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決物1,必托於疑者,善其用福,惡其有患2。害至於誘也3。終無惑偏。有利焉,去其利則不受也4,奇之所托5。若有利於善者,隱托於惡,則不受矣,致疏遠6。故其有使失利,其有使離害7者,此事之失。
【註釋】
1決物:決斷事物的是非,好壞,成敗,禍福等等。《左傳》:「卜以決疑。」《史記》:「成敗在於決斷。」這裡指決情定疑,果斷決策。
2善其用福,惡其有患:喜歡對自己有利的事,討厭遇到禍患災害。這裡是說無論福禍,都應慎重考慮,再決定方法。
3害至於誘也:人之常情是趨利避害,所以要循循善誘,以瞭解真情做出正確決斷。陶弘景註:「有疑然後決,故曰必托於疑者。凡人之情,用福則善,有患則惡。福患之理未明,疑之所由生,故曰善其用福,惡其有患。然善於決疑者,必誘得其情,乃能斷其可否也。」
4去其利則不受也:無利可圖則不接受。陶弘景註:「懷疑曰惑,不正曰偏。決者能無惑,偏行者乃有通濟,然後福利生焉。若乃去其福利,則疑者不受其決;若有利於善者,隱托於惡,則不受矣。致疏遠,謂疑者本其利善而決者隱其利善之情,反托之於惡,則不受其決,更致疏遠矣。」
5奇之所托:奇計的依據和憑借。
6致疏遠:導致疏遠。這句的意思是決斷應該對要求決斷者有利,不然就不被接受,最終導致疏遠。
7離害:遭受禍害。離,通罹,遭受之意。陶弘景註:「言上之二者,或去利托於惡,疑者既不受其決,則所行罔能通濟,故有失利罹害之敗,凡此皆決事之失也。」
【譯文】
為人處世,凡出謀劃策決斷事物,必是心中有疑難之事。善於決斷就會帶來福利,不善於決斷就會帶來禍患。作出決斷前要先誘導出對方的實情,行動起來就不會有疑惑和偏頗。為對方決斷要對其有利,如果對方不能有利就不會接受,這要借助於奇計的使用。如果決斷總體上有利於對方,但暗地裡對其有所損害,對方也不會接受,反而會使雙方的關係疏遠。所以,作出決斷而不能使對方獲益,甚至使對方遭受禍患,都是決斷失誤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