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職業做得久瞭都能熟能生巧,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但後來現實給瞭我一記響亮的耳光,它告訴我,至少刑警這個職業不是。
你必須用盡全力,時刻集中精神,去破掉每一個案子,否則迎接你的,極可能是受害人冰涼的屍體。
我那時候破瞭不少案子,自己也帶徒弟瞭,整個人有些飄飄然,甚至生出瞭“不就是破案嘛,其實所有案子都差不多”這種荒唐想法。
有年冬天,那天剛好是我在值班,晚上9點鐘的時候,我們收到通知來瞭一個案子,說在朝陽區香河園,有一起綁架案,綁匪要8000塊錢,一個小孩被綁架瞭。出瞭現場,我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要8000塊錢?為8000就把小孩綁走瞭?這不是有人開玩笑報假警吧?真的,什麼人都有,拿110當談心熱線的我們都遇上過。所以我當時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個,真的假的?
因為心裡有這麼個疑影兒,我意識裡就有點懈怠,整組人都跟我差不多,都很懈怠,不緊張,甚至沒當回事兒。
事主是誰呢?是齊威。他老婆是某公司老總,傢底殷實,他打電話說自己的孩子被人綁架瞭,綁匪讓他準備8000塊錢,命令他10點鐘,把錢扔到三元橋公園的小白亭子上邊。
我存個疑影兒也真不是沒道理。事主屬於十分有錢那類人。哦,你精心策劃綁瞭他兒子就要8000?這確實跟笑話差不多。會不會另有隱情?別是兩口子有什麼糾葛之類的吧?但當時來不及調查,我們就姑且相信孩子被人綁瞭,先這麼處理。看綁匪出現不出現,不出現也就給瞭我們時間詳盡做調查。
這些年北京的奇事兒不少,也跟經濟開始往上走有關系。沒錢時候好像大傢之間沒啥矛盾,有錢瞭,事兒也跟著來瞭。先前我們破過一個案子,是兩口子吵架,男的開公司挺有錢找瞭小三兒,女的不依不饒天天鬧,有天鬧急瞭,打起來瞭,兒子去勸架,結果老公失手把兒子捅死瞭。兒子一死,夫妻倆慌瞭,先前打成一鍋粥,這會兒倒冷靜瞭,半夜就把屍體給拉走處理掉瞭。是一個月後有村民在河裡發現浮屍報的警,我們一通查,最後找到瞭兇手。
結果是親爸親媽把兒子給殺瞭不說還拋屍,完全是陳晨那案子反過來的模樣。我問那女的,你不是因為他出軌跟他鬧嘛,怎麼兒子被他捅死瞭不是報警而是提議處理屍體?女的說,我愛他啊,愛他勝過一切,她說,在倆人藏匿的這段日子,她又找回瞭當初倆人熱戀時男人對她的依賴。你說這不是瘋瞭嘛。但這就是人。事後我很是想瞭一陣子,這邏輯,似乎也沒問題。愛,它就是一個毀滅性的存在。我們辦的案子,超過百分之五十都是情殺。真的,社會開始富足之後,搶劫之類的悍匪真少瞭,為愛殺人的比例直線上升。我尋思,這夫妻倆,女的強男的弱不會沒問題。
事發突然,我們現場佈置比較匆忙。約的10點交易,9點才報警。我們問當事人為什麼當初沒報案,幾點綁的?5點。那5點幹嗎去瞭?他說我原以為我把錢給他,他就能把孩子給我放瞭,可我思來想去怕出意外,所以到9點又說服我太太決定報警瞭。
這就很不合理瞭,更不合理的是,綁匪當天綁瞭當天要錢。真的,綁架這種事,那都是有準備、有部署的,是預謀犯案,哪有一上來就給傢屬打電話當天就要交易的啊?我就想問問綁匪,你這給傢屬打電話過去,人傢能信你?嘿,你看,這糊塗綁匪還真湊巧就碰上這麼對夫妻瞭,怎麼那麼寸哪!這案子講真,一聽就不對頭,可因為受害人是個孩子,我們心裡還是比較重視這個案子的,就在周圍進行佈防瞭。
這個小白亭子的位置十分蹩腳,四周無遮無攔的,沒什麼藏身之處,與之相連的就是個配電箱,前面有條不是路的路,是走的人多瞭硬給踩出來的,真正通往小白亭子的有兩條甬道,一左一右,關鍵處已經埋伏瞭同志。我們呢,就在配電箱東邊兒貓下來瞭,那兒的環境還特別差,到處都是人的大小便,沒有站人的地方,可就這兒還算隱蔽。然而,我們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我們在這兒看不到前邊的情況,但好歹跟大部隊形成瞭一個三角包圍圈,也沒啥更好的辦法瞭,時間緊任務重。那我們隻能跟這裡埋伏著,如果說一旦有綁匪出現,左右兩邊的同志就會喊,我們就對他進行抓捕。那會兒也沒有通信設備,沒有手機,隻有步話機屁用不管,因為它不是一個水平面,有遮擋。那怎麼辦?全靠人。
後來我準時在10點鐘的時候出去看瞭一眼,一出來不對,真有一個人,往南邊跑瞭。當時我第一個反應是開槍打他,但是他已經跑得特別遠瞭,槍夠不著瞭。幹嚷嚷也沒有用,追也追不上,等於幹瞪眼讓他跑瞭。
大傢聚到一塊兒,知道問題出在哪兒瞭,他們在那頭喊,我們原以為自己能聽見,其實並不能。太想當然瞭,太不瞭解地形瞭。外包圍圈,也就是那兩條甬道,一左一右埋伏的人,離我們也就是亭子大概有300米遠,他們說一看見這個人爬到亭子上去拿錢,他們這邊就第一時間喊圍捕,可由於我們沒能及時響應,大包圍圈沒形成,有缺口,人就跑瞭。說哪怕你們再早出來一兩分鐘呢,都不至於鬧成現在這樣。
人跑瞭之後,這個孩子自此一點消息也沒有瞭。等於從12月7號案發之後,孩子突然間沒信兒瞭,我們也調查瞭那對夫妻,排除瞭其他可能性,當初看起來的不可能等於全不存在。真就是孩子放學沒回來接到綁匪電話,倆人當真沒懷疑真假,但太太不信任警察,丈夫又不是拿主意的人,糾結來糾結去,最後一想不成,萬一綁匪拿瞭錢不放人呢,才報警。
現下,孩子當真下落不明瞭,綁匪拿瞭錢,跑得無影無蹤,錢到手,要能放孩子早放瞭。我不敢往下想瞭。尤其,造成這種局面,跟我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是我們起先沒有足夠重視這個案子,導致麻痹大意沒能控制住場面,給瞭綁匪可乘之機。這個後果,太嚴重。真的,哪怕當時全力以赴,管它時間多麼緊迫先搞清地形再合理佈控,或者我再提早一兩分鐘出去,無論哪樣,沒準兒人就給抓瞭,孩子就回傢瞭。
沒能抓到人,我們特別沮喪。但是隊裡面各方面特別重視,說這個案子必須搞下來,為什麼活生生的孩子,一點消息都沒有,那不行,必須把孩子找到。黃金72小時,必須找到孩子。我們就用土辦法找,四處發通報,各個派出所去找,那會兒的信息也不是那麼全面,開車、步行,各個街道,該想到的辦法全想到瞭,能做的全做瞭,黃金72小時內我們馬不停蹄地找,卻什麼消息也沒有。
72小時之後,我們開始懊喪瞭。跟著又想出來瞭其他的辦法——登報。當時哪有朋友圈微博什麼的啊,就登報,說如果誰能找到孩子,我們的酬金是15萬,隻要找到這個孩子,不惜一切代價。急啊,真急,不管怎麼說,一個孩子9歲,等於跟我們手上沒瞭。
通過登報,傢屬找,想盡一切辦法,一禮拜過去瞭,還是沒有結果。
絕望,真的就是絕望。我們沒有網絡,也沒有天網工程,那會兒我們什麼都沒有,隻有決心。辦法現在看來都很笨,但當時確實就是那麼一個現狀。然而,決心卻是不容置疑的。至少對我來說,不找見這孩子,決不罷休。因為我覺得是我的懈怠,是我的那點懷疑,讓一個孩子憑空消失瞭。我特別想抽當時的自己一頓,問問自己都在想什麼,你哪怕再上心一點點呢,哪怕不那麼懷疑主義呢,是不是漂亮案子辦多瞭,不知道自己是誰瞭啊?傻逼!
那種憤怒,就像烈焰,烹炙著我的內心。警察工作當中,真的不能有一秒鐘的失誤,你的一點兒錯就會造成一條生命的消失。
又過瞭一個禮拜,又發生瞭一起綁架小孩兒的事件。同樣是在我們值班的時候接的警。
報警人是一個做生意的,那時候動物園批發市場還在,他在那兒做服裝批發生意。由於這個工作性質,這個人每天上班特別早,五六點就得到那兒。這天他正在批發服裝的時候,BP機響瞭,說我把你們傢孩子綁瞭,給我回電話,回瞭電話說要11萬,那個時候11萬是很大的數目,當時他就沒招兒瞭,就報案瞭。
由於前面發生瞭一起齊威孩子被綁架的案子,我們十分警覺。首先就懷疑是不是同一個兇手所為,也是綁孩子,也是直接要錢,也是直接約定好時間地點。這很有可能啊,更尤其,如果是同一個罪犯,我們要是逮瞭他,那之前丟那孩子就有音信瞭。隻是贖金從8000到11萬這事兒有點兒對不上號兒。差太多瞭。就算之前你得手瞭,膨脹會有這麼快嗎?但轉念一想,會不會兇手看見我們的登報信息瞭?一個孩子價值15萬,他隻要瞭8000,這回幹票大的?如若他看瞭登報信息,沒想著放瞭孩子怎麼換錢,而是激勵起他二次犯罪……更糟糕的可能是,孩子也許已經被他做掉瞭,所以鋌而走險再來一次?
多想無益,無論如何,我們接到報案之後,第一時間就開始根據他交易的地點進行圍捕佈置,這回我們特別謹慎、反復推敲、羅列各種可能性。把錢也給準備好瞭,隻要他一出現,就把人抓瞭,再找孩子。
這裡面還出瞭個什麼幺蛾子呢?電視臺下來倆記者,法制節目的,跟上面溝通好要跟拍罪案現場,這活兒,給攤派到我們這兒來瞭。那上面的意思我們也不能說“不”,跟這倆記者交代好讓他們別影響我們工作,隻能帶上。
蹲守時候我挺緊張的,想法也多,前一個案子在腦海裡揮之不去,摩拳擦掌想逮著這孫子。但後來發現不對瞭,這個人,不斷地變換交易地點,等於說作案手法的相似性不符合瞭。根本就是一門外漢變專傢瞭,犯罪升級也不是這麼個升級法兒。就好比那8000到11萬,是個質的飛躍。
一通輾轉,接頭地點來回變化,我們前期佈控就全白搭瞭,隻能靠臨場發揮,大傢心裡多少都有點兒陰影——上回臨場發揮就搞砸瞭。
最後約定的地點在北京市腫瘤醫院。醫院門口有一個公共汽車站,在那兒交易。可謂十分狡猾。公交站四周空空蕩蕩沒死角四通八達,醫院又屬於人流大的場所,逃跑絕佳地點啊。這個綁匪,肯定是有經驗的,從犯案方法到邏輯之縝密,不像小毛賊之流,八成有前科,一準兒在裡面“深造”過。
我們知道瞭接頭地點,先行出發坐著公共汽車到這站下車,下來之後發現周圍沒人。有一個因素是綁匪提前料想不到的,下雪瞭,鵝毛大雪。是在我們跟他一通輾轉的過程中下起來的。
腫瘤醫院裡邊有兩棵雪松,雪松後面有個人影突然晃瞭一下,就一人影,從大門口到裡邊醫院三四百米的距離吧,我們感覺有點像。我和另外一個偵查員眼神交流瞭一下就過去瞭,裝作是看病的,不經意地在觀察他,這孫子鬼鬼崇崇老往車站看。可是我們不敢抓,如果不是,那就前功盡棄瞭。
另一隊跟事主在一起的人馬等我們消息,我們用IC卡打傳呼,電話回過來把情況一匯報,他們跟事主確認,看看認不認識這個人,事主被掩護著從旁一看,說認識,他以前在我們傢幹過活,後來辭職瞭。這樣,我們直接就把他給抓瞭。抓瞭之後回到隊裡審,當時倆記者也扛著攝像機跟過去瞭。
在審訊的過程中,他不認賬,死活不認。我們在交鋒的過程當中,將近有三個小時,通過訊問任何線索都沒有。急,真急,但在攝像機面前,咱們得文明點兒,臟字兒都不能帶。可有時候,文明它真不解決問題。好傢夥,這位還有點兒當明星那架勢,在鏡頭前面趾高氣昂,瞧我們幹瞪眼喜不自禁,很有些表現型人格那個勁兒。好傢夥,這簡直推波助瀾瞭。
這不行啊。拖一分鐘孩子都可能面臨危險。那時候也沒聯網這樣的概念,光是調查這個人就需要很長時間。跟他講瞭你現在承認把什麼都交代瞭孩子給救出來,對你量刑也有好處,不聽。跟他講瞭你肯定是有案底,你再釀成大禍就不是小事兒瞭,搞不好要掉腦袋,不聽。軟的全白費瞭,那隻能上硬的。他咬死不承認,不承認孩子的行蹤就不知道,你說這大冷天孩子不知道給圈哪兒瞭誰能幹啊?我們不幹,人傢受害人傢屬更不幹。計劃生育,一傢就一個孩子,都得繼承王位是不是?
後來我們真煩瞭,對那倆記者說,你們出去吧,別錄瞭。他倆還挺沒眼色。不是我說,好麼些搞媒體工作的人,真不是什麼好人。為瞭追逐焦點,追逐由焦點帶來的利益,人性都缺失瞭。好人的定義不是說你不殺人放火你就是好人,好人是個挺深奧的詞兒,換句話說,你先有點兒人味兒,再談好壞也來得及。一屋子人急成什麼樣兒瞭,外面抱頭痛哭的父母招你惹你瞭?讓你出去也不是因為別的,你們扛著設備跟這兒,綁匪跟打瞭雞血似的,你們就是影響我們辦案瞭啊!不理解,真就不理解,問我們是不是要刑訊逼供。我一聽就來氣瞭,老百姓有誤解是他們不瞭解我們工作,再加上我們在哲學上的名詞“國傢暴力機關”也聽著不怎麼對味,你們就別推波助瀾瞭啊!糟心!
最後還是隊長幫我們解決瞭這倆記者,可寶貴的時間就這麼被白白耽誤瞭。門一關,我們就開始用我們的手段進行訊問,這哥們兒明白瞭,大勢已去。再狡猾的狐貍也鬥不過好獵手,我們就是幹這個的,說是經驗也好套路也行,我們師父帶徒弟,一代代人,就是知道怎麼對付這些犯罪分子。不是打,不是罵,是氣勢,這氣勢裡,會有點兒威脅成分,會有讓犯罪分子不舒服的技巧,但存在即合理,它是這麼多人總結出來的。
後來通過我們的工作,他終於承認是他幹的瞭。那麼,這孩子在哪兒呢?在窪裡的一個水溝裡。
趕緊找。我們開著車就奔那兒去瞭。窪裡在朝陽區,我們是一路亮著警燈開過去的。到地兒,讓綁匪指認,他說就在這個水溝裡邊。這水溝沒水,有一個管子在這個地方。當時一說在裡邊,我就爬進去瞭,隊友吼著說註意安全,咔咔我就進去瞭,一摸,這肯定是人瞭,往上一拽,身體冰涼。
這個綁匪也傻瞭,我們問瞭他是不是先把孩子弄死瞭放的那兒,他說沒有,絕對沒有。結果現在孩子拉上來,死瞭。小孩兒才6歲。那麼一點點兒大。
晚瞭三個小時。屍檢得出的結論是,孩子死瞭三個小時。擱這管子裡活活給凍死的。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案子,沒有攝像機架著的話,第一時間把綁匪抓到,抓到之後往死瞭問,可能這孩子不會死。我們去晚瞭三個小時,一條生命就這麼離開瞭。警察的工作分分秒秒都特別重要,但重要也並不意味著不會被打擾。
我們從警就是為瞭抓壞人,但因為你的工作失誤導致這孩子沒瞭,那種痛苦就形容不出來。憋屈是一方面,自責是一方面,另外更深層次的東西,許多年過後經歷瞭許多案件,最後我總結出來是:有時你必須要承認,你就是會無能為力。因為這個世界不以任何人為軸心旋轉。時間、空間,甚至量子物理上的幾維論、事物之間的必然聯系等等,都會阻礙你當下所能做到的。
事後,我們對這個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他確實有前科,盜竊。犯案時離他放出來還不到一年。他出獄後在老傢尋不到活計,地兒小,沒人願意給他營生,他就北上來首都打工。大城市機會多啊。在受害人傢屬那兒是他的第三份工作,也沒幹長,嫌苦嫌累,庫裡還丟瞭貨,少瞭一箱,老板跟每個夥計都問瞭,別人不當回事兒,他有前科他往心裡去瞭,就覺得老板懷疑他,走得特別不愉快。走時候那點兒工資本就不多,他又酗酒,馬上手裡就沒錢花瞭,沒錢花越想這老板越生氣,獄裡又交流過好麼些“經驗”,這就惡向膽邊生瞭。他自己說是報復,我看未見得,要說報復你這贖金怎麼拿這麼謹慎呢?還是惡向膽邊生。他保證確實沒想弄死孩子,就是給孩子藏那兒,拿瞭錢就放人。這也是假話。給孩子擱那麼一地兒又是大冬天,這麼長時間又下雪,要怕出人命早轉移瞭。再說瞭,孩子見過他,這他能輕易放瞭?反正不管怎麼說,他堅持他沒想殺人。這話也不用跟我們說瞭,到時候跟法官說吧。
傢屬知道是這麼個結果,當媽的幾次哭暈過去,當爹的久久沉默不語。
那箱貨丟瞭嗎?其實沒有,是發貨方寫錯瞭單子,收貨時候又沒仔細查驗,後來他核對出來瞭。但他怎麼也想不到,就是這麼一件芝麻大點兒的小事兒,讓兒子眼睜睜沒瞭。
孩子死瞭,我們都很失落,但前面還有個至今失蹤的案件,我們燃起瞭更大的決心追查。仿佛想把窪裡這小孩兒的運氣全都給到那小孩兒身上似的。雖然知道錯過黃金72小時越久生存概率越低,但我們就是固執地認為孩子沒死,這個孩子就是活著,成天幻想綁匪把孩子寄存在一個地方瞭,還會往傢裡再打電話繼續要錢,8000夠幹啥啊,你都逍遙法外瞭,你手裡還有個孩子,你得多要點兒。我們還在小孩傢裡放著人,24小時等電話。夫妻倆受我們感染,打瞭雞血似的等孩子的音信,看我們這麼充滿幹勁兒,他們也振作起來全程配合。每天每天我們互相說,有希望,肯定有希望。
從希望到絕望。那感覺真是糟透瞭。
就這樣陸陸續續,我們瘋魔瞭一個多月。2月初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蒼天有眼,所裡給我們掛瞭個電話,說他們那兒跑來一個半大孩子,言語錯亂,大喊大叫,說他讓壞警察綁架瞭,又哭又鬧,情緒失控。
我們就趕過去瞭,所裡也輾轉聯系上瞭那孩子的父母,他們也正往這兒來,說是接到綁匪電話讓給錢。要多少呢?1萬。當時倆人正在往親戚傢趕呢,這點兒銀行它不開門啊。
萬兒八千。我們覺得有戲瞭。你瞧這金額,很說明問題。
孩子情緒低落,明顯是鬧累瞭。我面相兇,我們另外一探員徐濤面善,就讓他去跟孩子問情況。
這13歲的小孩有描述能力瞭。綁架人什麼樣?穿一身綠軍裝。多大啊?一個叔叔。比你爸大比你爸小?小。哦,那年齡大概不到30歲。在哪兒被綁的?去遊戲廳玩遊戲的時候,他跟我說小孩兒不允許來遊戲廳,就把我帶走瞭,給我帶到一個地方打我,之後把我綁起來,問完我傢電話,給我擱井裡瞭。
13歲小孩這麼敘述的,我們鎖定這應該就是嫌疑人,綁齊威那孩子的嫌疑人。這個13歲的小孩兒是自己跑出來的,畢竟是有行為能力瞭,掙脫瞭繩子撕下膠佈就踩著往外拱,頂那個井蓋。那人打瞭他他就知道不對瞭,打他讓他說傢裡電話,肯定是綁架啊,所以他跑出來就直奔派出所瞭。
但孩子的描述能力還是有限,他描述那人長得濃眉大眼,其他的他描述不上來。大概什麼樣,尖臉嗎?圓臉嗎?有眉毛?畫像師都來瞭,畫不出來。其他同志也往他說的現場去瞭,采集瞭井裡的物證、痕跡。
齊威的兒子9歲,我聯系齊威問孩子是不是喜歡玩兒遊戲,他說是,喜歡去遊戲廳打射擊遊戲。
得,那這就對瞭。嫌疑人物色目標的地兒,就是遊戲廳。
我說您當時怎麼沒給我們提供這個情況,我們還問過孩子下學以後是不是都直接回傢。他說孩子以前愛去,導致學習成績下滑,就不叫去瞭,事發前一個月就不叫去瞭。
敢情是偷著去的。本來就做賊心虛,這時候再來一個穿綠軍裝的叫他跟著走,那時候什麼人穿綠軍裝?士兵、保安或者警察,那孩子被叫走能不去嗎?實際上,綠色警察制服在案發頭一年開始就陸續退役瞭。
13歲的孩子跟傢長走瞭,我們這個案子並沒有采集到多少有價值的信息。隻有一個體貌特征,其他什麼都沒有。比大海撈針還要難。北京市那時候大小街道有無數傢遊戲機廳,雖然寫瞭未成年人禁止入內,但其實你要去查,大把大把孩子跟裡面混。管不過來。管都管不過來,我們也當然不可能有那麼多警力一傢安插一個。
但這個案子,倒給瞭我們一個新的認識,翻井蓋。北京市有多少井蓋呢?50萬到60萬個,比遊戲機廳可多多瞭。我們當然不能把這些井蓋全掀瞭。就做瞭個推算。13歲的孩子被綁瞭,綁架的遊戲廳離他逃跑的雨水井不足3公裡。我們就把齊威兒子平時去的遊戲機廳作為一個定位,方圓3公裡的井蓋全他媽給掀瞭。電力井蓋、自來水井蓋、雨水井蓋、燃氣井蓋,可能藏人的一個都沒放過。
沒消息就是好消息。其實我們特怕在井裡發現孩子,因為一旦發現,肯定不可能是活的瞭。我們倒寧願徒勞無功,這至少有孩子還活著的希望啊。
這就又回到瞭原點。甚至我們會想,是不是這倆案子本身並沒有聯系。但我直覺上認定不會,兩處案發地點其實很近的。倆孩子又都愛上遊戲廳。
也去瞭遊戲機廳調查,穿綠衣服的沒註意不說,日子久瞭,老板也記不住那小孩兒最後來是哪天瞭。
大夥兒垂頭喪氣,可這個案子必須得破,現在也算是走到死胡同瞭,怎麼辦?還得往下查。就著這個13歲孩子的綁架案往下查。是不是同一個人綁架瞭齊威的孩子不能確定,能確定的是,13歲那孩子跑瞭,綁匪沒拿到錢,他肯定還會犯案。為什麼是從這傢遊戲廳綁架而不是那傢,綁匪是如何選定地點的,以我們的經驗來說,這應該是綁匪的舒適區,他很可能就在這個區域活動。這不是瞎猜,你冷不丁問一個朝陽人海淀區哪兒有背人的井蓋,他百分之一百不知道。你必須得熟悉這片兒區域才可能知道這種不起眼兒的細節。
我們開始巡邏蹲守,也不知道綁匪什麼時候出現。每天早起8點,一直到夜裡11點沒有人瞭,我們才散瞭。我們在這個地區苦苦等瞭8個月,就在這個地區。我們天天住在人派出所沙發上,沒日沒夜在那片兒出沒。那8個月可焦慮瞭,也懊喪過。這個案子到底能不能破?齊威的孩子到底哪兒去瞭?而我們能幹嗎呢?走訪是一部分,之後全國串案是一部分,蹲守是一部分,鐵瞭心瞭。
蹲瞭8個月,到轉過年夏天瞭。附近有一個萊特曼迪廳,旁邊有一個遊戲廳。我們在萊特曼迪廳的時候,發現有一個人從那兒走過去瞭,穿瞭身兒綠軍裝,匆匆就走過去瞭。穿綠軍裝的其實不少見,但這個人不對。第一反應就感覺這個人不對。他就沒有那把衣服架起來的氣勢,軍人也好,警官也好,甚至保安,身姿他跟普通人就是不一樣,那是多年訓練出來的。我們推斷綁匪是假冒軍人而不是退伍軍人也不是沒原因,因為若真是退役的,他沒必要扮上出來冒險,太容易被查出來。就像那些假冒軍官騙相親姑娘的,百分之一百沒當過兵。你要是參過軍入過伍,在我們公安局面前等於是透明的,你什麼資料國傢全有。
我們在追他的時候,人不見瞭。不是我們暴露瞭,是他步履匆匆,另外周圍人也多,再加上道路情況復雜,就失之交臂瞭。職業的敏感性讓我們覺察到他是嫌疑人,因為他的體貌特征,包括穿的衣服,走路匆忙,感覺就是嫌疑人,但是沒有抓到。在遊戲廳,就在遊戲廳門口,我們發現這個人,但沒有抓到。
幹警察時間長瞭以後,我們在人群裡面,真的有職業敏感,看的人太多瞭,閱人無數,知道哪一個是好人,哪一個是壞人,在火車站那麼多人,老百姓看不出來,警察真能看出來。
我們就繼續在這兒待,因為有線索瞭,目標明確。差不多是一個月之後,我們又在萊特曼門口發現瞭這個人,他仍舊穿著綠軍裝。怎麼接近他最保妥?唯一的辦法,就是盤查他。這是個很好的試金石。你貿然抓捕,弄錯瞭會打草驚蛇,你盤查他能捕捉他眉眼神色。
亮出工作證,你是哪兒的人?
一盤查,他有點慌,露要跑的意思。
當時我們就給他摁住瞭。說你跑什麼跑,他說我沒辦暫住證。我們給他帶到派出所,然後在他身上一搜,翻出來東西瞭,膠帶和繩子。
跟13歲那個孩子的綁架案的物證都不用比對,我們全記心裡瞭。就是。當下就能確定他就是綁13歲孩子那嫌疑人瞭。但他究竟是不是綁架那個9歲小孩的主兒呢?
在所裡進行訊問,我們審瞭兩天一夜,供瞭。
此人叫趙小飛,23歲,沒父沒母,傢裡特別窮。攏共作案兩回,頭一回就是要瞭8000塊錢的齊威的兒子,拿瞭這筆錢,他回老傢玩瞭。玩瞭一圈沒有錢瞭又回來瞭,還想再綁,綁的13歲那孩子。我們逮捕他的時候,他也確實在尋覓下一個目標。
隨機作案,作案地點選遊戲廳是因為他發現小孩不允許去遊戲廳,他就鉆這個空子。方法特別簡單,他穿一身綠軍裝,去遊戲廳,看見小孩,說:傢裡人怎麼沒有人看著?小孩不許去遊戲廳,跟我走一趟,就給小孩領走瞭。他裝警察,綠衣服嘛。小孩害怕,就給領走瞭。
根據他的供述,當時他給9歲小孩,從香河園領到三元橋,到三元橋一個地方,給打休克瞭。膠帶就綁上瞭,從三元橋往機場高速那邊走,有一口很粗的下水井,他拖著孩子穿過高速,那口井特別大,黑的。進去之後,孩子迷迷糊糊醒過來瞭,他就又按著孩子腦袋往井壁上撞瞭幾下,孩子就又暈瞭過去。
之後他在井裡頭發現一個角落,給孩子扔那裡面瞭,可他不知道那是個污水井。這也是我們掀井蓋也沒能找見孩子的原因,我們沒考慮污水井,污水井是會死人的,有沼氣啊!而且13歲那孩子是從雨水井裡跑出來的,但這個趙小飛並不知道這些井的區別,他是隨機的。沒文化,害處大,真的表現在方方面面。他但凡有點兒文化,也不至於把孩子扔在污水井裡,因為我信他說的,就想搞點兒錢花花,真沒想殺人,也不敢殺人。誰能為8000塊錢殺人呢。
他供完這個案子之後,我們心裡稍微平衡瞭一些,說明這個孩子,哪怕當時就抓住瞭他,這個孩子也死瞭,沼氣熏也熏死瞭。這個案子我們的壓力非常大,因為孩子自始至終下落不明,如果孩子當時給綁在一個地方,窒息死亡、悶死,或者餓死瞭,所有的警察我估計都得脫衣服回傢,別幹瞭。不是別的,這在職業上,絕對是一個瀆職。孩子那麼受苦,而我們這麼無能!我們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是,因為這個孩子是被扔進沼氣池的,扔進去的時候,實際上就已經死瞭,那應該是晚上七八點鐘的時候,他的交易時間是10點,3個小時,孩子已經活不成瞭。
後來我們把現場封瞭,通知他傢長來辨認身份。孩子死瞭8個多月瞭,全是骨頭,最後通過書包,認出來瞭,就是這個小孩。
這個案子破案很苦,破瞭之後,也絲毫沒有往日的喜悅之情。
打我入行以來,破過的案子不少,獲得的榮譽和成就感也越來越多。然而,過往積累的所有成功,加起來也不如這兩起案子給我的打擊深刻。
孩子沒能活著救回來,這算是我的工作失職。蹲守瞭8個月,我們幾個吃苦受累,罪受大發瞭,壓力也特別大,可到最後卻栽瞭個大跟頭。年也沒有過,過年也在查案,千禧年。這個案子結案後公開審理,當時很轟動,因為同一年,出現瞭臺灣的白曉燕綁架案,就是影星白冰冰的女兒,跟這個案子一模一樣,同年同月發生的,也是沒有抓到嫌疑人。這個案子,是一塊跟著它炒起來的。可悲的是,大傢關註的似乎並不是背著書包死在污水井裡的9歲男孩,而是所謂的社會熱點。
這座城市每年都有人失蹤,其中兒童所占比例並不低,為父為母的人那麼多,但他們有多少人的焦點在自己孩子身上?是不是社會熱點都被當作獵奇新聞看去瞭,成瞭茶餘飯後的談資?父母是一門不用考試直接上崗的職業,可以說沒有門檻。誰來都行。我從事這個工作,不說綁架案這類重型犯罪,光是把孩子忘商場兒童區的、把孩子鎖車裡的、被自動扶梯旋轉門傷害的每年就不知道有多少起。
如果說剛當刑警的時候,支撐我沒日沒夜查案的是一腔熱血,那麼現在,我的血已經涼瞭。
兩個孩子,一個成瞭屍體,一個找到的時候已經隻剩骨架。
看著他們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來瞭隗哥曾對我說的那些道理……其中有一個我一直不太理解。
他說,對於刑警來說,破案是職責,是義務,但不一定代表著成功。
孩子們的死狀在我的腦海中盤旋不去,讓我做瞭許久的噩夢。好多個難眠的夜裡,我捧著自己的腦袋,滿腦子都是照片上看來的那些孩子的音容笑貌。我跟自己說,破案真的不是成功。
如何讓受害者避免更深刻的傷害,如何讓社會正視這些犯罪問題,這是遠比破案更加重要的事情。
比起一年破上百個案子,我寧可一輩子隻破一個案子。我願意世上再沒有犯罪,也沒有刑警這個職業,我可以去搬磚,我也可以重新念書,我甚至可以當廚子,開黑車,反正我可以做任何職業。
隻要這個世上再沒有罪惡,我願意不當刑警。
可我不能,大約是這個世界不放過我,或者說,不放過任何人。它有著極其鋒利的牙齒,隨時傷人。
案子沒完沒瞭地發生,我隻能收拾起失落情緒,勇敢面對這兩起失敗,繼續前行。
如果說我之前當刑警靠的是滿腔熱血,那麼現在,我憑的是胸中的一口正氣。
這口氣沒瞭,我死瞭,我他媽就不當刑警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