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裡希別耶夫中士!你被指控於今年九月三日出言冒犯並動手毆打了本縣警察日金、村長阿利亞波夫、鄉村警察葉菲莫夫,見證人伊凡諾夫和加夫裡洛夫,以及另外六個農民,並且前三人是在執行公務時受到侮辱的。你承認自己有罪嗎?」
普裡希別耶夫,一個滿臉皺紋和肉刺的退伍中士,手貼褲縫立正,操起沙啞而低沉的嗓子,回答時咬清每一個字,像發佈命令似的:
「長官,調解法官先生!當然,根據法律條款,法院有理由要求雙方陳述當時的各種情況。有罪的不是我,而是另外那些人。整個事件是由一具死屍引起的--願他的靈魂升天!三號那一天,我同老婆安菲莎安安靜靜、規規矩矩地走著,一看--河岸上聚了一大堆各式各樣的人。我請問:老百姓有什麼權利在這地方集會?什麼目的?難道律書上寫著,老百姓可以成群結伙走動的?我喊了一聲:散開!開始推開眾人,要他們回家去,還下令鄉村警察揪住他們的脖領,把他們轟走……」
「對不起,要知道你既不是本縣警察,也不是村長,難道你管得著趕散人群這種事嗎?」
「他管不著,管不著!」審訊室裡各個角落裡的人齊聲喊道,「他攪得人不得安生,大人!我們忍了他十五年了!自從他退伍回鄉,從那時起,弄得人簡直想從村裡逃走。他把大家害苦了!」
「正是這樣,大人!」村長作證說,「全村人都在抱怨。真沒法跟他在一起生活!捧著聖像去教堂啦,舉行婚禮啦,要不,比如說吧,出了什麼事故啦,處處都有他,還大喊大叫,吵吵鬧鬧,總得由他來維持秩序。他揪小伙子的耳朵,跟蹤監視婆娘們,生怕她們出事,倒像是她們的老公公……前幾天,他挨家挨戶下令不許唱歌,不許點燈。他說,沒見法律規定可以唱歌的。」
「請等一下,待會兒您再提供證詞,」調解法官打斷他的活,「現在,讓普裡希別耶夫繼續陳述。說吧,普裡希別耶夫!」
「遵命,先生。」中士操著啞嗓子說,「您,長官,剛才說到,趕散人群不關我的事……好,先生……可要是民眾鬧事呢?難道能允許鄉民胡作非為嗎?哪一部法典裡寫著,可以放縱百姓,聽其胡來的?我絕不許可,先生。要不是我趕散人群,給他們點厲害瞧瞧,誰又能挺身站出來?誰也不懂現行的規章秩序,可以這麼說,長官,全村只有我一人知道,怎樣對付普通老百姓,而且,長官,我什麼都能弄懂。我不是莊稼漢,我是中士軍官,退役的軍輸給養員,在華沙當過差,還在司令部呢,先生。以後呢,請注意,我堂堂正正退了伍,當了消防隊員,先生。再後來,由於病後體弱離開了消防隊,在古典男子初級中學1當了兩年的門衛……所有的規章秩序我都知道,先生。可是莊稼漢都是粗人,啥也不懂,就應該聽我的,因為--那也是為他們好。就拿眼前這件事來說吧……我是驅趕了人群,可是岸邊沙地上躺著一具撈起來的死屍。我請問:根據什麼理由,屍體躺在這個地方?難道這正常嗎?縣警察管什麼的?我說了:為什麼你這個縣裡的警察不把此事報告上級?興許這個淹死的人是投水自盡,但興許這案子帶點西伯利亞的氣味:說不定是一樁刑事兇殺案……可是本縣警察日金滿不在乎,只顧抽他的煙。他還說:『這人是誰,怎麼跑來指手劃腳的?他是你們這兒的什麼人?好像我們離了他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就說:『既然你只知道站著,不管不問,可見你這個傻瓜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他說:『我昨天就把這事報告了縣警察局長。』我請問:為什麼報告縣警察局長?根據哪部法典的哪一條?碰到這類案子,比如有人淹死,有人上吊,或者諸如此類的事,難道歸縣警察局長管嗎?我說,這是刑事案件,民事訴訟……我說,眼下得派專人呈報偵查員先生和法官們。我還說,第一步你得寫份報告,送交調解法官先生。可是他,這個本縣警察,光是聽著笑。那些莊稼漢也一樣。大家都笑,長官。我可以對天起誓,我說的沒錯。喏,這人笑了,那人笑了,日金也笑了。我說,你們都呲牙咧嘴做什麼,可是縣警察開口了,『這類案子調解法官管不著。』我一聽這話就冒火了。縣警察,你是這麼說的吧?」中士轉身問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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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舊俄四年或六年制學校。
「說過。」
「大家都聽見了,你當著眾人的面就是這麼說的:『這類案子調解法官管不著。』大家都聽見了,你就是這麼說的……我火冒三丈,長官,我甚至嚇著了。我說:『你再說一遍,壞蛋,把你剛才的話再說一遍!』他又重複了一遍……我跑到他跟前。我責問:『你怎麼能這樣說調解法官先生?你是本縣警察,怎麼反對官府?啊?』我還說,『你知道嗎?調解法官先生只要他願意,憑你這句話就可以把你這個不可靠分子送交省憲兵隊!你知道嗎?憑你這些政治性言論調解法官先生可以把你發配到什麼地方去?』可是村長說話了:『調解法官超出權限的事一樣也做不來。他只能管管小事。』他就是這麼說的,大家都聽見了……我就說:『你怎麼敢蔑視官府?嘿,你可別跟我開玩笑,否則,老弟,事情就不妙!』想當初我在華沙當過差,在男子中學當過門衛。那個時候,只要我一聽到這類不成體統的話,我就朝大街上張望,看有沒有憲兵。『老總,』我喊,『你上這兒來!』於是把事情原原本本都報告他。現如今在鄉下你跟誰說去?我氣憤極了。一想到如今的老百姓放肆得很,想怎麼幹就怎麼幹,不服從命令,我心裡就有氣,我掄起拳頭……當然我沒有使勁,真的,就這麼輕輕地打了一下,好叫他下次不敢再說您長官的壞話……本縣警察這時出來為村長保駕。我因此連縣警察也……就這樣一個接一個……我一時性起,長官,嘿,要知道不這樣也不行。你要是見著蠢人不打他,那就昧了良心了。何況遇到人命案子……民眾鬧事……」
「不行!即使民眾鬧事也有人會管。這方面有本縣警察,村長,本村警察……」
「縣警察不能樣樣事情都管到,再說縣警察許多事不如我明白……」
「可是你要知道,這不關你的事!」
「什麼,先生?這怎麼不關我的事?奇怪,先生……有人胡作非為,還不關我的事!莫不是還要我去誇獎他們?剛才他們向您訴苦,說我禁止唱歌……這唱歌又有什麼好處?他們放著正經事不幹,就知道唱歌……如今還時興晚上點著燈閒坐著。該睡覺了,他們卻閒聊,還嘻嘻哈哈。這事我都記下來了,先生!」
「你記下什麼了?」
「哪些人點燈閒坐著。」
說罷,普裡希別耶夫從衣袋裡摸出一張油污的小紙片,戴上眼鏡,念道:
點燈閒坐的農民計有:伊凡·普羅霍羅夫,薩瓦·米基福羅夫,彼得羅夫。大兵的寡婦舒斯特羅娃同謝苗諾夫·基斯洛夫私姘。伊格納特·斯韋爾喬克大搞妖術,他的老婆瑪芙拉是巫婆,每天夜裡跑出去擠人家的牛奶。
「夠了!」法官說完開始詢問證人。
普裡希別耶夫把眼鏡推到額頭上,不勝驚訝地望著調解法官,顯然這位法官並不站在他一邊。他那雙瞪大的眼睛發亮,鼻子變得通紅。他望著調解法官,望著證人,怎麼也弄不明白,為什麼審訊室裡各個角落一片不滿的埋怨聲和壓抑著的笑聲。他更是弄不明白最後竟是這樣的判決:拘禁一個月。
「什麼罪?」他大惑不解地攤開雙手問,「我犯了哪條王法?」
但有一點他是清楚的,那就是這世界變了,變得簡直沒法活下去了。種種陰暗、沮喪的念頭困擾著他。但是,當他走出審訊室,看到一群鄉民聚在一起談論什麼的時候,他積習難改,不由得手貼褲縫立正,操起沙啞的嗓子,生氣地喊道:
「平民百姓,散開!不准聚會!都給我回家去!」
一八八五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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