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待條件”裡所說的“暫居宮禁”,沒規定具體期限,隻劃定瞭宮禁范圍,在乾清門以北到神武門為止這個區域。我在這一塊天地裡一直住到民國十三年被國民軍驅逐的時候,度過瞭人世間最荒謬的少年時代。其所以荒謬,就在於中華號稱為民國,人類進入瞭二十世紀,而我仍然過著原封未動的帝王生活,呼吸著十九世紀遺下的灰塵。
每當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我腦中便浮起一層黃疸病的顏色:琉璃瓦頂是黃的,轎子是黃的,椅墊子是黃的,衣服帽子的裡面、腰上系的帶子、吃飯喝茶的瓷制碗碟、包蓋稀飯鍋子的棉套、裹書的包袱皮、窗簾、馬韁……無一不是黃的。這種獨傢占有的所謂明黃色,從小把唯我獨尊的自我意識埋進我的心底,給瞭我與眾不同的人性。這樣的人性,在我第一次和弟弟妹妹做遊戲時就已經表現出來瞭。
那是十一歲的時候。根據太妃們的決定,祖母有時把傑二弟和大妹帶進宮來陪我玩幾天。開頭玩得非常無味,我和祖母坐在炕上,祖母看著我在炕桌上擺骨牌,二弟和大妹規規矩矩地站在地上,一動不動地瞅著,就像衙門裡站班的一樣。後來,我想起個辦法,把弟弟和妹妹帶到我住的養心殿,我就問溥傑:“你們在傢裡玩什麼?”
“溥傑會玩捉迷藏。”小我一歲的二弟恭恭敬敬地說。
“你們也玩捉迷藏呀?那太好玩瞭!”我很高興。我和那些小太監也常玩這個,可是他們都比我大,我還沒跟比我小的孩子玩過呢。於是就在養心殿玩起捉迷藏來瞭。玩得越來越高興,二弟和大妹忘掉瞭拘束。我們索性把外面的簾子都放下來,把屋子弄得很暗。比我小兩歲的大妹又樂又害怕,我和二弟就嚇唬她,高興得我們又笑又嚷。捉迷藏玩得累瞭,我們爬到炕上來喘氣,我又叫他們想個新鮮遊戲。溥傑想瞭一陣,沒說話,光瞅著我傻笑。
“你想什麼?”
他還是傻笑。
“說,說!”我著急地催促他,以為他一定想出新鮮的遊戲瞭,誰知他說:“我想的,噢,溥傑想的是,皇上一定很不一樣,就像戲臺上那樣有老長的胡子,誰知不是那樣……”
不知怎麼的,我一眼看見溥傑的袖口裡的內衣,很像那個熟悉的顏色,立刻沉下臉來。
“溥傑,這是什麼顏色,你也能使?”
“這,這這是杏黃的吧?”
“瞎說!這不是明黃嗎?”
“嗻,嗻……”溥傑忙垂手立在一邊,大妹也嚇得溜到他身後,簡直都要哭瞭。我還沒完:“這是明黃!不該你使的!”
“嗻!”
在嗻嗻聲中,我的兄弟又恢復瞭臣仆的身份……
嗻嗻之聲早已成瞭絕響,現在的人隻有從京戲《法門寺》裡才聽得到,那調兒是很使人發笑的。但是我從小便習慣瞭它,如果別人不以這個聲調回答我,反而是不能容忍的。對於跪地磕頭,也是這樣。我從小就看慣瞭人傢給我磕頭,大都是年歲比我大十幾倍的,有清朝遺老,也有我親族中的長輩,有穿清朝袍褂的,也有穿西式大禮服的民國官員。
見怪不怪習以為常的,還有每日的排場。
有一位解放後長大的青年,讀《紅樓夢》大為驚奇,他不明白為什麼在賈母、王熙鳳這樣的人身後和周圍總有那麼一大群人,即使他們從這間屋走到隔壁那間屋去,也會有一窩蜂似的人跟在後面,他們不嫌這個尾巴礙事嗎?其實,《紅樓夢》裡的尾巴比宮裡的尾巴少多瞭。《紅樓夢》裡的排場猶如宮裡排場的縮影,這尾巴也頗相似,如果沒尾巴,都像是活不下去似的。我每天到毓慶宮讀書,給太妃請安,遊一次禦花園,後面全有一條尾巴。如果我去遊一次頤和園,不但要有幾十輛汽車組成這尾巴,還要請民國的警察們沿途警戒,一次要花去幾千塊大洋。到宮中的禦花園去玩一次,要組成這樣的行列:最前面是一名敬事房的太監,他起的作用猶如汽車喇叭,嘴裡不時地發出“吃——吃——”的響聲,警告可能在前邊出現的人,早早回避。在他們後面二三十步遠是兩名總管太監,靠路兩側鴨行鵝步地行進,再後十步左右即行列的中心(我或太後)。如果是坐轎,兩邊各有一名禦前小太監扶著轎桿隨行,以便隨時照料應呼;如果是步行,就由他們攙扶而行,雖然腿腳無病。在這後面,有一名太監舉著一把大羅傘,傘後幾步,是一大群拿著各樣物件和徒手的太監。有捧馬紮以便隨時休息的,有捧衣服以便氣候或體溫變化隨時換用的,有拿著雨傘旱傘的。在這些禦前太監後面是禦茶房太監,捧著裝有各樣點心茶食的若幹食盒,當然還有熱水壺、茶具等等。更後面是禦藥房的太監,挑著擔子,內裝各類常備小藥和急救藥,不可少的是燈芯水、菊花水、蘆根水、竹葉水、竹茹水,夏天必有藿香正氣丸、六合定中丸、金衣祛暑丹、香糯丸、萬應錠、痧藥、避瘟散,不分四季都要有消食的三仙飲,等等。在最後面,是帶大小便器的太監。如果沒坐轎,轎子就在最後面跟隨。轎子也按季節有暖轎涼轎之分。暖轎是圍著灰鼠、貂皮的,涼轎轎壁是紗的。這個雜七雜八的好幾十人的尾巴,走起來倒也肅靜安詳,井然有序。
然而這個尾巴也常被我攪亂。我年歲小的時候,也還有好動的孩子性格,我高興起來撒腿便跑,起初他們還亦步亦趨地跟著跑一陣兒,我一停下來就又聚在我身後,喘籲不止。我大些以後,懂得瞭發號施令,便叫他們站一邊等著,於是除瞭禦前小太監以外,那些捧盒挑擔的便到一邊靜立,等我跑夠瞭再重新貼在我後邊。後來我學會瞭騎自行車,下令把宮門的門檻一律鋸掉,這樣出入無阻地到處騎,尾巴自然更無法跟隨,隻好暫時免掉。但除此以外,每天凡到太妃處請安和去毓慶宮上學等等日常行動,仍然要有一定的尾巴跟隨,也並不覺得累贅。相反,假如身後這時沒有那個尾巴,倒會覺得不自然。明朝崇禎皇帝最後上煤山的時候,那個從小長在身後的尾巴隻剩下瞭一個太監,沖這一點,我想也夠他上吊的瞭。
每日排場耗費人力、物力、財力最大的莫過於吃飯。關於皇帝吃飯,另有一套術語,絕對不準別人說錯的。飯不叫飯而叫“膳”,吃飯就叫“進膳”,開飯叫“傳膳”,廚房叫“禦膳房”。到瞭吃飯的時間——並無所謂固定時間,完全由皇帝自己決定,我吩咐一聲“傳膳!”跟前的禦前小太監便照樣向守在養心殿的明殿上的“殿上太監”說一聲“傳膳!”殿上太監又把這話傳給鵠立在養心門的太監,他再傳給候在西長街的禦膳房太監……這樣一直傳進瞭禦膳房裡面。回聲不等消失,一個猶如過嫁妝的行列已經走出瞭禦膳房。這是由幾十名穿戴齊整,套著白袖頭的太監們組成的隊伍,抬著膳桌,捧著繪有金龍的紅漆盒,浩浩蕩蕩地直奔養心殿而來。進到明殿裡,由小太監接過,在東暖閣擺好。菜肴是三桌,各種點心、米膳、粥品是三桌,另外各種咸菜是一小桌。食具是明黃色刻龍並有萬壽無疆字樣的瓷器,冬天則是銀器,下托以盛有熱水的瓷瓦罐。每個菜碟或菜碗都有一個銀牌,這是為瞭戒備下毒而設的,並且為瞭同樣原因,菜送來之前都要經過一個太監嘗過,這叫“嘗膳”。這些嘗過的東西擺好之後,在我入座之前,一個小太監叫瞭一聲“打碗蓋!”其餘四五個小太監便動手把每個菜上的銀蓋取下,放到一個大盒子裡拿走。於是,我就開始“用膳”瞭。
所謂食前方丈都是些什麼東西呢?隆裕太後每餐的菜肴有百樣左右,要用六張膳桌陳放,這是她從慈禧繼承下來的排場,我的比她少,按例也有三十種上下。我現在隻找到一份“宣統四年二月糙卷單”(即民國元年三月的一份菜單草稿),所記載的一次“早膳”的內容如下:
口蘑肥雞 三鮮鴨子 五綹雞絲 燉肉 燉肚肺 肉片燉白菜黃燜羊肉 羊肉燉菠菜豆腐 櫻桃肉山藥 爐肉燉白菜 羊肉片氽小蘿卜 鴨條溜海參 鴨丁溜葛仙米 燒茨菰 肉片燜玉蘭片 羊肉絲 燜跑躂絲 炸春卷 黃韭菜炒肉 熏肘花小肚 鹵煮豆腐 熏幹絲 烹掐菜 花椒油炒白菜絲 五香幹 祭神肉片湯 白煮塞勒 烹白肉
這些菜肴經過種種手續擺上來之後,除瞭表示排場之外,並無任何用處。我是向來不動它一下的。禦膳房為瞭能夠在一聲傳膳之下,迅速把菜肴擺在桌子上,半天或一天以前就把飯菜做好,煨在火上等候著,所以都早已過瞭火候。好在他們也知道歷代皇帝都不靠這個充饑,例如我每餐實際吃的是太後送的菜肴,太後死後由四位太妃接著送,每餐總有二十來樣,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禦膳房做的都遠遠擺在一邊,不過做個樣子而已。太後或太妃們各自的膳房,那才是集中瞭高級廚師的地方。
太妃們為瞭表示對我的疼愛和關心,除瞭每餐送菜之外,還規定在我每餐之後,要有一名領班太監去稟報一次我的進膳情況。這其實也同樣是公式文章。不管我吃瞭什麼,領班太監到瞭太妃那裡雙膝跪倒,說的總是這一套:“奴才稟老主子:萬歲爺進瞭一碗老米膳(或者白米膳),一個饅頭(或者一個燒餅)和一碗粥。進得香!”
這種吃法,一個月要花多少錢呢?我找到瞭一本《宣統二年九月初一至三十日內外膳房及各等處每日分例肉斤雞鴨清冊》,那上面記載如下:
皇上前分例菜肉二十二斤計三十日分例共六百六十斤
湯肉五斤 共一百五十斤
豬油一斤 共三十斤
肥雞二隻 共六十隻
肥鴨三隻 共九十隻
菜雞三隻 共九十隻
下面還有太後和幾位妃的分例,為省目力,現在把它並成一個統計表(皆全月分例)如下:
後妃名 肉斤 雞隻 鴨隻
太後 一千八百六十 三十 三十
瑾貴妃 二百八十五 七 七
瑜皇貴妃 三百六十 十五 十五
珣皇貴妃 三百六十 十五 十五
瑨貴妃 二百八十五 七 七
合計 三千一百五十 七十四 七十四
我這一傢六口,總計一個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四十四隻雞鴨,其中我這五歲的孩子要用八百一十斤肉和二百四十隻雞鴨。此外,宮中每天還有大批為這六口之傢效勞的軍機大臣、禦前侍衛、師傅、翰林、畫畫的、勾字匠以及巫婆(稱“薩瑪太太”,每天要來祭神)等等,也各有分例,一共是豬肉一萬四千六百四十二斤。連我們六口之傢自己用的共計用銀三千一百五十二兩四錢九分。“分例”之外,每日還要添菜,添的比分例還要多。這個月添的肉是三萬一千八百四十四斤,豬油八百一十四斤,雞鴨四千七百八十六隻,連什麼魚蝦蛋品,共用銀一萬一千六百四十一兩七錢,連分例一共是一萬四千七百九十四兩一錢九分。顯而易見,這些銀子除瞭貪污中飽之外,差不多全是為瞭表示帝王之尊的排場而糟蹋瞭。這還不算一年到頭不斷的點心果品糖食飲料這些消耗。
衣著方面情形也相似。飯菜是大量地做而不吃,衣服則是大量地做而不穿。這方面我記得的不多,隻知道後妃也有分例,皇帝卻毫無限制,而且全是一年到頭每天都在做衣服,做瞭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反正總是穿新的。我手頭有一份改用銀元以後的報賬單子,沒有記明年代,題為“十月初六日至十一月初五日承做上用衣服用過物料復實價目”,據這個單子所載,這一個月內給我做瞭:皮襖十一件,皮袍褂六件,皮緊身二件,棉衣褲和緊身三十件,不算正式工料,隻算貼邊、兜佈、子母扣和線這些小零碎,共開支瞭銀元二千一百三十七元六角三分三厘五毫。
在我結婚後的一本賬上,有後妃們每年使用衣料的定例,現在把它統計如下:
後妃名 “皇後” “淑妃” 四位“太妃” 合計
各種緞 二十九匹 十五 九十二 一百三十六匹
各種綢 四十匹 二十一 一百零八 一百六十九匹
各種紗 十九匹 五 六十 八十一匹
各種綾 八匹 五 二十八 四十一匹
各種佈 六十匹 三十 一百四十四 二百三十四匹
絨和線 十六斤 八 七十六 一百斤
棉花 四十斤 二十 一百二十 一百八十斤
金線 二十綹 十 七十六 一百零六綹
貂皮 九十張 三十 二百八十 四百張
我更換衣服,也有明文規定,由“四執事”負責,從“四執事庫”裡為我取換。單單一項平常穿的袍褂一年要照單子更換二十八種,從正月十九的青白嵌皮袍褂換到十一月初一的貂皮褂。至於節日大典,服飾之復雜就更不用說瞭。
既然有這些勞民傷財、窮奢極侈的排場,就要有一套相應的機構和人馬。給皇帝管傢的是內務府,它統轄著廣儲、都虞、掌禮、會計、慶豐、慎刑、營造等七個司(每司各有一套庫房、作坊等等單位,如廣儲司有銀、皮、瓷、緞、衣、茶等六個庫)和宮內四十八處。據宣統元年秋季《爵秩全覽》所載,內務府官員共計一千零二十三人(自然不算禁衛軍、太監和蘇拉),民國初年曾減到六百多人,到我離開那裡,還有三百多人。機構之大,用人之多,一般人還可以想象,但其差使之無聊,就不大為人所知瞭。舉個例子說,四十八處之一的如意館,是專伺候帝後妃們畫畫寫字的,如果太後想畫個什麼東西,就有如意館的人員先給她描出稿子,然後由她著色題詞;寫大字匾額也是如此。什麼太後禦筆或禦制之寶,在清季大都是這樣產生的。
除瞭活排場之外,那些死的建築和宮殿陳設從小給瞭我很深的影響。黃琉璃瓦唯有帝王才能使用,這不用說瞭,建築的高度也是帝王特有的,這讓我從小就確認,不但地面上的一切,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連頭上的一塊天空也不屬於任何別人。每一件最好的藝術品或歷史文物,盡管陳設在那裡無人得以欣賞,都是加強我占有一切的直觀教材。在那些陳列品之間有一樣東西值得一提的,是“寸草為標”。據說這是康熙皇帝留下來的一種傢規的象征。這位皇帝曾經這樣規定過:宮中的一切物件,哪怕是一寸草都不準丟失。為瞭讓這句話變成事實,他拿瞭幾根草放在宮中的案幾上,叫人每天檢查一次,少瞭一根都不行,這就叫“寸草為標”。我在宮裡十幾年間,這東西一直擺在養心殿裡,是一個景泰藍的小罐,裡面盛著三十六根一寸長的幹草棍。這堆小幹草棍兒曾引起我對那位祖先的無限崇敬,也曾引起我對辛亥革命無限的憤慨。但是我並沒想到,康熙留下的幹草棍雖然一根不曾短少,而康熙留下的長滿青草的土地被兒孫們送給“與國”的,卻要以成千方裡計。
帝王生活的日常排場,一時難以說盡,所造成的浪費,更無法加以統計。現在找到一份《宣統七年放過款項及近三年比較》(見附表),雖不十分可靠,也可見一斑。所有這一切暴殄天物、浪費人工的舉動,目的都不外乎表示“天子自與凡人殊”。為瞭這樣的目的而立下的規矩,就把一切不自然的東西看成自然,而把自然的又看成不自然。
附表:
宣統七年放過款項及近三年比較 (按:即民國四年及八年九年十年各年開支的比較,單位兩)
宮裡也有些規矩,並非完全出於擺排場,比如菜肴裡放銀牌和嘗膳制度,出門一次要興師動眾地佈警戒,這本是為瞭防止暗害的。據說皇帝沒有廁所,就因為有一代皇帝外出入廁遇上瞭刺客。但是這些故事和那些排場給我的影響全是一樣:使我從任何方面都確認自己是尊貴的,統治一切和占有一切的人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