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前臺的工作人員似乎沒認出博斯,雖然他確定那就是他以前替證人訂房間時打交道的人。他個子很高,也很瘦,駝著背,好像負瞭千斤重擔似的。他看來像從艾森豪威爾還當總統時就在那個櫃臺後面工作瞭。
“你記得我嗎?我就在對面警局。”
“哦,記得,我沒打招呼,因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便衣調查案子。”
“不,沒在調查,我想知道你後面的大房間有沒有空的?要帶電話的。”
“你要嗎?”
“是啊。”
“這回是什麼人住?我不想再租給你那些幫派的傢夥瞭。上次他們……”
“不是給那些傢夥的,是我,我要一間房。”
“你自己要一間房?”
“是的。我不會在墻上亂畫的。多少?”
那人好像一時不能接受博斯自己要一個房間,反應瞭幾秒,才告訴博斯他有幾個選擇:三十美元一天,兩百美元一周,以及五百美元一個月。博斯用信用卡付瞭一周的房費,緊張地等他刷瞭卡,幸好他還沒超過限額。
“前面裝卸貨的停車位要多少錢?”
“那是不能出租的。”
“我想停在前面,這樣別的房客比較不容易刮到我的車。”
他掏出錢,從桌面推瞭五十美元到那人面前:“如果有交警來查,告訴他們沒問題。”
“好。”
“你是經理嗎?”
“也是老板。二十七年瞭。”
“真是失敬瞭。”
博斯出去把他的東西搬進來。他搬瞭三趟才把所有東西搬進214號房。那間房在後面,兩扇窗子對著巷子對面隻有一層的建築的背面。那棟平房裡有兩傢小酒吧、一傢成人電影院和一傢廉價飾品店。當然博斯很清楚從他的窗子看出去不是花園景致,這傢旅館不是那種衣櫃裡備瞭浴袍、枕邊放瞭薄荷的地方。這裡跟那些把錢付給防彈玻璃後面的店員的地方比,隻不過稍好一些。
一個房間裡有一張床和一個矮櫃,床單上隻有兩個香煙燒的洞,電視機牢牢地固定在墻上的鐵條上。沒有無線電視,沒有遙控,也沒有免費的電視周刊。另外一個房間裡有一張陳舊的綠色長沙發,一張兩人用的桌子,簡單的廚房設備,包括一個小冰箱、釘牢的微波爐和一個雙爐的爐灶。浴室在走廊的一頭,白色的瓷磚黃得像老人嘴裡的牙。
盡管環境如此破爛,他也希望隻是短暫居住,但他還是盡量把這裡弄得像個傢。他把衣服放進衣櫃,把盥洗用具放進浴室,設置瞭電話錄音,雖然還沒人知道他的電話。他決定明天早上打電話給電話公司,把他的電話轉到這裡來。
他把音響擺在五鬥櫃上,音箱暫時放在櫃子兩邊的地上。然後開始在盒子裡找CD,最後找到一張湯姆·威茲的《藍色情人節》。他很久沒聽這首歌瞭,所以他放瞭這張。
他坐在床上靠近電話的地方聽著,想瞭幾分鐘是否打電話到佛羅裡達給潔斯敏。他不知道要說什麼或者問什麼,最後決定還是不打比較好。他點瞭一支煙,走到窗口,巷子裡沒什麼動靜。從那些房子的屋頂望過去,他可以看見不遠處好萊塢運動員俱樂部雕琢繁復的屋頂。那是一棟很美的建築,好萊塢僅剩的幾棟之一瞭。
他拉上瞭有股味道的窗簾,轉過身來打量他的新傢。過瞭一會兒,他一把拉起床罩和被單,開始換上自己的床單和毯子。他知道這麼做隻不過是表示與過去的一點聯結,卻可以使他覺得比較不寂寞,也使他覺得自己應該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使他有幾分鐘不去想哈維·龐茲的事。
博斯坐在鋪好的床上,靠著豎在床頭的枕頭,又點瞭一支煙。他看著兩根手指上的傷,原先的疤已經長出粉紅色的肉,傷口愈合得不錯,他希望自己也能愈合,可是他有點懷疑。他知道他得負責,他知道他多多少少得償還他的債。
他不知不覺把電話從床上拿起來,放在胸前,是那種手撥的老式電話。打給誰呢?說什麼呢?他把電話放回去,坐瞭起來,他決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