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蒙特·金住在謝爾曼·奧克斯的威立斯大道上,地震後那一帶的公寓大樓多半都貼瞭紅條,幾乎沒什麼人住在那兒瞭。金住的那幢公寓大樓是灰白色的科德角式建築,夾在兩幢空無人煙的建築物之間,至少看起來是沒有人住在裡面的。博斯的車開近時,他看到其中一幢有燈光關掉。也許是硬賴在原處不肯走的人,就像他自己一樣,永遠警覺地註意檢查員的出現。

看來金的公寓大樓要不是絲毫未受地震影響,就是已經完全修復。博斯認為修復的可能微乎其微,他相信這棟建築是大自然盛怒摧殘下遺留的精品,也許是建築商沒有偷工減料。周圍的建築不是裂瞭就是歪瞭,隻有這棟安然無恙地矗立在那兒。

那是一棟普通的矩形建築,兩邊都有公寓的入口。可是在進入之前,你得先在六尺高的大門前按鈴通報。警察稱呼這種門是“感覺安全”的門,因為住在裡面的人覺得這扇門帶給他們安全感,而實際上這種門根本沒用。唯一的作用是讓合法的訪客多過一道障礙,非法的訪客隻需要爬進去。事實上全市的非法分子都是爬墻進入的,“感覺安全”的門到處都是。

他聽到金的聲音時隻回答說是警察,對方就按開關讓他進去瞭。他往八號公寓走去時把裝警徽的皮夾從口袋裡拿出來。金開瞭門,他把打開的皮夾在他眼前約六英寸處晃瞭一下,他的手指捏著皮夾,擋住警督那個字眼,然後很快地收回皮夾,放進口袋。

“對不起,我沒看清你的名字。”金說,仍然擋在門口。

“希羅尼穆斯·博斯,可是大傢叫我哈裡。”

“哦,照那個畫傢取的。”

“有時候我覺得是他照我取的名字,我覺得我比他還老,今晚我就有這種感覺。我能進來嗎?要不瞭多少時間的。”

金帶他走到客廳,表情有點困惑。客廳寬敞整潔,擺瞭一張長沙發和兩把椅子,電視機旁邊有一個燒燃氣的壁爐。金在一張椅子上坐下來,博斯坐在長沙發的一頭。他看到一隻白色的小狗在金椅子旁的地毯上睡覺。金相當胖,臉很寬,滿面紅光。他戴眼鏡,鏡架擠進太陽穴旁的肉裡,頭上僅剩的一些頭發染成瞭深棕色。他穿瞭一件白色襯衫,外面罩一件紅色的開襟毛衣,下面是一條卡其褲。博斯猜他還不到六十歲,他原先以為會見到一個年紀更大一些的人。

“我要問的是:‘你來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正是我要告訴你的,問題是我不知道從何說起。我正在調查幾件兇殺案,你也許幫得上忙,可是我要先知道你能不能讓我問你一些過去的事。談完後我會把詢問的原因告訴你。”

“這似乎有點不尋常,可是……”

金擺擺雙手,表示沒有問題。他在椅子上挪動瞭一下似乎要換個比較舒適的姿勢。他看瞭一下小狗,然後瞇起眼睛,仿佛這樣有助於他瞭解和回答問題。博斯看見他頭上那片荒蕪地帶冒出瞭汗珠。

“你曾經在《時報》當記者,當瞭大概多長的時間?”

“哦,我想想,是六十年代初期的幾年。你怎麼知道的?”

“金先生,讓我先問你問題,你報道哪一類新聞?”

“那時候他們叫我們新晉記者,我報道犯罪新聞。”

“你現在做什麼?”

“目前我在傢工作,做公關,我的辦公室就在樓上另一間臥房。本來我在瑞西達有間辦公室,不過那棟建築毀瞭。從裂縫中可以看見天光。”

他和洛杉磯多數人一樣,根本不明說他是在講地震造成的毀壞,仿佛假設人人都應該知道他講的是什麼。

“我有幾個小客戶,”他繼續說,“我本來是通用汽車在凡奈斯工廠的發言人,他們關瞭這個車廠後,我就自己幹瞭。”

“你在六十年代為什麼離開《時報》?”

“我有一個……怎麼?我有什麼嫌疑嗎?”

“一點也沒有,金先生,我隻是想多瞭解你一點。請讓我繼續,我會說到正題的。你剛說你為什麼離開《時報》。”

“是啊,我說我有一個更好的機會。我當時接受瞭地方首席檢察官新聞發言人的職位。當時的首席檢察官是阿爾諾·康克林。那兒薪水高,工作遠比我報道犯罪新聞有意思,前途也好得多。”

“你說前途好得多是什麼意思?”

“唉,其實這點我倒是看走眼瞭。我接受那個職位時,我以為阿爾諾的前景大好。他是個相當好的人。我以為我最後會——我是說如果我一直跟著他——會隨他進入州長大廈,也許還會進入特區的參議院。可是這些願景都沒有實現。我落到在瑞西達一間有裂縫的辦公室裡,我可以感到風從裂縫中穿進。我不知道警察怎麼會對這些有興趣……”

“康克林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他沒有發達起來?”

“嗯,這方面我可不內行。我隻知道一九六八年時他打算競選州司法部長,看當時的情況,那個位子非他莫屬。接著他就——退出瞭,他退出政治圈,回頭去幹律師。而且幹得還不是一般搞政治的人退下去之後接的那些大公司,他開瞭一傢私人事務所。我很佩服他,我聽說百分之六十的案子都是義務性質的,他多半的案子都不收費。”

“像是在贖罪或是什麼的?”

“我不知道,我猜是吧。”

“他為什麼退出競選?”

“我不知道。”

“你不是‘自己人’之一嗎?”

“不是,他沒有這種小圈子,他隻有一個助手。”

“戈登·米特爾。”

“對,如果你要知道他為什麼退出,去問戈登。”這時,金突然意識到是博斯先提瞭米特爾的名字,“跟戈登·米特爾有關系?”

“讓我先把問題問完。你認為康克林為什麼不競選?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看法。”

“他事實上並沒有正式參選,所以他不需要公開宣佈退出競選,他隻是沒有參加競選,雖然有不少他不參選的謠言。”

“比如什麼?”

“哦,很多,比如說他是同性戀,還有別的,財務的麻煩。好像有幫派的威脅——如果他參選,他們會把他幹掉,那一類的謠言。差不多就是那些政治圈幕後的種種傳聞。”

“他一直未婚?”

“就我所知是的。不過說他是同性戀,我卻從來沒看出什麼跡象。”

博斯註意到金頭頂上一層油亮的汗。室內已經夠暖的瞭,他還穿著毛衣,博斯突然掉轉瞭問話方向。

“好,告訴我約翰尼·福克斯的死。”

博斯看見鏡片後面即時意會的眼神,一閃而過,可是這樣已經夠瞭。

“約翰尼·福克斯是誰啊?”

“得啦,蒙特,別玩這套老掉牙的把戲瞭。你幹瞭什麼沒人在意,我隻需要知道報道後面的真相,這是我來找你的原因。”

“你說的是我還是記者時候的事?我寫瞭很多報道,那是三十五年以前的事瞭,我還是個孩子,不可能全都記得。”

“可是你記得約翰尼·福克斯,他是你進入那個美好前景的門票,我是說你看走眼的那條路。”

“嘿,你到底想怎麼樣?你根本不是警察。是戈登要你來的吧?這麼多年瞭,你們這些人還以為我……”

“我是警察,蒙特,是你運氣好,我比戈登先找到你。那件事沒結束,現在冤鬼找上門來瞭。你看今天報紙上的新聞瞭嗎,格裡菲斯公園一輛車的後備廂裡找到的那個警察屍體?”

“我在電視新聞裡看到的,他是個警督。”

“不錯,他是我的上司,他在調查幾個老案子,約翰尼·福克斯是其中之一,他的下場是死在車裡。所以,如果你覺得我有點緊張、強人所難,麻煩你多包涵一點,可是我必須知道約翰尼·福克斯的事,你報道瞭他的死。他死後,你寫瞭那篇報道,在你手下他成瞭個天使,而你之後進到康克林的團隊。你做瞭什麼與我並不相幹,可是我得知道你做瞭什麼。”

“我有危險嗎?”

博斯聳聳肩,做瞭個誰知道、誰管你的姿態。

“如果你有,我們可以保護你。如果你不幫我們,我們也幫不瞭你,你懂這個道理。”

“哦,老天,我知道這……其他的幾個案子是什麼呢?”

“約翰尼手下有一個女人在他死前一年被殺瞭,她叫瑪喬麗·洛。”

金搖搖頭,他沒聽過這個名字,他的手用力在光頭地帶摸著,似乎要把汗抹進頭發裡去。博斯知道他已經完全掌控瞭這個胖子。

“所以福克斯是怎麼回事?”博斯問,“我可沒有時間整個晚上跟你耗。”

“我什麼都不知道,我隻是交換瞭一點好處。”

“告訴我是怎麼回事。”

他開口之前等瞭一陣,讓自己鎮定下來。

“好,你知道傑克·魯比嗎?”

“達拉斯的那個?”

“對,就是他,殺瞭奧斯瓦爾德的那個傢夥。約翰尼·福克斯可以算是洛杉磯的傑克·魯比,行瞭吧?同一個時代,同一類型。福克斯拉皮條、賭錢,知道哪些警察可以收買,必要時他會收買他們,所以他不會坐牢,他是好萊塢最典型的垃圾。他的死我原先以為根本不會有人去報道,可是我的一個警方線人告訴我福克斯在康克林手下做事。”

“這就有點新聞價值瞭。”

“對,所以我打瞭個電話給康克林的競選經理米特爾,問他這回事,我要一個答復。我不知道你對那個年代熟不熟悉,可是康克林的形象是絕對清白正面的。他打擊城裡大大小小所有的犯罪,自己窩裡卻有個罪犯,太有新聞價值瞭。雖然福克斯沒有正式的犯罪記錄——我想沒有,不過內部的記錄是有的,我能拿到那些資料。這個報道會對康克林的形象造成嚴重損害,米特爾很清楚。”

他在這個核心情節的邊緣停住瞭。他知道下面的一切,可是要他開口說,必須有人推他一把。

“米特爾知道,”博斯說,“所以他給瞭你一點好處。如果你修飾一下你的報道,他讓你做康克林的發言人。”

“不全對。”

“那是怎麼樣呢?其中有什麼好處呢?”

“我想這樣對很多人……”

“別擔心,就我一個人,告訴我。除瞭你、你的狗和我,沒人會知道。”

金深深吸瞭一口氣,繼續說:

“這時候已經是競選中期瞭,康克林已經有一個發言人,米特爾承諾我的是競選後的副發言人,而我會在凡奈斯的法院工作,管理聖費爾南多谷的事。”

“如果康克林選上的話。”

“是啊,不過那根本不是問題,隻要福克斯的事沒造成麻煩,他當選是鐵定的。我花瞭一點功夫把福克斯的事擺平瞭,我告訴米特爾康克林當選後,我要當他的主要發言人,要不然免談。他沒有立刻答應,後來才打電話來,同意我的條件。”

“跟康克林商量之後。”

“我猜是吧。反正,我寫瞭那篇報道,沒提福克斯的過去。”

“我拜讀過瞭。”

“我做的就是這些,我得到瞭那份工作,那件事再也沒人提起過。”

博斯打量瞭金一下。他不是個有骨氣的人,他跟很多警察一樣,工作對他們而言隻是一個職業,不是使命,背棄自己的誓言對他而言顯然不是問題。博斯很難想象凱莎·羅素在同樣情況下會那麼做。他盡量掩飾自己心中對這人的不齒,繼續往下問。

“你再往回想,這一點很重要。你第一次打電話給米特爾、告訴他福克斯的背景時,你是不是覺得他已經知道他的背景?”

“是的,他知道。我不知道是事發後警察告訴他的,還是他一直就知道。可是他知道福克斯死瞭,也知道他是什麼人。我想他有點驚訝我也知道,所以他很急切地來談條件,避免消息曝光……那是我頭一次幹那種事,我真希望當初沒那麼做。”

金低下頭看著他的狗,然後看著乳白色的地毯。博斯知道他是在回顧他接受瞭條件後生活起瞭多大的轉折,從他期待的轉變到最後的結果。

“你沒有提到警察,”博斯說,“你記得是誰調查的?”

“不太記得,已經很久瞭,應該是好萊塢警局命案組的幾個人。那時候他們也管意外死亡,現在這類意外有自己的部門瞭。”

“克勞德·伊諾?”

“伊諾?我記得他,可能是。我想我記得是……沒錯,是他。對瞭,我想起來瞭,隻有他一個人。他的隊友或許調走瞭,或許退休瞭,還是怎麼的,反正他是一個人,在等他下一任隊友上任,所以他們讓他管交通案件。交通案件通常很簡單,起碼在調查方面很單純。”

“你怎麼會記得這麼多細節?”

金咬著嘴唇,在想該如何回答。

“我想……就像我說的,我希望我當初沒那麼做。所以我想,可能是我經常回想那件事,因此記得很清楚。”

博斯點點頭,他沒有其他問題瞭,金的說辭和自己的推測不謀而合。伊諾一個人處理他母親和福克斯兩個案子,然後退休,留瞭一個和康克林、米特爾合組的公司郵箱,每個月收一千美元,連續收瞭二十五年。相比之下,金得到的好處太微不足道瞭。他起身準備離開,忽然又想到一個問題。

“你說米特爾後來沒提過你們的條件或福克斯。”

“不錯。”

“康克林提到過嗎?”

“沒有,他也從沒提過。”

“你們的關系怎麼樣?他把你當騙子嗎?”

“沒有,因為我不是騙子。”金抗議道,可是他聲音中的憤怒很空洞,“我替他辦瞭一件事,我辦得很妥當,他一直對我很好。”

“你報道福克斯那篇提到他。我手邊沒有,不過報道上寫他說他從來沒碰過福克斯。”

“對,那點是假的,我編的。”

博斯有點摸不著頭腦。

“這是什麼意思?你說,你編的謊話?”

“以免他們說話不算話。我寫康克林不認識福克斯,因為我手中有康克林認識福克斯的證據,他們知道我有。這樣一來,如果選後他們不認賬,我可以再寫一篇,讓康克林看,他說他不認識那個傢夥,事實上他明明認識。我同時也可以說他雇用福克斯的時候就知道他的背景,當然用處不是那麼大,因為他反正已經當選瞭,可是至少對他的公眾形象有損。這是我的保險,懂嗎?”

博斯點點頭。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康克林認識福克斯?”

“照片。”

“什麼照片?”

“選舉前幾年有一次在好萊塢共濟會慶祝聖帕特裡克節的舞會上,《時報》社會版的攝影記者拍下一些照片,一共有兩張。康克林和福克斯在同一桌,都是勾銷的,可是我有一天……”

“什麼意思?勾銷的?”

“沒發表過的照片,不用的。可是我以前常到暗房去看那些花絮版的照片,所以我會知道哪些人是市裡的當紅人物、哪些人不得勢瞭這些東西,很有用的資料。有一天我看到幾張康克林和一個我認識、可是想不起來是誰的傢夥,我想不起來是因為社會背景,這根本不是福克斯那種人會出現的地方,所以我沒認出他來。等到他被車撞瞭,我聽說他替康克林做事,我才想起照片上的人就是福克斯,於是我到勾銷檔案中把那些照片找瞭出來。”

“他們在那個舞會裡隻是坐在一起?”

“照片上?是啊。他們笑瞇瞇的,你可以看得出他們認識,那不是擺出來打算上報的那種照片,這正是這兩張照片被勾銷的原因。照片不好,至少放在花絮版不夠好。”

“照片上還有別人嗎?”

“隻有兩個女的。”

“去把照片拿來。”

“哦,早就沒瞭,我用不著之後就撕瞭。”

“金,你少跟我來這套,你隨時隨地都用得著的,這些照片可能是你活到今天的理由。你現在去拿出來,不然我就以私藏證據的罪名把你送到城裡去,我拿瞭搜查令回來會把這裡整個掀開來找。”

“好瞭好瞭!老天!你在這兒等著,我有一張。”

他起身上瞭樓,博斯看著他的狗,那條狗穿瞭件和金同樣的毛衣。他聽見櫃子的拉門拉開的聲音,接著是一聲重響。他猜是金從櫃中的架子上搬一個盒子,不小心落在地上發出的聲音。幾分鐘後,金踩著笨重的腳步從樓上下來。他走過長沙發,遞給博斯一張四邊泛黃、十六開紙大小的黑白照片。博斯拿瞭照片,端詳瞭相當一段時間。

“另外一張在銀行保險箱裡,”金說,“那張比較清楚,你能看出上面的人是福克斯。”

博斯沒有說話,他仍在端詳那張照片。那是用鎂光燈拍的,每個人的臉都白得像雪。康克林和博斯猜是福克斯的那人對桌而坐。桌面上擺瞭六個酒杯,康克林醉眼蒙矓地笑著——或許這是照片沒用的原因——福克斯的臉沒對著相機,五官不太清楚。博斯猜隻有認識他的人才知道是他。兩人似乎都不知道進瞭鏡頭,那兒的鎂光燈可能此起彼伏。

可是博斯仔細端詳的是照片上的兩個女人。站在福克斯身邊彎腰湊在他耳邊說話的女人穿瞭一件深色細腰身的洋裝,頭發盤在頭頂,那是梅雷迪思·羅曼。坐在她對面康克林身邊的是瑪喬麗·洛。博斯猜如果不認識她的話,是看不出照片上的人是她的。康克林在抽煙,他的手在臉部,手臂擋住瞭博斯的母親,看起來她像是在窺視照相機的一角。

博斯把照片翻過來,背面蓋瞭一個章,是《時報》的照片,鮑裡斯·路加維希攝,日期是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他母親死前七個月。

“你把照片給康克林或是米特爾看過嗎?”

“給瞭,我做瞭主要發言人後,給瞭戈登一份,他知道這能證明候選人認識福克斯。”

博斯知道米特爾也看到這張照片還能證明候選人另外還認識一個兇殺案受害人。金不知道他有的東西分量如何,難怪他做瞭主要發言人。你還活著真是命大,博斯想,可是他沒說出來。

“米特爾知道他拿到的隻是復印的嗎?”

“當然,我告訴他瞭,我沒那麼笨。”

“康克林說瞭什麼嗎?”

“沒對我說過,可是我猜米特爾跟他說瞭這回事。還記得嗎,我跟他說過我要的職位,他表示會給我一個答復。他還需要問誰?他是競選經理,所以他一定告訴康克林瞭。”

“這張照片我要帶走。”

博斯舉起照片。

“我還有一張。”

“你跟阿爾諾·康克林多年來有沒有聯系?”

“沒有,我大概有……二十年沒跟他說過話瞭。”

“我要你現在打電話給他,我……”

“我連他在哪裡都不知道。”

“我知道,我要你打電話給他,說你今天晚上要去看他,告訴他必須是今天晚上。告訴他這和約翰尼·福克斯以及瑪喬麗·洛有關,告訴他不要跟任何人說你要過去。”

“我不能。”

“你當然能,電話在哪兒?我會幫你。”

“不是,我是說我今天晚上不能去看他。你不能叫……”

“今晚不是你去,蒙特,是我以你的身份去。電話在哪裡呢?”

《最後的郊狼(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