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謙是明朝浙江錢塘人,二十四歲中進士,不久做了監察御史。他同情百姓疾苦,在任期間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明宣宗很賞識他。于謙被破格提升為河南、山西巡撫後,衣食住行仍很儉樸。
明宣宗九歲即位,宦官王振專權。他以權謀私,是一個貪得無厭的壞蛋。每逢朝會,各地官僚為了討好他,多獻以珠寶白銀,巡撫于謙每次進京奏事,總是不帶任何禮品。他的同僚勸他說:“你雖然不獻金寶、攀求權貴,也應該帶一些著名的土特產如線香、蘑菇、手帕等物,送點人情呀!”
于謙笑著舉起兩袖風趣地說:“帶有清風!”以示對那些阿諛奉承之貪官的嘲弄。兩袖清風的成語從此便流傳下來。
他曾作過《入京》詩一首:
絹帕蘑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
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絹帕、蘑菇、線香都是他任職之地的特產。于謙在詩中說,這類東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徵調搜刮,反而成了百姓的禍殃了。他在詩中表明自己的態度:我進京什麼也不帶,只有兩袖清風朝見天了。詩中的閭閻是裡弄、胡同的意思,引申為民間、老百姓。
後來,王振把于謙陷害下獄,終在群臣的保護和壓力下,把于謙放了出來。
——《入京》
【求解驛站】原指兩袖迎風而起,飄飄揚揚的姿態。後比喻做官的時候,十分清廉,除衣袖中的清風之外,別無所有。現也指清貧,沒有財產。
【活學活用】當官,就應該~,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
【妙語點撥】于謙每次進京,不屑於行賄而是兩袖清風,光名正大地去奏事,堪稱清廉為官的楷模。那些送奇珍異寶給王振的官吏,只會“肥”了自己,“瘦”了百姓。“吃、拿、卡、要,打官腔”是官僚主義和消極腐敗的具體表現,不可不除。為官者只有像于謙一樣兩袖清風,思人民之所想,給人民之所需,才能當好人民的公僕。
【近義】潔身自好、廉潔奉公
【反義】貪贓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