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鼎芬給我寫的“起居註”中,有一段“宣統五年正月十六日”的紀事:
上常笞太監,近以小過前後笞十七名,臣陳寶琛等諫,不從。
這就是說,到我十一周歲的時候,責打太監已成傢常便飯,我的冷酷無情、慣發威風的性格已經形成,勸也勸不過來瞭。
我每逢發脾氣,不高興的時候,太監就要遭殃,如果我忽然高興,想開心取樂的時候,太監也可能要倒黴。我在童年,有許多稀奇古怪的嗜好,除瞭玩駱駝、喂螞蟻、養蚯蚓、看狗牛打架之外,更大的樂趣是惡作劇。早在我懂得利用敬事房打人之前,太監們已不少吃過我惡作劇的苦頭。有一次,大約是八九歲的時候,我對那些百依百順的太監們忽然異想天開,要試一試他們是否對於我這個“聖天子”真的聽話,我挑出一個太監,對他指著地上一塊臟東西說:“你給我吃下去!”他真的趴在地上吃下去瞭。
有一次,我玩救火用的唧筒,噴水取樂,這時走過來瞭一個年老的太監,我又起瞭惡作劇的念頭,把龍頭沖著他噴去,這老太監痛苦地蹲在那裡不敢跑開,竟給冷水激死過去,經過一陣搶救才活過來。
在人們的多方逢迎和百般依順的情形下,是很容易養成一個人的作威作福,從別人受罪上取樂的惡習的。我的環境和教育就是如此。雖然師傅們也諫勸我,給我講過仁恕之道,但是承認我的這種權威,給我這種權威教育的也正是他們。不管他們用瞭多少歷史上的英主聖君的故事來教育我,說來說去我還是個“與凡人殊”的皇帝。所以,他們的勸導並沒有多大效力。
在宮中唯一能阻止我惡作劇行為的,是我的乳母王焦氏。她就是我在西太後面前哭喊著找的那個嬤嬤。她一個字不識,也不懂什麼“恕道”和歷史上的英主聖君故事,但當她在勸我的時候,我卻覺得出她的勸阻是從心裡頭發出來的。
有一次,有個會玩木偶戲的太監,給我表演瞭一場木偶戲,我看得很開心,決心賞他一塊雞蛋糕吃。這時我的惡作劇的興趣又來瞭,決定捉弄他一下。我把練功夫的鐵砂袋撕開,掏出一些鐵砂子,藏在蛋糕裡。我的乳母看見瞭,就問我:“老爺子,那裡頭放沙子可叫人怎麼吃呀?”“我要看看他咬蛋糕是什麼模樣。”“那不崩瞭牙嗎?崩瞭牙就吃不瞭飯。人不吃飯可不行呵!”我想,這話也對,可是我不能取樂瞭,我說:“我要看他崩牙的模樣,就看這一回吧!”乳母說:“那就換上綠豆,咬綠豆也挺逗樂的。”於是那位玩木偶的算免瞭一次災難。
又有一次,我玩氣槍,用鉛彈向太監的窗戶打,看著窗戶紙打出一個個小洞,很好玩。不知是誰,去搬瞭救兵——乳母來瞭。
“老爺子,屋裡有人哪!怎麼玩不行?往屋裡打,這要傷瞭人哪!”
我這才想起瞭屋裡有人,人是會被打傷的。
乳母是宮中唯一告訴過我別人是和我同樣的人的人,是唯一曾使我想起瞭別人也是人的人。不但我有牙,別人也有牙;不但我的牙不能咬鐵砂,別人也不能咬;不但我要吃飯,別人也同樣不吃飯要餓肚子;別人也有感覺,別人肉皮打瞭鉛彈會一樣地痛。這些用不著講的常識,我並非不懂,但在那樣的環境裡,我是不容易想到這些的,因為我根本就想不起別人,更不會把自己和別人相提並論,別人在我心裡,隻不過是奴才、阿哈、庶民。我在宮裡從小長到大,隻有乳母在的時候,才由於她的樸素的發自心底的言語,使我想到過別人也是人這個簡單道理。
我是在乳母的懷裡長大的,我吃她的奶一直到九歲,我和她在一起的生活也結束在九歲。九年來我像孩子離不開母親那樣離不開她,但是太妃們在這年背著我,在她毫無過失的情形下從宮裡趕出去瞭。那時我倒寧願不要宮裡的那四個母親也要我的“二嬤”,但任我怎麼哭鬧,太妃也沒有給我把她找回來。現在看來,乳母走後,在我身邊就再沒有一個通“人性”的人,如果九歲以前我還能從乳母的教養中懂得點“人性”的話,這點“人性”在九歲以後也逐漸喪失盡瞭。
我結婚之後,曾派人又找到瞭她,有時接她來住些日子,在偽滿後期,我又接她到長春供養她到我離開東北。她從來沒有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向我或者別人索要過什麼。她性情溫和,跟任何人都沒發生過爭吵,端正的臉上總帶些笑容。她說話不多,或者說,她常常是沉默的,如果沒有別人主動跟她說話,她就一直沉默地微笑著。小時候,我常常感到這種微笑很奇怪,她的眼睛好像凝視著很遠很遠的地方,她這副模樣常使我懷疑她是不是在窗外天空或者墻上字畫裡看見瞭什麼有趣的東西。關於她的身世、來歷,從我小時候一直到在東北和她分開,她從來沒有說過。直到我特赦之後,訪問瞭她的繼子,才知道瞭這個用奶汁喂大瞭我這“大清皇帝”的人,經受過“大清朝”的什麼樣的苦難和屈辱。
她是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年),生在直隸河間府任丘縣農村一個焦姓的貧農傢裡。那時她有父親母親,一個大她六歲的哥哥,連她一共四口。五十來歲的父親種著佃來的幾畝窪地,不雨受旱,雨大受澇,加上地租和賦稅,好年成也不夠吃。在她三歲那年(即光緒十六年),直隸北部發生瞭一場大水災。這次水災在李鴻章的奏折裡有過這樣的描述。
詎自二十九日起至六月初六日,大雨狂風,連宵達旦,山水奔騰而上,勢若建瓴,各河盛漲,驚濤駭浪,高過堤顛。永定河兩岸並南北運河、大清河及任丘千裡堤,先後漫溢多口,上下數百裡間一片汪洋,有平地水深二丈餘者。廬舍民田,盡成澤國,人口牲畜,淹斃頗多,滿目秋禾,悉遭漂沒,實為數十年來所未有……民間廬舍,本多用土砌築,雨淋日久,酥裂不堪,一經灌入洪濤,無不墻傾屋圮,小民或倚樹營巢,呼船渡救,或挈傢登陸,遷避無方,顛沛流離,淒慘萬狀,幾於目不忍睹,耳不忍聞。
在逃難的路上,她的父親幾次想把她扔掉,幾次又被放回瞭父親挑的破筐擔裡。這一擔挑子的另一頭是破爛衣被,是全傢僅有的財產,連一粒糧食都沒有。她後來對她的繼子提起這次幾乎被棄的厄運,沒有一句埋怨父親狠心的話,隻是反復地說她的父親已經早餓得挑不動瞭,因為一路上要不到什麼吃的,能碰見的人都和他們差不多。這一傢四口,父親、母親、一個九歲的兒子和三歲的女兒,好不容易地熬到瞭北京。他們到北京的目的是投奔在北京當太監的一位本傢,可是這個太監連見也不肯見他們。他們成瞭街頭的乞丐。北京城裡這時也正住著成千成萬這樣的災民,露宿街頭,啼饑號寒。與此同時,朝廷裡正在大興土木,給西太後建頤和園。從《光緒朝東華錄》裡可以找到這樣的記載:這年祖父去世,西太後派大臣賜奠治喪,我父親承襲王爵。醇王府花銀子如淌水地辦喪事,我父親蒙恩襲爵,而把血汗給他們變銀子的災民們正在奄奄待斃,賣兒鬻女。焦姓這傢要賣女兒,但是沒有人買。這時害怕出亂子的順天府尹辦瞭一個粥廠,他們有瞭暫時棲身之地,九歲的男孩被一個剃頭匠收留下當徒弟,這樣好不容易地熬過瞭冬天。春天來瞭,流浪的農民們想念著土地,粥廠也要關門,都紛紛回去瞭。焦姓這一傢回到傢鄉,度過瞭幾個半饑不暖的年頭,庚子年八國聯軍的災難又降到河間保安兩府,女兒這時已是十三歲的姑娘,再次逃難到北京,投奔當瞭剃頭匠的哥哥。哥哥無力贍養她,在她十六歲這年,在半賣半嫁的情形下,給一個姓王的差役做瞭媳婦。丈夫有肺病,生活又荒唐,她當瞭三年挨打受氣的奴隸,剛生下一個女兒,丈夫死瞭。她母女倆和公婆,一傢四口又陷入瞭絕境。這時我剛剛出生,醇王府給我找乳母,在二十名應選人中,她以體貌端正和奶汁稠厚而當選。她為瞭用工錢養活公婆和自己的女兒,接受瞭最屈辱的條件:不許回傢,不許看見自己的孩子,每天吃一碗不許放鹽的肘子,等等。二兩月銀,把一個人變成瞭一頭奶牛。
她當我乳母的第三年,女兒因營養不足死瞭。為瞭免於引起她的傷感以致影響奶汁質量,醇王府封鎖瞭這消息。
第九年,有個婦差和太監吵架,太妃決定趕走他們,順帶著把我乳母也趕走瞭。這個溫順地忍受瞭一切的人,在微笑和凝視中度過瞭沉默的九年之後,才發現她的親生女兒早已不在人世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