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四國A縣警察本部搜查一課的警部補和同縣芝田市警署的巡查部長拜訪瞭住在博多公寓的下坂一夫,並詢問瞭他那篇被《文藝界》引用的文章。對此,下坂一夫有些摸不著頭腦。其實這事與看過同一本雜志的四國A縣警察本部搜查一課課長香春銀作有關。他當時躺在擺有菊花花盆的簷廊地板上,目光被“同人雜志評論”欄目所吸引。也就是說,那兩位警察出差去福岡縣,並對下坂一夫不動聲色地展開調查一事,源自香春課長休息時在傢曬太陽時看的那本雜志。

第二天上班,香春銀作立刻吩咐瞭部下要出差的事。

“把芝田市戶倉寡婦被殺案的偵查記錄全部拿來。”課長一露面便匆忙下達命令,而且語氣裡充滿瞭緊張。部下不由自主地看瞭他一眼,他臉上的表情硬邦邦的。

“是那個已經被起訴瞭的案子的記錄嗎?”

這個案子早過瞭警察的偵查階段,現已移交至地方檢察院,快要進行第四次公審瞭,因此部下小心翼翼地問瞭一句。

香春課長默不作聲地點瞭點頭。比起多餘的回答,他這一動作更能讓部下感到上司做出決定時的威嚴。

這個案子現在已經通報檢察院,進入瞭公審階段,而負責偵查的不是別人,正是香春課長。那份記錄他已經不知看過多少遍,早已像他親自寫的一樣爛熟於胸,現在又要重新看一遍,部下感到其中必定大有文章。

不多時,香春課長的辦公桌上堆起瞭好多本厚厚的文件冊,白色封面上寫著黑色的文字:《芝田市戶倉寡婦遭入室搶劫強奸殺人案》。

報案人詢問筆錄、實地勘察報告、檢查報告、屍體解剖報告、鑒定書、證人詢問筆錄、證據查收目錄、偵查報告、逮捕證、向司法警察的供詞筆錄、向檢察官的供詞筆錄等,從偵查初期,到嫌疑犯被捕的地方派出所的審訊記錄,再到送檢後的檢察官的審訊、起訴書為止的資料都在這裡,滿滿當當地裝訂瞭好幾大冊。

香春課長喝瞭一口茶,潤瞭潤舌頭和咽喉,然後拿起其中的一冊。他此刻的目光中,已經看不到半點老文學青年的激情,也沒有欣賞粗陶花盆上斑點的雅興,此刻他的內心,完全被他的職業執著心所占據,一心想要在堆積如山的搜查記錄中,找到突破性的發現。

這些資料有一大堆。偵查報告的裝訂冊後面,還附有一份送地方檢察院的文件復印件。隻要讀一下這份五百來字的文件,可以大致掌握整個案子的要點。香春課長將目光落在這份文件上。

戶籍:B縣C郡D鎮E區三十一番地

出生地:同縣同郡同鎮F區三十一番地

居住地:A縣芝田市山岡八十一番地

工人,鈴木延次郎,年滿二十九歲

一、犯罪事實:

犯罪嫌疑人為瞭籌集結婚費用,決定實施搶劫。於昭和××年十月二十八日夜晚十一時三十分左右,犯人從芝田市戶倉一〇八七番地二,即山根末子(無業,年滿三十歲)傢屋後的防雨窗潛入,威脅並奪取被害人現金十萬三千日元。隨後緊縛被害人雙手,對其實施強奸。過程中因讓被害人看到面部,害怕罪行暴露,於是將被害人勒死。並於二十九日凌晨零點二十分左右,由原潛入處逃離瞭現場。

二十九日上午九時許,鄰居因有事造訪被害人傢,發現被害人傢屋後的防雨窗開著,心生疑慮,隨即向附近的派出所報瞭案。派出所的人員趕到現場開始調查本案。縣警本部對本案也極為重視,派遣瞭偵查員協同破案。根據取證鑒定結果,判定本案為入室盜竊,並將偵查范圍擴至被害人傢以西約三公裡的××工業株式會社芝田工廠的職工宿舍。通過對品行不端人員的排查取證,於十一月十七日逮捕瞭上述犯罪嫌疑人。經審訊,該嫌疑人於十一月三十日,供認瞭其單獨作案的犯罪事實及經過。

二、對犯罪情節的意見:

犯罪嫌疑人計劃於明年與芝田市的大川娟子舉行婚禮,由於缺少婚禮所需費用,又得知被害人是一個孤身獨居的寡婦,有大量存款,並向附近鄰居放高利貸,於是實施瞭犯罪。犯罪嫌疑人為獲取結婚費用而實施盜竊,犯罪動機不值得同情。在實施搶劫後,又捆綁被害人實施強奸,並殘忍地將被害人勒死,犯罪情節極其兇殘,理應予以嚴厲處置。

以上是案子的概要。

警察的實地勘察報告中,附有被害人寓所內外的示意圖、屍體發現現場示意圖、屍體位置圖以及相關照片。另有關於“被害人山根末子的位置”的文字說明。

本案的作案現場在山根末子的住所,位於芝田市東方八條鎮縣道約三公裡處的芝田市戶倉,具體方位為縣道以南第一個十字路口的西南角。該建築朝東,是木結構平瓦房,建築面積約為五十二坪,總面積約兩百坪。

近年來,芝田市迅速發展,公寓房、商品房以及私人建築,不斷向城市周邊延伸,然而案發現場附近尚未完全被開發為住宅用地,屬於新開發地和舊農村的交界地區。

案發現場以西三公裡處,是××工業株式會社芝田工廠的員工宿舍(隻居住單身工人,約六十名)。宿舍以西一公裡為工廠所在地。

被害人山根末子的居所,如示意圖二、三及照片一、二、三、四所示。宅地外植有與道路平行的懸鈴木,西北角有竹籬與外界區分。南面外圍栽有高約一米半的柏樹,內側則為檀樹,兩者形成樹籬防火隔離帶。院內有一棵高八米左右的古樟樹,在附近一帶很顯眼。

這就是《被害人位置及居所內部狀況》的部分內容。除此之外,還有針對大門、各個房間、廁所、簷廊、後門、儲藏室等處的詳細描述。

然而,搜查一課課長的目光並未投向這些內容,而是被《被害人居所附近的基本狀況》、《被害人居所周邊狀況》等部分所吸引。

司法警察寫的這些枯燥乏味的“寫實主義”文章,雖然無法激起香春課長的文學觸動,但他還是讀瞭許多遍。可現在,他好像要在這些幹巴巴的文字中尋找別樣的趣味。

那些一味賣弄文學技巧的文章,在現場還原效果上遠不及這些樸實無華的報告書。特別是香春課長時不時翻閱的文學雜志中那些實力派、新銳作傢的作品,常常玩弄一些新奇的手法,叫人摸不著頭緒。而下面的這份《被害狀況》就寫得非常清楚明瞭。

臥室狀況:

被害人山根末子橫躺在日式房間東側的被子上,被子從下身往上身方向翻起,睡衣下露出雙腿。該狀況如照片四十七所示。

靠近壁龕的前隔扇旁,放著棕櫚樹盆栽和一個約一米高的三面梳妝鏡。鏡臺的抽屜關著,鏡臺上放有香水、乳液各一瓶。

掀開被子上部後可以看到,被害人山根末子的頭沒有枕在枕頭上,臉向東,兩眼緊閉,口中出血,兩手手腕被繩子綁在一起。

被子全部掀去後如照片四十八所示。被害人身上穿有縱向條紋的粗綢睡袍和漂白佈貼身襯衣。

照片四十九是脫去睡袍後的狀況。被害人的臉部歪到被子外,右臉頰貼在榻榻米上,兩手位於臉部前方,右手壓在左手上,繩子在手腕上纏瞭兩圈,頸部被繩子和藍色包袱佈勒住。雙足腳踝處用繩子繞瞭一圈,並未打結,腳邊發現一段長約三十二厘米的繩子,與捆綁腳踝的繩子為同一種。

被害人山根末子的白色棉襯裙被拉到膝蓋處,內衣袖子被卷到肘部以上,內褲被脫掉。

屍體的狀況如照片八十五所示,前頸部有明顯勒痕,勒痕上部有淤血。食指、中指的第二關節處有創傷,並伴有輕微凝血現象。兩手手腕部分的狀況如照片七十八所示,勒痕陷入皮膚較深。大陰唇上部的恥毛上沾有精液,左大腿內側如照片一零五所示,兩處疑似附有精液。雙眼眼瞼膜發現溢血,鼻孔處有泡沫狀液體,口中出血,舌頭被牙齒咬住。根據以上現象可以判斷,被害人是被上述兇器纏住頸部窒息而死的。

從以上的被害狀況可以分析出被害人的反抗程度。根據被褥的狀態、頸部離開枕頭露出被子的狀態、手腕和腳踝被綁的狀態可以看出,被害人在遭受強奸時,並未進行激烈的反抗。前文所述的狀態,是被害人因窒息感到痛苦造成的。

犯罪嫌疑人鈴木延次郎第一次口供:

犯罪嫌疑人在芝田警署內,於昭和××年十一月二十日自願作出如下供述。在審訊前,本署警員已事先聲明犯罪嫌疑人有權保持沉默。

我於去年七月離開老傢去岡山市兄長那裡找工作,可結果沒有找到,直到去年九月才進入位於芝田市蓮見區的××株式會社的工廠,在其產品包裝部工作,月薪九萬八千日元。平時住在該工廠的單身職工宿舍。

今年六月份,我在市裡的電影院認識瞭住在市內館鎮二丁目三十七番地的大川娟子(二十六歲)。之後我們開始交往,並商量結婚,已得到娟子父母的同意。今年秋天建造的位於市內紺屋鎮商品房將作為我們的新房,娟子已申請,並且抽簽也中瞭,她父母也願意為我們支付房款。我想我作為男人,應該負擔一半的結婚費用,但我的工資太低,還要扣除宿舍的住宿費用。因此我一直為此而發愁。

今年九月初,和本地人、同事大塚啟藏(二十八歲)路過市內戶倉時,他指著一戶人傢對我說,這傢的主人三年前死瞭,現在隻住著寡婦一個人。那個寡婦叫山根末子,她用丈夫留下的錢向鄰居和熟人放高利貸。

我正在為結婚用錢發愁,聽瞭他的話,也想到山根末子那裡去借錢。於是有段時間,我每周都會去山根末子傢周圍轉兩三次,但還是下不瞭進去向她借錢的決心。我想,像我這樣一個每月到手隻有八萬日元左右的小工人,又沒有任何東西可作抵押,山根末子應該不會借錢給我。

我知道那個傢裡隻有山根末子一個人,就起瞭去偷錢的念頭,雖然我也知道這樣做不對。後來,我假裝散步,又去山根末子傢周圍打探瞭好多次。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鐘左右,我以腹痛為借口,提前下班回到宿舍。然後我跟管理宿舍的阿姨說,我認識市裡一個好中醫,要去他那裡看病。五點左右,我坐公交車在市內火車站下車,為瞭消磨時間,我到電影院看瞭兩場電影,又到壽司店去填飽瞭肚子。就這樣,我等到瞭十一點鐘左右。末班車也開走瞭,其實我也擔心坐車被人看到臉,所以我就走瞭大約三公裡的路,到瞭山根末子傢的後門。這時大概是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已經下瞭一會兒雨。

那一帶是鄉下,山根末子傢的前後左右都是田地,離別的人傢也很遠。因此夜裡十一點半,四下沒有一個人,一片漆黑。我繞到山根末子傢的後門。為瞭不發出聲音,我費瞭老大的勁才將簷廊處的套窗卸瞭下來。為瞭不留下指紋,過程中我都是戴著手套做的。

然後我擰亮瞭放在褲子後袋裡的手電筒,拉開移門鉆進瞭房間。沒想到那裡是一個八疊大小的臥室,有一個女人睡在那裡。我不知道錢在哪裡,又不想自己找,心想幹脆弄醒這個女人,叫她把錢交出來。於是我就蹲在她枕頭邊,在被子上拍瞭幾下。

那女人受到驚嚇睜開眼,在手電筒的照射下可以看出她十分害怕。她大概三十七八歲的樣子,我想她就是山根末子。

當時我的聲音有些發抖,山根末子也嚇得發抖。見她發抖我就鎮定瞭些,叫她把錢拿出來。山根末子說她沒有錢,我就恐嚇她:“不拿錢出來我就不客氣瞭。”山根末子嚇得起身,打開瞭壁櫥。壁櫥的下層疊著幾條被子,她從被子中間拿出一個藍色小包裹。打開包裹,裡面還包著百貨商店的包裝紙和報紙。山根末子將其拆開,裡面出現瞭一個薄薄的信封。她說:“隻有這麼多,你全拿去吧,再也沒有瞭。”裡面隻有兩張一萬日元,一張五千日元,三張一千日元。我說:“就這麼一點錢想打發我走?你是有錢人,不可能沒錢。快把錢交出來!”山根末子是從床上爬起來的,身上隻穿著一件睡衣,領口和胸前都敞開著……

《交錯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