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某個下午,七個女人聚在曼哈頓,有好煙、有紅酒、有奶酪。我們為瞭一個共同的話題而來——一個男人——確切地說,是一個曼哈頓的鉆石王老五,我們叫他“湯姆·佩裡”。
湯姆·佩裡,四十三歲,身高五英尺十英寸(1),棕色直發。他的相貌乏善可陳,可穿著倒是“出類拔萃”——幾年前,他用純黑色的阿瑪尼西裝配瞭一條詭異的吊襪帶,這直到現在還被傳為笑談。他傢從事制造業,富可敵國,第五大道和貝德福德(2)簡直就是他的傢。他現在就住在第五大道的一幢高層建築裡。
在過去的十五年裡,佩裡成為瞭紐約的傳奇,一提到“佩裡”這個姓氏,每個人都會立刻想到他。他並不是那種“亂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花花公子。相反,他想結婚想瘋瞭。佩裡絕對是紐約最名副其實的“連環約會狂”,他平均每年有十二段戀情,但是每次都撐不過兩個月,最短的一次隻持續瞭兩天。戀愛一出現狀況,他就跳出來宣稱“我又被甩瞭”。
對於那種三十歲左右,野心勃勃又有社會地位的女人來說,被佩裡看上就像成人儀式一樣,是一件既驕傲又糾結的人生大事。那種矛盾的心情有點像第一次坐豪華轎車並且第一次被搶劫的結合。
佩裡的戰績絕對不輸給紐約城裡那些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但是平心而論,他的資本可少多瞭——既沒有考特·埃裡克·沃奇梅斯特(3)那麼帥,也不像莫特·朱克曼(4)似的揮金如土。
我真想知道,他到底有什麼本事?
在座的每個女人都和佩裡有過瓜葛——不管是上過床還是曖昧過——每個人都聲稱是她甩瞭佩裡。當我提議大傢聚在一起聊聊佩裡時,沒人拒絕。似乎每個人都對他有些餘情未瞭——或是想復合,或是想復仇。
“像達裡爾·凡·霍恩(5)一樣”
我們在薩拉傢聚會,現在身為電影人的薩拉以前是個模特——“直到我厭倦瞭那些狗屎,並且胖瞭二十磅(6)。”薩拉是這麼說的。今天她穿著一件深色細條紋套裝。“當你回顧你約會過的男人們時,佩裡是最沒意思的一個,”她說道,“你們想想是不是?這到底是為什麼?”
在我們開始各自爆料之前,我們發現瞭一件讓人困惑的事——就在這天早上,我們中的四個接到瞭佩裡打來的電話,而這些女人早就和他沒聯絡瞭。
“這隻是巧合而已,我不覺得他聽到瞭什麼風聲。”瑪格達說。她是佩裡多年的朋友。事實上,幾乎她所有的女性朋友都曾與佩裡有染,而且都是她介紹給佩裡的。
“他對我們瞭如指掌,”一個女人說,“他就像《東鎮女巫》裡的達裡爾·凡·霍恩一樣。”
“呃,我看他更像凡·霍尼(7)吧。”另一個女人評價道。我們開瞭瓶紅酒。
“佩裡的撒手鐧是,”薩拉說,“你剛開始和他約會的時候會覺得他既幽默又會說話,不用工作,還隨叫隨到。如果一個男人約你一起吃午餐,然後等你吃完飯回去工作的時候,又打來電話問你:‘晚上六點再出來喝杯雞尾酒怎麼樣?’難道你們不會心動嗎?現在還有哪個男人會一天約你三次啊?”
“‘雞尾酒’可真是一語雙關啊!”瑪格達說,“像是凱瑟琳·赫本和加裡·格蘭特(8)一樣。”
雜志編輯傑姬說:“我沒認識他多久就開始頻繁地和他約會,我們一周有五個晚上都黏在一起。他絕對不會讓你覺得寂寞。”
“他很聰明,還超愛用打電話這一招,”薩拉說,“一天要給你打十個以上的電話呢。這會讓女人覺得,他肯定是真的愛我。然後你就會忽略他是個長像滑稽的小矮子。”
“但當你突然看到他那些奇怪的吊襪帶的時候,你才會突然醒悟過來,心想‘我的天啊,我究竟在幹什麼!’”玫芙說,她是個有愛爾蘭血統的詩人。
“接下來你會發現他其實一點都不幽默。”薩拉接著說,“他確實攢瞭一大堆笑話,但問題是當你重復聽瞭一千遍的時候就會覺得煩透瞭。他就像有自動循環功能似的。”
“他還跟我說我是唯一一個和他笑點一樣的女孩,”玫芙說,“但其實我壓根就沒覺得好笑!”
“接著你會看到他的公寓,那兒居然有二十五個看門人——這是什麼狀況?”
“你會想,他為什麼不把他的那些蠢傢具都扔瞭,直接住在賣門的商店裡算瞭。”
“他還和我顯擺過他那些手銬形狀的紙巾架。他就是這麼挑逗女生的——用紙巾架?真見鬼!”
第一次約會:44餐廳(9)
所以,這到底是如何開始的呢?
傑姬的經歷很有代表性。“我正在藍帶餐廳等位的時候,他走過來和我搭訕。他表現得很風趣,於是我想,我的天啊,我和這個人挺來電的。但我又怕是自己自作多情,心想他肯定不會再聯系我的。”女士們紛紛點頭——我們不都是這麼開始的嗎?
“結果他第二天早上八點就給我打電話瞭。”傑姬說,“他問我要不要一起吃午餐,然後約我第二天在44餐廳見。”
薩菲爾——一個金發碧眼的單身母親——笑著說:“他可隔瞭一天才約我去44餐廳的。”
“吃飯的時候你會覺得他真是既聰明又幽默。而且他還會趁熱打鐵,約你和他共度周末。”傑姬說。
“大概在我們第十次約會的時候他就讓我嫁給他!”薩拉說,“就算是對一個像他那樣的人來說,這進度也夠快的。”
“他可是在第三次約會的時候就帶我去見他父母瞭!”佈萊塔回應道,她是個瘦高的深膚色女孩,一位攝影促銷員,現在已經結婚瞭。“隻有我、他的父母和管傢。第二天,我記得我坐在床上,看他展示他小時候的錄像。他向我求婚:‘瞧,我可是認真的。’緊接著他居然給我叫瞭廉價外賣!我心想——嫁給你?你嗑藥瞭吧?”
蕾蒙娜嘆瞭口氣,說:“不過話說回來,我當時剛和前男友分手,心情超低落。是他總陪在我的身邊。”
於是我們總結出瞭規律。這些和佩裡交往過的女人都是在剛跟男友或者丈夫分手之後,被佩裡找上門來的——或者說,是她們主動勾搭佩裡的。
“他就像個守在那兒的備胎似的。”薩拉說,“感覺像是你剛失戀,他就走過來問:‘請問你的心情不好嗎?那我們約會吧!’”
“是啊,他就像是感情上的五月花號(10),”玫芙說,“把女人們從一個港灣載向另外一個港灣。你的心情就好像到瞭普利茅斯似的,感覺好多瞭。”
他摸透瞭女人們的心思。“他就像閨蜜似的。”這句話被大傢提到瞭好多次,“他看的時尚雜志比女人都多。”薩菲爾補充道,“而且他對你的事比對他自己的事都上心。”
“他還超級自信。”玫芙接著說,“很多男人都會表現出他們白癡的一面,甚至有時候連自己的襪子都找不著——這可不會給女人留下什麼好印象。但佩裡卻總是對你說:‘我會給你百分百的安全感。你可以放心地依靠我。’諸如此類的話。這總是能讓你覺得很溫馨。真的,這才是女人們想要的,大部分男人都不懂。佩裡很聰明,不管他是真心的還是在裝裝樣子而已。”
接著我們又聊到性事。“他的床上功夫絕對沒得挑!”薩拉說。
“和他做簡直爽翻瞭!”薩菲爾興奮地附和道。
“你們真覺得他那麼棒嗎?”傑姬問,“我可覺得差勁透瞭。拜托,想想他的身高好不好!”
聊到這兒,我們發現佩裡似乎滿足瞭我們對男人的全部夢想——像閨蜜似的善解人意,體貼入微;在床上又生龍活虎,大展雄風。
那麼他到底是哪兒不對勁兒呢?
佩裡:尺寸很重要
“就好比是,”玫芙說,“當你多愁善感、神經兮兮的時候,他是最完美的情人;而當他幫你解決瞭所有麻煩的時候,他就成瞭一個最大的麻煩。”
“他變得難以置信地刻薄。”一個女人說道,大傢都表示贊同。
“有一次,”傑姬說,“我說我穿小號的衣服,結果他居然說:‘你穿不瞭小號,至少也得是中號吧。我知道小號看起來是什麼樣的,相信我,你可不是。’”
“他一天到晚讓我減肥,還要求我減十五磅(11)以上。”薩拉抱怨道,“我和他交往的那會兒,絕對是我有史以來最瘦的時候。”
“這是種心理轉移。男人隻有對自己那個地方的尺寸不滿意的時候,才會要求女人減肥。”一個女人幹巴巴地加瞭一句。
玫芙爆料瞭他們去太陽谷滑雪的事。“剛開始很完美,佩裡把一切都弄得妥妥當當。他買瞭票、訂瞭酒店,我以為這會是一次很棒的旅行。”結果他們在去機場的路上就開始爭執不休——他們都想坐在車裡的同一個位置;上瞭飛機,他們還在吵,空姐不得不強行分開他們兩個。(“我們那會兒在吵到底誰呼吸到的新鮮空氣更多。”玫芙解釋說)一路上他們就沒消停過。第二天,玫芙就開始收拾行李。結果佩裡幸災樂禍地說:“哈哈哈,外面有暴風雪,你哪兒都去不瞭!”玫芙反擊道:“哈哈哈,我有腳,我坐公交車走!”
一個月後,玫芙回到瞭他老公的身邊——這並不是個例,在座的女人中大多數都甩瞭佩裡,重新投入前任的懷抱。
這並不代表佩裡放棄瞭。“他給我發瞭好多的傳真和郵件,還有上千個未接來電……”薩菲爾說,“這種感覺挺不好的。其實他的內心很強大,我相信有一天他會成為好男人的。”
“我把他的信都留著呢,”薩拉說,“都寫得好感人啊!你甚至能看見他眼淚的痕跡呢。”她走出房間,取瞭其中的一封,大聲念給我們聽:“感情上你並不欠我什麼,但我希望你可以勇敢地向前踏一小步,擁抱我對你的愛。我沒有送花給你,因為我不願用非我所創的事物,來分享或貶損你的感情。”
薩拉微微一笑。
“我們要結婚瞭”
在甩掉佩裡之後,女人們都宣稱自己過得很不錯。傑姬在和她的私人教練約會;瑪格達出版瞭她的第一部小說;蕾蒙娜嫁瞭人,有瞭身孕;玫芙開瞭自己的咖啡館;薩菲爾和她的一個老相好重溫舊夢;薩拉和她包養的一個二十七歲的小白臉玩得正開心。
至於佩裡,他最近搬傢到瞭國外,仍然堅持不懈地尋覓新的結婚對象。有人聽說他最近被一個一心想嫁給公爵的英國女人甩瞭。“他總是和不適合他的女人約會。”薩菲爾說。
六個月後,佩裡回過一次紐約。他邀請薩拉共進晚餐。“他握住我的手,對他的朋友說:‘這是我唯一真心愛過的女人。’看在往日交情的分上,我跟他回瞭公寓,小酌瞭幾杯。然後,他無比鄭重地向我求婚,我簡直不敢相信。我以為他是在開玩笑呢,於是我決定折磨折磨他。”
“他告訴我:‘我希望你不要再和別的男人約會瞭,我也不會再去見其他女人。’”
“於是我一邊嘴上答應,一邊心想這怎麼可能,他住在歐洲,而我住在紐約啊。但第二天早上我就接到瞭他的電話,他說:‘記著,你現在已經是我的女朋友瞭。’”
“我說:‘好吧,佩裡,就算是這樣吧。’”
他回歐洲之後,薩拉立刻就把這件事忘得一幹二凈瞭。一個早上,她正和她的新男友纏綿的時候,電話響瞭。是佩裡。薩拉接電話的時候,她的新男友問她:“要來點兒咖啡嗎?”佩裡立刻開始發火。
“那是誰?”他問。
“朋友。”薩拉說。
“朋友?早上十點?你是不是和別的男人睡瞭?我們要結婚瞭,而你卻敢和別的男人睡?”他摔瞭電話。
結果他一個星期之後又打來瞭。“你準備好瞭嗎?”他問。
“準備什麼啊?”薩拉問。
“我們要結婚瞭,不是嗎?你後來沒再和別人上床瞭,對不對?”
“聽著,佩裡,我手上的戒指可還沒影兒呢!”薩拉說,“你幹嗎不打電話給哈裡·溫斯頓(12)預定點首飾,然後我們再來談這件事。”
佩裡沒給哈裡·溫斯頓打電話,他也幾個月都沒再和薩拉聯系。薩拉說她有點兒想他。“我覺得他挺可憐的,”她說,“他總是把事情搞得一團糟。”
天色漸晚,但沒人想要離開。大傢都發著呆,回味這個男人在她們心中的影像——似乎是佩裡,但又仿佛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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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約1.8米。
(2) 貝德福德鎮(Bedford),紐約州第二大富庶區,僅次於曼哈頓。
(3) 考特·埃裡克·沃奇梅斯特(Count Erik Watchmeister),瑞典大使之子,aSmallWorld公司的董事長。
(4) 莫特·朱克曼(Mortimer Zuckerman),紐約出版商,億萬富翁。
(5) 達裡爾·凡·霍恩(Daryl Van Horne),著名喜劇片《東鎮女巫》(The Witches of Eastwick)的男主角,富有、英俊、優雅,但舉止詭異。
(6) 約9.1千克。
(7) 凡·霍尼(Van Horney),喜劇片《Buford's Beach Bunnies》裡的滑稽角色。
(8) 凱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和加裡·格蘭特(Cary Grant),美國電影史上的經典搭檔。
(9) 44餐廳,全稱為“44與10地獄廚房”(44 &X Hell's Kitchen),位於曼哈頓的高級餐廳。
(10) 五月花號(Mayflower),是英國移民駛往北美的一艘最為著名的船隻。五月花號載重約180噸,長27米。該船載有包括男、女及兒童在內的102名清教徒由英國普利茅斯出發,在北美建立瞭第一塊殖民地。隨著美國的獨立,該船就此聞名遐邇。
(11) 約6·8公斤。
(12) 哈裡·溫斯頓(Harry Winston),紐約高檔珠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