美寶太美,春麗太怪,這樣一個母親,像是會出賣自己的小孩。
就像他自己的母親,某種角度來說,這兩個喪夫的女人,是最辛苦,也是最危險的。
他沒見到長大的美寶,也不知她來不來得及長大,暑假結束,春麗跟上一個做買賣的男人,帶著孩子跟他走了。
少年時代,連他自己都已經遺忘的村野生涯,那荒山野村裡連空氣都顯現一種薄涼,語言裡顯出的粗鄙,那些人際間的看似親切實則刻薄,人際間的銳利能傷人於無形,他似乎特別能感受美寶的遭遇,因為他自己也是父親離世之後眼看著柔弱的母親如何變得狡猾與世故,如何在村人與親戚的冷眼底下辛苦求生。他慶幸自己考上大學後,母親透過關係找到了在台北的工作,他們賣掉房子,離開了那海濱野村、父親的故鄉,像逃跑似的。
有時憶起舊事他還可以感到遺留的慌亂,原本是很平靜的一家子,半數時間都在海上、總是不在家的父親,每回遇上颱風,母子倆總是緊張地聽收音機、熬夜看電視新聞,大概是尋常鄉村生活裡,最接近“恐懼”的時分。記憶中父母親感情非常恩愛,不出海的日子,他們就是一個簡單和樂的小家庭,父親帶著妻子兒子搬離大家庭的三合院,租賃一座小透天厝,不顧老家眾親人的反對,三人世界那般,在這個人與人不是親戚就是朋友,即使不認識也聽說過,好像誰誰誰都可以隨意地推開你家的門,進來串串門子,人與人幾乎沒有距離可言,毫無秘密能夠保守的“鄉下小鎮”。猶如他們三人過著“太過幸福”的私密生活,以致得到了“報應”,父親死於一場海難,船東破產,求償無門,此後,從祖父母、伯父、姑姑到大堂姐,從鎮長、鎮代表到漁會總幹事,幾乎誰都能借由“慰問”之名,探進他們緊密的門窗。
父親死去,結束了他的幸福童年。母親從一個溫婉的女人,先是面臨失去丈夫的痛苦,繼而又因補償金遲遲不到而感到悲憤憂傷,花了很長時間爭取補償,與鎮上的人幾乎都鬧翻了,之後拼了命掙錢、性格開始變得疑神疑鬼、落落寡合。有接近五年的時間,生活是瘋狂的,他弄不清自己的身上發生什麼事。他看見母親的臉變形,因為悲憤、不安全感,因為寂寞與孤獨,因為貧窮與孤立,生活成了無盡的長夜。母親幾乎總是在為錢煩愁,春麗來了之後,她像要抓住什麼機會般,一步步把裁縫店變成了卡拉OK小吃店,春麗一家走後,母親繼續營生,甚至公然讓外地來的女孩在後面小房間陪客。他總是懷疑,有些時刻,母親是否也下海去賺?但他蒙上眼睛摀住耳朵,只是拚命地讀書,設法要通過“讀書”使他逃離這個恐怖的小鎮。
成年後他體內還深植著那份被父親遺棄的焦慮,使得他立志要成為一個“絕不辜負”的男人,想不到,他在結婚三年半就與美寶重逢,他從一個顧家的男人,變成了有“兩個家”的男人。
大森遇見美寶,是在分別十七年後,中午有客戶跟他約了在他住家樓下阿布咖啡談事情。大森搬來這麼久,根本沒去過那家咖啡店,而客戶在隔壁棟大樓上班,聽說大森不知那家店,驚訝地說:“你不知道你們樓下的咖啡店有美女?店長是個大正妹,你竟然都不知道?”客戶說因為知名的“美女店長”,他每天光顧阿布咖啡,還辦了儲值卡,公司裡的男同事有人在追求她。“真的很正,沒當明星真可惜,不過當了明星我們也沒機會喝到她的咖啡。”客戶說。
怎麼正的妹,都不干他的事,大森一進門時還沒認出來,直到聽見客人親暱地喊著:“美寶,焦糖拿鐵!”大森抬起頭,是鍾美寶。
美寶從吧檯走出來,穿著白色襯衫、牛仔褲,綁著高馬尾,一臉素淨,幾乎算是中性的打扮了。潔淨臉龐,白皙皮膚,清麗五官,凹凸有致姣好身材,美得像一張畫。她微笑過來點餐,“第一次來嗎?想喝點什麼。”他定眼看她,她隨即也認出他了他。“大森哥哥!”美寶脫口而出,神情像發現蝴蝶的孩子,同行的朋友調侃他:“早就認識還要我介紹,說你不知道正妹咖啡。”朋友話語裡的輕佻使他恨不得揍人。
“我們是小時候的鄰居。”美寶露出甜美而職業性的笑容,大森一直沒開口,內心受到太大的衝擊。美寶啊,是記憶森林中走出的人,她長成了這樣的美人啊,變成真正的“女人”了,她還記得他,那麼她記得他對她的愛嗎?
內心記憶的凍土崩塌,所有的回憶都湧現了。
美寶離開小鎮之前,他們的第二個夏天,那時小鎮謠言四起,店裡生意興隆,常有鎮上的女人來找丈夫,鬧得不可開交。下午時間,他們三個人照樣去海邊游泳,母親與春麗依然在小吃店工作。美寶蛙式已經游得很好,兩件式粉色泳衣是他買的(春麗後來給他錢),像一朵花飄在浪裡。那日浪高天遠,海藍得像寶石,他們只在岸邊游,阿俊沒下水,說怕聽見海浪的聲音,固執地在沙灘玩堆沙。
出於絕望或難過或失落,他一直抱著她,以仰漂的方式在水面上漂移。水的浮力將小巧的美寶輕托著,貼著他肚子上方,她只是個身體才三十公斤、一百四十公分的小女孩,沒戴泳帽,水中散亂的頭髮,透過溽濕的泳衣猶如出汗的皮膚,貼著他的身體。他被勃起弄得好痛苦,浪花一上一下,美寶說著話:“大森哥哥,長大我要嫁給你。”“好,那你快點長大。”他說。他在水裡哭了,春麗就要帶走這世上他最愛的人了,到了分別前夕,他才知道自己這一生開始懂得了戀愛,那是糅合了心疼、溫柔、理解、想像,以及過分的呵護,和想要融進她小巧身體裡的慾望。艱難的生活裡,除了努力運動、讀書,設法考上外地的高中,到附近城市書店買來的詩集小說,他沒其他追求了。但是這個女孩,她會到哪兒去呢?她會長成如何的少女?女孩,女人?她的纖細、悲傷、開朗體貼,以及種種不可思議的矛盾組合,還會繼續存在這個將不斷抽長的身體裡嗎?美寶挪動著身子,像是知道他勃起了似的,也或許那不是勃起,只是一種凹陷與突出的必然結合,她小巧的屁股柔軟地嵌合著那突起,使他激動得幾乎喊叫。
“大森哥哥,永遠不要忘了我,我長大會回來找你。”美寶的身體瑟縮於他臂彎,像要把自己揉進他生命中。他覺得自己遺精了,就像夢想遺落在半途夭折的路上,他們濕淋淋地提鞋走路回家,沿途都是腳印。“走慢一點。”美寶說,“慢一點。”他回應,“我不想回家。”好像那時,他們就已經能心意相通。
跟客戶談事,腦子卻總無法平靜,時空似乎被錯誤連接,他好像又重回了年少,那些卑屈、恐懼、孤獨,以及與美寶相處時彼此可以給予的寬慰,栩栩如生。離開咖啡店,臨走前在櫃檯拿了名片,他與美寶對望,她那雙清透的眼睛,直接望進他的記憶深處,那眼神裡透露著倔強與神秘。他幾乎是一到公司就打電話到咖啡店找美寶。“我要見你。”他說,像是命令。“什麼時候。”美寶問。“越快越好。”他說。“明天下午我可以出去兩小時,有工讀生。”“那明天下午三點見,你到捷運站等我。”
他知道捷運站附近有個商務旅館,他們在捷運站碰面,他拉著她的手,大街上不方便說什麼,不用說,直接進了旅館開房間。
一進門他就把她放倒在床上,用四肢壓著讓她不動,美寶非常順從,他花了很久的時間端詳她,她一直別開頭,直到後來也終於與他四目相對。初初在黑暗裡,他用打火機的光線看她,然後打亮床頭燈,最後索性大燈全亮,一會兒要她坐起來,一會兒要她站著,一會兒抱起她來走動(她變重了,但自己也變得強壯了),一會兒又背著她,折騰好久好久,後來美寶笑了。“以前你也是這樣把我擺來擺去。”美寶的聲音已經沒有童音,卻變成一種帶有穿透力的、溫柔而帶磁性的嗓音。她的笑聲還是一樣的,只有在笑的時候,你會覺得她只是個快樂的小孩。是那種可以驅散所有陰暗的笑聲。
美寶在笑,然後他哭了。
他從不知道愛可以如此之深,好像你的命一樣,跟隨你到天涯海角。他卸下她的衣褲,從頭髮到耳朵,細細地撫摸,從頭到腳底,每個地方都親吻,他不應該這麼做,但沒有誰可以阻止他,他想起青春最盛、被慾望折磨時,他總是一邊想著美寶一邊手淫,心裡溫柔與罪惡感並陳,美寶像他的妹妹或像他女兒,但卻是他心中的女神,他唯一的愛。但即使那時想像的,也只是個孱弱纖細的小孩身體,不是這般有女人味。使他激動的,並不是美寶的美貌或性感,而是她的無助與她對他百般的依賴,他們就像一對無父無母的孩子,依靠著彼此生活(阿俊像是他們的小孩),他把生命裡最初的柔情全部獻給她,而後,他成了一個冷峻無情的人,得以穿越最不幸的生活,直到成年。
如今的美寶,身材近乎完美的她,孩提時透明的臉長成女人絕美的容顏,約一百六十五公分,手腳細長,但摸得到肌肉線條,渾身沒有一點多餘的贅肉,線條完美流麗,以前那個瘦弱的女孩,長成了健康而美麗的女人。他撫摸著她脫掉衣服才顯露出的豐滿胸乳,纖細的裸腰,手臂與大腿的勻長肌肉,還能感受到她以前的纖弱。“做蛋糕很耗體力,一有時間,我都會去慢跑,也有練瑜伽。”她說,“女孩子有肌肉不好看吧。”她不安心地追問。他用綿長的吻封住了她的嘴。
沒有一分鐘可以浪費,他們已經浪費大半生了。他在終於忍耐不住時,才進入她,美寶發出了近乎哭喊的叫聲,用力地搥打他。“為什麼不來找我?為什麼不找我?我一直在等你,等了這麼久……”他只是一下一下地,撞擊著,進出,像是跪在地上磕頭求饒,砰砰砰,他撞擊她的身體,幾乎要將她一分兩半,她從哭泣變成呻吟,然後近乎夢囈地喊叫。那裡面太柔軟了,所有的秘密,所有哀傷,所有被欺騙、拋棄、傷害、等待,所有事物最令人痛楚的那一面,好像全都可以塞進去,讓那其中滾燙的,黏稠的,濕滑的,沒有盡頭的,無以名狀的什麼,全部吃掉。她只是搖動著身體,散亂頭髮,臉上有汗水、淚水,以及口中溢出的口涎,她幾乎失神了,黑而深的大眼睛因快感而失去了焦點,渙散著,快死去了。
他沒有射在她體內,而是快速抽出,射在了她白色的胸乳上。美寶突然變得淫蕩,用手指沾染那精液,一點一點放進嘴裡。
第二次,是美寶主動,她那強健的腿腰,像騎馬似的騎到他身上,以雙手環抱,勒住了他的脖子,將舌頭深進他嘴裡,他感覺體內有什麼要炸開,非常危險,瀕臨死亡,但他沒反抗,順從地讓美寶控制,感覺腦子已經脹裂了,所有過去的回憶融化成一鍋不可食用的湯汁,直到美寶適時鬆開手,他哇地大叫一聲,好像看見了人們說的死前的極光。
他們就這樣幾次來回,粗暴地、溫柔地、變態地、危險地、悲哀地、快慰地,陌生而熟悉,最後是恨不得將彼此都撕裂吞下肚,邊哭著把最後一點體力用掉。
他們現在是同謀了。
十七年的時間補回來了嗎?補得回來嗎?但他們終於平靜下來,生命裡一直奇怪地空缺的什麼,被準確地覆蓋著,填充了。
全是夢。墮落、純潔、悲哀、甜蜜,雙生如幻夢。
他問明了美寶的狀態,她在咖啡店當店長,在大樓裡跟人分租一個公寓,她交往接近兩年的男友是工程師,很忙,但想要與她結婚,婚後就要搬到科學園區附近他買的公寓大樓去,她依然得照顧母親和弟弟,所得薪水一半都拿回家去。“阿俊長大變得很帥,但一直沒辦法好好工作賺錢,退縮的情況很嚴重,會突然不說話很長時間,住過幾次醫院。”母親肝不好,常進出醫院。她說到繼父出獄後回來找他們時,話語猶豫。“後來我逃走了,但每個月都會匯錢回家。”她說自己經濟負擔重,根本不敢讓男友認識她的家人,男友知道她的處境,但是“我告訴他的只是百分之一”。
大森明快做了決定,把大樓裡他投資的套房請中介處理,舊房客租約到期,不再續約,請人粉刷屋子,做了些裝潢,讓美寶搬過去。同一棟樓上下而已,但他希望美寶自己住。“好方便你來找我嗎?”美寶的語氣不無怨尤,但隨即又柔順地說:“我也想離你近一點,我不要在旅館跟你見面。”
一個月後房客搬走,裝潢了幾天,傢俱都換新,他們合力佈置了那個房子。每週三天,他跟秘書把上班時間調晚,說要上健身房,他都晚到辦公室一小時。夜裡,總有幾天,美寶關店上樓之後,他會藉著遛狗的名義,帶著狗去美寶家坐一會兒。只有到了晚上,他們會像一般夫妻那樣,相擁著在沙發上閒話家常。
看似偷情,卻是陷入瘋魔的愛戀。
前半年,他以為自己會發瘋,因為絕不離婚的他,也萌生了離婚的念頭。但結婚是承諾,對於他的妻子李茉莉,他就是支撐天地的樑柱,他也是愛過她的,只是遇見了美寶,什麼事都褪色了。他沒忘記自己如何追求、交往、結婚,沒忘記尋常生活裡,茉莉流掉了兩個孩子,為了懷孕吃盡了苦頭。在他與美寶重逢後,他有一度打算離婚,每當他要提離婚,看見妻子恬靜的臉,又覺得毫無道理。一日拖過一日,無論是離婚,或坦誠,他都沒做到。他仍然每週幾次去美寶家裡,陷入越來越深的戀情,有時,週三週四美寶上早班,他甚至下了班直接到她家去。但妻子突然懷了小孩,所有計劃都不管用了,他如夢初醒。
結婚是他正常人生的巔峰。離開小鎮,甚至離開母親,他幾乎不數算日子了,人生只能往前不能回頭。他一路考試考試,拿到執照,在事務所上班,後來茉莉的父親給他創業資金開設自己的公司,賺了錢,才能買下現在住的公寓,不到四十歲他已經把所有想要的都要到手了,然後半路上遇見了鍾美寶。
“我總是運氣不好。”美寶說。論長相、氣質、身材,她都比茉莉美上許多許多,然而茉莉所擁有的卻是她永遠得不到的。大森自從搬進這棟樓,就很少到後面的CD兩棟晃,所以根本不知道美寶竟然就在距離他如此近的地方,隨時都可能相遇。對他來說,買下這個房子,不是最上等的選擇。正如與茉莉結婚,他只是在諸多自己能夠負擔的、也還算喜愛的人事物中,做了最安全的選擇,他心中隱隱還是有著自卑感,無法在公司附近買房子,即使在那邊上班許多年,也還是覺得自己不是城市裡的人,況且貸款太高,帶給他無形的壓力。那時因為結婚買下這房子,房價還只是現在的三分之二,說到底現在賣掉還是賺,當初他一口氣買了小套房跟公寓,沒想到,竟然會把小套房拿來金屋藏嬌。
他們把分別後的歲月細細訴說,這些年各自坎坷,美寶還是沒能把大學讀完,春麗陸陸續續跟一些男人同居,在各式各樣的情色場所工作,到把青春與美貌搾乾,一直想再嫁。美寶十八歲的那年,美寶的繼父,就是顏俊的親生父親找到了他們,所有災難正式展開。
他提議把房子給美寶住的時候,她非常快樂,可以從跟朋友分租的雅房搬出來,有自己的住處,一直是她的夢想。他花錢做了些裝修,但美寶堅持不要添購什麼傢俱,只有房間裡那些與“睡覺”有關的物品,她特別愛惜講究。“也不知道能住多久。”美寶時常歎息,“不要放太多東西。”他其實根本可以把這房子送給她,但以她說的狀況,她沒辦法擁有自己的財產。“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即使我們分手,你也還可以住在這裡。”大森對她說。
美寶又顯得悲傷。
他好像輕易可以懂得她的悲傷,就像她也能懂得他為何變成這樣一個“規矩而嚴謹”的男人,卻又冒險與她約會。他們背負著近乎相同的地獄,美寶的當然更深更黑暗,他能做的只是擁她入懷,一次次地與她歡愛。
然而回到他與茉莉的小世界,他的戀愛夢就醒了,沒人逼他,是他自己願意停留在這段婚姻裡。他對茉莉的愛清淡而簡單,就像人們喜愛一朵美麗的花,漂亮的瓷器,珍貴的珠寶,只要你有能力擁有,沒什麼好掙扎的,其中沒有矛盾、陰暗、糾葛,沒有揮之不去的往事,沒有難以啟齒的身世,茉莉這樣一個女人,生命平順簡單得令他羨慕。或許他愛上的,就是她與生俱來的這種順利。茉莉模樣並不特別美,但皮膚白嫩、身材勻稱,臉上一點瑕疵都沒有,舉手投足間有種“天塌下來也有人幫我擋著”的從容。她跟家裡其他姐妹不同,從小功課不好,也長得沒有兩個姐姐漂亮,因為是老,父親特別寵愛,母親嚴格管教,她自己則是“什麼都無所謂”的樣子。長大後因為精心保養、打扮,也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小姐,與一般時下年輕人不同的是,她那種自信與從容,雖然背後是少根筋的“天然呆”,然而,這是出身好、沒吃過半點苦的人才有的天真,有時,感覺她就像個少女一樣,給她一本書,一些甜點,她就能滿足地度過一整天。
茉莉的快樂有時會感染他。他在城市裡工作,每日與最刁鑽的客戶打交道,衣著、飲食、談吐、工作,都要顯現出符合“品位”的樣子,這一切標準都是有定價的,標誌著他的工作正在逐步地升級,但他總不適應,心裡虛虛的,覺得自己不配,又感到不屑。這些矛盾的情緒,在茉莉面前就得到安撫,即使一切都是他裝出來的,但他有個名門出身的太太,她的存在就是他價值的象徵。
這樣優雅嫻靜的妻子,幾乎感受不到她的靈魂重量,輕盈就是她的代名詞。大森把她從市中心帶出來,搬到這她一輩子也沒機會生活的地區,她沒抱怨,即使她不明白他心中的糾結,她也總是順從,好像只要可以跟他在一起,做什麼都會快樂,而且她就真的快樂。
有時,他會想在家裡裝一台監視器,看看她私下的模樣,看她那張年輕無瑕的臉,是不是也會有愁容?她會不會有神經質的焦躁?是不是也會感到自卑?有沒有什麼令她恐懼?她從職場裡退出,一點也不遺憾,沒什麼損失,對她來說,那只是一份獲得“上班族”身份的工作,她這一生只靠著父親給的零用錢就可以開朗舒服地過日子。精明的岳父在美國、日本,還有本地都置有房產,三個女兒名下都有信託賬戶,難以想像什麼樣的災難才可以使她落入貧窮。能夠摧毀她的幸福感的,這世上只有他做得到。
如此想來,他是否是刻意地將她帶來這裡,住在這棟龍蛇雜處的大樓,讓她有機會走進販賣廉價商品的市場,與穿著便宜成衣的老太太摩肩接踵,讓她感受世界的真實,或者該說,是他所在的真實世界。
小吃店暗藏春色,紙包不住火,流言變成真實的攻擊。可能錢賺夠了,也可能終於從貪婪的夢裡醒來,母親決心帶他離開。他們從小鎮舉家北上,首先定居的,就是這個與北市僅有一橋之隔的雙和城,當時母親的姐姐在此處開設美容院,母親來投奔,在美容院後頭開設裁縫室,後來經過輾轉介紹,到百貨公司修改部門,專門修改高級服裝,因為手藝好功夫細,就一路做下來,直到他事業發達,母親也還不願卸職,這幾年腿腳不好,才願意在家休養。
搬來這裡,起因也只是為了就近探望母親。母親一直住在她辛苦攢下頭款、拚命還掉貸款的老公寓,就離這大樓幾條街,始終維持她的清儉習慣,還是那麼情緒起伏,依然為往事憾恨抱屈。婚禮的時候兩家人見過一次,覺得茉莉的母親高傲,父親目中無人,大森母親就鮮少與茉莉的家人見面。
跟茉莉結婚的過程,在旁人眼中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乘龍快婿,減少二十年奮鬥”,但另一種則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配不上”。結婚前,他還跟母親住在老公寓,搭捷運騎摩托車上下班,省吃儉用,才能買幾套像樣的衣服開會穿,偶爾跟同事上高檔餐廳聚餐就會心痛好久,出差之外,從沒去外國旅行過。他本以為茉莉的父親不會接受他的提親,他父親卻像栽培自己的兒子一樣訓練他,假日帶他去高爾夫球場,參加各種商業工會活動,結交各行精英,送給他第一支萬寶龍,帶他去買第一支高爾夫球桿。學習喝紅酒、抽雪茄、穿名牌西裝,即使至今他仍有不踏實的感覺,那也是因為他已經飛昇到半空中,不習慣腳踏實地。岳父教會他“領略有錢的快樂”,老人家認為“飢渴”是唯一的成功之道,而他從這個青年眼中看見了“野心”,這個青年對事業、名利越飢渴,越有可能成功,越能融入他女兒從小長大的那個世界。而他的策略不能說不成功,即使當初大森違背岳父要出資讓他們在市區買房子的提議,大森咬著牙買下這座摩天樓的大坪數公寓,岳父認為這是他的“骨氣”,當時他們倆相約,五年後一定換屋。
五年快到了,他卻陷入泥淖。如果岳父知道,一定會叫他拿錢把美寶擺脫了,會讓他們出清公寓,直接搬到台北市去住,但如果再鬧大一點,岳父或許直接放棄他。
到時,他目前所有一切,事業、住家、人脈,全部都會崩潰。
他本就活在分裂的世界裡,所以格外自持,從小就養成情緒不外露的習慣,言行異常謹慎,與茉莉的婚姻生活完全照規章行事,而在如此規律的生活裡,要找出時間來“熱戀”,在熱戀過後,又得恢復平靜與家常,使他的精神狀態緊繃到極點。不見面時他感到鬆一口氣,好像又恢復到原本的自己,生活稍感平衡,但沒隔兩天,內心又被思念燒灼,痛苦難當,他會想像美寶與她那個男友約會上床的場景,他甚至會猜想美寶另有情人,他所想像的美寶,全都是妖媚、放蕩的模樣,激起他無比的嫉妒,然而嫉妒過後,卻是深深的痛惜,他會回想到過往失去聯繫的時光,那些日子,他會在某些少女身上看見美寶的影子,不曾重逢就永遠不會失去,這念頭一起,心中驚覺分離的痛楚像是延遲付款的緩刑,好像這一分開,又會變成永遠的離別。到了第三天早晨,他毫不思考,直接就到她家按門鈴,見面時,所有熱情再度燃燒,毫無疑問,覺得只要能與她相愛,一切都可以拋棄,只要能與美寶相擁,他就會變成那個乾淨又單純的少年,人生沒有走到他自己無法掌控的境地。
然而,隨著時間的經過,見面次數增加,一年以來,他們除了一再地加強性的刺激,找不到其他辦法來緩解這沒有出路的戀情帶來的悲傷,後期他們的性愛已近乎狂暴,有時甚至會在彼此身上留下傷痕,更增加了曝光的可能。
茉莉懷孕後,他更不可離婚了,他羞愧地發覺自己離婚的念頭也就最開始幾個月裡出現過,過完年,孩子就要出生了,情勢已變得無法挽救,每次與美寶做愛時,他都會嘶吼著,“嫁給我,嫁給我,你是屬於我的”。而那些話語,事後回想,更像是催情的甜言蜜語,全然不負責任。美寶沒有掉入他的陷阱,她好像只是在等待,等待他終於不再上門的那天,愛情結束,折磨也會結束,希望變成絕望,都不知該說是解脫還是悲傷。就像當年的夏天,一下子落到寒冬,他們終究是不能相守的。
面對現實吧,他不可能離婚的,他已經無法想像所有一切從頭來過的生活。他們的戀情不過就是少年夏天的色情版本,只能存在那個高樓套房裡,但為什麼自己會變成如此?為何當時他要把美寶約出來,為何約出來時不能只是敘敘舊,不要介入彼此這麼深?這恐怕都不是現在的他可以回答的。真正的疑問在於,他變成了怎樣的人,他想要過著怎樣的生活:究竟是與美寶兩人的小世界,還是他正在經營、且步步向前、逐漸高昇的世俗日常。
他不用問自己,他的行為自有答案。
他有可能從頭來過嗎?他並非一無所有,離了婚,把欠岳父的貸款繳清,可能得把房子賣了,手上也還有點錢,買不起房子,開個小公司應該可以,靠自己的能力,未必不能過活。喜歡這大樓,兩個人就住在小套房裡吧,但贍養費怎麼辦?孩子怎麼辦?爭取了監護權,他能給小孩帶來什麼樣的生活?想到這裡,他渾身不自在,他已經習慣了的一切,開車,上健身俱樂部,打高爾夫,高級餐館,名牌西裝,吃喝穿用都是質量良好、價格昂貴的器物,每年兩次的去外國旅行,收集紅酒、手錶、鋼筆、古董、經典設計傢俱。他對於就在大樓底下的量販店嗤之以鼻,寧願開車到城裡去百貨公司超市採買家庭用品,他鄙視所有“廉價的物品”,好像那些“大特價”的紅標黃標都標誌著他可悲的過去。二十八歲至今七年,他設法融入這座他求生的城市,同時,城市裡的價值改變了他,或許在他選擇跟茉莉交往的那一刻,他心中那份飢渴並不亞於對於美寶那種不可理喻的愛慾,他知道自己做了選擇,“一腳踢掉過往的自己”,一直都是他在做的事,他早已不是美寶所認識的那個海邊的少年。
這些他所擁有的難道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掙來的嗎?為何只要離婚就會化為烏有?他可以再用一樣的熱情與意志力從頭來過,他才三十五歲啊。但他無法想像一切從頭,到別人的事務所上班,做個平庸的上班族,不可能負擔得起他所想要的生活。他會變成累得要死、成天抱怨、賺的薪水只夠溫飽、回到家只想罵人的老公,而美寶,他無法想像,是否會愛著那樣的他。但他很確定,他不想成為那樣的自己,那個自己,還沒有餘力去愛美寶。
他不要走回頭路。
一旦回到現實層面去想,那些美如幻夢、令人無法喘息的性愛,那些像是在搏命,要彼此融進對方身體裡,他曾經以為“再也不可能愛得更深了”的愛,美寶卸下衣服那彷彿會發光的裸體,她那張令人入魔的臉孔,她所有的愛恨嗔癡,突然都變成了泡沫般的碎影,只是白日夢的延長,是少年時期春夢的成年版。
他猛捶自己的頭,他不該,他不該,他不該將那幻夢實現的。
曾經有一次,他決心不顧一切,要給美寶想要的“情侶相處模式”。那天美寶休假,他下午蹺班,陪她逛街,本想蹺班兩小時就回去,但美寶太開心了,他不忍心開口說要走。他們去看電影,吃晚餐,過程裡他應該打電話給秘書,給他老婆,隨便編點理由,她絕對不會懷疑,然而他是如此心虛,既不敢找借口去打電話,也沒勇氣在廁所裡偷講電話,明目張膽對老婆說謊,他只好把手機關了,任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看著美寶從燦爛變得黯然。“你回家吧,這樣大家都不安心。”她說。最後,還是美寶幫他解了套。他開車回大樓,美寶在附近先下車,那感覺糟透了,他把車又開了出去,到附近的花店買了花,心想,一把花,就可以免掉自己可能說壞的謊。
那天的遭遇,彷彿預告了他與美寶的將來。當他們不在床上,而是像夫妻般在百貨公司裡逛街,他心中沒有狂喜,只有恐慌。如果要選一個老婆,還是茉莉比較適合他。美寶這麼漂亮,但卻還是帶有鄉下女孩那種土氣,她在百貨公司裡手足無措,面對昂貴的東西時既興奮又恐懼,這些,不就是他一直在設法逃離的事物嗎?即使他知道,給美寶夠多錢、夠多時間、夠多安全感,讓她像茉莉這樣,毫無節制,沒有後顧之憂地,每天逛街、採買、選購、試穿,總有一天,美寶也會成為一個符合她天分的“名媛”,眼神裡毫無懼色,不會遭勢利店員白眼,不會因為享受而心痛,就像他現在這樣。
但弔詭的是,一旦他離了婚,他就無法給美寶這種生活,甚至他自己,也要跌回過去那種窮酸、看人臉色的生活,不,他不想重回那些噩夢般的窘境。他不要窮。他窮怕了。
他想著,在戀情曝光之前,果斷地分手吧,把套房過戶給美寶,或給她一筆錢另外買屋,或者他與妻子搬走,到台北市買一個距離公司比較近的房子。咖啡店是美寶的一切,他沒有資格要美寶離開,所以要走的人一定是他,因為繼續下去一定會出事的。他要如何去承擔自己離婚對孩子與茉莉造成的傷害?然而,分手了,他要如何想像沒有美寶的生活,他將要殘忍傷害、遺棄的美寶,又會如何地感到心碎?
近冬了,每次早晨穿過中庭,總被大樓的強風吹拂得渾身打戰,每一天都更接近結局,他們就更加瘋狂,也讓他更痛恨自己。一份記憶裡最純美的愛,真正實現卻驗證了他性格裡所有的軟弱與自私,他每一回與美寶親近,都更覺得自己是在玷污、在毀滅她的美善。有時他幻想可以永遠維持這樣大樓裡的雙面生活,但更多時刻,他覺得兩個生活即將互相穿透,彼此揭穿,而終於上週五,他去找美寶的途中,在中庭電梯前遇到了房仲林夢宇,林先生問:“咦,你不是住A棟怎麼跑到C棟來搭電梯啊?”
他像被雷擊中似的,久久無法回答。電梯到了,門開啟,他遲遲不能邁出腳步,看著林夢宇神色怪異地獨自搭電梯離開,好像這就是即將出事的徵兆。而到時,他也將會只是啞口無言,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