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小獅子被截掉了整條右前腿,右後腿的部位也失去了很大的一塊肌肉,我看到它的時候,它包著紗布,在麻藥的作用下昏睡。我問爸爸,它什麼時候會好起來?什麼時候可以回家?
爸爸告訴我,它永遠都回不了家了。
這種處在食物鏈高端的猛獸,未成年,又失去了一條腿,放歸野外,只有死路一條。
那個時候,電影《獅子王》正風靡全球,爸爸對我說,他們偷了點懶,給這隻小獅子取名叫「辛巴」。
辛巴跟著我們回到南非,住進了開普敦的動物園,後來,我和Derrick去看過它好多回,它獨自一個待在籠子裡,很孤獨的樣子。看到辛巴缺失的右前腿,走起路來一瘸一拐,很是吃力,我扒在欄杆上,莫名地有些失落。
Derrick是我鄰居家的小男孩,比我大一歲,是個白種人。他有一頭金色的頭髮和一雙湛藍的眼睛,Derrick告訴我,在我們這個街區,我是最特別的小孩。
我的確是附近唯一的一個中國姑娘,有一頭烏黑的直髮和一雙黑眼睛。Derrick說我就像一個精靈,是他見過的最美的女孩。
我的審美觀大概就是在那個時候形成的,對於人的長相,我向來沒有特別的喜好。就像是回國以後,我無數次聽到同齡的女孩們說黑人看起來好噁心,我覺得匪夷所思。在我記憶裡,住在開普敦時,隔壁的黑人小孩Arno勇敢又可愛,很多時候,比起Derrick,我更願意和Arno一起玩。
我從小和Derrick一起學習小提琴,我學得不好,Derrick卻經常得到老師的表揚。媽媽對我說,小靜,你是不是不喜歡拉小提琴?你要是不喜歡,我們就不去學了。
我說:「我沒有不喜歡啊。」
媽媽很疑惑:「那你為什麼不好好學呢?」
我感到奇怪了:「誰說我沒有好好學?」
我明明學得很認真,只是一直沒有Derrick拉得好,但這並沒有打消我拉琴的積極性,我每天都會練習,Derrick會敲開我的窗玻璃,扒在我的窗台上取笑我:「Jodie,你拉得好難聽。」
我會默默地掰開他的手,鎖上窗,繼續自得其樂地拉琴。
只有Arno說我拉琴好聽,他是尼日利亞人,有一身黝黑的皮膚,眼睛又大又亮,像兩顆大葡萄。因為父親工作調動,Arno搬到南非才沒幾年,他說,聽我拉琴,會令他想起他在尼日利亞的家鄉。
我十二歲那一年,非洲大陸爆發了一場瘟疫,疫情波及好些國家,為了我和媽媽的安全,爸爸接受了國內上級單位的調令,準備帶我們回國了。
我和Derrick說,我要回中國了,Derrick愣了好一會兒,最後說:「Jodie,I love you,I will miss you.」
我和Arno說,我要回中國了,Arno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了幾下,默默地回了家。
那天晚上,Arno敲開了我的窗,把一樣東西遞到我手裡。
是一隻非洲手鼓。
有著奇怪的圖騰,還有繁複的雕刻。
Arno告訴我,這隻手鼓是他爺爺年輕時親手做的,連著鼓面用的獸皮,都是他爺爺去狩獵時打來的動物身上的。
「Jodie,這個鼓送給你。」Arno厚嘟嘟的嘴唇一咧,黑暗中,他的眼白和潔白的牙齒格外顯眼。他說,「我爺爺和我說,這是個神奇的鼓,他把鼓送給了奶奶,後來他們就結婚了。我的爸爸把鼓送給我媽媽,他們也結婚了。我爺爺說,只要我把這個鼓送給心愛的姑娘,最後我就能和她在一起。」
這麼貴重的東西,我覺得自己不能收,Arno看起來有些失落,問:「Jodie,你不喜歡我嗎?」
不,我喜歡他。
我把鼓抱在了懷裡,Arno笑了,說:「明天,我來教你打鼓,好嗎?」
「好。」我說。
後來,我跟著爸爸媽媽回到中國,升上初一前的那個暑假,我在家裡練習打手鼓,結果卻被鄰居投訴。
媽媽說這裡不是開普敦,勒令我不許再玩鼓,我央求爸爸給Arno家打電話,我想把我辛苦練習的成果打給他聽,結果,卻聽到一個叫人絕望的消息。
Arno感染了瘟疫病毒,在一個月前醫治無效,去世了。
那是我人生中最悲傷的一個夏天。
高一結束的那個夏天,我把Arno送我的手鼓送給了顧銘夕,我知道,幾分鐘後,他就會把這個手鼓送給龐倩。
這個從非洲大陸帶回來的手鼓,如果真的像Arno所說的那樣神奇,那麼,終有一天,會有一對有情人因為它而走到一起。
高二開學以後,學校進行了文理分科,龐倩不再和我們同班,戴老師問過我和顧銘夕的意見,我和他成為了新同桌。
顧銘夕的話本來就少,經過了高一下學期的「優秀團員」事件,他變得更加沉默,或許,也和龐倩不在他身邊有關。
周楠中和汪松會在生活上幫顧銘夕一把,其他時候,他都是用雙腳慢慢地料理著自己的事,很少會開口找我幫忙。他不說,我也不會主動去問,甚至是吃午飯時,他都是和龐倩會和了一起去吃。在食堂排隊時,我經常會看到他倆一起站在窗口,龐倩遞著兩個飯盒,對著裡面的菜盆指指點點,問顧銘夕要吃什麼。
也只有和龐倩在一起時,顧銘夕臉上的神情才是放鬆的,舒展的,他會淺淺地笑著,和龐倩討論什麼菜好吃。
他們一起吃飯的樣子令我記憶猶新,兩個人面對面,一人一個飯盒,龐倩會搶顧銘夕的菜吃,顧銘夕也會幫她吃掉她不愛吃的東西。
一個人用手,一個人用腳,兩個勺子在彼此的飯盒裡挑來揀去,那一種親密和默契,就像是一道無形的牆,將所有人都擋在了牆外。
所以,我和顧銘夕之間的交流,其實非常少。
也許在別人的眼裡,我是一個很奇怪的人,我在班裡沒什麼朋友,同班女生聊天的話題,我一點都不懂,她們愛看的漫畫,喜歡的明星,市面上流行的衣服,我統統不知道。
我一直留著短髮,戴一副大眼鏡,穿著簡單的T恤牛仔褲,我知道自己的樣子在女生中間並不起眼,但我一點也不在乎這些。回國之後,別人都說我很文氣,起初我都不懂這個詞的意義,明白以後,我有些訝異,隨即又釋然了。
我怎麼有資格去說顧銘夕話少,明明,我自己也是悶葫蘆一個。
我個子很小,比龐倩都要矮一些,所以唸書時,我都是坐前排的,和顧銘夕同桌以後,是我第一次坐在最後一排。
我坐在龐倩的座位上,發現這真的是一個很有趣的位子,在教室最最角落裡,邊上就是玻璃窗,可以清楚地看到操場。
前面的周楠中和汪松個子很高,有時候,我甚至懷疑,我躲在座位上做點兒小動作,老師也看不到。
龐倩的桌子很花,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塗鴉,在那些偷偷抄下的英語單詞、化學公式、物理名詞中,我發現了一個人的名字,還不止一個。
——謝益
我聽過這個名字,但無法將名字與本人對上號。我轉頭看看顧銘夕,他正在顧自做題。我在心裡歎了一口氣,猜測著銘夕是否知道龐倩的小秘密。
和顧銘夕同桌兩個月後,我發現,其實他並沒有那麼悶,有時候,也會像個孩子一樣做點又傻又有趣的事。
比如,做題累了的時候,他會悄悄地畫漫畫,像所有這個年齡的男生一樣,他喜歡畫大胸細腰大長腿的女孩,還有一身結實肌肉的猛男,或者是各種機器人和怪獸。他在草稿紙上塗鴉,弓著背,低著頭,身子還微微往右邊扭一些,左腳的外腳背抵著桌面擋著畫紙,顯然是不想讓我發現。
我當然裝作沒看到,但還是會忍不住偷偷地看,顧銘夕畫一會兒後就會繼續做題,畫過的紙就被他折疊好,塞進抽屜裡。
不止一次,我看到他在畫一個女孩,用速寫的筆觸,那個女孩或站,或坐,或跳躍,或俏皮地回頭,腦袋後面是活潑的馬尾辮,臉上總是帶著燦爛的笑。
我托著下巴坐在他身邊,看他偷偷摸摸地畫,真的很想提醒他,龐倩沒有那麼長的腿,沒有那麼細的腰,更沒有那麼大的胸。
當然,我什麼都沒有說。
高二那年的秋季運動會,我跑800米,龐倩參加他們班的4*100米接力,在體育場的看台上,她溜到我們班,一屁股坐到顧銘夕身邊,和他聊起天來。
「好熱啊。」她散開了長髮,雙手伸到腦後紮起了辮子,扭頭看我一眼,又轉過頭去對顧銘夕說,「哎,你說我剪個短頭髮好不好?像肖郁靜這樣的,洗頭方便,還涼快。」
顧銘夕愣了一下,搖搖頭,輕聲說:「不要剪,你留長髮好看。」
聖誕節後,我又見到了那個憤怒的男人,在復健大廳。
他不再大吼大叫,而是非常努力地練習走路,身上的白色T恤都被汗水洇濕了。訓練間隙,他會低聲地和復健師溝通幾句,擰著眉頭指著自己的左腿假肢,似乎是在說哪裡有問題。
後來,我和他見過好幾次,但再也沒有說過話,看到我時,他面色就有些不自然,我一點都沒有放在心上,每次都會對著他笑一下。
2011年春節前,我決定回國過年。
離開前,我有點頭疼這兩個星期,阿喵能去哪裡。我不想去麻煩我的朋友、同學或同事,最終決定將它寄存到寵物店裡。
我在學校周圍尋了一家寵物店,提著裝著阿喵的籠子過去時,居然在店裡碰到了那個憤怒的男人。他看到我也有些意外,這時候,我們不得不進行自我介紹了。
「我姓肖,小月肖。」我用中文開口,又有些不確定,因為有些ABC會說中文,卻不認得漢字,我又用英語補充道,「你可以叫我Jodie。」
「我知道小月肖。」他板著臉向我伸出右手,用中文說,「林偉祺,英文名Virgil。」
我禮貌地和他握了一下手,他的手很大,溫暖,有力。收回手,他的眼神略略柔和了一些,說:「我要為上次的事向你道歉,Jodie,那天我脾氣的確是暴躁了一些,嚇到了那些孩子,對不起,我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
我笑了,提起我的箱子,給他看裡面的阿喵:「我要寄存這隻貓,你給我打個折,我就原諒你。」
他啞然失笑,當一張略顯剛毅的臉突然漾滿笑意,眼睛裡溢出了溫和的光亮,我突然覺得心情變得很好。
春節前,我回到中國,這一次的假期是兩個星期,我選擇飛到北京,先去探望大學裡的老師,和大學同學聚一下,然後才回到E市。
謝益知道我到了北京,打電話約我見面,我說我行程很趕,等大家回了E市再說。謝益沒有再勉強我。
我和謝益的糾葛始於高二那年的迎新春文藝匯演,在那之前,我並不認識他。
儘管那時候謝益早已被封為E市一中的校草,是學校裡無數女生心儀的對象,但是,我只是在女生的聊天內容裡聽到過他,以及在龐倩的課桌上看到過他的名字。
在老師的辦公室裡,我和謝益第一次見面,老師要我和他進行小提琴二重奏的排練,我立刻就說:「不用那麼麻煩,我可以取消演出,讓這位同學進行獨奏好了,我不習慣與人合奏。」
我發誓,這就是我的心裡話,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不含任何的影射和暗喻。可奇怪的是,老師和謝益似乎都有些不開心了。我想,他們一定是誤會了我最後的那句話。果然,謝益說:「這位同學,我也不習慣與人合奏,但是我更不想剝奪你演出的權利。如果你不願意合奏,那我退出好了。」
我不想再在這樣的問題上糾結下去,說:「算了,那就合奏好了,只要你願意排練,我沒意見。」
他和我約定,每天中午和放學後一起排練,可是,排練的第一天,我們就吵架了。
我拉琴並不好,要是去考專業院校,絕對是被刷下來的份。但是我就是喜歡拉琴,用我自己的風格,用我的心去演奏,從來不在乎什麼指法、站姿,甚至是節奏。我想拉快就拉快,想拉慢就拉慢,誰規定了一首曲子只能用一種方式來演繹?所以,當謝益指出我節奏不對後,我就和他說:「我覺得我們是在浪費時間,真的,我不想表演了,你自己去獨奏吧。」
後來,謝益和我說過他當時的想法,當聽到我說出「浪費時間」這四個字時,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謝益的確像一隻鷹,喜歡自由自在地翱翔天際,但同時,他也像一隻孔雀,很受歡迎,人緣超好,不管走到哪裡,都是眾人矚目的焦點。我猜,應該有數不清的小女生想要和他一起排練拉小提琴,但我卻說,我們是在浪費時間。
謝益沒有同意我退演的要求,相反的,他的鬥志似乎被我點燃了。他化身成了一位小提琴老師,想要從基礎開始指導我,希望經過他的突擊培訓,我能和他一起為大家帶來一場精彩的合奏表演。可結果,換來的只是我們一次又一次的爭吵。
練到後來,我就隨他去了,我依舊覺得我們是在浪費時間,但謝益顯然不是這麼認為。
據說,那一場演出很成功,多年後和戴老師通電話時,她都會與我聊起那一場合奏,說每年文藝匯演時都會被老師們記起。
對於那天的事,我的印象已經不深,記的最清楚的,就是我下台時,顧銘夕臉上的神情。他並沒有像周圍的人那樣激動,別人都在鼓掌,他只是守在我的琴盒邊安靜地等著我,眼睛裡帶著小小的驚艷,小小的讚許。
就是那麼一點點暈染著光亮的眼神,令我想起了Arno。
我換好衣服回來,提起琴盒,問他:「顧銘夕,你覺得我的演出如何?」
「很好聽。」他說,又強調了一句,「真的很好聽,我不是敷衍你。」
我偷偷地笑了,看到不遠處正在候場的龐倩,問他:「我要去觀眾席了,你呢?」
他紅了臉,輕聲說:「我想再等一會兒。」
我點頭:「行,謝謝你剛才幫我看管東西,我先下去了。」
演出結束了,我以為我和謝益再也不會有交集,卻沒想到,這只是一個開始。
在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一個男孩,倔強、狂熱、青澀、執著地追求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