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天才設計的不在場證明

  18

  早上9點,河邊公園外的人行道上,站了不少圍觀群眾。

  區公安分局刑偵二中隊的隊長林奇帶人穿過警戒線,一現場,他就對先來的手下吼了起來:「搞什麼!你們怎麼保護現場的啊!」

  整片草地上,到處是煙頭,還有各種各樣的腳印,甚至石頭都被翻起來了,還有不少旁邊樹上折斷的枝條。

  偵查員小宋無奈道:「我們來的時候就這樣啦,各種亂七八糟的人都跑進來了,連乞丐都來了走了好幾撥,地上踩得一團糟,腳印根本沒辦法提取。」

  「該不會這幫白癡的老百姓連屍體都動過了吧?」

  小宋道:「那倒沒有,我問了現場的目擊者,屍體這塊區域只有兩個人走進去了,看到有具屍體連忙跑出來報警了,其他人沒進去過。這些人他們都是來撿錢的。」

  「撿錢的?」林奇茫然不解地瞪著眼睛。

  小宋攤手道:「是啊,最開始是早上4點40分,清潔工在附近掃地,地上撿到了一個用一百塊折起來的桃心,後來又接連撿到好幾個,再後來發現這片草地上散落著很多用一百塊折起來的桃心,還有一些硬幣、五塊十塊的散錢,周圍早鍛煉的、上班的、路過的人全都跑過來撿,有些錢是扔在樹上,還有的是塞在石頭下面的,所以這片草地都快被他們翻個遍了。再後來有兩個走到樹林裡的人弄開地上的落葉時,發現了下面蓋著的屍體,連忙嚇得跑出來報警了。」

  「屍體是這樣被發現的?」林奇有些瞠目結舌,他早上剛上班去單位,中途接到電話,直接趕現場來了,對發現屍體的細節並不清楚。

  「是啊,地上這麼多散落的錢也許和案子有關係。錢全部折成桃心,或許是求愛表達用的,也許是這男的出軌了,女方殺了他,把當初的定情信物當場拋掉了。」小宋充分發揮了言情劇的想像力,把現場的線索「完美」地串聯在一起。

  如果駱聞聽到這話,想必也會很吃驚,他壓根沒想過這套劇情,之所以要把錢折成桃心,散落在四周,是想讓路人找得吃力些,人一多,亂翻亂走,就把現場徹底破壞了。如果直接是整張的百元大鈔,不經折疊,說不定第一個見到的清潔工很快就把所有錢都找到撿走了,現場也只多了清潔工一人的腳印,破壞很不徹底。那樣,這兩萬五千塊就真打水漂了。為了保險起見,他不但把一些錢扔樹上,塞草叢石頭裡,還扔了些他的散錢,這樣一來,想把所有錢都撿完,就不是一時半會兒的事了。並且地上有白撿的鈔票,沒有什麼事能比這更能讓早起的路人、早鍛煉的大媽大爺瘋狂了,一人撿錢,馬上就會引來一大波人。

  郭羽和朱慧如做夢都想不到,駱聞竟然會用兩萬五千塊的真金白銀為他們兩個陌生人偽造現場。

  林奇瞪了他一眼,小宋是個新警察,沒接觸過幾次大案,想法莫名其妙也不足為奇。他冷哼了聲,領著法醫到了樹林前。法醫拿出專業設備,對地上附近的各種信息做了拍照,確認了一遍,沒有遺漏信息,兩人一起走了進去。

  屍體旁有兩名警員在看護,現在是夏季,只過了一夜,屍體已經發出一陣難聞的惡臭。當然,林奇這些老刑警對此早有了免疫力,司空見慣了。可是走到屍體旁,林奇仍然忍不住打了個寒戰:「好凶狠,這得多大的仇啊!」

  屍體的無袖衫被割破,扔在了一旁,兇手心臟處有個破口,大量血漬在周邊凝固,腹部還有兩個刺口,能隱約看得見腸子。可這還遠遠不夠,屍體整個腹部、胸口,以及兩條手臂上,是用利刃割出的一圈圈血條,所有血條的間距幾乎相等,很勻稱。遠看彷彿屍體穿了一件條紋狀的衣服。

  法醫看了眼林奇,哈了下嘴,似乎有些幸災樂禍的樣子:「林隊,今天你攤上大案咯。」

  林奇皺皺眉,表情頗有幾分無奈。如果單純是發現了一具屍體,那是普通的兇殺案。而現在屍體上一圈圈的血條,很明顯,是兇手殺人後,費了好大勁慢慢在屍體身上割出來的,這是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恐怖兇殺案,容易引發人民群眾的恐慌心理,案件性質惡劣得多,也意味著破案壓力大得多。

  法醫接著檢查,一邊道:「死亡時間是昨晚,具體時間要解剖比較靠譜,現在氣溫太高了,光看不太好判斷。嗯……死者手機錢包都在呀,呵呵,林隊,是仇殺,錢包裡有死者信息,待會兒你讓手下去查吧。」

  法醫又抬起死者的手臂檢查,嘖嘖嘴道:「怎麼指甲裡全是泥?……唔,現在全身檢查過了,身上這些血條嘛,刻得很均勻,顯然是人死了才刻的,從血跡看,是死後不久就開始刻的,如果死後的時間隔得長了,血液凝固,刻出的血條不是這樣的。致命傷是心臟這塊,看著像匕首刺的,回去解剖了整理出凶器的橫截面圖像。肚子上的兩刀都不致命。此外死者後腦有被鈍器敲打過的痕跡,具體現場能還原到什麼程度,我還要等下再查看周圍的信息。不過不太樂觀哦,你看現場都被破壞成這樣了。」

  林奇無奈地撇撇嘴:「反正你看著辦唄。」這時,他注意到屍體旁的幾個啤酒罐,道:「老古,你看看這地上的易拉罐。」

  這位姓古的法醫脫掉粘血漬的手套,重新換了一雙,撿起地上的一個易拉罐,放避光處用專門的放大鏡檢查了一遍,眉頭微微皺了起來。

  「怎麼?」林奇發現了他眼神中的不對勁。

  古法醫鄭重地抬起頭,看著他,道:「林隊,這案子可能比我剛想的還要複雜。本來我以為是普通的兇殺案,兇手和死者結了很大仇,所以不但殺人,還要割屍體,那樣的話,即便我這邊工作幫助不大,你手下通過死者的人際關係網,相信也能很快發現嫌犯。但這個易拉罐卻……卻被明顯擦過了,沒有半個指紋。」

  林奇不以為意道:「現在的兇手刑偵節目看得多了,犯罪分子都知道不留指紋,像現在的小偷,撬門時手上還包塊毛巾……」他話說到一半,停住了,愣了一下,隨即道:「這不是兇殺案,是謀殺案!如果嫌犯通過人際關係網就能找出來,他壓根沒必要去清理指紋。結合剛剛,剛剛地上都是錢……如果這錢是兇手留下的,而他的目的根本是讓無關的路人踩進現場,破壞現場,那麼……」他倒抽一口冷氣。

  「地上撒錢故意引無關的人進來破壞現場的兇手你見過嗎?」古法醫很嚴肅地問。

  林奇瞪著眼緩緩搖頭:「沒有,從來沒有。從來沒兇手會這樣想,會這樣做。」

  古法醫吸口氣,點點頭,道:「但願我們把兇手想得太高端了吧,應該不至於這麼聰明。」

  林奇也是點頭安慰自己,因為從警十多年接觸過大大小小幾十起命案,基本上的兇手都是些文化程度比較低的人,儘管也有些看電視學殺人手法的,但電視裡那一套在警方眼裡壓根弱智得很。

  隨後,古法醫和其他工作人員把現場一個個易拉罐裝進物證袋裡,他以為裝完時,手下一人道:「古老師,那裡還有個。」

  古法醫這才注意到樹叢一棵和易拉罐同樣粗的樹幹後,還躺著一個罐子。他趴著伸手探進去摸出易拉罐,本以為和其他罐子一樣,上面沒有指紋,隨便看了眼,卻叫了出來:「這個有指紋!」

  19

  傍晚,林奇坐在辦公室裡,兩名偵查員提著工具箱走進來,一人道:「林隊,我們在附近走訪了一遍,死者大致情況弄清楚了。死者叫徐添丁,是旁邊一個農民房小區的拆遷戶,他媽聽到消息昏過去了,給他爸做了基本的筆錄,另外通過他的親友和附近居民瞭解到,這傢伙是個有名的混混,綽號小太保,從初中開始到現在,派出所不知進了多少次了。過去他常去旁邊學校收學生保護費,這幾年打擊嚴了,據說偷偷收,更多時候在附近瞎混,打架鬥毆是家常便飯。他在外結交了很多小混混,和他關係最好的是個從小玩到大的小流氓,叫張兵。據張兵說,昨晚他們倆以及另三個小流氓一起吃了夜宵,吃完後大約10點,他說他再去旁邊逛逛,就一個人走了。後經案發地附近的一家小超市瞭解到,徐添丁在10點多的時間來買了六聽啤酒,就是案發地留下的那些。其中一聽他喝了大部分,還有五聽他沒動過。」

  林奇思索片刻,道:「他一個人買這麼多酒幹嗎?找人一起喝?」

  偵查員搖頭道:「不清楚,問了昨天幾個同夥,均說他沒提起過喝酒原因,在小超市買酒時,他也沒說。」

  林奇皺眉道:「從現場跡象看,兇手對死者有極大的仇恨,肯定是仇殺。他的人際關係中,結仇的情況怎麼樣?」

  偵查員笑道:「和他結仇的,整條街都是。附近居民都表示這傢伙就是個人渣,像旁邊開店的多是外地人,他常常賒賬不付錢,外地人做點小生意不願惹地頭蛇,再說欠的錢不是很多,所以也都忍著。此外,他行為不端,有時外地打工妹走過,他也要去戲弄一下。打架更是家常便飯,昨晚就因為一個女人差點跟人打了一架。」

  「昨天晚上?」

  「對。」偵查員將昨天徐添丁調戲那名美女,又揍她男朋友的事說了一遍。

  林奇冷笑一聲,顯得幾分無奈道:「結仇這麼多,仇殺這塊人際調查的可疑對像估計得列好幾頁了。」

  「好幾頁也未必列得完,能知道的都是他和其他混混一起幹壞事惹的人,誰知道他一個人走在外面時還欺負過誰呢。」

  「好吧,」林奇想了想,道,「明天你們再繼續走訪周邊群眾,看看有哪些可疑程度高些的嫌疑人,昨天被打的那對男女重點查一下。另外,旁邊有監控嗎?」

  「河邊這條路上沒有,離此過去半條街的十字路口上有一個。」

  「行,那把監控調過來看看。嗯,我先去找古法醫問問情況。」

  林奇轉到法醫實驗室,古法醫正在吃麵條,旁邊垃圾桶裡還扔著帶血的手套。林奇嚥了下唾沫,道:「老古,查怎麼樣了?」

  古法醫拍拍手站起來,笑著揶揄道:「徐添丁胃裡有不少東西,有沒有興趣看看?」

  林奇咳嗽一聲,他和古法醫認識好多年了,最受不了他的這種幽默,皺眉道:「免了,我剛吃了飯,可沒你這麼好胃口,你直接說吧。」他看了眼麵條,又看到垃圾桶裡的血手套,連忙轉過身去。他心理素質也不算差,畢竟當刑警這麼多年,屍體見得多了,只不過他從來沒有在屍體旁吃飯的經歷,也不想有。

  古法醫哈哈一笑,接著道:「這傢伙可真能吃,別看這麼瘦,十足一個大胃王。他肚子裡除了沒消化掉的烤肉外,還有很多啤酒,另外,還有不少蛋炒飯。不過蛋炒飯只有部分在胃裡,另有部分還在他的食道上,這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嘔吐,沒吐出來。吐的原因也有兩種,一種是他酒喝多了吐,一種是他被兇手襲擊時由於後腦被石頭敲了下,造成植物神經紊亂而嘔吐。另一種不是他嘔吐,而是他在吃蛋炒飯時,被兇手襲擊了,所以飯還沒來得及完全嚥下去。不過隨便哪種可能都和案件沒大關係,重點是,胃裡留下的飯基本未消化,顯示他吃蛋炒飯與被害時間非常接近。」

  「蛋炒飯?」林奇道,「蛋炒飯他從哪裡買的?」

  「我從他胃裡發現蛋炒飯後,專門讓人去案發地找,在樹叢外的草地上發現了一個外賣盒,裡面還有大半碗蛋炒飯。另外樹林裡並不是直接案發現場,案發現場是在外面的草地上,也就是蛋炒飯外賣盒的旁邊。那裡的泥土下發現了大量血跡,但泥土是被人翻過掩蓋起來的。案發點到屍體發現的樹叢這段幾十米的路,儘管早上被很多路人踩到過了,但依然能看得出一條明顯的拖行痕跡。也就是說,兇手在草地上把人殺死後,拖到樹叢裡暫時藏起來。不過兇手的腳印,由於現場腳印太混亂,已經完全沒辦法看清楚了。尤其樹叢裡的地方,兇手顯然還破壞了地面。」

  「這是為什麼?」林奇微微不解。

  「我認為,兇手用地上撒錢引路人踩亂現場,目的自然是破壞現場痕跡,包括他的腳印。但他肯定也想過,樹叢中未必有很多人走進來,所以樹叢裡的那塊區域,他自己破壞了地面,使腳印保留不下來。」

  「案發時間呢?」

  「從瞭解到昨晚吃夜宵的時間和解剖結果兩方面綜合判斷,死亡時間是在昨晚10點到11點半間。但我們通過他的手機找到了一條通話記錄。徐添丁在10點50分,打了一個電話給張兵,我讓小宋去問了張兵,張兵說當時徐添丁就說了一句,『明天一起吃午飯吧』,隨後突然傳來一聲『啊啊』的叫聲,不知道出了什麼事,隨即電話掛斷。張兵再打過去沒人接,然後很快就關機了。張兵並沒想到徐添丁會被害,所以當時也沒當回事。看來案發時間就是在10點50分徐添丁打電話的時候了。」

  林奇點點頭,案發時間已經能夠精確到分鐘了,這對接下來的偵查有很大幫助。接著道:「老古,你看兇手會不會是徐添丁的熟人?」

  「熟人?為什麼這麼判斷?」林奇道:「昨晚徐添丁在旁邊小超市買了六聽啤酒,他一個人顯然喝不完,帶著六聽啤酒來到草地上,照理說應該是找什麼人一起喝吧?但他幾個狐朋狗友都說不知道這件事。」

  古法醫點點頭,道:「很有道理。不過我在想,河邊蚊子這麼多,他一個人跑那兒去幹嗎。」

  林奇微微瞇了下眼:「對,一般情況下就算找朋友喝酒,也不會挑到處蚊蟲的河邊,現階段搞清楚這一點很重要!不過他蛋炒飯倒只是要了一份,沒給潛在的同伴買。嗯,明天我想讓人調查清楚他在幾點在哪家店買的蛋炒飯,說不定會有相關線索。」

  古法醫補充道:「另外,調查時最好問一下周圍群眾,那天晚上是否看到一個人身上沾了血。」

  「兇手身上有血?」

  古法醫點頭:「這是很顯然的結果。死者身上的三刀是連續刺的,尤其心臟一刀,必定在拔刀時噴出一股鮮血,兇手手上、衣服上必定沾了不少血。」

  林奇緩緩點頭。

  20

  今天趙鐵民接到了四個不好的消息。

  其一是文一西路案發地附近的幾個監控查了個遍,沒有發現嫌疑人,因為馬路監控有很多死角,比如綠化帶和人行道都拍不到,兇手前四次犯罪都有意識地避開監控了,此次也不例外。儘管這在趙鐵民的預期內,不過他還是感覺很失望。

  其二是人際關係排查毫無結果,沒人事先知道孫紅運當晚會獨自經過那條路,還會停留在綠化帶旁小便,可見兇手是尾隨跟蹤,而不是固定蹲點伺機下手,但當晚沒人看到有人跟蹤,表明對方跟蹤時很小心。而孫紅運的人際關係網中,幾個潛在結仇的人經過初步調查,都排除了犯罪可能,並且結合前四次案子,警方也不太相信是死者的熟人幹的。

  其三是兇手留字的這張紙,經省廳的物證專家鑒定,所用的是最普通的A4紙,最普通的油墨,最普通的打印機。全國這種打印機這種油墨至少有幾百萬,根本沒法查來源。

  其四是附近居民的走訪工作也陷入僵局,問了幾個當晚路過的人,並未注意到有異常人事。這點很容易理解,平時生活中一個陌生人從你身旁經過,除非長得像外星人,否則誰也不會沒事留意對方長什麼樣,是否有異常。不過這塊工作還是要靠基層民警繼續做下去,也許有人注意到了呢,只是還沒問到這個人。

  這四方面的調查工作僅僅一天時間,幾乎全面淪陷,讓趙鐵民頗感沮喪。

  不過,關於凶器繩子的調查,倒讓他多了幾分思考。

  刑警帶著繩子走訪了城西很多家文具店,結果得知,這牌子的繩子早已經停產了,最後一批兩三年前就斷貨了。

  這個消息讓趙鐵民頗感震驚,這意味著繩子是兇手兩三年前就買好了,難道他在三年前第一次犯罪之初,就打算犯下這一連環命案嗎?

  趙鐵民頓時感覺有些不寒而慄。

  他檢查了很多遍繩子,繩子非常新,肯定是兇手買來的,而不是從垃圾堆裡撿到別人丟棄的。他翻閱前四次的卷宗,從照片裡仔細觀察每次犯罪所用的凶器繩子,發現繩子都很新,但彼此之間有差別,說明不是同個廠家生產的繩子。這表明兇手應該不是去同一家文具店一口氣買很多根繩子,而是這家店買一根,另一家店買一根,如此購買,根本不會引起任何人的記憶。可見兇手行事之縝密。

  繩子是兇手幾年前買的,追查凶器來源也成了不可能。

  現在還能怎麼往下查?

  趙鐵民筆直地躺在辦公椅裡,仰頭瞪著天花板。命案發生才第三天,警方調查的方向幾乎就被堵死了。難道都第五次犯罪了,還抓不住他嗎?

  難道只能再靠大海撈針般登記附近居民指紋,再逐一比對?

  這時,陳法醫走進辦公室,手裡拿著一份文件,道:「省廳的筆記鑒定專家核對過地上的『本地人』三個字了。」

  趙鐵民頓時立直身體,道:「什麼結果?」

  陳法醫攤了下手:「無法確定是否是孫紅運本人的筆跡。」

  「為什麼?」

  「本來孫紅運寫過的字就很少,在他家裡找來找去,只找到幾張收貨單上有他寫的幾十個字,拿給省廳筆跡專家後,專家說地面刻的字和收貨單上的字顯然不是同一種字體,不過這也不能判斷『本地人』三個字不是孫紅運寫的,因為他在危急情況下,根本看不見自己寫的字,他一邊在掙扎,一邊憑感覺在地上劃,換成任何一個人這麼做,劃在地上的字顯然和平時正常寫的完全不同。」

  趙鐵民無奈抿抿嘴,道:「那留在綠化帶裡的腳印,能確認是孫紅運本人的,還是兇手穿上孫紅運鞋子留下的?」

  「這次的腳印情況較複雜,我們自己這邊這方面的鑒定工作做不了,已經聯繫了浙大的力學課題組,請他們幫忙通過實驗確定。」

  趙鐵民點點頭,道:「好,那就等學校那邊的消息。」

  陳法醫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道:「我聽小楊說,另外幾塊常規的偵查工作都遇到了些麻煩?」

  趙鐵民吐口氣,豈止遇到麻煩,幾乎完全沒查到任何線索。

  他思索片刻,道:「還有個突破口,抓到那個變態佬或許有新線索。明天我重新安排一下人手,早點把變態佬抓了再說。」

  21

  日頭逐漸西沉,麵館門外這條街,駱聞斜掛著他的挎包,不急不慢地踱步向前。

  來到麵館前,他稍作停留,駐足看了眼裡面。

  此刻,郭羽正在靠裡一張桌子上吃麵,朱慧如在收銀台邊上打雜,兩人也同時看到了他,都停下手中的動作,臉上露出了一絲緊張。

  駱聞避開他們的視線,又看了眼街上周邊,隨後佯裝不經意地走進店裡,卻沒有坐郭羽的那張桌子,而是坐到了一張空桌上,抬頭望著牆上的菜單。

  朱慧如連忙走到他身旁,道:「要吃點什麼?」接著又低聲道,「怎麼……怎麼不坐他那桌,他說要跟您說情況。」

  聽到郭羽要跟自己說情況,駱聞絲毫不緊張,他深信現場處理已經完全把警方騙過去了,如果真有情況,郭羽現在應該在公安局,而不是好端端地坐著吃麵。

  「嗯……我看看,番茄雞蛋面?哦,番茄雞蛋面最近吃了好多了,等等,我再想想——」駱聞同樣壓低聲音道,「有空桌不坐,擠到他旁邊不自然。」他又放開聲音道:「那就牛肉蓋澆面吧。」

  「哦。」朱慧如應了聲,正要轉身走。

  駱聞低聲道:「你想個辦法唄。」

  駱聞的眼神看向了收銀台後掛著的面篩。

  朱慧如馬上心領神會,進去跟哥哥說來碗牛肉蓋澆面後,拿下面篩,對駱聞抱歉地道:「我要晾下年糕,能否麻煩您坐旁邊那桌?」

  駱聞爽快地起身坐到了郭羽的對面。郭羽放下筷子,正要說話,駱聞連忙手捂著嘴巴,低聲道:「繼續吃,邊吃邊說。」

  郭羽對他言聽計從,馬上重新拿起筷子,裝作吃麵,同時悄悄道:「朱慧如說今天白天她看到警察在附近走過,好像進了一些店舖問些什麼,不過沒來過這裡。」他笑了下,似乎顯得一絲輕鬆。

  駱聞一點都不意外:「第一天嘛,他們只是做些最基礎的調查工作。不過我想最近一兩天內警察一定會找到店裡的。」

  「啊,這麼快?」

  駱聞悄悄道:「不要緊張,只是例行調查。警察只是想知道那人幾點在這裡要了外賣,朱慧如又是什麼時候送過去的。按我說的回答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哦。」郭羽忐忑不安地點點頭。

  「她什麼時候告訴你剛才的情況的?」

  「就剛剛,我剛來麵館的時候。」

  駱聞叮囑一句:「小心點,尤其你們兩人的手機上不要談任何有關信息,包括電話和短信。」〔WWW。WΓsHU。COM〕

  「嗯,我知道,凡是您交代的,我們都牢牢記下了。」

  這時,朱慧如給駱聞端來了麵條。

  駱聞拿起旁邊的調料,當著朱慧如的面把醋全部倒進面裡,隨後道:「小姑娘,醋沒了,再給我弄點來。」

  朱慧如馬上心領神會,跑進廚房拿了醋,走過來,故意很慢地倒進調料罐。

  駱聞在旁偷偷道:「今天我看到你們有點問題,記住,你們和我是陌生人,以後見到我不要有任何不自然的表情。還有,你的腿已經扭傷了,要多表現出走路困難的樣子。對了,你那件衣服洗了幾遍?」

  「按您說的,用洗衣粉洗了十多遍,完全看不出了。」朱慧如的演技更好,她的嘴巴幾乎不動卻照樣能說話。

  「看不出不代表就一定行了,血液試劑很靈敏的,你再多用水加洗衣粉泡些遍。」

  朱慧如倒好醋,正要走,駱聞又道:「再多倒點。」隨即很快地從包裡拿出一把水果刀,偷偷放在朱慧如身體下方,道:「新買的,一模一樣,拿去收好。另外,一兩天內警方會到店裡問那人叫外賣的事,一切按計劃進行。」

  朱慧如點點頭表示知道了,兩人都對駱聞產生了越來越強烈的信賴感。

  吃完,駱聞起身付錢,朱慧如卻拒不肯收,駱聞微微一笑,低聲道:「記住,你我是陌生人。」他大聲說一句「老闆,找錢!」

  22

  第二天早上9點,朱福來出去買菜了,朱慧如正在麵館裡收拾著,為中午的開張做準備。

  小宋和小李兩名警察走進店裡:「哎,老闆娘,請問一下,最近見過這個人嗎?」小宋掏出了一張照片。

  朱慧如看到警察,微微一愣,隨即馬上鎮定下來,湊上去看照片,照片裡的人正是死去的黃毛。「見……」她感覺喉嚨有點發乾,咳嗽一聲,道,「見過,這人好像住小區裡的,怎麼了?」

  「你不知道他出事了嗎?」小宋有點意外,因為麵館離案發地不到一公里,昨天案子發生後,他們去其他店裡問時,幾乎都知道死的是他。

  「出……出什麼事了?」朱慧如有些緊張,駱聞教她的是警方各種關鍵問題怎麼回答,他不是神仙,不可能預料到警方的普通對白會怎麼問,只是告訴朱慧如,保持自然狀態,不要害怕,隨機應變,話可以說得慢些,但一定要想好了再說,不要說錯話。可是朱慧如畢竟是生平第一次接觸警察,緊張也是在所難免。

  由於徐添丁的死,附近居民大都知道,這也不是什麼秘密,所以兩個警察大方地告訴她:「昨天河邊的事你知道吧?躺裡面的就是他,外號小太保。」

  「原來死的是他?」朱慧如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同時按照駱聞的吩咐,嘴角上掛出了一抹笑意。

  小宋跟小李對視一眼,道:「你認識他?」

  朱慧如冷哼一聲,道:「不認識,就記得他常常吃飯不給錢,還總是平白無故弄人。」

  徐添丁劣跡斑斑的情況警察早已知道,對朱慧如的表現就不覺得意外了,反而感覺很正常,因為旁邊的一些居民走訪下來,大都對他的死抱著幸災樂禍的態度——當然,除了家屬,儘管徐添丁在外是個人見人恨的小流氓,周圍商戶巴不得他每天被車撞一遍,但在家長眼裡,他還是個頑皮的孩子。尤其是他奶奶,在小區裡哭得死去活來,可惜其他居民少有人上去安慰。

  小李道:「你最後一次見到他大概是什麼時候?」

  「最後一次?」朱慧如眉頭皺了一下,脫口而出,「前天晚上。」

  「前天晚上什麼時候?」

  「我們快收攤的時候,這人過來要吃蛋炒飯,我不想給他做,說飯沒了,但他表現很凶,我哥怕他,於是——」還沒等她說完,小宋就張大了嘴:「蛋炒飯是你們店裡做的?」

  「對啊。」朱慧如回答得很理所當然。

  小宋連忙道:「後來怎麼樣?」

  朱慧如道:「我不想做他生意,但我哥怕惹惱他,還是做了。他說他先走了,等蛋炒飯做好,送到河邊的公園來。」

  「他叫你把蛋炒飯做好後,送到河邊的公園去?」兩個警察互看一眼,顯然是發現新線索了。

  「對呀。」朱慧如很坦然地看著他們。

  小宋繼續問:「他一共要了幾份蛋炒飯?」

  「就一份啊。」

  「然後你照做了嗎?」

  朱慧如抿抿嘴,道:「我當然不想送了,我哥不想惹事,說我不送的話,他去送。我哥從小腿腳有毛病,走路不方便,平時都是我送外賣的,沒辦法,我只好送過去。」

  「你外賣送到河邊後的情況怎麼樣?」

  「他……他……」朱慧如欲言又止。

  兩個警察頓時打起精神,知道肯定有情況,小宋連忙問:「發生了什麼?」

  朱慧如神色扭捏地道:「他一個人在公園那兒喝酒,手裡還拎著一袋啤酒,見到我後……見到我後,他上來拉我,要……要我陪他一起喝酒,還對……還對我……」

  「對你怎麼樣?」小李急忙問。

  「沒……沒什麼……」朱慧如似乎很不想說。

  小宋收斂起表情,嚴肅起來:「女士,我們是在調查案子,請你如實告訴我們當時的情況。」

  朱慧如被他嚇住了,猶豫片刻,這才結結巴巴地說道:「他……他拉我要我一起喝酒,還……還對我動手動腳亂摸。」

  「這樣子!」小宋氣憤地握了下拳,緊張地問,「然後怎麼樣了?」

  「我要逃,他拉住我不放,一定要我陪他喝酒,我不知道他是真醉還是裝醉。我大聲喊救命,他還要捂我的嘴,我跟他對打了一下,費好大勁跑出來,跑到路邊他才沒追,結果害得我摔了一跤,腿上流了好多血,筋也扭到了,最後還是我一個朋友路過把我背回來的。差點……差點嚇死我了。」她表情確實充滿了恐懼,不過這也是駱聞教她的,在表現害怕的情緒時,腦子想著剛把黃毛殺死的心情,那樣的恐懼就會很真實。

  兩名警察打量了她一遍,她穿的是條牛仔褲,所以看不出腿上是否真受傷了,不過他們也不能為了驗證她的話,當場就叫她把褲子脫掉吧。

  兩名警察又問了她一些關於當時的細節問題,不過並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線索了,兩人商量一下,決定再去其他店裡瞭解下情況,回去匯報後再做打算。

  23

  「她的腿真的受傷了嗎?」辦公室裡,林奇摩挲著下巴,打量著小宋和小李。

  小宋道:「看她走路的樣子,有點一扭一扭的,不過還能走路,應該傷得還好吧。」

  「不,」林奇搖搖頭,踱了幾步,道,「她說摔了一跤後,不但腳扭到了,腿上也流了好多血?」

  「對,她是這麼說的。」

  「你們有見過她腿上的傷口嗎?」

  小宋搖頭:「沒看到,她穿著牛仔褲。」

  「長的牛仔褲?」

  「對,有什麼問題嗎?」

  林奇點點頭,轉身走了幾步,皺眉道:「這樣倒是合理的。」

  「什麼意思?」兩人都不解。

  林奇道:「現在是夏天,如果外傷破皮了,最好的辦法是暴露出來,免得細菌發炎,這樣才好得快。」

  小李立即睜大眼睛道:「你是說她腿上其實沒傷,騙我們的?所以故意穿了長褲,讓我們看不出是否有傷?」

  林奇搖頭否認:「不不。如果她穿著裙子,讓你們看到傷口了,這反而不合理。因為對一個女性來說,外觀是更重要的,腿上破了皮,流了不少血,她卻穿著裙子,露出有個大傷口的腿,這似乎是想故意把傷口給我們看。可是她穿的是長褲,反而是合情合理的。」

  林奇想了想,又道:「你們問她當時情況時,她是直接把徐添丁對她動手動腳的事告訴你們了,還是你們費了好大勁才問出來的?」

  小宋回憶著說:「一開始她不肯說,就說了送外賣的事,但我們覺得她話沒說乾淨,所以追著問,她吞吞吐吐地才把這件事說出來。」

  小李也道:「是啊,當時宋哥瞪眼告訴她,我們是在調查案子,要她把實情通通說出來,她才交代的。」

  林奇摸了摸鼻子,道:「這也合理。遇到這種被騷擾的事,既然她當時沒報警,事後肯定也不想被更多人知道。如果她一見你們,就把情況一口氣說完了,反而像在演戲。」

  小宋道:「這麼說,朱慧如沒有嫌疑了?」

  「那也不一定,」林奇目光投到窗外看了眼,又轉過頭,眼角微微收斂,道,「她的表現從表面上說沒有任何問題,也很符合常理。可是,如果她的這番表現是在演戲呢?那說明她的想法已經走到了我們警察前面,而這個女人,就了不得了。」

  小宋哈哈一笑,道:「這不可能吧,這種細節我們倆也沒想這麼多,一個打工妹如果在警察面前都這麼會演戲,那世上的罪犯都太厲害了啊,以後我們還怎麼辦案?」

  小李也道:「是啊,一個普通的打工妹哪有這麼聰明,如果是她殺的人,就算她想掩飾,她肯定迫不及待想讓我們看到她腿上的傷口,迫不及待說出前天晚上的事,讓我們對她放棄懷疑呢,更不會反其道而行之了。」

  小宋接著道:「我聽古老師說,現場當時有很多張一百塊折成愛心狀,扔在案發地附近讓人撿,很可能是為了破壞現場,估計有幾萬塊。一個打工妹哪會捨得花這麼多錢,還想出這麼巧妙的辦法破壞現場呢。而且兇手殺死徐添丁後,還在他身上割了很多刀,劃出密密麻麻的血條,這種事一個小姑娘做不出來。」

  林奇抿抿嘴,點點頭道:「也對,換個角度看朱慧如的嫌疑度不夠。不過她是現在所知的,當晚最後和徐添丁發生糾紛的人。而徐添丁買這麼多啤酒,不是約了其他人喝酒,而是想找朱慧如一起喝,好以此借酒精發生關係。至少,徐添丁當晚一個人出現在河邊,又買了一堆啤酒,這兩個動作都是為了朱慧如,而不是別人。啤酒罐上有被人擦去指紋的痕跡,顯然指紋和兇手是有關的。那麼在朱慧如走了以後,是什麼人殺了徐添丁,並且還碰過啤酒罐呢?這很奇怪。」

  小宋道:「不是還找到了一個啤酒罐,上面除了徐添丁自己的指紋外,還有另一個人的指紋嗎?拿這枚指紋跟朱慧如比對下,不就知道是不是跟她有關了?」

  林奇道:「不急,比對是肯定要做的,不過現在還無法肯定留下的指紋一定是兇手的,也許是賣酒給他的商店裡的人的,也許是更遠時的啤酒運送員。如果現在比對發現不是,容易影響我們對潛在嫌疑人的判斷,主觀上先否定了朱慧如涉案的可能。在這之前,我想再去找趟朱慧如,我要看看她的表現。你們先去把監控調出來,我要看看當晚朱慧如進出監控時的狀態。」

  24

  一個小時後,林奇站在刑技中心的一台電腦前,旁邊的小宋指著電腦道:「林哥,這段監控有點意思。10點19分,朱慧如提著外賣,經過監控,走向河邊方向。10點20分,也就是她離開監控1分鐘後,有個男人步伐很快地跑過監控,也朝河邊方向去。10點42分,那個男的背著朱慧如再次出現在監控中,往小區的方向。」

  林奇微微瞇著眼,轉過身,計算了一番,道:「監控到河邊案發地的距離是五六百米,看著朱慧如的步行速度,走過這段路大約需要3分鐘。扣除來回的兩段3分鐘,也就是說,朱慧如在河邊大概待了17分鐘。嗯……待17分鐘,可真夠長的啊。徐添丁對她動手動腳,兩人發生紛爭,怎麼都用不了17分鐘吧。」

  旁邊的小李道:「我記得她說腳摔傷後,在路邊待了一陣子,也許是她在路旁看傷耗費了不少時間呢。」

  林奇道:「可是那樣的話,路過的人應該會注意到路旁有個女人受傷了,可是你們走訪周邊群眾中,有人提到過這個情況嗎?」

  小李搖搖頭:「暫時還沒有。不過,這也不能表明她撒謊啊,那個時間點本來經過那條路的人就很少。」

  林奇道:「既然人少,那就更容易注意到旁邊有人受傷了。」

  小李道:「也許有看到的人,我們走訪中還沒問到。」

  林奇道:「和朱慧如在一起的這名男性你們有問過嗎?」

  小宋道:「她早上說是一位朋友見她摔倒了,看她沒法走路,把她背回家的,具體情況我們沒問詳細。」

  林奇道:「那名男子第一次出現在監控中時,步伐很快,彷彿急著去幹什麼事,嗯……這個男的需要好好調查一番。這案子兇手把人捅了三刀,並且把屍體拖進樹林裡,還用了一些銷毀證據的手段,本來我覺得一名女性做出這種事的可能性太低,現在加上這個男人,嗯……那就可以辦到了。」

  「不過這男的身上沒血,」小李道,「古法醫說兇手連續刺了三刀,其中一刀刺在心臟,拔刀時必然會有大量血液噴出,濺到他身上。」

  林奇看了他一眼:「監控裡光線不好,你怎麼看得出他衣服上沒有血?」

  小李道:「如果他身上沾了血,從這條路上經過,肯定有路過的人會看到的呀。」

  林奇點點頭,身上沾了不少血,就算晚上,也很容易被身旁路過的人注意到。隨即,他的目光落在了朱慧如身上,她穿著件看著像黑色的小襯衣,不過她趴在那男子的背上,更無法判斷她身上是否沾了血。

  也許……也許她身上有血,所以才讓男子背著,免得被人發現?

  不過這樣一個女人,捅徐添丁三刀,不至於吧。

  他正猶豫不決,背後傳來一個聲音:「他們倆不可能是兇手。」

  林奇轉身,看到是古法醫,隨即問:「為什麼。」

  「你忘了,徐添丁被殺時間是10點50分,他打朋友張兵電話的時候。張兵很肯定,電話裡的聲音是徐添丁自己的,說明這個電話不是偽造的。而他們倆10點42分出現在監控裡,此後並未折返。當然,他們也可以經過監控後,再繞其他沒有監控的路回到案發地殺人,但我剛看過地圖,即便從旁邊最近的路繞過去,除非是一路快跑,否則趕不及在10點50分重新回到現場殺人。也就是說,兩人有不在場證明。」

  林奇頓時閉了嘴,徐添丁被人襲擊發生在那個電話時,電話時間是10點50分,可是朱慧如和那個男人,在10點42分前就離開了,此後無論如何也來不及回去殺人。這幾乎是個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啊!

  古法醫接著道:「那個男的身份還不知道,不過光從朱慧如的情況看,她缺乏這次犯罪的能力。這次犯罪中,兇手破壞了大部分現場遺留的證據,包括死者的指甲。你應該記得死者的指甲裡全是泥吧?死者的指甲被兇手修剪過了,並且挖出了其中的泥垢,又插在泥中。這麼做的原因,恐怕是因為徐添丁與兇手發生過肢體衝突,徐添丁的指甲抓到過兇手的皮膚組織,指甲中留有兇手的DNA。但兇手清理了徐添丁的指甲後,我們沒辦法提取了。最讓我想不明白的是死者身上的血條,血條割得很精細,彼此間距差不多相等,這得花上兇手不少時間。我不理解的是,兇手殺人後,留在案發現場,花費大量時間割劃出的血條,是否包含著某種意義。」

  林奇皺眉道:「有可能是什麼意義?」

  古法醫搖頭,道:「我不清楚。有些兇殺案現場,兇手會留下某些符號來傳遞某種信息,譬如電影裡放的一些謀殺案,現場留下一些具有宗教意義的符號或圖騰。最近的例子看,市局一直在查的連環命案,死者口中都會插上一根利群煙。這次的死者上半身割滿血條,我翻查過很多案例資料,沒有類似記載,所以也無法判斷含義。」

  林奇有些不甘心地點點頭,道:「儘管這樣,明天我還是去找趟朱慧如吧,畢竟她在案發現場停留了17分鐘,受傷後蹲路邊卻沒有其他行人證明,我倒要看看她會怎麼解釋。對了,老古,凶器的形狀確定了嗎?」

  古法醫拿出一張照片,道:「根據傷口的橫截面圖做出的凶器模型,看著像把普通的水果刀,不是專業的殺人匕首。」

  「水果刀?」林奇拿著照片看了幾眼,若有所思。

  25

  市公安局內,連環命案的調查依然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

  陳法醫手拿一疊文件,走進趙鐵民辦公室,道:「學校的力學模擬結果出來了,草地上留下腳印的那個人,體重在120到150斤之間,而死者孫紅運的體重有170多斤,所以腳印是兇手的,而不是孫紅運掙扎所留下的。另外,學校方面說,從腳印的痕跡上看,也更像是拖行者的,而不是被拖行者掙扎留下的。這表明,兇手穿了孫紅運的鞋子,把人拖到水泥地中間後,再把涼鞋給死者穿回去,當然,他一路拖動孫紅運的過程中,走路時的足跡模仿了被拖行者掙扎的情況。既然能模仿這麼到位,看樣子兇手相當專業,不止是殺人,尤其是對現場的處理水平。」

  趙鐵民拿過報告,看了一遍,眉頭微微皺起,這結果居然完全被嚴良說中了。當時案子剛發生,嚴良僅憑拖行痕跡沒兇手腳印一點,就下了這個判斷,嚴良果然還是當年那個嚴良。

  不過既然如此,那麼嚴良的下一條判斷也成立了,孫紅運並不是被拖到水泥後才被殺死的,而是一開始兇手就已經殺死了他,然後才把他的屍體拖到了水泥地中間。否則的話,如果孫紅運期間還活著,那麼拖行痕跡中,除了這個兇手自己模仿的腳印外,也會有孫紅運赤腳掙扎的腳印。但事實是沒有。

  不過,兇手為何要這麼做?

  他想了想,道:「那麼兇手的體型特徵也出來了?」

  陳法醫微微沮喪地搖搖頭:「留存的腳印太凌亂,並且是兇手在拖動一個大胖子的過程中留下的,學校說兇手穿過綠化帶時,步履模仿了被拖行人掙扎的樣子,而綠化帶上的泥土,每天都會因水分含量的不同,導致受力狀態的不同,因為不是案發當天直接做的實驗,所以只能得出兇手身高數據是170到180之間,體重在120到150之間,這個結果實在太模糊了。」

  趙鐵民按住了額頭,這個結果確實沒多大幫助,大部分人的身高體重都落在這個區間內,這個結果只是排除了兇手是個矮子或大高個的可能。

  陳法醫又道:「但還有條結果與我們已知線索似乎不合。」

  趙鐵民肅然道:「什麼?」

  「我們之前的調查一直認為兇手是個左撇子。通常左撇子的人,左腿的力量也大過右腿,可是現場的腳印看,右腿的著力點更深。」

  趙鐵民全神貫注地看著陳法醫:「那又意味著什麼?」

  「兇手也許不是一個左撇子,他在犯罪中故意顯得自己左手力量比右手大,偽造自己是個左撇子。」

  趙鐵民不太相信地問:「有這個必要嗎?」

  陳法醫皺了皺眉,道:「這只是我的一種猜測,通常情況下沒必要。因為大部分人都是右撇子,國內外犯罪過程中,倒有不少左撇子的人,故意偽造現場弄成右撇子的犯罪,這樣能增加警方的搜查範圍,並擺脫自己的嫌疑。可是本身就是右撇子的人,從沒見過故意偽裝成左撇子犯罪的。」

  趙鐵民思索片刻,道:「你這個判斷可靠嗎?」

  陳法醫很乾脆地搖頭:「不可靠,這算不上判斷,只是我個人的一種猜測。左撇子的人也未必都是左腿力量大過右腿。就像大部分人是右撇子,但其中也有人左腿比右腿強壯的。」

  趙鐵民噓了口氣,這說來說去各種可能性都有,純屬扯皮,啥結論都沒有嘛。

  他想了想,又道:「整個拖行痕跡中,只留下一個人的腳印,現在證實這腳印是兇手的,而不是死者孫紅運的。也就是說,孫紅運在綠化帶旁邊小便時,遭到襲擊,此時他直接被兇手殺死了,否則拖行中肯定會留下他赤腳掙扎的腳印。而不是他被拖進水泥地後,才被殺死的。這個結論沒問題吧?」

  「沒問題。」

  「那麼另一點,水泥地上刻著的字,壓根不是孫紅運留下的,而是兇手寫的。兇手在水泥地上刻字,然後把石子塞入孫紅運的手裡,偽造成孫紅運死前留下來的。」

  陳法醫想了想,點點頭:「沒錯。」

  「新的疑問擺在我們面前了,兇手為何要借孫紅運的手,寫下『本地人』這三個字?」

  陳法醫茫然不解地搖搖頭:「不知道,這個問題就像兇手為何要在死者口中插根利群煙一樣,想不出可能性。」

  趙鐵民歎口氣,閉眼想了會兒,又睜眼道:「我能想到的可能兩種,一是兇手不是本地人,故意留下這三個字,讓我們偵查方向轉向本地人,這樣他會更安全。二是兇手就是本地人,他是個內心特別自大的瘋子,覺得我們警方一直抓不到他,想給我們警方留些提示。唔……這兩個可能性也都是扯皮,說了等於沒說。」

  陳法醫猶豫著道:「那接下去我們怎麼辦?」

  趙鐵民頗顯無奈道:「還能怎麼辦?只能先找出當晚的那個變態佬,看看他會不會跟兇手有關了。」打發走陳法醫後,趙鐵民重新陷入了思索,現在對直接抓捕兇手一點方向都沒有,今天的調查結果顯示,兇手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多處偽造,能偽造現場留下來的線索的兇手,那注定不是一般人了。

  儘管幾個點的偽造被他們識破了,可是其他發現的線索是否也是偽造的呢?如果是……甚至如果發現的所有線索都是兇手偽造的——趙鐵民倒抽了一口冷氣。

  他心情煩躁地抿抿嘴,轉而重新翻看起關於變態佬的所有卷宗,又看了幾遍他親自去問的那名當晚被侵害的劉女士的筆錄,那天他就有種感覺,這份筆錄有問題,但想來想去想不出問題究竟在哪。現在他連看幾遍,心中始終還是覺得不對勁。

  他把卷宗放到一旁,把每起報案人做的筆錄形成圖像,在腦海中過了一遍。當再度回憶劉女士的筆錄時,他一個激靈挺起身。

  沒錯,筆錄確實有問題!

  他連忙把所有筆錄翻開來再次比對過,問題出現了!以往的筆錄中記載,那名變態佬每次猥褻完女性後,都拿著刀子對著被害人口頭威脅一番,然後囂張地大搖大擺地離去。唯獨這最後一份,也就是案發當晚的那次,劉女士描述那名變態佬在猥褻完後,顯得很慌張,連忙逃走了。

  那個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才讓他很慌張?

  26

  傍晚,駱聞背著他那個斜挎包,出現在麵館門口,朱慧如一看到他,先裝成不認識低下頭,後一想,重新抬頭,連忙朝他快速地使了個眼色。

  駱聞沒有直接去看朱慧如,而是不動聲色地站在原地,朝附近打量了一圈,隨後才往店裡走去。他站在牆壁的菜單前,佯裝看菜單:「唔……吃個什麼好呢?」

  朱慧如湊過來,低聲道:「今天警察找過我了。」

  駱聞微微一笑,點點頭,隨即叫道:「還是牛肉麵吧,唔……不知道你們店送不送外賣?我現在還有點事,最好能做好送過來。」

  朱慧如馬上心領神會,道:「沒問題,您地址告訴我,等下就送去。」

  「哦,真是不好意思,麻煩了。」駱聞報了住址,隨後走出了麵館。

  回到家後,又過了十多分鐘,門鈴響起,駱聞開門,朱慧如拿著外賣站在門口。

  駱聞招呼道:「進來吧。」

  這時,那隻小土狗跑了過來,對她汪汪低叫了兩聲,又跑到沙發旁躲起來。

  朱慧如開心地看著小狗:「呀,它傷完全好了啊,會跑了!」

  駱聞微笑地望著小狗,道:「是啊,好得很快,沒幾天就活奔亂跳了。」說完,他背過身,目光有些黯淡。他想到八年前,幾乎是完全相同的一條狗,也是受傷了,也是沒過幾天就痊癒了,活蹦亂跳的——就像現在這樣。那時候他女兒可高興了,跟著媽媽一起把小狗洗得乾乾淨淨,抱在手裡玩。駱聞看到總是把小狗搶過來,說狗髒,小孩子抵抗力差,要生病的。他女兒最拿手的就是馬上哇哇大哭,駱聞只好無奈地把小狗還給她。

  想起往事,他各種情緒交織著,眼眶也不覺濕潤。如果時光能定格,那該多好。

  他輕聲吐了口氣,抿了抿嘴,把思緒拉回當下,收斂了情緒,給朱慧如倒了杯水,道:「今天什麼情況?你慢慢說。」

  朱慧如把早上的對話盡可能詳細地還原,告知駱聞。

  聽完,駱聞笑了笑,道:「很好,就是這樣說,你做得很對。對了,早上你也是穿這條褲子的嗎?」

  「是啊,是您讓我這幾天都穿長褲的。」駱聞當晚因時間緊迫,並未把所有吩咐他們要去做的事的原因告訴他們,不過朱慧如和郭羽都是一五一十、完完本本地照做了。

  駱聞點頭道:「那就好,現在傷口怎麼樣了?」

  「已經結痂了。」

  「嗯……方便的話,能否讓我看一眼?」

  「當然。」朱慧如去捲褲腳,可是傷口在膝蓋,牛仔褲卷不上去,朱慧如尷尬道,「我……我去衛生間換一下褲子?」

  駱聞連忙搖頭,道:「不用了,你一個女孩子在我房裡換褲子,太不合時宜,否則我就成怪叔叔了。」駱聞做了個鬼臉,又道,「褲腳捲起來,我看個大概就行。」

  朱慧如露出一個溫婉的笑容,她對這位中年大叔的信任更深了一層。因為她看得出,大叔的幫助並不附加其他齷齪的企圖。

  她盡量捲起褲子,駱聞看了眼大概,隨即道:「現在氣溫高,傷口癒合得比我想像中更快一些。對了,傷口發癢嗎?」

  「挺癢的,我又不敢撓,好難受。」

  駱聞點點頭,道:「那麼,明天早上開始,你就穿短裙子吧,把膝蓋露出來。不過明天你要包塊紗布,不是把全部的傷口都包進去,而要留出一截讓別人能看到。後天的紗布也不要包了,塗點消毒藥水。」

  「好的。」

  「對了,你腳腕處的扭傷呢?」

  「就是昨天還有點痛,今天幾乎全好了,我感覺不到痛。」

  駱聞歎息一聲:「真糟糕,好得太快了。都怪我那天下手不夠重,最理想的情況是腳筋腫起來,這樣更能解釋走不了路,需要人背。不過嘛,筋扭到了,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旁人不是你,也不知道到底還痛不痛。那麼你接下來這幾天,盡量還是走路瘸著點,慢慢地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朱慧如連連點頭:「我明白,不過我有點不懂,為什麼這兩天要穿長褲子,明天開始穿裙子?」

  駱聞道:「抱歉,那天沒有足夠的時間跟你解釋。警察第一次找你時,你告訴他們你摔了一跤,流了不少血,警察一定會想看看你到底有沒有受傷,來判斷你是否撒謊。可是如果你穿裙子,讓警察一眼看出傷口,笨警察當然不會發現問題,但遇到敏感的警察,尤其如果是女警察,她們有生活經驗,通常女生腿摔傷了,會穿長褲掩飾傷口,畢竟對女性來說,外觀比舒適度更重要。今天警察找過你了,看到穿長褲,稍一想就會覺得你的狀態很符合常理。而他們接下去再來找你時,你穿裙子,貼上紗布。這是因為夏天傷口癒合時會特別癢,穿長褲會非常難受。但紗布外依舊要暴露一點傷口,讓他們看到你確實受傷了,沒撒謊。再之後,結痂開始脫落,自然用不到紗布,沒幾天就會好了。」

  朱慧如不可思議地睜大眼睛:「原來是這樣!」

  駱聞道:「你今天見過郭羽嗎?」

  「剛你走後不久他來的,我跟他說警察今天找過我了,我先來找你,他說他晚點再來吃夜宵跟我商量。」

  駱聞道:「好的,那麼你待會兒轉告他,警察未來幾天內,很可能會分別找你們倆瞭解情況,一切按計劃進行。另外,再重複提醒一遍,你們兩人不管多緊急的事,都不要相互打電話或發短信。」

  27

  第二天早上,麵館剛開門,林奇就帶著小宋走進店裡。

  朱福來看到他們,連忙迎出來:「警察同志,我們店裡沒早點,等中午來吧。」

  林奇笑了笑,道:「我們不吃早點,我找朱慧如聊點情況。」朱福來頓時臉上流露出了緊張:「又是……又是那個小太保的事?哎喲,他的死跟我們沒關係啊,那天晚上他要了份蛋炒飯,讓我妹妹送去,我妹妹送去後,他動手動腳,還害得我妹妹逃跑時摔了一跤,摔得可厲害了。」

  「是嗎?」林奇不置可否地說了句,打量一眼朱福來,他的腿一條長一條短,是個瘸子,而且是個實實在在的瘸子,不可能是偽裝的瘸子。這表明視頻裡的那個男子並不是朱福來。他是瘸子,也能解釋為什麼外賣是朱慧如送的,而不是他去送。

  這時,朱慧如聞聲從廚房裡出來,看見他們,微微皺起眉頭:「警察同志,昨天還沒問完嗎?」

  林奇微笑道:「很抱歉又來打攪了,因為你是最後一個見過死者的,所以還有細節要麻煩跟你核實一下。」他看到朱慧如臉上露出不悅,忙補充道,「麻煩你真不好意思,不過配合我們警察的工作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嘛。」

  朱慧如只好應道:「那當然,那當然。」

  「對了,今天能不能換個地方談?」林奇儘管口中問得很客氣,但臉上的神情卻是不容對方抗拒的樣子。

  朱慧如小心道:「去哪兒?」

  「唔……就帶我們去趟河邊吧,把當時情況詳詳細細地再跟我們說一遍,對我們的調查有幫助。」

  「好吧。」朱慧如低著頭,有些緊張地向外走。

  「咦,」林奇好奇地打量著她,道,「你的腿好了?」

  朱慧如本能地一頓,這才突然意識到她這幾步路走得偏快,因為扭傷已經完全不痛了,她一時緊張忘記了駱聞教她繼續瘸幾天。

  從今天這警察一來他們店,她就感覺這人與昨天兩人完全不同。昨天兩人她很明顯感覺到是兩個經驗不足的新手,可今天這個人,每次說話的舉手投足,都讓人感覺此人似乎什麼都知道。而且今天這警察肩上的警銜,比昨天的高,儘管她看不懂警銜所代表的級別,不過她能肯定,這人一定比昨天兩個的級別高。看來這是個難應付的角色。

  朱慧如不清楚是自己心虛還是正確的感覺,她覺得這人從一進店開始,就在觀察試探她了。

  如此想著,她心中更加緊張,但駱聞教她無論何種情況,一定要表現自然的觀念已經根植在心。

  面對林奇這麼問,她只好隨機應變,轉過身道:「腳脖子不太痛了,基本可以走了。」

  林奇點點頭:「那好得挺快的,大前天晚上扭的腳,那時都不會走路了,今天就不痛了嘛。」

  朱慧如此刻壓根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敷衍地笑了一下。

  林奇又道:「你膝蓋的傷怎麼樣了?」他注意到朱慧如膝蓋上貼著紗布,紗布下方露出一小截已經結痂的傷口。

  朱慧如按著駱聞的吩咐,原模原樣回答:「已經結痂了,估計這幾天差不多就好了吧,現在不痛,就是很癢。」

  她正警惕著林奇還會問什麼,誰知林奇卻不問了,只是說了句:「行吧,我們先去河邊,早點問完情況,也不想多打攪你們做生意。」

  說著,三人走出店,朝河邊走去。沿路上,林奇並沒問到具體案情,而是像聊天一樣問她是哪兒人,什麼時候來杭市的,店開了多久,平時生意如何等。

  到了河邊,林奇停下腳步,回過身,眼睛直直地打量朱慧如,朱慧如膽怯地避開,又覺這樣不自然,只好把目光轉向另一名警察小宋。

  林奇道:「朱女士,你能把當晚的情況原地重複一遍嗎?」

  「嗯,我當時拿著外賣走到這裡,看到那個小流……那個人就站在健身器上,」她向前指著最近的一台扭腰機,這確實是徐添丁當時站的位置,她繼續道,「我把外賣放地上,準備走——」

  「等等,」林奇蘊含深意地笑了笑,「你忘了收錢了吧。」他注視著朱慧如的表情。

  朱慧如沒作停頓回答道:「他之前來我們店裡時,要蛋炒飯,我說他以前好幾次沒付錢,不送。他扔了一百塊,說前幾次包括今天的錢一起結了,非讓我送過來。」

  林奇點點頭,看她的表情,似乎並不像撒謊的樣子——當然了,朱慧如這番表述就是當晚的事實,她沒有撒謊的必要。

  「你接著說。」林奇示意。

  「然後他就走過來,叫我先別急著走,到草地上坐坐、聊聊,一起喝啤酒,還說專門為了我買了啤酒。我不答應,他拉住我,強行把我往裡面拖,我當然反抗了,但是他力氣大,我沒掙脫開,被他拉進裡面的草地上。」

  「具體哪裡?」

  朱慧如帶他們走到草地一處,這裡是當晚案發點的另一個方向,指著道:「大概這裡。」

  「好,你接著說。」

  「然後他就對我動手動腳,我只能拚命反抗,和他打在一起。費了好大力氣,我總算一把推開他,馬上向路上逃,一邊喊救命。他在後面追,這時幸好我一個朋友路過,他看我跑到人行道上了,又有人過來,就沒繼續追了。結果害我快跑到馬路邊時,摔了一跤,就成現在這樣。之後他發生了什麼,我就不知道了。」

  「你和他發生衝突的時候,那盒外賣放在哪?」

  「我剛到這裡的時候,就放地上。」這當然也是實話。

  「你摔倒的地方還記得嗎?」

  「當然,那裡有塊尖銳的石頭絆了我一下。」朱慧如帶他們走到一塊薄片狀的石頭旁,石頭插在泥土裡,鋒利的一側朝上,這是當晚他們按照駱聞吩咐做的。

  林奇蹲下身,從口袋裡摸出手套,把石頭拔出來,仔細看了一圈,尖銳的鋒口上隱約有血跡,他把石頭裝入證物袋,交給小宋,隨後又道:「你朋友叫什麼名字?能把他聯繫方式給我們嗎?」

  朱慧如照做,把郭羽的姓名和電話報給了小宋。

  林奇又道:「你還記不記得,你和徐添丁發生衝突的時間,大概持續了多久?」

  「大約……」朱慧如做出回憶狀,「幾分鐘吧。」

  「具體多久呢?」

  「也許四五分鐘這樣。」

  「你受傷後,你和你朋友直接回去了嗎?」

  「沒有,那時我感覺腳扭了,而且膝蓋流了不少血,走不了路。我又怕那個……那個人追來,所以就和郭羽一起到了馬路對面先弄腳,後來才回去的。」

  「你和郭羽在這裡待多久。」

  「嗯……挺久的,有十來分鐘吧。」

  林奇微微咬了下牙齒,對方今天的回答似乎沒有任何漏洞,她和徐添丁衝突發生了四五分鐘,在路旁跟郭羽一起待了十來分鐘,這樣合起來的時間剛好符合停留十七分鐘的結果。難道她真和案子沒一點關係?

  他又問:「既然小太保對你企圖不軌,你當時為什麼沒報警?」

  「報警?」朱慧如冷笑一聲,「報警有什麼用啊,就算派出所抓了他,沒幾天就放了。那個人過幾天肯定要來店裡搗亂報復的,我們做點小生意的,哪敢惹事,只能忍氣吞聲啊。」說著,露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模樣。

  林奇微微有些尷尬,老百姓遇事不敢報警,說到底,還是警察的問題咯,他想了想,道:「對了,你和郭羽在路旁停留這麼久,期間有其他人路過嗎?」

  「有的啊。」

  「你還記不記得誰路過這裡?」林奇心裡想著,只要她說出誰路過,回頭再核實一番,只要能確認朱慧如當晚確實受傷,在路邊待了十多分鐘,那麼她的嫌疑就完全沒有了。

  朱慧如搖搖頭:「不記得了啊,沒看到認識的人啊。」

  林奇心裡想著,這個回答也屬正常,因為如果一個陌生人從你身旁經過,別說幾天後了,幾個小時後你都記不起來了。

  他稍微思索片刻,馬上心生一計,試探道:「當晚路過的人裡,有沒有一個人牽著兩條狗從你們旁邊走過?因為我們調查問到一個居民,他說他當晚遛狗,看到路旁有一男一女,不知道是不是你們。」

  林奇的這段話是捏造的,他在等待著朱慧如的回答。他們調查根本沒問到一個人出來遛狗,如果朱慧如迎合他的提問,說好像看到了,那麼朱慧如的嫌疑就很大了。

  誰知駱聞早就反覆叮囑過他們倆,切記不要站在警察的角度思考問題,也不要去完善警察的疑問,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對於無法判斷的事,一律回答不知道。她想了想,道:「好像沒注意呀。」

  林奇點點頭,想起了唯一一個帶有指紋的啤酒罐,最後問了句:「你有碰過徐添丁的啤酒嗎?」

  「沒有,他要我喝,我一口都沒喝過。」

  「不,我是說,你手有碰到過啤酒罐嗎?」

  「沒有。」

  「對了,那天晚上你穿什麼衣服?」

  「嗯……紫色的小襯衣。」

  朱慧如的這個回答也和監控裡顯示的一樣,證明她沒有撒謊。林奇想了想,道:「能把衣服暫時借給我帶回去看下嗎?」

  「這個……」她猶豫片刻,故意裝出不解的樣子。

  「你放心,我們是例行調查,衣服會還你的。」

  「那好吧。」

  隨後,林奇跟著她來到小區的住所,拿了她那件襯衫,和小宋一起離開。

  等走遠後,小宋道:「林隊,朱慧如應該沒嫌疑了吧。」

  林奇撇撇嘴:「回答得倒是滴水不漏啊。」

  「這麼說,你還在懷疑她?」

  林奇也不置可否道:「她剛剛一度的表情有點怪,很不自然,我有種莫名的感覺,像是她在撒謊。」

  小宋並不這麼認為:「面對警察詢問,大部分人都會緊張的吧,尤其這是命案,如果她一點都不緊張,才更像裝的呢。還有啊,現在基本情況已經清楚,徐添丁是為了勾引朱慧如,所以故意叫了外賣,還買了一袋啤酒,朱慧如對徐添丁的描述完全符合當前的調查結果。屍檢結果顯示,徐添丁胃裡有蛋炒飯。朱慧如剛把蛋炒飯送來時,徐添丁既然想非禮她,肯定不會去吃蛋炒飯。一定是等朱慧如走後,他自覺無聊,才開始吃的。並且朱慧如和郭羽在10點42分前已經離開現場,徐添丁死於10點50分,他們倆有不在場證明。」

  林奇沒有表態,只是道:「好吧,那就接著去跟郭羽瞭解下情況,如果兩人的表述沒出入,那麼看來命案就跟他們倆沒關係了。」

  另一頭,朱慧如獨自走在回麵館的路上時,心臟劇烈跳動著,今天這一關看樣子又闖過去了,但願以後警察不用再來了吧。她在心裡默默祈禱。

  28

  區公安分局的一間辦公室內,小李道:「古法醫鑒定了朱慧如的襯衣,衣服上沒找到血跡。」

  「哦。」林奇點點頭。

  小李又遞給他一份文件:「這是整理後的郭羽筆錄,他和朱慧如的供述完全一致,沒有任何出入。當晚他從公司加班回來——關於他加班這點,得到了單位的證實。後來他在麵館吃東西,期間徐添丁過來,扔下一百塊錢,要朱慧如送一份蛋炒飯去河邊——這點朱福來的描述也是一致。朱慧如離開後,他越想越替朱慧如擔心,怕出事,所以跟過去看看。他剛到河邊時,找了一圈沒看到人。過了四五分鐘看到朱慧如從裡面草地跑出來,徐添丁在後面追。快跑到路上時,朱慧如摔了一跤,他趕緊上去扶。徐添丁看到有人過來,就沒繼續追,退回草地後面了。因為朱慧如這一跤摔得很厲害,走不了路,兩人待在對面馬路邊查看傷勢,他說持續了十來分鐘,朱慧如揉了很久腳脖子,還是走不了路,最後兩人商量了一下,郭羽把她背回去了。這段時間內,他說肯定有人經過,不過他不記得具體是誰,因為路過的人都不認識。他們倆都是外地人,原本附近認識的人就很少。」

  「是嗎?」林奇思索下,道,「他是朱慧如男朋友?」

  「不是。」

  「不是?那他跟到河邊去幹嗎?又把她背回來?」林奇道。

  小李道:「根據其他人對他的描述,郭羽平時就是個膽子比較小的人,我們跟他面對面交流,也感覺到這點。他一開始說只是單純的普通朋友,後來在我們再三追問下,他才吞吞吐吐說他喜歡朱慧如,請我們保密,不要告訴她。」

  林奇道:「你覺得他的解釋靠譜嗎?」

  「靠譜,我們跟他同事側面瞭解過,他就是這麼個性格。另外,我們根據他的口供,又去調查過了,案發當晚大概11點,郭羽去了小區旁一家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買了紗布和跌打藥水,這也和朱慧如的受傷情況相符。而古法醫說兇手殺死徐添丁後,花了至少有半個小時在屍體上割出血條,這種事,朱慧如這個女孩子肯定做不出,郭羽11點多在便利店買紗布有店內監控作證,顯然他沒犯罪時間。」

  林奇點點頭,沒再說什麼,兩個人的調查看似都沒問題,唯獨朱慧如早上一瞬間不自然的表情讓他印象深刻,這只是因為面對警察盤訊而緊張嗎,還是心裡有鬼?

  小李道:「林隊,這兩人口供與事實相符,並且兩人沒有犯罪時間,這條線可以先放下了吧?」

  林奇只能應道:「暫時考慮其他可疑人選吧。」

  這時,手下另一小組的人走進辦公室,一人道:「林隊,我們拿古法醫給的凶器橫截面圖找了一圈,找到了這種水果刀。」他把手裡一把刀遞給林奇,「這種水果刀案發地附近幾個小超市和小賣部都有售,沒法追查銷售記錄。」

  林奇接過刀,看了幾眼,放到桌上,抬頭道:「最近和徐添丁有過矛盾的人選調查怎麼樣?」

  「我們主要問了徐添丁的好朋友張兵和另外幾個小流氓,這幾個人幾乎天天跟徐添丁一起玩。據他們回憶,我們大致列了一些近期跟徐添丁結仇的人選,有十七八個。徐添丁這小子真是不安耽,這十七八個人裡,有被他打的,有被他欠錢不還的,甚至還有徐添丁虐待一條狗,被個好心人救下來,最後徐添丁開口要三百塊才能把狗賣給對方,這樣的人也登記了。這只是最近的,久一點比如徐添丁收了誰保護費,打了誰,去吃飯不給錢這種事,根本沒辦法統計了。」

  林奇皺著眉道:「這人際關係真夠複雜的,沒辦法,我們只能一個個去核實了。」

  「現在調查下來,我個人覺得最可疑的是當晚夜排檔前被徐添丁打過的一名男子,我們找他談過,他說當晚回家後,一直待家裡,但能證實這點的只有他女朋友一人。可他態度很堅決,說自己不可能為了這麼一件小事而去殺人。林隊,你看是否有必要把他帶到局裡來審?」

  林奇無奈道:「無憑無據就把人帶局裡來,那名單上的所有人都可以帶回來了。如果案子和他無關,小心他投訴我們。」

  那人無奈道:「那怎麼辦?」

  「還是靠側面調查,從他女朋友著手問,如果是在撒謊,通常女性心理素質差,謊言很容易被揭穿的。」

  「也只能這麼辦了。」

  林奇拍拍手,道:「行吧,大家今天都累了,已經下班時間了,先回去休息吧。」

  打發完其他人後,他帶上了那把水果刀,離開了辦公室。

  29

  傍晚,正是飯點,城中村周圍小飯店生意最好的時候。

  駱聞背著個斜挎包,來到麵館門口,店裡生意很好,已經坐滿了,他正想離開,看到郭羽正坐在裡面,朝他使眼色。他照例站在原地,彷彿不經意地巡視一遍四周,沒有異常,也沒人跟蹤,他若無其事地步入麵館,叫了一碗麵,隨後坐到郭羽的旁邊。

  他剛坐下,郭羽就迫不及待地道:「今天警察找過我了。」

  駱聞不動聲色地笑了下,他知道郭羽這一關已經過去了,否則就不會在這裡吃麵了。隨即低聲道:「今天警察也找過我了。」

  郭羽大驚:「怎麼……怎麼會找到你?」

  駱聞連忙使個眼神讓他別激動,平靜地笑了笑:「警察正在圍繞那個人的人際關係做調查,想摸排一下最近跟他結仇的人。」沒等駱聞說完,郭羽就打斷道:「你……你怎麼會跟他結仇?」

  「你忘了嗎,那天我買了那個人的狗,花了三百。」

  「這……這也算結仇?」

  「那一定是警察讓那個人的同伴盡可能回憶潛在的可能結仇對象。警察大概是覺得我花了三百塊錢買狗很虧,說不定心裡會記恨。隨後找到了我。」

  「他們怎麼找到你的?」

  駱聞道:「我問警察怎麼聯繫到我的,他們說問了朱福來,當天朱福來也在場,肯定記得我,而且我叫過幾次外賣,留了電話。」

  郭羽緊張道:「他們找到你,你怎麼說的?」

  駱聞很輕鬆地道:「那時我剛好在家,就約了他們到我家小區樓下見面。他們問我案發那天晚上在哪,我回憶著說應該在外面閒逛。我明白他們的來意,直接挑明告訴他們,花三百塊買狗,不是那小子強賣給我的,而是我自己主動提出的,這點現場所有人都可以證實。另外,我跟那個人無冤無仇,而且收入還不錯,不可能為了三百塊錢懷恨在心,就不要浪費彼此時間了。我給他們看了我的工作證,他們馬上信服了。」儘管郭羽不知道駱聞的工作到底是什麼,不過看他這麼有錢,單位一定是很好的,所以警察看一眼他的工作證,就相信他不可能為了三百塊冤枉錢殺人。

  駱聞又道:「你呢,你那邊怎麼樣?」

  郭羽道:「一切按您說的辦,他們也相信了。」

  「他們問了你和朱慧如的關係了嗎?」

  「問了。我按您說的,先說是普通朋友,在他們追問下,才說我喜歡她,請替我保密。聽說他們後來還找我同事瞭解情況,問的大致是我的性格之類的。」

  駱聞笑著看他一眼:「你說話的情緒到位嗎?」

  郭羽總算笑了出來:「我覺得我表現不錯。」

  駱聞點點頭:「那很好,估計接下來就沒事。」

  郭羽有些難以置信:「這……這就結束了嗎?」

  「對,我想今後警察應該不會再找你們了。即便還來問,依舊這番話就行。對了,朱慧如呢,送外賣去了嗎?」

  「是的,我剛來時在的,後來出去送外賣了。她跟我簡短說了下,她那邊也過關了。」郭羽臉上露出著開心的笑意。

  駱聞道:「別笑得這麼明顯。」

  「哦,是的。」郭羽連忙收斂了笑容。

  這時,門口走進了一個人,不過那人穿著便服,駱聞和郭羽並不知道他是警察。

  30

  林奇下班後,換上便服,獨自再度來到案發點,望著散發臭味的小河,心中百感交集。

  一起原本稀鬆平常的小流氓被殺案,搞得他異常頭大,各種線索交織在一起,他覺得整個腦子被填滿了。

  以往他也處理過幾起流氓混混的被殺案,幾乎都是幾天內就順利破案,並抓獲兇手的。一般這種案子,兇手水平低得很,現場粗陋,線索一大堆,就算線索少的情況下,通過人際關係排查和問詢,也會在極短時間內確定嫌疑人,這類嫌疑人的心理素質很低,看到警察找上門,馬上流露出要被抓到的表情。

  可是這次案子的對手,顯然不同。

  首先,對方敢捨得用幾萬塊錢當誘餌,吸引路人進來破壞案發現場,這種手法他從未見過,甚至從未聽說過。

  其次,兇手在殺人後,還把屍體拖入樹叢,停留在現場至少半個小時,精細地用刀在死者身體上割出一圈圈血條。這有什麼目的不可知,但僅憑兇手殺人成功後,還在原地停留半個小時以上,證明對方心理素質極其好。

  兇手把腳印清理了,同時,他還擦去了啤酒罐上的指紋。這動作顯示啤酒罐上本來應該有兇手的指紋,所以他才有必要這麼做。可是這啤酒是徐添丁買來準備勾引朱慧如用的,並不準備招待其他人,朱慧如走後,到底是什麼人來到徐添丁面前,在什麼情況下碰觸這些沒喝過的啤酒罐呢?他想像不出任何一種可能的場景。

  如果朱慧如是兇手,倒是容易解釋啤酒罐這一點,她在和徐添丁發生爭執時,碰觸過了啤酒罐,事後自然要擦掉指紋。可是徐添丁是在朱慧如離開後才被殺的,監控探頭不會騙人,她和郭羽都有完全的不在場證明,並且郭羽11點多還去過便利店,連割血條的時間都不存在,他們倆的口供沒看出任何問題。

  案發當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對此,林奇百思不得其解。無奈,他在河邊站了一會兒後,感覺肚子有點餓,轉頭朝城中村方向走去,他知道那裡有很多小飯店。

  來到「重慶麵館」外,林奇走了進去,店裡只有朱福來一人,雖然郭羽也在裡面坐著,不過給郭羽做筆錄的是林奇的手下,林奇並不認識他。

  朱福來看到林奇,認得是早上的警察,連忙跛著腳走過去,有些驚慌道:「警察同志,您是吃點什麼,還是……還是要問……」

  郭羽和駱聞聽到「警察」兩個字,都不禁偷偷朝對方瞧去。

  林奇道:「來碗肉絲面吧。」他剛想找個位置坐下,突然想起一件事,抱著碰碰運氣的想法,拿出一把水果刀,道:「老闆,幫忙看一下,你見過這種刀嗎?」

  朱福來看了一眼水果刀,臉上露出了一絲警覺:「這……這不就是普通的水果刀嗎?問這個做什麼……是……是和案子有關?」

  林奇微瞇著眼打量他:「嗯,有沒有在哪裡看過這把刀?」

  駱聞心中暗笑,只要朱福來把店裡的水果刀拿給對方,那麼朱慧如的嫌疑就更能徹底排除了。

  因為店裡的水果刀是駱聞事後重新買來給朱慧如的,殺人的刀由於刺入了人體肋骨,刀刃上必然有磨損,和新的水果刀在專業人士眼裡是完全不同的。

  由朱福來這個毫不相干的人提供警察這條線索,最好不過。

  誰知朱福來接下去的回答讓駱聞大跌眼鏡:「從沒看到過。」

  林奇盯著他的表情半天,最後和氣地笑了笑,在駱聞他們旁邊的一張桌子上找個位子坐了下去。

  正當駱聞想不明白朱福來幹嗎要撒謊時,送完外賣的朱慧如回到了店裡,她還沒走到裡面,林奇就站起身,把她拉到一旁,道:「朱女士,你有沒有見過這種水果刀?」

  朱慧如故作不解道:「這和案子有關嗎?這就是普通的水果刀啊。」

  「嗯,凶器就是這個,我們正在周邊走訪,碰運氣找找這種水果刀的來源。」林奇看了她一眼。

  她微微瞇著眼:「嗯……看著挺常見的,哦,對了,好像我哥以前買的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應該放抽屜裡吧。」

  頓時,駱聞緊閉著嘴,臉色很難看了。

  朱慧如轉身來到抽屜旁,翻找了一陣,很快就拿出了一把一模一樣的水果刀,正是駱聞給她的那把。

  駱聞心中歎息,糟了,這下兄妹兩人的答案鬧矛盾了。

  林奇接過她的這把刀,簡單看了幾下,刀口嶄新,毫無磨損,憑他的經驗立即就能判斷這把絕不是凶器,不過這兄妹倆的回答……他微微瞇眼,道:「你們這把刀好像沒用過嘛?」

  朱慧如道:「是啊,以前買來想削水果的,後來好像就一直扔抽屜裡沒用過。」

  「這把刀什麼時候買來的?」

  「嗯……一兩個月前了吧,我哥買的,我問下他——哥,你出來下,這把刀什麼時候買來的?」

  駱聞一聽,頓時覺得更糟糕了,朱福來自己買的刀,怎麼會說從沒見過呢?

  朱福來從廚房裡出來,臉上表情明顯帶著幾分尷尬,他咳嗽一聲,道:「這刀哪找來的?」

  朱慧如道:「抽屜裡的呀?」

  朱福來連忙道:「哦,對的,這刀是我從對面小超市買的吧,好像買來有兩個月了,一直放著沒動過,我都忘了。」

  「這樣啊。」林奇飽含深意地笑著點點頭,把刀還給了朱慧如,又坐回了位子上。

  這時,駱聞吃完麵條,站起身,走到朱慧如旁,道:「老闆,多少錢?十塊是吧,給。今天面真不錯,晚點我再叫份外賣。」

  31

  駱聞打開門後,朱慧如戰戰兢兢地站在門口,顯得很緊張。駱聞朝她點下頭,道:「進來吧。」

  進門後,朱慧如一直低著頭,不敢坐下。

  駱聞給她倒了杯水,耐心道:「怎麼了?你哥今天是什麼情況?」

  「我……我也是後來等警察走後才知道的,我哥……我哥說他以為小流氓是我殺的。」

  「怎麼會這樣?」駱聞皺起眉頭。

  「他說那天晚上我過了這麼久才回來,而且又摔傷了,第二天知道小流氓在那裡死了,被刀捅死的,他說……他其實看到我出去時拿走水果刀的,又見警察找了我,他以為……他以為人是我殺的。所以他想替我掩飾,故意說沒見過這把刀,才……才反而弄巧成拙,都怪我不好,對不起,都怪我不好!」說著,朱慧如抽泣了起來。

  駱聞抿著嘴唇,來回走動了幾遍。

  「這個警察不像新手,從他問話狀態可以大致判斷。」他回憶著那名警察當時的言行舉止,如此說道。

  朱慧如哽咽道:「早上也是他找的我,我感覺……我感覺他一直在懷疑我。」

  「他懷疑你?」駱聞停下腳步,轉過頭,道,「他早上都問了你什麼?」

  朱慧如原原本本地把早上的情況詳細描述了一遍。

  「你的回答沒問題,」駱聞很肯定地說,「也許……是不是你當時表現出緊張的樣子?」

  「有……有一點。」

  駱聞思索著道:「只要稍微專業點的刑警,到現在一定已經查過監控了,如此一定知道你和郭羽都有不在場證明,並且從屍體檢查上,會發現你們缺乏足夠的犯罪時間。我看今天這個警察是專業的。嗯……我明白了,他懷疑你只是感覺上的一種懷疑,並不是基於證據的判斷,應該是你表情不自然引起他的懷疑的。對,是這樣,如果有任何蛛絲馬跡能證明你與案子有關,他就不會採用這種上門假意找你幫助提供線索的方式試探,而是直接把你傳喚過去了。沒關係,不用擔心。」

  朱慧如擦拭了眼淚:「真的……真的沒關係嗎?」

  「證據上他們是沒辦法懷疑你的,不過今天你和你哥截然相反的話,唔……恐怕會讓警方繼續對你深查下去。」

  朱慧如皺眉抱怨著:「都怪我不好,都怪我!還……也許還差點連累到您。」

  「怪你什麼?」駱聞笑了笑,「怪你沒告訴你哥,你殺了人,好讓他也統一口徑嗎?多個知情人,即便最親近的人,也是多一分危險。如果真要怪,應該怪我,是我想得不夠周全,並未把你哥這個元素考慮進去。」

  「不不,您千萬別這麼說。」

  駱聞道:「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不用再去思考怎麼會這樣,只需要去想怎麼樣處理。放心吧,你和郭羽依舊很安全。也許再過一些時間,當警方發現這案子其實——」他頓了頓,把未說完的話吞了下去,轉口道,「到時自然會徹底放棄對你的懷疑。當然,你的回答沒問題,不過以後尤其需要注意面對警察問詢時的語氣神情。也許你躲在房裡多練習幾次,想像著警察最嚴厲的模樣會有幫助。只要你的口供沒問題,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機會。唔……不過為了幫你們更早走出這道坎,我該打出第二張牌了。」

  「是什麼?」朱慧如好奇地睜大了眼睛。

  「你知道的信息越少越好,」駱聞摸了摸下巴,悄聲自語,「明天摸排對方住所,後天行動比較好。後天是星期五,郭羽上班,他那頭就不用管了,主要是朱慧如這邊。」

  思索已定,他抬起頭問:「你白天通常都幹什麼?我是說除了做生意的吃飯時間點。」

  「一般早上起得比較晚,起來後幫哥買菜收拾東西,準備中午的生意,下午有時候睡一下,有時候去旁邊小商品市場逛逛,就這樣。」

  「你平時有看電影嗎?」

  「電腦上看的。」

  「不,我是說有去電影院看嗎?」

  朱慧如搖搖頭:「小時候看過,大了就沒去過了,我們家鄉以前的電影院很早就倒閉了。」

  駱聞轉過頭望向旁邊的那條狗,苦笑道:「我也沒去過了,也許八年,也許九年了。」

  「啊,為什麼您也不去?」朱慧如覺得他條件好,看起來又很空閒的樣子,應該想去就去呀。

  駱聞咳嗽一聲,沒有正面回答她,只是道:「本想讓你後天一個人或叫上你哥去看電影的,但既然你很多年沒去看過電影了,突然跑去看電影,會顯得不自然。嗯……好吧,你手機給我看下。」

  朱慧如不明白他的意思,但還是把手機拿了出來。

  「這是你們店叫外賣用的手機吧?你自己有另外私人用的手機嗎?」

  朱慧如拿出了另一隻手機,手機很普通,但上面精緻地貼滿了閃亮的星星,一看就是小女生的手機。

  駱聞拿過來,看了眼,道:「這手機買來花了多少錢?」

  她不明所以:「一千二,這個……問這個做什麼?」

  駱聞返身從包裡拿了一些錢出來,隨後突然用力地把手機擲到了地上。

  朱慧如驚訝地一聲「啊」,忙去撿起來。

  駱聞把錢遞給她,道:「這裡是兩千,後天你去買個新手機。記著,你等下回去就告訴你哥,你手機摔壞了,準備這幾天重新買一個。這錢,你不要讓你哥看到,免得他多慮。另外,你要去市區買,去市中心的手機大賣場,越大的越好,最好叫個小姐妹陪你一起去。多逛一些時間,晚點回來。你大概要在後天中午1點出發。」

  「這……這是為什麼?」

  「你不知道原因,面對警察的問詢時,說的就完全是實話了,更安全。」駱聞笑了笑。

  朱慧如把錢推回去:「不不,您已經幫了我們夠多的了,如果我這麼做是必需的,我自己花錢買,我不能用您的錢。」

  駱聞硬把錢塞給她,道:「拿去吧,這對我沒什麼的。」駱聞在一開場就為他們扔了兩萬五了,更不用提兩千。

  朱慧如惶恐不安道:「您……為什麼……為什麼這麼幫我?」

  駱聞露出毫無掩飾的微笑:「你放心,我對你沒有抱任何其他的想法。我這麼做,對你們,我是救了兩個年輕的人對未來的希望,對我自己,也許是……呵呵,也許是某種意義上的贖罪,或者也是某種意義上對未來的希望。請見諒我無法告知你我的故事,但我對你們沒有惡意。在這件事結束後,請忘記我這個人,也不要再向任何人提到我。」他誠懇地朝她點點頭。

  朱慧如儘管不知道這位大叔口中的「意義」是什麼意思,不過她看得出,這位中年大叔,肯定不是壞人。如果他抱有其他想法,他早有機會這麼做了。

  32

  刑偵支隊辦公區內,趙鐵民正急匆匆地往裡走,到了辦公室門口,楊學軍早就迎了出來,道:「你回來得可真夠快的。」

  「廢話,你們把那變態佬抓到了,我一聽電話,馬上趕過來了。」趙鐵民腳步不停,問道,「人在幾號房?」

  「二號審訊室。」

  「那傢伙招了嗎?」

  楊學軍搖頭:「沒有,嘴巴很硬,抵死不承認,硬說不知道為啥我們要抓他。」

  趙鐵民停下腳步,皺眉道:「抓進來了口風還這麼緊,該不會真抓錯人了吧?」

  楊學軍笑道:「錯不了,在他車後備箱裡找到了匕首和帽子。我們正聯繫幾名女性受害人,讓她們過來確認嫌疑人。」

  「你們怎麼這麼快就抓到了?」

  「我們監控裡查到一段兩頭都有監控的路段,那變態佬進去後,沒見他出來,不過他進去沒一會兒,監控就拍到一輛寶馬車開出來了,我們懷疑這是那傢伙的車,就去調了車牌資料,根據他住址馬上就抓獲了。」楊學軍表情有幾分得意。

  趙鐵民點頭嘉獎:「嗯,你們這次幹得很好。」

  「不過,現在還有件事有點麻煩。」

  「什麼?」

  「剛剛那傢伙的老婆到局裡,還帶了兩個電視台的記者,說我們警察亂抓人,光拿了張逮捕令,也沒說原因,莫名其妙把她老公帶過來了,她要來討說法。」

  「這樣啊……」趙鐵民眉頭皺了下,公職人員最煩和媒體打交道,不過他隨即就笑逐顏開了,「你說那傢伙不肯招?」

  「是,從頭到尾就說幹嗎抓他,不過我看他表情裡透著心虛。」

  趙鐵民歡快地道:「你去接待一下他老婆,說等下我帶他過來。」

  趙鐵民問楊學軍拿了變態佬的基本資料,此人名叫江德輝,杭市人,41歲,家住城西一處高檔小區,開的是輛寶馬,看著是個有錢人。

  趙鐵民快步走進審訊室,裡面手下跟他打了聲招呼,他點點頭,拉了條凳子坐下,道:「江德輝是吧?這幾個月來多起的挾持猥褻女性案是你做的吧?」

  江德輝立刻搖頭,道:「怎麼會啊,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

  趙鐵民笑了笑:「這麼說不是你做的?」

  「肯定不是,我怎麼會去做這種事!」

  趙鐵民很輕鬆地道:「那很好,你老婆在喊冤,而且還帶了兩個電視台的記者在外面等你,我帶你出去,等下幾名女性受害人就會到了,讓她們確認一下,如果她們說不是你幹的,我們馬上放你回去,再當著電視台記者的面,鄭重向你道歉。」

  江德輝聽到「電視台」這三個字時,臉刷一下就白了,再聽到受害人要過來指認時,他嘴巴開始劇烈抖動著,說不出話。

  趙鐵民笑了笑,道:「怎麼樣,帶你出去,在攝像機前還你清白吧?」

  江德輝整個人頓時軟了下來,顫聲道:「能不能……你們能不能讓我老婆先回去?」

  趙鐵民笑著攤開手,做出一副束手無策的表情:「你老婆是她自己要過來的,可不是我們抓來的,我們公安沒權力要求她去這去那,沒辦法哪。」

  「我……我……」他徹底不知所措。

  「你肯交代嗎?」趙鐵民笑了笑,「配合一點的話,我們還會顧全你的隱私。看你老婆的樣子,看來她壓根不知道你會做出這些事吧?」

  江德輝整個臉漲得通紅:「我……我,求你們千萬不要說出去,我……我什麼都交代。」

  「很好,」趙鐵民對旁邊一名審訊員道,「把手機還給他,讓他跟他老婆打個電話。」

  江德輝接過電話,深吸了一口氣,又歎了口氣,隨後撥給他老婆,借口說他有筆經濟案子,恐怕這幾天得待在公安局了,讓她不要鬧,先回去。

  等他打完電話,趙鐵民站起身,跟兩名手下道:「問仔細了,等下把口供整理好拿給我。」說著走了出去。

  33

  趙鐵民回到辦公室不久,楊學軍進來道:「江德輝老婆接了個電話,後來不知怎麼回事,就自己跟記者說了一通,帶他們離開了。」

  趙鐵民笑而不語,其實他倒蠻希望記者不離開,近幾個月的猥褻案搞得滿城風雨,今天當著記者面做案情通報也不錯。不過考慮到案件偵查期尚有諸多不便透露的地方,所以才讓江德輝打發他老婆走人。

  楊學軍又道:「剛剛兩名女受害人看過,確認是他。不過我看他那時已經在交代了,口供錄得很順利,不知道怎麼的他突然就開口了。」

  趙鐵民也不多做解釋,今天這傢伙口供交代這麼順利,一方面還得感謝他老婆,居然帶著記者過來,顯然他很怕萬一電視把他這個人播出去,犯的是這種案,他都沒法做人了。

  現在唯一的麻煩在於,雖然江德輝已經確認是猥褻案的主角,可他到底是不是連環命案的兇手呢?

  嚴良一早就下結論說他不是,趙鐵民心中各種情緒交雜,如果這麼個傢伙就是連環命案的主角,警察卻幾年沒抓到他,真像天方夜譚;可如果他不是兇手,那麼接下去破案的方向還有哪條路可走呢?

  很快,刑審隊的人帶著筆錄過來了:「江德輝對各起猥褻案供認不諱,只是……只是他完全不承認他殺了人。」

  真的不是他?

  趙鐵民抿抿嘴,道:「他的指紋取了嗎?」

  「取了,比對後發現他的指紋跟凶器上遺留的不符。」

  趙鐵民接過筆錄,翻到案發當晚的那段情況記錄,仔細看了一遍。

  當晚,江德輝應酬完幾位客戶後已是晚上11點多,他獨自驅車來到文一西路,下車後戴上帽子做偽裝,在附近伺機尋找獨行的女性下手。其後遇到了那位酒吧上班的女子,把她挾持到綠化帶中,持刀威脅下進行猥褻。在他射xx精之後,正拉上褲子準備威脅幾句再離開,突然看到面前的一排樹後站著一個男人,相距二三十米,加上天黑光線不好,無法看清容貌,但他記得這男人大概是背著一個斜挎包。男子手上似乎還拿著什麼東西,但他看不清。他發現男子正慢慢向他走來,顯然是看到他的。此時他很害怕,來不及威脅女子,便連忙轉頭逃走了。

  趙鐵民腦海中將當時的情節回放了一遍,難怪,當時他找受害女子錄口供時,就覺得口供不對勁。後來仔細分析後,發現之前的猥褻案結束時,歹徒都口頭威脅一番,隨後很囂張地大搖大擺離開。而最後一次時,歹徒卻是匆忙逃走的。

  原來是江德輝看到了真正的兇手,而且兇手還向他走來。

  可是江德輝當時只看到兇手向他走來,並未看到兇手殺人的過程。江德輝逃走後,受害女子也沒看到有人走出來,說明兇手見江德輝逃離後,並未追趕,自行走了。

  趙鐵民唏噓一聲,心裡感慨,兇手向他走來,顯然是擔心謀殺被發現,江德輝也真夠命大的,如果當時他沒發現兇手向他靠過來,那他現在恐怕已經是個死人了。

  從江德輝口中得知,兇手當時是背了個斜挎包,可是這也沒多大用處。

  之前的監控調查中,沒找出可疑人員,尤其帶著包等可以存放物件的人員都詳細查了,全部排除了。光知道兇手當時背了個斜挎包,可他平時是怎麼樣的,總不會一直背個單肩包吧。這點單薄的線索顯然對案子幫助很有限。

  除這件事外,江德輝的案子跟命案就沒其他關聯了,江德輝的口供錄得很詳細,沒有隱瞞的成分。他承認威脅女性和在電梯裡大便都是他幹的,他說是因為工作、生活的壓力太大,他特別想幹點刺激的事。但他也知道干刺激的事有風險,所以他猥褻女性時,並不是強xx,也不是要求對方為他手淫,而只是當著對方的面手淫,他以為這麼做情節很輕微,殊不知同樣觸及了刑法。他做這些事,顯然是一種嚴重的心理疾病,不過這案子接下來該如何處理,是否該為他進行精神鑒定,這些事趙鐵民可沒心思理會。他現在頭疼極了,案子的偵查工作迎來了最大的瓶頸期。

  34

  傍晚,麵館斜對面,一輛警車緩緩停下。

  林奇正要開門下車,小李指著麵館門前道:「咦,那不是郭羽嗎?他也進麵館了。」

  「他就是郭羽?」林奇盯著一個瘦弱的眼鏡男走進麵館,他並不認識郭羽。不過大概是由於職業習慣,他記憶力很好,他記得昨天傍晚他來到麵館問水果刀時,前面桌子上坐著的就是這個人。

  林奇想了一下,道:「他每天都來這兒吃麵嗎?」

  小李搖搖頭:「不知道,不過他說他暗戀朱慧如,大概經常來的吧。」

  林奇點點頭,道:「那正好,本來也要找他錄指紋。」

  隨即兩人下車,走進麵館。

  此時麵館生意正好,裡面坐滿了人,看到兩個警察進來,其他人都抬頭注目。郭羽獨自坐在最裡面靠近收銀台的桌子上,看到警察,本能地低下了頭。不過這一幕逃不過林奇的眼睛,林奇望了他一眼,轉而裝作沒看到,走到收銀台,朱慧如強裝熱情地迎上來:「警察同志,要吃點什麼嗎?」

  林奇笑了笑:「不用,稍微再打擾你一下,我們錄個指紋,馬上就走。」

  「錄指紋?」朱慧如臉上露出不解的表情。

  林奇哈了口氣,壓低聲音,卻故意又用剛好能讓郭羽聽到的聲音,道:「是啊,我們在現場找到了疑似兇手的指紋,按照調查規定,所有相關人員都要錄指紋比對一下。說來也真巧,你猜我們怎麼找到指紋的?」

  朱慧如感覺對方是在試探,隨即道:「不知道呀。」

  林奇解釋道:「現場留了幾聽啤酒,我們查過了,易拉罐上沒有指紋,而且有用布擦拭過的痕跡。顯然這是兇手干的。不過我們在旁邊一棵樹後找到了一個空易拉罐,上面居然還留了指紋,沒被擦過。原來那棵樹剛好把視線擋住了,想來是天黑兇手沒看到有個易拉罐在樹後的緣故了。」

  朱慧如頓時心中一跳,她記得當時她把易拉罐摔地上後,伸手去撿,那位大叔讓她不要撿,說會幫她擦掉上面的指紋,可是怎麼會有個罐子滾到樹後去了?

  當時天太黑,她又緊張,壓根記不得當時的具體細節了。真的有個罐子滾樹後沒被大叔發現嗎?還是……這只是警察在試探?

  她心中慌亂不已,但臉上兀自強裝鎮定,道:「嗯……那樣應該很快就能把人抓到了吧。指紋現在錄嗎?」

  「對,現在錄。」林奇讓小李拿出一張印紙,讓朱慧如兩隻手都往上面按。

  朱慧如只好照做。

  隨即,林奇又道:「請你哥也來錄一下指紋。」

  「我哥也要錄?」朱慧如道。

  「對。」

  朱慧如轉身進入廚房,說了一陣,朱福來抿著嘴,帶著古怪的表情走出來,隨後略顯緊張地在紙上印上掌紋,又充滿關切地望了妹妹一眼,默不作聲回到廚房去。

  林奇微微一笑,給小李使個眼色,小李馬上轉到郭羽那桌,道:「咦,郭羽,你也在?我們調查需要所有相關人員錄一下指紋,麻煩了。」

  郭羽有些勉強地朝他笑了笑,把雙手按了上去。

  做完這一切,林奇帶著小李離開麵館,他心中只有一個聲音,可疑,這幾個人的神情舉止顯得很可疑。他們似乎很害怕。一切就待今晚的指紋比對了。

  警察走後,過了一個小時,背著斜挎包的駱聞出現在麵館,他看著菜單正要點麵條,朱慧如走到他身旁,悄聲道:「剛剛警察來過,錄了指紋,我怕——」

  駱聞立刻打斷她:「牛肉麵,我有事先回家,麻煩做好送過來。」

  十分鐘後,駱聞開門,看到提著外賣的朱慧如,把她迎進來後,馬上關上門,道:「有話請盡快說,這幾天警察對你們高度懷疑,有可能會派便衣跟蹤,如果發現你在這裡停留時間過長,恐怕引起更多的懷疑。」

  朱慧如更顯緊張,結巴得開不了口。

  駱聞略顯尷尬地笑了笑:「大概我的話嚇到你了,真不好意思。」

  「沒……沒事。今天,就一個多小時前,昨天的那個警察又來了,他要錄指紋,錄了我、郭羽和我哥的。」

  「你哥的?」駱聞微微一皺眉,馬上明白了,「當然,昨天你哥撒謊,他們自然對你哥也起了懷疑。不過這對你們倆沒有關係,畢竟你哥和案子無關,任他們怎麼查都是和案子無關的。」

  朱慧如點點頭,又道:「警察……警察說他們在一棵樹後面,找到一個易拉罐,上面留有懷疑是兇手的指紋,他們說……他們說其他易拉罐都擦掉指紋了,唯獨這個,應該是兇手當時視線被樹擋住了,沒看到樹背後還有一個罐子。」

  駱聞輕鬆地笑了笑:「就這件事?」

  朱慧如疑惑不解地看著他:「對。」

  駱聞直截了當地說出了她的顧慮:「你擔心我沒看到那個易拉罐?」

  「我……我……」朱慧如不知該如何回答,畢竟這一切都是這位中年大叔在幫助他們,即便有疏忽,也無法責怪大叔。

  駱聞道:「警察這麼問時,你緊張嗎?」

  「我……我心裡有點……緊張,臉上應該還好吧。」

  駱聞微微皺眉:「我告訴過你,不管他們怎麼調查,你絕對不能表現出緊張,甚至害怕。」

  朱慧如滿臉都是愧疚:「都怪我,都怪我……」眼見要哭出來了。

  駱聞道:「不用自責,是我對你們的要求太高了,畢竟普通人面對警察的質詢,很難做到一點都不緊張。不過一個人面對警察質詢時,表現不自然,警察也僅僅會當成感覺上的懷疑對象,當他發現證據都表明案子與你們無關時,他就會把你的緊張理解為普通人遇到警察問話時的正常反應。」

  「您是說——」朱慧如眼睛亮了起來。

  「對,那個指紋不是你的。」

  「那會是誰的指紋?」朱慧如疑惑不解,突然間,她瞪大了眼睛,「是……是您留了您自己的指紋?」

  駱聞苦笑一下,不置可否地道:「你不用多想了,原本你們昨天就該安全了,但昨天凶器調查時的情況引起了警方的懷疑,你們還需要再熬幾天。明天你去市區買手機的事跟你哥說了嗎?」

  「說了,他沒有懷疑。」

  「那很好,一切照計劃進行。嗯,外賣時間夠長了,你再不走就奇怪了。」駱聞朝她笑著點點頭。

  朱慧如從駱聞家中出來,心中依舊在震盪著,留下的指紋……這位大叔為了排除他們倆的犯罪嫌疑,難道真的是把他自己的指紋留在現場了嗎?那他……那他豈不是自己冒了巨大的風險?如果某一天查到大叔頭上後,他能如何應對?他……他為什麼要這樣幫助我們?

  35

  古法醫一臉嚴肅地走進林奇辦公室,道:「三個人的指紋都和現場留存的指紋不符。」

  「都不符?」林奇有些意外地張大嘴。

  古法醫冷冰冰地回應他:「廢話,肯定不符。我早就說過了,朱慧如和郭羽不可能是兇手。案發時間是10點50分,監控拍到他們倆在這之前就離開了,從沒監控路段折返回來的時間也不夠,他們倆有有力的不在場證明。」

  「那……那朱福來沒有不在場證明吧?」

  古法醫很是不屑:「我真搞不懂你怎麼會懷疑到朱福來頭上,他是個瘸子,行動不便,現場根本沒留下任何瘸子的特徵。當然,你可以說現場被破壞了,那我問你,一個開麵館的小民工有什麼本事把現場破壞得我們半點線索都找不出?而且兇手在殺人後用刀細心地在屍體上割出一道道血條,至少花費半個小時,他有什麼理由這麼做?他有這麼好的心理素質?再者,第二天早上兇手地上撒錢引人破壞現場,開麵館的小民工有這麼聰明嗎?好,就算你說他有,據說地上的錢有好幾萬,他哪捨得花好幾萬來處理現場?」

  「這……」林奇一下被問住了。

  「你幹嗎非要揪著這三個人不放呢,好好去找其他線索,別浪費時間了,好嗎?」古法醫今天顯得有點咄咄逼人。

  林奇只好耐心地解釋道:「不,我覺得這三個人很可疑,我認為應該繼續查他們。」他把昨天問凶器時,朱慧如和朱福來截然相反的回答說了一遍。

  古法醫冷笑一聲:「就是這樣呀?那明顯是你得了疑心病,代入了主觀情緒,先入為主認為他們有嫌疑了。這把刀買來幾個月了,朱福來忘了是他買的,很正常呀,開個麵館經常買這買那的,他記不清也理所當然。」

  「不不不,」林奇直搖頭,「你沒親眼見到他們的神情,他們表情很可疑。」

  「是表現很緊張,說話結結巴巴,像是害怕什麼,又像在躲避調查?」古法醫道。

  「咦,你怎麼知道?」林奇好奇地問。

  古法醫冷笑一聲:「很多人面對警察說話都這樣,我想想就知道,肯定是這樣才讓你覺得他們可疑。我問你,你和你手下三天兩頭找他們,換成任何一個普通人,警察天天上門找,還是調查命案的,他能不緊張嗎?」

  「嗯……」林奇反思了一下,「也許是這樣。」

  「第一次找他們瞭解情況時,他們有緊張嗎?」

  「第一次不是我去的,是小宋和小李,嗯……據他們倆說對方反應正常。」林奇照實回答。

  「那就行了,我認識你這麼多年了,你這麼個咄咄逼人的警察找上門,換誰不緊張啊?」

  林奇尷尬地點點頭,好像是這麼回事。他轉念一想,感覺有點奇怪:「老古,你今天是怎麼了?吃了火藥了?」

  「我是嫌你做這種莫名其妙的調查,浪費我時間,害我晚上留在單位加班,我很煩!拜託你以後核對指紋這種簡單工作,白天拿過來就行了,要麼你自己人看一下也成,比對指紋根本就是些沒技術含量的活,誰都能做。這種事用不著非得要我在報告上簽字吧?」

  林奇歉意道:「好好好,實在對不住老兄你了,以後我絕對改。」

  「我認識你這麼多年,你的脾氣什麼時候改過?」古法醫終於笑了一下,道,「不過這案子你也不用操心了,反正憑你本事也破不了的。」

  林奇頗為尷尬,不悅道:「老古,你也對我能力太沒信心了吧,案子才發生幾天,偵查遇到點麻煩也是正常的事,很多案子不是花上幾個月才破了的嘛,現在不用說這種喪氣話吧。」

  古法醫道:「算了吧,就憑你?這案子別說幾個月,就算給你幾年你都破不了。」

  林奇頓時紅了臉,很是不滿:「我又不是剛當警察,我的破案率在局裡排第一,老兄!」

  古法醫哈哈笑起來:「我知道你破案了得,是分局的破案標兵,那又怎麼樣?你要知道這次案子是誰幹的,你就不敢這麼說了。」

  林奇皺著眉道:「你知道這案子是誰幹的?」

  古法醫點點頭:「誰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省廳和市局派了大量刑偵專家,大量警力,耗時幾年都抓不到這兇手。」

  「怎麼回事?」林奇鄭重地看著他。

  古法醫道:「你知道最近趙鐵民在忙什麼?」

  「趙隊……」林奇突然睜大眼睛,「你是說……」

  古法醫點點頭:「我剛剛無意間翻看了市局下發的要求各分局協查的卷宗,我看裡面的指紋很熟悉,一比對,那個易拉罐上的指紋,居然是那個抓不到的人的。」

  林奇頓時挺直了身體,倒抽一口涼氣,嚥了下唾沫。

  那起連環命案專案組曾經成立四次解散四次,擁有大量經驗豐富的刑偵專家和老刑警的陣容,卻連兇手的影子也摸不著,居然這次小流氓被殺案,會是那個人幹的!

  他感覺喉嚨有點發乾。

《推理之王1:無證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