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親的遺志

繼承父親的遺志

【原文】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註釋】

其:他的,這裡指兒子,不是指父親。沒:死去,與"在"相對。三年:泛指多年

【譯文】

孔子說:"當他父親在世的時候,觀察他的志向,當他父親死去以後,觀察他的行為。如果他長期不改變父親的原則,可以說是做到孝了。"

【讀解】

《中庸》說:"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也就是說,所謂孝,就是要繼承先人的遺志,完成先人未竟的事業。這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意思是一脈相承的。

就現代社會而言,即便父在,父子之間已多半是"人各有志,不能強勉",哪裡保得住"無改於父之道"呢?更不要說父沒以後三年乃至更長的時間了。

不僅現代社會如此,就是在封建宗法制的時代,儘管父親的絕對的權威,也仍然有"訓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強梁"(《紅樓夢·好了歌解》)的現象發生。

所以,對於"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也不可以作"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洞洞"式的刻板理解,否則,盜賊的兒子不也就只有以做盜賊來盡孝道了嗎?

一言以蔽之,"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不外乎是在一般意義上要求我們繼承父親的遺志,完成父輩的未竟事業罷了。

《論語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