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明」

什麼叫「明」

【原文】

子張問明1。子曰:「浸潤之譖2,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也矣。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無已矣。」

【註釋】

1明:指明察,看得明白,下文的「遠」指看得遠,亦即遠見卓識。2譖(zen):誣陷,讒言。

【譯文】

子張問什麼叫看得明白。孔子說:「像水那樣慢慢浸潤的讒言,使你有切身感受的誣告,在你這裡都行不通,可以稱得上是看得明白了。像水那樣慢慢浸潤的讒言,使你有切身感受的誣告,在你這裡都行不通,可以稱得上是看得很遠了。」

【讀解】

「明」在漢語裡是應用非常廣泛而頻繁的一個詞,有聰明、明智、明白、明察、洞明等多重近義的意思。概括起來,實際上就是「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這兩句話所包含的內容。

孔子回答子張關於「明」的問題,是從怎樣識別對待讒言和誣告這一角度來說的。

古往今來,讒言和誣告就像毒蛇一樣纏繞著人們的靈魂,它既是人人厭惡的最醜惡卑鄙的行為,卻又是人人都擺脫不了,甚至是與每個人的一生相始終的一種社會現象。它之所以有如此綿延的生命力,只因為它有獨特非凡的害人功效,不僅遠遠勝過世界上最為厲害的殺手,而且可以勝過全副武裝的百萬大軍。這方面的例證不勝枚舉,最著名的,前者如莎士比亞筆下戰無不勝的奧賽羅團聽信依阿古的讒言而殺死自己心愛的妻子苦絲狄娜,結果又因痛心悔恨而自殺。後者如燕惠王因聽信讒言而罷了率領大軍連奪齊國七十餘城的樂毅的官,結果被齊國的田單大敗,七十餘城全部被收復。

正因為讒言和誣告有如此厲害的殺傷力,所以人們一方譴責它是罪惡之中最可恨者,另一方面卻又不斷有人在不同的程度上運用著它。正如俗諺所說:「哪個人前不說人?」有的人運用它還到了爐火純青、出神入化的程度。

孔子在這裡所說的「浸潤之譖,膚受之經」就是達到了爐火純青、出神入化程度的讒言和誣告。「浸潤之譖」不是一時一地對你所說的讒言,而是「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像雨水浸潤萬物那樣,一點一滴,不動聲色,不露痕跡。這次給你說某人的一句話,下次給你再說一句,有時甚至是說一甸聽來毫不相干的話,這樣逐漸浸潤,潛移默化地使你對某人產生某種印象.那被攻擊中傷的人,可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如果說「浸潤之譖」是「慢工出細活」,那麼,「膚受之訴」則是「快刀斬亂麻」,一舉奏效,使你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錯誤行動,結果鑄成大錯,悔之晚矣。為什麼「膚受之訴」會有這麼急切靈驗的效果呢?因為它所誣告的內容,都是與你親身相關,使你會有真切感受,甚至有切膚之病的事情,所以,往往會使你確信不疑,貼而起,作出了借誤的決定還自以為是當機立斷,很有魄力哩。

既然「浸潤之譖」和「膚受之訴」有如此出神入化的迷惑性而在你這裡都行不通,那你的確可以稱得上是一個「明」人--看得明白看得遠,具有明察秋毫、遠見卓識本事的人了。

對於我們一般人來說,做不做「明」人問題還不很大,因為我們畢竟沒有什麼生殺予奪的權力,但對於一個領導人,尤其是高級領導人來說,做不做「明」人,那問題可就大得很了,因為生殺予奪權力在手,弄不好就會貽害無窮啊!

《論語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