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咚——咚——咚。

起初默爾·卡西迪以為這是自己在夢中聽到的聲音,是那些他的繼父準備狠狠修理他的噩夢之一。那個死禿頭自有一套敲廚房餐桌的方式,先是用指關節,然後再用整個拳頭。那天晚上,他邊敲邊問事先準備好的問題,接著便引發瞭一場暴打:你跑哪裡去瞭?晚餐總是遲到,戴手表還有什麼用?為什麼不幫你母親?既然你他媽的從來不做作業,還把那些書背回傢幹嗎?默爾的媽媽試圖阻止,但繼父根本沒理她;她想幹預,卻被一把推開瞭。接著,那個一直在敲桌子的拳頭被賦予瞭更大的力氣開始砸到默爾身上,越來越大力。

咚——咚——咚。

默爾睜開眼,從夢中掙脫出來,他隻有片刻的時間來品味這諷刺的夢:他現在離那個恃強凌弱的混蛋有一千五百英裡遠呢,至少一千五……而且睡得和每晚差不多。不過他今晚睡瞭整整一夜,自從他離傢出走之後很少睡過這麼久。

咚——咚——咚。

是警察,用警棍在敲。他很耐心。現在他將另一隻手彎曲做出一個手勢,意思是:把車窗搖下來。

默爾一時間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他透過擋風玻璃看到自己正在一個一英裡范圍內幾乎空空蕩蕩的停車場,對面是一傢大賣場,若隱若現地赫然矗立在地上。埃爾帕索,這裡是埃爾帕索(得克薩斯州一城市)。默爾開的那輛別克幾乎沒油瞭,他身上也幾乎分文不剩瞭。昨晚他把車開進這個沃爾瑪超市的停車場,想睡幾個小時。也許等到早上他就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瞭。隻是,現在很可能沒有下一步瞭。

咚——咚——咚。

默爾搖下車窗。“早上好,警官。我昨晚開車太晚瞭,就把車停進來睡一會兒,我想在車上打個盹兒沒關系的。要是我這麼做不對,我很抱歉。”

“嗯哼,這真值得表揚。”警察說。他說這話的時候笑瞭,那是一個友好的微笑,默爾覺得自己有瞭一線希望。“很多人都這樣做,不過大多數人看起來都不像十四歲的樣子。”

“我十八瞭,隻是長得顯小。”但此刻他感覺一股巨大的疲憊感席卷而來,這與他過去幾個星期嚴重缺乏睡眠無關。

“嗯哼,人們還總是把我當成湯姆·漢克斯呢,有些人甚至還找我要簽名。讓我來看看你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吧。”

默爾再做一次努力,就像垂死之人的最後掙紮一樣無力。“我本來放在大衣口袋裡瞭,可是上洗手間時被人偷瞭。在麥當勞被偷的。”

“嗯,嗯,好的。你是哪裡人?”

“鳳凰城。”默爾心虛地說。

“嗯哼,那你這輛小車怎麼掛著俄克拉何馬州的車牌?”

默爾默不作聲,無言以對。

“下車,孩子,雖然你看起來就像個弱雞一樣沒什麼危險性,不過,把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默爾下瞭車,心裡沒太後悔。這是一次不錯的逃跑,說真的,很不錯;回頭想想,這簡直是一次奇跡般的逃跑。自從四月底離開傢以來,他本該被抓十多次瞭,卻一次都沒有。既然現在被抓瞭,又能怎麼樣呢?不過,他到底能去哪兒?哪兒都沒去,哪兒都去瞭。隻要遠離那個死禿頭就好。

“你叫什麼名字,孩子?”

“默爾·卡西迪。默爾是默林的簡稱。”

幾個早起購物的顧客看看他們,然後繼續往那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奇跡——沃爾瑪——裡面走。

“跟那個巫師同名哈,嗯,好的。你帶身份證瞭嗎,默爾?”

他把手伸進後兜,掏出一個廉價的錢夾,上面縫著已經磨損的鹿皮。這是他八歲生日時媽媽送給他的生日禮物,那個時候隻有他們母子倆在一起,世界還有意義。錢夾裡有一張五美元和兩張一美元,有一個隔層裡面放著幾張他母親的照片,他從中取出一張帶有他的照片的覆膜卡片。

“波基普西青年部,”警察若有所思地說,“你從紐約州來的?”

“是的,先生。”早些年前“先生”這個詞就已經被他繼父狠狠打進他心裡瞭。

“你是那兒的人?”

“不,先生,但離那很近,是一個叫斯拜廷基爾的小鎮,它的含義是‘噴水的湖’。至少我母親是這樣告訴我的。”

“嗯哼,好的,有趣,你每天都學到一樣新東西啊。你出逃多久瞭,默爾?”

“我想,有三個月瞭。”

“誰教你開車的?”

“我叔叔,戴夫。大部分是在田地裡教我的。我是個好司機,手動擋和自動擋的對我來說沒區別,都開得好。我叔叔戴夫突發心臟病死瞭。”

警察拿著那張覆膜卡片敲著自己的大拇指甲,此時沒有發出咚——咚——咚的聲音,而是噠——噠——噠的聲音。他仔細考慮著。總的來說,默爾喜歡這個人,至少目前是。

“好司機,嗯,你肯定是從紐約州一路開到這個塵土飛揚、皺皺巴巴、位於邊境的鬼地方來的。你偷瞭多少車,默爾?”

“三輛,不,四輛。這個是第四輛。隻有第一輛是臺面包車,是從我鄰居那裡偷的。”

“四輛,”警察打量著站在他面前這個臟兮兮的孩子說,“那你南下之旅的經濟來源是什麼,默爾?”

“嗯?”

“你怎麼吃飯?在哪兒睡覺?”

“我基本上都睡在車裡。我偷。”他垂下頭,“主要偷女士的錢包,有時候她們沒發現,但要是被她們發現瞭……我拔腿就跑。”眼淚開始從他的眼裡流出來。在這段警察所謂的‘南下之旅’中他沒少哭,大都是在夜深人靜時。但那些眼淚並沒有給他帶來安慰,而現在這些眼淚卻給他帶來瞭巨大的安慰,默爾不知道為什麼,他也不在乎。

“三個月,四輛車。”警察繼續用默爾的青年卡噠——噠——噠地敲著,“你在逃避什麼,孩子?”

“我繼父。你要是把我送回那個混蛋身邊,我還會逃跑,一有機會就立刻跑。”

“嗯哼,嗯哼,我想得到。你到底多大瞭,默爾?”

“十二,但我下個月就十三瞭。”

“十二歲,可憐的孩子。你跟我來,看看我們該怎麼處置你。”

在哈裡森大街的警察局裡,警察給默爾·卡西迪拍照、除虱、采集指紋,同時他也等待著社會服務人員的到來。指紋直接上傳到網絡,這隻是例行公事。

《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