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餐廳的花園裡,我們再次面對面沉默地站著。米歇爾幾次把他的手機滑蓋推上推下,然後塞進瞭他的上衣口袋。
“米歇爾……”我先開口。
他竭力不看我的臉,頭半側向旁邊,朝著黑暗的公園;他的臉也處在黑暗中。“我沒時間瞭,”他說,“我得走瞭。”
“米歇爾,為什麼你沒告訴我這些視頻的事,或者至少其中的一段?就在那時候,在一切還來得及的時候。”
他蹭瞭蹭鼻子,用他白色的運動鞋去踢石子,然後聳瞭聳肩。
“米歇爾?”
他看向地面,說:“都無所謂。”
有那麼一刻,我想到我本可以或許本必須扮演的父親的角色,一個現在這會兒會咆哮起來說“這絕對不是無所謂”的父親。告誡的話已經太遲瞭,火車早就開走瞭:在那時候,電視節目播出的那個晚上在他房間裡的時候,或許甚至更早。
幾天前,在賽吉打電話跟我約餐廳吃飯的事之後不久,我在網上又看瞭一遍XY號檔案的節目。我覺得這個主意不賴,並努力說服自己,這是在為能以更好的狀態出現在晚餐餐桌上做準備。
“我們得談談我們的孩子們。”賽吉說過。
“談什麼?”我回答。我裝傻,而且還想,這樣更好。
電話另一頭,我的哥哥深深地嘆瞭一口氣。
“我相信不用再跟你講一遍這事瞭吧。”他說。
“芭比知道嗎?”我未經大腦就脫口而出瞭。
“知道,所以我才想進行一次四人的談話。這跟我們四人都有關。他們是我們的孩子。”
我註意到他並沒有詢問克萊爾是否知情。很明顯,他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或者他對此根本不感興趣。然後他就報瞭餐廳的名字,人人都認識他的餐廳。他還說過,這傢餐廳等一張桌子要七個月並非罕見之事。
克萊爾也知道嗎?現在我在想,同時看著我的兒子,這會兒很明顯,他真的準備騎車離開瞭。
“米歇爾,等等。”我說。我們得談談,另一個父親會這樣說,另一個,不是我。
我重新看瞭一遍監視器拍到的畫面,笑著的男孩們,用臺燈和垃圾袋扔那個畫面裡看不見的無傢可歸的女人,最後還有汽油煙霧爆炸的一道閃光,男孩們急忙逃掉,還有那人們可以撥打的電話號碼——或者與當地的警局聯系。
我又看瞭一遍,尤其是最後一部分,當油桶和其他東西被扔進去的部分,是個打火機,在此過程中,我終於看清瞭。一個Zippo(之寶)牌的帶防塵蓋的打火機,一個隻有在開閉器啪嗒一聲合上的時候火才會滅掉的煤油防風打火機。這兩個不抽煙的男孩揣著這樣的一個打火機在身上幹什麼?有些問題我不問,是因為它們對我而言並不重要,可以說是因為對“不知”的強烈需求——但這個問題我提瞭出來。“為瞭給人點火,”米歇爾毫不猶豫地答道,“給女孩子。”當我聽瞭他的回答後很明顯有些傻傻地看著他的時候,他又補充瞭一句,“女孩子問你要火點一支煙如淡型萬寶路時,如果你沒有打火機的話,就會錯失一個良機。”
如上所說,我把最後一部分看瞭兩遍。在一道閃光之後,兩個男孩跑出瞭玻璃門。人們可以看到那扇門是如何慢慢彈回去鎖上的,然後影片就停瞭。
看第二遍的時候,我發現瞭一些之前沒有註意過的東西。我點回米歇爾和裡克逃出玻璃門的地方,在門彈回去關上瞭之後,我把影片慢放,後來更慢,一張一張畫面地放。
至於當我有所發現之時我的身體反應怎樣,還需要我用大筆墨詳述嗎?我想,這已經不言自明瞭:心跳,口幹舌燥,腦後的冰柱尖端直插最上面的頸椎的空腔,那兒既沒有硬骨也沒有軟骨,是頭骨開始的地方。這一切反應都出現在我將畫面定格在最後一幕的時候。
在那兒,右下角,一點白色的東西,一點看一次誰都不會發現的白色。因為所有人都以為在此之前已經看到瞭最糟糕的部分,那燈、垃圾袋、油桶……還有讓人搖頭、說些忿忿不平的話的時候:小子,世界,手無寸鐵,謀殺,視頻片段,電腦遊戲,勞改所,更嚴厲的懲罰,判死刑。
畫面定格瞭,我盯著那白色的東西。門外是一片漆黑,玻璃門上反射出小隔間內部的一部分:灰色的瓷磚地面,取款機和它的鍵盤及屏幕,還有取款機所屬銀行的標志,人們會說Logo,我想。
就純理論而言,這個白色的東西可能是霓虹燈光照到的裡面的一個物體——或是男孩們向女人扔過去的物體反射出來的光。
但這真的隻是就純理論而言。那個白色的東西是在外面,是從外面、從街上進入畫面的。任何一個觀眾都不會註意到這點,更不用說XY檔案節目瞭。要註意到那個白色的東西,就必須把影片定格,或者像我剛剛所做的那樣,一張一張畫面仔細地看,即便這樣,也還……
人們得知道看到的是什麼,這是關鍵。我很肯定我知道我所看到的東西,因為我立刻就認出瞭它到底是什麼。
我點下“放大”鍵,畫面現在雖然變大瞭一些,但清晰度也跟著變低,輪廓變得模糊不清。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放大》——米開朗基羅·安東尼奧尼的一部影片,其中的攝影師在放大一組照片的時候,發現瞭灌木叢中的一個男人拿著一支手槍。事後證明,這正是一起謀殺中所用的武器。可此時在電腦上放大似乎沒有用,於是我又點瞭“縮小”,並拿起我放在書桌上的放大鏡。
用放大鏡最重要的就是距離要恰到好處。隨著我在屏幕前不停地推進拉遠,畫面變得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大。
在更大更清晰的情況下,我現在可以肯定自己之前以為認出瞭的東西:一隻運動鞋。一隻無數人都穿的白色的運動鞋。無數人都穿的,比如我的兒子和侄子。
想到運動鞋,我真的隻用瞭很短的時間,最多十分之一秒:雖然唯一的一隻運動鞋可以指向上萬個穿運動鞋的人,但是反過來,要在上萬個穿運動鞋的人當中找到相配的另一隻,簡直難於上青天。不管怎樣,我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糾結很久,我更感興趣的是這幅畫面所傳遞的信息,或者說,取款機隔間玻璃門外的這隻白色的運動鞋意義何在?又或者說,它有何象征?
我又仔細確認瞭一遍。我把放大鏡時而靠得更近,時而又拉開很遠,經過更仔細的觀察,我發現鞋子上方有一點點淡淡的染臟,外面的街的顏色比它還要略微深一些。那很可能是條腿,穿運動鞋的人的褲腿闖進瞭畫面裡。
這可能有兩種含義:第一,他們回來瞭;第二,警察可能未與XY檔案節目商定就已經決定不播放最後的畫面。
當然,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當然,這隻運動鞋不一定非得是米歇爾或裡克的,它也可以是任意一個在兩個男孩離開取款機後半分鐘內經過的路人的。但這種可能性實在不大,誰會在這麼晚的時間,在這樣一個偏僻的地區的街上閑逛呢?再者,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個路人很可能是看到瞭兩個男孩的目擊者,一個本該在節目中呼籲他與警方聯系的重要證人。
老實說,對於這隻白色的運動鞋,實際上隻有一種解釋:作案人又回來瞭。米歇爾和裡克又回來瞭,為瞭親眼看看他們幹的事。
事實上,這已經夠讓人不安的瞭,但說到底也隻是讓人不安而已。真正告急的則是XY檔案節目沒有播出這段畫面。我在想,他們這樣做的原因究竟是什麼?難道這些畫面會讓人有更充足的證據來指證米歇爾或裡克(或他們兩個)?可如果那樣的話,他們就更應該播出這段畫面瞭呀。
或許這些畫面不重要?我滿懷希望地想瞭三分鐘。這是個觀眾不會再感興趣的不重要的細節?不,我馬上就推翻瞭自己。它不可能不重要,單單他們又回來瞭這個事實就已經太重要瞭,觀眾怎麼可能會輕易放過。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有些東西是不能給電視觀眾看到的:一些隻有警察和作案人知道的事實。
我們總是會讀到,警方在公開偵查的過程中總會隱瞞一些細節,比如準確的殺人兇器,或者兇手在死者身上或周圍留下的線索,等等。這樣做,是為瞭防止某些瘋子冒充罪犯來認罪——或者模仿該行為。
我剛剛才想起一個問題,米歇爾和裡克是否也看過監視器拍攝到的視頻?在那個電視裡播放XY檔案節目的晚上,我跟米歇爾說瞭,他們被監視器的攝像頭拍瞭下來,但幾乎認不出。我還補充說,目前還沒有什麼事發生,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到這段視頻瞭,基於這樣的想法:不再提一丁點關於視頻的事可能是最好的方式,為瞭不要一再地去撩撥我和我兒子之間的秘密。
我本來指望這件事就這樣過去,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此事的註意力也漸漸退去,而被其他更新的新聞占據,然後就把爆炸的油桶之事從他們的記憶裡抹去。得有什麼地方爆發一場戰爭,或許一次襲擊會更好,死很多人,很多貧民犧牲者,然後人們就會搖頭。救護車忙碌地開來開去,火車或有軌電車的鐵皮被擠得皺巴巴的,一幢十層的高樓正面的墻被炸飛瞭——隻有這些,才會讓取款機隔間裡的無傢可歸的女人退居二線,一個小事故,在很多更大的事故面前,就會相形見絀。
在剛開始的一周,我曾希望這個新聞會漸漸過時,哪怕不在一個月內,而是在半年之內——反正最多不超過一年。警方的時間也會被其他更緊迫的案子占據,有時間來調查此案的人越來越少,至於那些頑固的,就算沒有上級命令,自己單槍匹馬也要咬住懸而未決的案子不放的類型,我並不擔心——這樣的人隻會出現在電視劇偵探片裡。
半年後,整整半年之後,我們就又會回到一個幸福的傢庭,繼續生活下去。盡管總會有個傷疤,但這傷疤不會擋住我們幸福的路,而且在此期間,我會盡可能地低調行事,做些最普通的事,偶爾去個餐廳、影院,或者和米歇爾去踢個足球。晚上坐在桌邊時,我一直密切關註著我的妻子,想從她的行為舉止看出,她是否也估計到瞭監視器拍到的那些畫面與我們這個幸福傢庭之間的聯系。
“有什麼事嗎?”有個晚上她問,很明顯是我盯她盯得太緊瞭,“你為什麼這樣看著我?”
“沒什麼,”我說,“我看你瞭嗎?”
然後克萊爾就會笑,並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手上,溫柔地捏捏。
在這種情況下,我總是要拼命地避免去看我的兒子。我不想看到什麼意味深長的眼神,我也不會向他以眼神示意,或是讓他以任何方式覺得我們分享著一個秘密。有瞭這樣一個共享的秘密,我們在共享信息這點上就比克萊爾——他的母親,我的妻子——有瞭優勢。我們若將她以某種特定的方式排除在外,由此產生的對我們這個幸福傢庭的威脅,會比取款機隔間裡發生的不幸還要大。
沒有意味著共識的眼神交流,當然也沒有眨眼示意,就沒有秘密,我這樣為自己辯駁。在取款機隔間裡發生的意外事件,可能隻會讓我們壓抑難受,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就會慢慢擺脫掉這些記憶,就像所有其他人一樣。我們應該忘記的還有這個秘密。而且最好是,這樣的遺忘可以早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