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六回

這時我便覺得醉瞭。

我依然坐在地上,靠著一側的墻,

眼睛在臺面上無謂地掠過一隻空碗,

一瓶洗潔精,兩塊3M洗碗佈,

一個新買的不粘鍋卻一直沒有用過。

我就在這個不見絲毫浪漫氣息、

比生活更生活的窄小的地方,

糊塗地毫無意義地醉瞭。

有一個關於無臉怪的故事。第一次是從日本電影裡認識的。它有些恐怖,又或許沒有那麼恐怖。比起在山林裡拐跑迷失的小孩,以人類腦髓為食,潛伏在河流中將渡客拖下水的怪物們來說,它弱小得多,以至於那份弱小給它帶來一些悲劇的意味。

我面對著天花板睜眼,隻是清晨,日光在窗簾下掀出一個安撫的眼神。

剛才的夢裡,也是清晨,同樣地,窗簾縫隙泄漏著橘色的陽光,它找到一片脊背,引導我用手指爬上去。走瞭不到兩步,把他弄醒瞭。他在夢裡醒,迷糊的聲音和迷糊的頭發一起亂在我的感官裡。而在過去的夢裡,他趴在我身後的課桌上,用腳使壞地踢我的凳子,當我走在路上,他便走在路上,頭頂是叢夾竹桃,我在夢裡連魔方也玩得很差,他很不耐煩地奪過去,似乎連一個字也不願講地不屑,皺著眉頭找到一面白,一面紅,一面綠和一面黃。

好像在夢裡,我們連沙漠也去過,駱駝也騎過,夢裡沙漠是涼的。

我面對著天花板睜開眼睛,身體還帶著仿佛剛剛從遊泳池爬起來似的渙散感,稍微動下眼睛轉向一旁,剛才夢裡,他就睡在這個位置,他的脊背橘黃色,一頭亂草似的頭發動瞭動,隨即就要朝我翻過身體。可我在看清他的臉之前結束瞭這個夢。

明明是周日卻起個大早,買早飯時公園裡的老頭老太還沒有結束“一個西瓜,一分為二”的太極。我喝著豆奶,右手捧副蛋餅,腳下的拖鞋則破瞭絨面,因而忽然發現自己也未必有他們過得精彩。許多個周末裡,我習慣瞭把自己穿得像根雙匯火腿腸,窩在沙發上看掉全部《康熙來瞭》,隻在昏昏欲睡時被章聿的電話吵醒,她站在商場、書店、卡拉OK廳,或小吃一條街對我興奮地嚷嚷:“這裡的豆餅咬起來好像腳皮啊!”語調一如既往地高昂,栩栩如生地從聽覺影響到我的味覺,並不在乎背後的老板娘也許正磨刀霍霍向豬羊。她仿佛是顆微波爐裡的雞蛋,在傢待得太久就會爆炸,所以畫展也去,車展也去,那些短暫的男友被她使喚到東或西,他們用自己疲憊而心甘情願的腳程呵護著章聿高嶺之花般的美。

可眼下——我叼著豆奶包裝,一邊打開手機短信,章聿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還停留在好幾天前,她從婚宴上發來的感慨“連甲魚也沒有,500塊紅包肯定吃不回來啦”,繼續以往的奔放,直到遇見瞭前男友,她像所有普通人一樣瞬間變得岌岌可危,昏冥不定。

“晚上來我傢吃飯吧,最近必勝客的外賣小哥換瞭人,新的那個帥得像吳彥祖強暴瞭周渝民後生的孩——”給章聿的短信按到末尾,一條新消息打斷瞭我。我皺起眉,是在看見發件人的名字上跳出“辛德勒”三個字後。

“起床瞭嗎?有什麼安排不?今天天氣不錯哦,想不想出門走走?”他問。

“我十六歲的時候,同班倆男生為我決鬥得昏天黑地——行,行,就算不是用板磚和折凳,但你不能否認街霸是個好遊戲;我十九歲的時候,鄰居傢的大哥哥每天都會偷偷送盒酸奶到我窗前——盡管隨後我拉瞭兩個月稀;我二十一歲的時候,男友會坐十四個小時的火車隻為親親我的臉頰就走——當然,廈門與深圳之間沒有那麼遙遠,可那次正好趕上前方山體滑坡,他的火車結果被迫在半路等候十一個小時;我二十三歲的時候,和人手牽手從城東一直走到城西,我們迎來旭日東升,被警察喊住檢查身份證;我二十五歲的時候,到瞭我二十五歲的時候……說來也奇怪,從二十五歲開始,好像是突然之間的,‘嗖’一聲,一切都消失瞭,那些說著要和你共度一輩子的人,比馬路上搶瞭你手機的小偷跑得還要快,壓根兒是健步如飛地消失在地平線上,誇父追日也未必有這般感人的速度。當年所有的甜言蜜語,到今天都化成開心網上他們一張張婚後發福的照片,也真是見瞭鬼,好像感染瞭集體病毒,個個都走形到……這麼說吧,你就是往河裡扔一頭死豬,泡個五天五夜後再打撈上來,都未必有他們腫脹。我總懷疑他們是將‘發福’當成一項非常重大的事業去投入著,不達目的誓不休地投入著,好像他們的腰圍關系著海灣局勢或者金融危機——不過,倒也讓我心情稍許平靜瞭些,畢竟,沒有什麼比十年之後,發現以往的戀人依然‘玉樹臨風’卻‘不屬於你’來得更加惱人吧。”

最近幾年,關於“婚姻”和“戀愛”的話題在大腦裡呈現大面積豐收的態勢,鄰居王大嬸的語錄與莎士比亞的名言排列在一起,所以這段話是打哪兒來的已經無關緊要,因為此刻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好友正巧遭遇瞭這個打擊,“以往的戀人”“玉樹臨風”但已經“不屬於你”。

傍晚時分章聿來敲我的房門,她背光站在走廊上,神色看得出落寞,強打精神的樣子像件沒有幹爽便被迫穿上的微濕的衣裳。她把電視遙控按瞭幾圈,最後停在某個正推銷99塊筆記本電腦的電視購物頻道上。

“新買的?之前沒見過。”我註意到她扔在沙發上的手袋。

“哦,沒錯,前天刷的。”

“你不是月初才發工資麼?”按理說,眼下應該是章聿頻繁出現在掛著“無限量續杯”標牌的地方。

“信用卡唄。”

“這可不是個好辦法啊。”依我一貫的觀點,信用卡才是比黃賭毒更應該取締的東西。和它們的危害性及誘惑力相比,袒胸露乳坐在“理發店”中等待“客人”的小姐們簡直是道德楷模和社會典范。

“忍不住。就是想發泄……倒黴,這樣下去真的會把卡刷爆。”

看來章聿的心情確實很糟,因為她的信用卡就不叫信用卡,在我眼中那算半個國庫——不知是幸還是不幸,章聿有個銀行工作的遠房表哥,動用私權給她批復瞭一個龐大的可用額度。具體多龐大?在我使出渾身解數也無非透支到一臺筆記本電腦的時候,章聿的信用卡可以幫她直接刷出一套商品房的首付款。“你的表哥到底有多恨你?要給你下這樣的套?你小時候是不是把他推下河過?還是騙他吃過洗衣粉?”我一度百思不得其解。

“沒那麼惡劣,隻不過對他同學開瞭個玩笑,說我表哥其實是變性人。”

“……”

“我舉瞭不少例子,好比他一直使用雙肩包是源自對胸罩帶的懷念。”那不過一個月前的章聿,她撫掌大笑,氣焰囂張如往常,完全不似現在低落,以往她是神經病,眼下她隻是病。

章聿倒在沙發上,半天後摸出自己的數碼相機:“喏。”朝我展示先前婚宴上的合影,“他把頭發剪得多傻。”

“哦……其實,還不錯瞭。至少人模人樣,沒什麼大變化。我以前就說小狄長得像誰來著……嗯,香港歌手,高音唱得比女人還牛逼,名字又很下流的誰來著,”我真心地誇獎,隨後尋找,“你呢?在哪兒?”

章聿似笑非笑,像支斷瞭燈芯的生日蠟燭,徒有外觀看似尋常:“我在另一頭呢……我離他很遠。”她不斷按著某個按鈕,一下一下一下,“看,這裡。”

投射在我眼中的,是被模糊的像素營造出少女氣味的臉。

我無力地安慰她:“算瞭,起碼他隻是到場來賓,起碼你不是出席他的婚禮。”

假設我必須走進前男友的婚禮現場,且拿在手中的是紅包袋而不是水果刀,紅包袋裡裝的也的確是水靈靈的百元大鈔而非一沓灑著乙肝病毒的衛生棉,假設我必須以釋然和祝賀的姿態出現——不如一槍崩瞭我,也算給個痛快。

“那些給前女友發請柬的人都揣著什麼心?事到如今依然不忘在對方臉上甩個耳光,好像寫下對方名字的那個瞬間自己就莫名地贏瞭?結婚邀請算什麼?有種離婚時來請啊,換我肯定包個特大的紅包,大到足夠支付他和前妻打官司的庭審費。”

“真有趣。”

“……汪經理……”這是多年前,我剛入公司時與同事在午間閑聊的對話。當時汪嵐對我來說隻是“被棄婚”的“女上司”,兩者相加等於“熊出沒註意”,所以當她突然站在背後,我本能地閉氣裝死希望她放我一條生路。

“這傢現在也能外送咖啡瞭?”汪嵐用目光示意著我手裡的紙杯。

我忙不迭地點頭:“是的是的。你要嗎?”

“今天不瞭。”她笑笑,莫名讓我覺得自己腳下的地面下傾瞭30度。

汪嵐就留給我和其他人一個看客似的位置,七嘴八舌交換她的八卦成瞭我們的職責,然而無論怎樣言之鑿鑿,最後總在“我不知道,我也是聽別人說的”中削落瞭氣焰,隻有前臺的女孩想起什麼:“那天我經過她的辦公室時,不知是和誰在通話,但我很清楚地聽見她說瞭一句‘想要我和前男友出現在同一個場地,除非是去殯儀館瞻仰他的遺容’。”

室內的空氣被按瞭暫停鍵似的靜止下來,讓我們品味心頭一抹酒精棉花擦拭過後的味道。

最後倉促地,大傢各自打掃手邊的餐具,並如同紛紛走出影院的觀眾,從黑暗中被解放後發表第一句肺腑感言:“剩女真可怕。”

“剩女真可怕。”

差不多隨後幾年,我都在一層層剝食體會它的多個意義,好像嘴裡含一顆話梅,與己無關時能夠消遣它的甜,但含久一些,牙齒終究撞到一個無力駕馭的話題,那陣酸楚完全是沖擊性的、劇烈的,牽扯人的五官張皇地蜷縮到一塊兒。

章聿兩手蓋著臉用力地揉,她起初還試圖用輕松的口吻,把內心的真相襯得輕松一些、灑脫一些,可越說那些句子越像沾瞭露水的昆蟲翅膀,前前後後落在地上:“他這個發型真是夠傻的,對吧?幸好邊上站瞭個受過核輻射一樣的胖子襯托瞭他——其實不瞞你說,我原本真的希望他發福瞭、禿頂瞭,或者白癜風一塊塊像世界地圖,總之越糟越好,糟到讓我心情能愉快起來的程度。結果沒想到,這幾年來,他唯一的失敗隻是找瞭個不怎麼樣的理發師。”

我把章聿的相機收到一旁,攬過她的腦袋讓她依在肩膀上。於是這個場景儼然是熟悉的,像很久之前的那個深夜一樣。我們全傢被突如其來的門鈴驚醒,老爸用右手握住門把的時候,左手還按著電話上“110”的第一個鍵。而門打開,章聿就站在我眼前。我完全無法忘記她的模樣,她像是剛剛從海裡走出兩腿的美人魚,渾身濕透,頭發緊緊貼著一張在發光的臉。她沖過來用力地抱住我:“他答應瞭!他拉瞭我的手!曦曦!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好的一天!是最好的一天!最好的一天!”反復著同一句話,但每次語氣都在幾何級地遞進。

“外面還在下雨嗎?你沒帶傘嗎?”我還疑惑她那落水鬼似的狀態從何而來。

“嗯!還在下!下得好大啊,我眼睛都快睜不開瞭。傘?……誒,我忘哪兒瞭?我不記得瞭誒!我想不起來啦!不過沒關系!”她用手抹一把臉,又抹出那燃燒似的光亮來,“我快高興瘋瞭。我真的快瘋瞭!今天是最好的一天,最最最好的一天!”

她連我的睡衣也染出瞭一層仙境般的濕潤,她一定覺得自己是在仙境裡、天堂中。她甚至能獨自完成一整個嘉年華,可章聿依然緊緊抱著我,迫切地要分享,連同自己跳躍的腳步,希望移植到我身上。

我當然能理解,對方是章聿從高中時便一直暗戀的男生。哪怕章聿往後也曾被其他人轉移瞭註意——她總是輕易地動心然後又草草收場,可小狄始終兼任瞭她的死穴和解藥二職,他對章聿來說簡直成瞭某種象征,需要祭獻上她的信仰。即便大學時代兩人分開瞭,但托網絡的福,章聿始終沒有放棄,我曾說她這份長達數年的潛伏工作實在太感人,英雄紀念碑上應該多個她的頭像。

“所以他牽住我的手時,我真的在發抖,我也不明白怎麼瞭,就是身體一直在發抖,導致他也困惑瞭幾秒,還以為我是在害怕。”坐在馬桶上,乖乖地聽憑我用毛巾包裹住她的頭發時,章聿帶著哭腔對我說,“或許我真的是有些在害怕。你知道的,我喜歡他近七年,後來我幹脆認命瞭,我對自己說,就一直這麼繼續下去吧,讓他做個即便我以後結瞭婚,有瞭子孫,最後在病床上等著大限時,依然是最喜歡的那個人——缺憾著的但卻特別溫暖……我明明已經做好這個心理準備瞭,但今天卻,要命……他握住我的手時,我在他的食指上掐瞭一下,那個時候我真的好想吃瞭他,也不是真的‘吃’瞭他,而是……總之……我是想……總之,我快高興瘋瞭……”

當時我幾乎要被從章聿身上散發出的窒息性的喜悅完全吞沒,她像個正處在最鼎盛期的旋渦,搗毀整個世界也僅僅是時間問題。隻可惜隨後兩年,他們倆把我所知的一切言情戲碼都演繹完畢,還是黯然分道揚鑣。

“我的傢,我房間的門,現在還留著他最後踹壞的痕跡。”章聿從我的肩膀上抬起臉,“記得嗎?當時你拉著我,你也被嚇壞瞭,還說‘我們要被他殺瞭’,一個勁兒地勸我別分手。哈哈哈哈——”她僅僅用聲音在笑:“多瘋狂啊。”

“我那會兒就說,你們應該去演《天生殺人狂》,你們比裡面那對神經的情侶還要可怕,要是繼續折騰下去,第三次世界大戰也是指日可待的。”

“所以為瞭世界和平,我們分手瞭呀。”章聿的聲音軟下去,兩手不停地撕扯著一張紙巾,“……其實,上次的婚禮,我原本就猜測,小狄沒準兒也會去,既然新娘是我們共同的朋友,那受邀參加也不是沒有可能的。所以最初,我是期待他出現的,我想見見他。畢竟好幾年沒有聯系,我第一個念頭就是想見見他。我隻有這個念頭,隨後會發生什麼,會怎樣,完全不在考慮范圍內。我隻需要他在我的面前,站個幾分鐘,哪怕幾秒,讓我看看他。我真的很期望。以至於隻是假想萬一他沒有現身,我都覺得異常地失落——可結果呢……我果真見到瞭他,他還很好,很不錯,沒有什麼變化……我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辦法應付,我做不瞭什麼,也說不瞭什麼,隻能默默地重溫一次——他看著挺好的,但他已經和我沒有關系瞭。”

她說得那麼動情,然而我卻近乎無恥地走神瞭,我隻顧關註章聿的臉,回想這中間隔瞭多少年?到底多少年瞭?那個時候,二十歲出頭的她像個剛剛被切開的橙子,散盡瞭鮮美的汁液和誇張的香,在深夜趕來告訴我,她被那個牽手的動作下瞭咒。二十歲出頭的時候,“真愛至上”不是笑話而是神諭。它就應該被純粹而有力的火光燃燒,反復出現誇張的畫面,雨中相擁,雪中哭泣——都自然得很,都沒有問題,誰也不會責備,哪怕奉獻上生命,最後都能被理解。

但讓我們談一談那些久遠的古老的經典的童話,有哪個公主是三十歲的嗎?三十歲不是公主傢的馬夫的妻子嗎?不是森林裡的巫婆嗎?她們配談愛嗎?她們知道怎麼談愛嗎?她們更擅長的不應該是麻木和詛咒嗎?當神聖的光澤從天堂落到她們臉上,她們還能夠表現出什麼叫幸福嗎?

章聿在我的夢裡回到瞭那個童話般的夜晚。她穿一條水淋淋的裙子,將我的夢境整個兒化得波光粼粼。她站在門外,抱著我又叫又跳,和當初沒有兩樣,而她隨後坐在衛生間裡垂著頭任憑我用毛巾揉著腦袋,和當初也沒有差別。但夢裡的她突然捂著嘴朝我笑,眼睛裡寫滿瞭揶揄,使我順著轉過頭去——

“哦。”我在夢裡發出恍然大悟的聲音,又對那個人說,“看看吹風機在哪兒。”

他在門外回答:“不在裡面嗎?”

“沒呢。昨天你不是替我吹過頭發嗎,放哪兒瞭?”

“就放閣架上瞭呀。你再看看?”傳來腳步聲,他已經站在那裡瞭,他就要探出腦袋瞭,我卻在這時醒瞭過來。

手機在一旁的床頭櫃上唱著用以鬧鈴的歌。

“如曦,小米要走瞭,預備明天晚上開個歡送會。除瞭我們部門之外,小米之前一直在企劃部,和他們很熟,所以一起叫上吧。正好積累瞭很久的公共娛樂金沒有用。大傢也確實需要好好放松一次瞭,省得再被我看到有人反穿著褲子就來上班這種事。”汪嵐在我經過她的辦公室時喊住我。

“她接受瞭?去印尼?三年?……和男友分開嗎?那結婚怎麼辦?先擱著?不怕出問題?”我心裡好像裝著一個搖獎機,幾百顆珠子想從一個出口擠出來。

“你可以明天晚上直接去問她。”汪嵐看著我笑。

她讓我語塞瞭,半天我才自問自答地點頭:“也是,這年頭工作不好找……”

“那這事交給你負責吧。定瞭場所和人數後告訴我一聲。”

“好。反正我也剛想找機會喝幾杯。”我舉起兩手壓著汪嵐的肩膀,“真的,我要好好喝幾杯。不然遲早有一天,我會從窗戶上縱身一躍的。”

“行,你經過八樓時,幫我轉達一下讓他們趕快把這個月的發票報銷瞭,拖瞭好久呢。”汪嵐開著玩笑,同時從我臉上摘走一根線頭,“怎麼瞭?心情又不好麼?又跟你媽吵架瞭?”

“啊……你不提還好。我幾乎都忘瞭。”

距離上次和辛德勒看電影僅僅過去瞭三天。這三天我盡一切可能讓自己充分地忙碌起來,連帶下屬們被使喚得團團轉,印度人看我的目光已經透著恒河般源遠流長的恨意瞭,然而我必須讓自己有效地分散一下精力,以至於開車等紅燈時也忙不迭地背誦《百傢姓》。

因為我不想,不願意去回憶發生在電影院裡的那個動作。我更不能去推敲和琢磨,我知道那對我來說猶如潘多拉之盒般,打開便是不能挽回的。所以隻要有任何可以阻止大腦去聯想的事物——《百傢姓》背完我還有《千字文》,還有九九乘法表。

但老媽或許從對方那裡獲得瞭消息,她激動地打來電話:“聽說你們倆處得不錯?是嗎?真的嗎?”

我好像掙紮在激流中的溺水者,抬頭看見老媽在岸上又倒瞭一盆洗腳水進來:“你別那麼激動。碰瞭幾次面而已,是不是我沒有拿刀捅穿他兩個腎臟你就覺得那叫處得不錯?”

可惜她完全不聽我的解釋,一個勁兒地贊揚我如何進步:“很好瞭很好瞭,你這次的表現比之前好多瞭。我還跟你爸說,看來你這次是真心想談戀愛瞭。”這或許是三年來我聽過的最惡毒的話,況且她用上嘉獎的態度,“這個周末我們不在傢吃瞭,去外面吃飯,你想去哪個飯店?”

是啊,我參加電視臺財經節目拍攝,傢裡沒有外出慶祝過;我拿到公司業績大獎,傢裡沒有外出慶祝過;而我和一個相親對象看瞭幾場電影,傢人就忙不迭要張羅歡慶。“好啊,也行,你去訂飯店吧,讓他們扒我的皮,抽我的筋,最後把我的肉切成一塊一塊,你要吃紅燒還是清燉?!”那仍然是個被我“摔”斷的電話,我的氣勢如同被砸向墻壁的一隻棒球,於是它急速變形後在我猝不及防之間反彈回來——辛德勒的電話不等我喘息,緊隨其後地響瞭。

“在忙嗎?”他問。

“嗯……”

“打攪到你瞭?”

“……沒。”

“呵呵。”

“有事麼?”

“想問問你晚飯有安排嗎?”

“怎麼?”

“我知道有傢不錯的印度餐廳,你有沒有興趣?”

“哦,今天晚上大概不行。”

“那你什麼時候有空?明天呢?”

“明天嗎?現在還不好說。”

“要不,等你什麼時候有空瞭,記得告訴我,我先去訂位。”

“嗯,好的。”

“好。那就這樣?”

“嗯,那我掛瞭。”

“嗯,拜拜。”

如果寫進小說這一定是最乏味的對白,我想沒有作傢願意進行這樣瓦解她自尊的描寫,可我卻成為它的組成部分。我隻能形容這好像是被裝進盒子的聲音,還是個很小的木頭盒子,用幾枚長鐵釘釘死瞭。聲波在裡面狹窄又機械地重復。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傳不出去,透不出去。嗡嗡嗡,嗡嗡嗡。——我的腦子要炸開瞭。

KTV包房的一角有人率先倒塌下去,如同濺起一陣咸味的海,傳來昏暗的哭聲。微弱的燈光下我看見汪嵐走去拉住癱坐在地上的小米,卻被對方抓得一個踉蹌。她蹲在小米面前,用手背擦著女孩的臉頰。

“早說瞭,什麼《我要的幸福》《可惜不是你》,都不準她點才是。放著好好的《狐貍精》和《王妃》不唱。”我扭頭對身旁的人講。

“呵,下一首還是《十年》呢,推波助瀾啊。”馬賽是什麼時候出現在這裡的?他又從點歌臺轉向我,“啊——盛姐你的酒量不錯麼?”

我放下手裡的高腳杯:“一般吧,不算好,也就勉強能靠自己的力量爬進廁所。”

他莞爾:“已經很體貼瞭,像受傷的小狗自己找地方療傷一樣——”

“小狗?誰是小狗?”我竟然已經有瞭醉意,“至少我的酒量比汪嵐還強些呢。”

“是嗎?”

“你們都以為汪經理即便牛飲鶴頂紅也能瞬間把它分解成原子和離子吧,可實際上……”我搖起一根手指,“她就像《新白娘子傳奇》裡,一杯雄黃酒就能徹底現原形的白素貞——明白嗎?當我們這些人的克星是‘貧窮’‘疾病’‘孤獨’‘時間’的時候,汪嵐的克星很可能是——誒,我先不告訴你,你猜得出是什麼嗎?你猜猜看。”

“是什麼?我不知道誒。”

“猜一猜唄。”我沒有意識到自己完全是無理取鬧的。

“真的想不出呵。”

“笨蛋,告訴你,是‘酒、釀、圓、子’。”

馬賽當即笑瞭:“真想不到啊。”

“是吧,你原本也覺得汪嵐很厲害吧?”

“沒哦,我是沒有想到盛姐你這麼有趣。”馬賽乖巧地彎著嘴角,他輕微的醉意反倒一下子曝瞭光——眼神真軟,像從枕頭邊角裡露出的一團棉絮,“至於汪經理,我從來就覺得她平易近人呢。”

“不就是在你面試那天和你坐瞭同一輛車嘛,看你嘚瑟的。你是小孩子嗎?還沒結束青春期?喉結長大瞭沒?”我用手指戳他的額頭,於是他又笑瞭,是喝瞭酒的關系嗎?他今天笑得真多,雖然身體不自覺地往後躲,可他笑成瞭此刻射燈一般溫柔的藍紫色。而我不清楚在這整個過程中——光線投射在他身上,折射進我的瞳孔,神經傳達圖像,使我的大腦“看見”瞭他——這個過程裡,究竟是哪個環節被迷離瞭的,哪個環節被酒精感染,它們忽然用背叛我的路線降伏瞭我。直到角落一把玻璃破碎的聲音暫停瞭我的失魂落魄。

從汪嵐手裡掙脫的小米,用腳邊的那堆玻璃碎片說明瞭一切。

她平視著汪嵐,嘴角哆嗦著,眼裡仿佛是怒火,提示著戲碼即將進入沖突性的最高潮,卻在下一秒突然大聲痛哭。

“我不想走瞭。汪經理,你讓我辭職吧,我真的願意辭職啊。”小米用手捂著眼睛,啜泣聲裡每個字都被拗成瞭委屈的長音,“我覺得,心裡好恨啊……三年,為什麼要讓我去?我沒有信心啊。三年後我就二十七歲瞭,變成老姑娘瞭啊,我不要變成老姑娘再回來結婚……萬一那時沒有婚可結瞭呢……你賠我嗎?你能賠我嗎?你賠得瞭嗎?”她的語序開始在哭聲中混亂起來。“我不要……剛進公司時,我覺得像你這樣很棒,我很羨慕你……可現在,我不要啊……我不想變成這樣,好淒慘,我不要,我受不瞭……汪經理,你讓我辭職吧——”即使被我拽到走廊上,她仍然像跳幀的唱片那般反復著幾句話,“我不要……我不想變成那樣……我受不瞭……我不要……”每個每個都用否定式。

“好瞭,好瞭,不就三年嗎?一眨眼的事。”我撐著她的身體,講著連自己也不相信的說辭。

“不可能……”她從眼淚中認出瞭我,“盛姐,其實我最氣自己,我真的氣自己,為什麼就不能幹脆點兒拒絕呢?為什麼要答應?事業有那麼瞭不起嗎?事業比愛情還重要嗎……可我竟然會認同這一點,這讓我覺得真可怕啊……我二十四歲就這麼想瞭,到二十七歲不就變成像你們那樣瞭嗎?”

上一次喝醉是在什麼時候?想一想。我是個不勝酒力的人,所以更加知道自省。況且平日窩居在傢觀看《康熙來瞭》或《超級女聲》,這兩者又不具備讓人買醉的欲望。“借酒消愁”是個美麗的詞匯,可美麗也是個需要多種條件的字眼兒,需要前因,需要後果,需要一首恰到好處的歌曲,用幾個關鍵字在節日過後的午夜像開始生效的咒語那樣找到你的房門。

我想起上一次喝醉,並非朋友的生日,也談不上遭遇感情挫敗事業瓶頸,隻是因為沒有開瓶器。聽著好笑,卻是真的,當時貪圖紅酒的美容效果從網上購買瞭一瓶,臨睡前準備開動瞭才發現自己沒有開瓶器。接近深夜十二點,附近的超市早已打烊,便利店隻有牙簽出售,我坐在廚房的地板上,用盡瞭鉆、挖、掏各種方法對付軟木塞,內心最後燃燒著無名火,誓不罷休地把酒瓶口朝臺面上砸。它當然碎瞭,碎得還算厚道,保留瞭四分之三的完整,卻還是讓我為難。我和殘破的酒瓶面面相覷,不知道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廚房裡彌漫著微醺的香味,宛如一個嘲笑的問號,迫使我心一橫,我從碗櫃裡找出最大號的玻璃杯,斟滿,喝掉,斟滿,喝掉,再斟滿,這時我便覺得醉瞭。我依然坐在地上,靠著一側的墻,眼睛在臺面上無謂地掠過一隻空碗,一瓶洗潔精,兩塊3M洗碗佈,一個新買的不粘鍋卻一直沒有用過。我就在這個不見絲毫浪漫氣息、比生活更生活的窄小的地方,糊塗地毫無意義地醉瞭。如果他人還能借著這個麻痹的機會,暢快地哭訴戀人、傢庭、這個不公的社會,可我隻是睜著眼睛,索然寡味地回想著那隻空碗放瞭幾天瞭?吃什麼後剩下的?

我連借酒澆愁也做不到。它們進入身體,卻撞到銅墻鐵壁般的一顆鉛核似的心。就好像,很久很久以來,我睡著,做各種夢——我可以做各種與戀愛有關的夢,戀愛的場景,戀愛的橋段,我和夢裡的人牽手,走同一條路,睡同一張床,隔著衛生間的門詢問對方“電吹風在你那兒麼”,可一直以來,他永遠沒有固定的形象。他從沒有真正出現過。他是誰,我不知道。

我連在夢裡進行的戀愛也不完整,戀人是虛構的無。他不存在。

而這“是很可怕的”。原來。

是很可怕的。

汪嵐的面前有三隻空酒杯。

我原本有些委靡的眼睛幾乎是被隱形的手扯開:“別告訴我這些是你喝的。”

“唔,這個不是。”她移開第三隻杯子。

“……你不要命啦?!”

“不至於的……”她拉扯著裙子站起來,“沒事。”右腿的膝蓋卻晚瞭足足一拍才打直。

趕在我之前摟住她的是馬賽。他的確用“摟”這個動作,從汪嵐的右手下穿過,扣住她的背。他在音樂聲中湊近汪嵐的耳朵:“汪經理,你沒事麼?你醉瞭。”又對我重復一遍,“她醉瞭。”我很清楚他在征求一個許可:“你要送她先回傢麼?”

他沒有退縮,眼睛裡透出某種昂貴石材的光亮,朝我微笑著:“盛姐,其實今天原本他們說我可以不來的,我剛進公司沒多久,和米小姐也談不上認識,但我想瞭想,認為自己還是應該參加,我有些厚臉皮地說‘很久沒唱歌瞭,所以非常想去’——或許你也知道瞭吧?我等瞭一個晚上,就是在等這個。”他將汪嵐攬在胸前,像件衣服般蓋著她。並將句子就斷在瞭這裡,如同一根食指,在弧線後撫去其中最關鍵的詞匯。

出租車將我送到瞭傢。

“小姐?小姐?是這裡嗎?你沒事嗎?”我是被司機從夢中叫醒的。

“嗯……”我瞄著不遠處便利店的燈光,拍拍司機的座椅,“師傅你再往前點兒,停在‘全傢’門口吧。”

“哦,好。”

等我搖搖擺擺下瞭車,夜風多少讓人清醒瞭一點兒,我走進店門,在冷櫃區抓瞭兩罐啤酒。付完錢後等不及回傢,在門前的花壇邊就打開瞭。

胃裡一陣冷後逐步回溫起來。趁著兩者交替的空隙,我徹底清醒瞭。原來剛才在出租車上我也做瞭夢。我夢見自己坐在廚房裡與紅酒較勁的那天。“沒有開瓶器啊?”我對身後的人嚷嚷,“我忘瞭買誒。”

“搖一搖,瓶塞就會噴出來呀。”他接過酒瓶看瞭一圈。

“笨蛋,那是香檳,這個便宜貨才沒那個功能啦。”

“誒?不就是香檳嗎?”他緩慢將標簽轉向我,怪不得是夢,它真的變成瞭香檳。隻不過,和以往所有的夢不同,和那些半段式的、虛構的內容完全不同。他站在我面前,老樣子,帶著一點兒自滿、一點兒自信、一點兒會讓女生半夜突然從床上坐起來然後怎麼也睡不著的帥氣、一點兒說什麼情話也不會突兀的灑脫——他是馬賽。

我第一次看清瞭他的臉。

《剩者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