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點過五分,博斯把車開進分局後面的停車場,他確信極度守時的龐茲此時已經到前廳警監辦公室開會去瞭。那是每天必開的會,通常不超過二十分鐘,參加的是局裡的各級管理層,有巡警部門、特殊任務部門和警探部門,代表警探部門的就是龐茲。這些管理層隻是一邊喝咖啡,一邊把前晚收到的大小報告和各種問題、投訴或者特殊案件的調查過一遍。
博斯從後門進入,經過醉漢監禁室來到大廳,走向偵查處,這顯然是一個忙碌的早上,過道的凳子上已經坐瞭四個戴手銬的人。其中一個是博斯見過的吸毒犯,偶爾也當眼線,雖然不太可靠。他看見博斯,跟他要煙。在市政府建築物內吸煙是犯法的,可博斯還是點瞭根煙,送到他嘴裡,因為他佈滿針孔的兩個膀子被反銬在背後。
“這次是什麼事,哈利?”博斯問。
“狗屎,那個傢夥車房的門是開的,不是擺明瞭請我進去嗎?”
“你去告訴法官吧。”
博斯走開的時候,另一個被銬的人從後面嚷起來。
“我呢?我也要煙。”
“我要走瞭。”博斯說。
“媽的!”
“好,你替我說瞭。”
他從偵查處後門走進去,先確定龐茲的辦公室是空的,他去開會瞭。然後他看瞭一眼掛衣服的架子,知道他沒白來。他走過兩排辦公桌中間的過道時,和幾個警探點頭致意。
埃德加在命案組那一區,他的新搭檔在他對面——博斯原先的座位上。埃德加聽到“嘿,哈裡”的招呼聲,轉過頭來。
“哈裡,你怎麼來瞭?”
“來拿點東西,待在裡面吧,外面熱得很。”
博斯走到前面,老亨利坐的地方,他正在玩填字遊戲。博斯看見格子被橡皮擦成灰色的瞭。
“亨利,玩得怎麼樣瞭?你這樣填要填到什麼時候?”
“博斯警探。”
博斯把外衣脫下,掛在衣架上一件有灰色格子的外衣旁邊。博斯知道那是龐茲的外衣。他把衣服掛上的時候,背對著亨利和其他警探,把手伸進那件外衣內口袋,拿出龐茲放警徽的皮夾,他知道一定在那裡,龐茲是個一成不變的人,博斯以前見過龐茲把放警徽的皮夾裝在內口袋裡。他把皮夾放進褲子口袋,轉過身來,老亨利還在說話。博斯對剛才後果嚴重的舉動隻有一秒鐘的猶豫,拿警察的警徽是違法的,可他認為是龐茲弄得他沒瞭警徽。從他的角度來看,龐茲對他做的事也同樣不對。
“你要找警督,他在前廳開會。”
“亨利,我不打算和警督碰頭,其實你不用告訴他我來過,我可不想要他血壓升高。我隻是來拿一點東西,馬上就走。”
“那我不說,我也不想看他鬧情緒。”
博斯不用擔心部裡其他人會告訴龐茲他出現過。他走過亨利時在他肩膀上拍瞭一下,算是達成協議。他走回命案組,當他逼近時,伯恩斯站瞭起來。
“哈裡,你要到這兒來嗎?”他問。
博斯可以察覺出對方聲音中的緊張,他懂他的難處,這回他不打算為難他。
“如果你不介意,”他說,“我想把一些私人的東西拿走,你好把你的東西搬來。”
博斯走到桌子那頭,打開抽屜,他那摞堆在那裡很久的資料上有兩盒薄荷糖。
“哦,那是我的,對不起。”伯恩斯說。
他伸手拿瞭那兩盒糖,站在桌邊,像個穿瞭大人衣服的孩子。博斯在位子上整理他的資料。不過這些都是做做樣子,他把一些資料扔進一個檔案袋,然後示意要伯恩斯把糖放回抽屜。
“小心點,鮑勃。”
“我叫比爾,小心什麼?”
“螞蟻。”
博斯走到辦公桌旁邊靠墻擺的一排檔案櫃前,拉開一個貼著他名牌的抽屜,從下往上數第三個,大概到他的腰部,那個抽屜裡沒什麼東西。背對著大傢,他掏出褲子口袋裡的皮夾,放進抽屜,他的手在抽屜裡,沒人看得到。他抽出龐茲的警徽,放進衣服口袋,再把皮夾放進另一個口袋。為瞭看著更逼真,他從抽屜裡抽出一份檔案,才關上抽屜。
他轉過身,面對埃德加。
“好瞭,就是這個,可能用得著的個人資料。有什麼新鮮事?”
“沒什麼事,安靜得很。”
回到衣架旁邊,博斯再度背對大傢的辦公桌,他一手伸出去拿自己的外衣,另一隻手從口袋裡掏出皮夾放回龐茲的外衣。最後他穿上外衣,跟亨利說瞭再見,又回到命案組桌前。
“我走瞭。”他拿起抽出的兩份檔案,對埃德加和伯恩斯說,“我不想讓‘九十八’看到我發火,祝你們好運啦,兄弟們。”
出去的時候,博斯又遞給那個吸毒犯一根煙,先前抱怨的那個傢夥已經不見蹤影瞭,不然博斯也會給他一根的。
回到車內,博斯把檔案扔到車後,從公文包裡取出他自己的皮夾,把龐茲的警徽放進去,跟他的身份證放在一起。他想如果不仔細看,應該混得過去。警徽上印的是警督,博斯自己的身份證上的身份是警探,這一點差異不是問題,博斯很開心他搞到瞭一個警徽。他想,最佳的情況是龐茲有一段時間沒發現自己丟瞭警徽。他很少離開辦公室到案發現場去,所以出示警徽的機會很少。隻要他辦完瞭事再放回原處,龐茲可能根本不會知道丟失警徽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