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金遇害

1968 年4 月,美國爭取黑人公民權運動和提倡非暴力不合作精神的偉大領袖,學識淵博、備受尊敬的馬丁·路德·金牧師來到田納西州的孟菲斯,積極支持環衛工人舉行的一次罷工鬥爭。4 月4 日晚,他正站在洛蘭停車場旅館的陽台上呼吸新鮮空氣,突然飛來一顆子彈,打中了他的右額角,然後穿透脖子,打傷了他的脊椎。送往醫院後不久就停止了呼吸。

金牧師被殺激起了美國幾十個城市黑人區的大規模騷亂,黑人居民紛紛湧上街頭,抗議自己最優秀的兒子被殺害。警察、國民警衛隊和軍隊都出來平息抗議和示威行動。為此,美國總統約翰遜不得不在4 月5 日下令,首都華盛頓實施緊急狀態。總統同時推遲了赴檀香山的行期。電影奧斯卡金像獎的頒獎儀式原定於4 月8 日舉行,現在只好推遲到金牧師的葬禮後舉行。葬禮定於4 月9 日,這一天宣佈為全國哀悼日,國家機關奉命下半旗致哀,為金牧師舉行了全國性的祈禱。

同時,對此案的偵破工作也在緊張進行。就在兇殺案發生的當時,在現場的孟菲斯市警察當即打電話報告了聯邦調查局孟菲斯市分局,分局長羅伯特·G ·詹森立即上報給華盛頓聯邦調查局局長埃德加·胡佛。胡佛下令趕緊調查。

據住在對面貝西·布魯爾公寓的一位房客查爾斯·斯蒂芬森說,他聽到一聲槍響,而後他打開自己房間的門,看見一個男子跑過過道,手裡提著一個大包袱。斯蒂芬森記得此人曾和公寓的女主人布魯爾太太在一起。他回憶那人大約35 歲,身高有5 英尺10 英吋,體重約165 磅,穿一套整潔的深色衣服。

另一名旅客威廉·G·安庫茲說他也聽到了槍聲,當時他正在看電視。

他打開房門,恰好看見一個男子提一個大包袱朝他跑來,邊跑邊用手捂著臉。

安庫茲對他說:「我好像聽見一聲槍響。」

「是呀,是一聲槍響。」那人也這麼說。

幾分鐘以後,與布魯爾公寓相隔不遠的卡尼普遊藝場門外傳來「撲通」

一聲。遊藝場經理和兩個遊人走出來,看出了什麼事。他們在遊藝場凹進去的入口處發現一個包袱。與此同時,他們看見一個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沿街向南走去。不大一會兒,他們就看見一輛白色小汽車(大概是「野馬」牌的)飛快駛過他們身邊,朝相反的方向疾馳而去。

聯邦調查局的特工詢問了公寓女主人布魯爾太太,據她說,那個人是當天下午三點半左右來她的公寓登記住宿的,署名約翰·威拉德。身材和長相與兩位房客所說差不多。她安排他住二樓8 號房間,室內有電爐和電冰箱。

那人告訴她只要一間臥室就行,於是她租給他公寓後部的5 一B 號房間。那人朝窗外瞥了一眼,對過就是洛蘭停車場旅館的陽台。

斯蒂芬森於當天下午曾聽見5 一B 房間和公用浴室之間有人走動,腳步聲反覆響了幾次,他想進浴室,但發現裡面已經有人。

聯邦調查局的特工檢查了那個包袱,發現裡面有一對雷明頓公司製造的760 型「打獵能手」步槍,這是一種穿透力很強的步槍。包袱裡還有一架望遠瞄準鏡和一個拉鏈式手提包,包裡裝著洗漱用品、帶洗衣簽的一條男式短襯褲、一具望遠鏡、兩罐啤酒、一個紙袋(標有田納西州孟菲斯約克機械公司字樣)及一張約克機械公司的發票,發票日期是1968 年4 月4 日。分局長詹森派飛機把這包袱送往華盛頓,交化驗室鑒定。

在此期間,聯邦調查局命令全國務分局:要優先安排金牧師被刺案的調查工作。這就是說,獲得一切線索均須立即充分重視,這些線索提供的各種可能性均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加以充分利用。在華盛頓,這架機器已開動起來,與負責種族、保安和犯罪方面的耳目聯繫,要調查三K 黨和其它種族歧視團體。還下達了要查對人名的指示,主要查閱美國徵兵局檔案、城市姓名地址錄和電話簿;查閱駕駛執照局、機動車輛處和金融機構的卷宗,信用卡檔案、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記錄、結婚登記證存根、公用事業卷宗、工會會員花名冊以及運輸業旅客名單。

不出幾天,聯邦調查局便查出了這支步槍及其它物品的來源。特工人員發現,有人在亞拉巴馬州怕明翰的航空航海用品公司購買了這支步槍和望遠瞄準鏡。一個自稱「哈維·洛邁耶」的男子在3 月29 日(也就是謀殺案發生前六天)購買了這支步槍和這架瞄準鏡。售貨員所描述的「洛邁耶」和聯邦調查局所瞭解的這名嫌疑犯體貌特徵相符。根據紙袋和約克公司的發票,特工人員找到出售這副望遠鏡的孟菲斯商店。一名售貨員說,他在金牧師遇刺的當天下午四點左右把這副望遠鏡賣給一名男子,那人體貌特徵也與特工人員掌握的情況相符。而兩罐啤酒則是在密西西比州的一家商店購買的。

特工人員在孟菲斯各家旅館和飯店查尋投宿者有無家住伯明翰的。他們估計,在布魯爾公寓用「約翰·威拉德」名字登記住宿的男子可能比較早就到了孟菲斯。查尋結果,唯一來自伯明翰的旅客是住餅雷伯爾汽車旅館的埃裡克·斯塔沃·高爾特。這個人4 月3 日在那裡登記住宿一夜,他駕駛一輛亞拉巴馬州牌照的「野馬」牌汽車。

在伯明翰,特工人員瞭解到,高爾特與「約翰·威拉德」的體貌特徵很相似。他曾經買過一支33 口徑的左輪手槍,並曾在大陸舞蹈俱樂部學習舞蹈。俱樂部經理說,這名學員學習很認真,在假日裡,他常開車到墨西哥去。

後來,聯邦調查局有了很大的收穫,亞特蘭大的一名家庭主婦見過一輛白色的「野馬」牌小汽車在金牧師遇刺後的第二天下午一直停在附近的一個街區。經過證實,她所說的正是高爾特的那輛小汽車——由於這發現,聯邦調查局追查到加利福尼亞州。有證據表明,這輛車在洛杉磯地區加油兩次。

他們派出三百名特工,集中力量搜尋洛杉磯地區。終於有了收穫,在洛杉磯全國舞蹈室的檔案中,發現了高爾特的名字。然而,他們仍沒有找到高爾特的下落。

在亞特蘭大,特工們在高爾特住餅的一間公寓裡找到了兩件很有意思的東西:一本小冊子《鎖匠行業有您的機會》,還有一張亞特蘭大市街圖,上面標出了金牧師的住址。金牧師領導的南方基督教領導人大會總部所在地也劃了圈。看來,這個高爾特就是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

聯邦調查局的指紋專家仔細地在那份地圖上尋找指紋,僅發現一個指紋。而他們的檔案庫裡保存著八千二百萬人的指紋,每個人十個指紋,也就是說共有八億二千萬個。在如此龐大的數字中尋找一個指紋,這簡直是大海撈針!他們只好縮小尋找的範圍,只限於在逃犯人的指紋卡,而且是二十五歲至五十歲的白人男性逃犯,這樣,需要查對的指紋卡就不到兩千張了。

最終查明,這個指紋是一個叫詹姆斯·厄爾·雷的人留下的。他是一個輕度慣犯,以前常犯有偷竊和搶劫罪,最後一次犯案被判了二十年徒刑。1960 年和1966 年,雷曾兩次企圖越獄逃跑,結果都未成功。

1967 年,他終於藏在一輛運麵包的車中逃出了傑斐遜監獄。他事先知道這個麵包箱要放到卡車上,送往附近的一座監獄農場。在卡車開往農場途中,雷爬出大麵包箱跳車,從此銷聲匿跡。

調查局又對雷越獄後的行蹤進行了調查。他們發現,從1967 年5 月起,雷一直流竄在外,時而靠打工餬口,買廉價小汽車,自己開著,到過加拿大住了兩三個月。後來又買了輛白色,『野馬」小汽車,從伯明翰去墨西哥住了段時間,最後,他於1968 年3 月24 日到達亞特蘭大。雷在加德納公寓一直住到3 月28 日。在那裡住宿期間,他購買了一張美國郵政匯票,是寄給鎖業學會的,匯票上簽名是高爾特。

雷化名哈維·洛邁耶在洛杉磯購買了那支步槍和望遠瞄準鏡。4 月1 日他回到亞特蘭大,後來,開車到孟菲斯,在雷伯爾停車場旅館住了一夜,次日搬進簡陋的貝西·布魯爾公寓。金牧師被刺的當天下午5 時左右,雷在約克機械公司買了那副望遠鏡,隨後返回5—B 房間。

聯邦調查局的人員推測,兇手在開槍打死金牧師後的45 秒鐘內,無疑是穿過走廊,跑下樓梯,逃到大街上;然後在15 秒鐘內把包袱丟在卡尼普遊藝場門口,走到那輛「野馬」牌白色小汽車那裡,只有這樣,在公寓裡的證人才可能有時間仔細瞧他一下。

通過進一步調查,特工人員發現,發案後的第二天,雷在亞特蘭大取出送洗的衣物,然後扔掉汽車,隻身到了加拿大,一個月後又拿著加拿大護照去了倫敦。這是他第一次偽造證件躲避追捕。他在加拿大多倫多買的是往返機票。

在倫敦,新倫敦警察廳發現,雷已退了返回的機票,換了5 月7 日從倫敦飛往葡萄牙里斯本的班機客票。而在葡萄牙里斯本,負責移民事務的官員發現,雷5 月7 日到達里斯本後,又於5 月17 日飛回倫敦。新倫敦警察廳刑事部發出扣留這名逃犯的通知。6 月8 日,聯邦調查局人員在倫敦的希思羅機場將他逮捕歸案。

對金牧師遇害一案一直爭議頗多。證據表明,這只不過是一個龐大的謀殺所有爭取黑人公民權運動領導人計劃中的一部分。甚至有人說聯邦調查局也捲入了暗殺案,而雷只不過是一隻無足輕重的替罪羊罷了。誰也無法證明這個說法是否正確。不過,在聯邦調查局內部,無疑有一部分人對金牧師的死毫不可惜,甚至還有幸災樂禍之嫌。一個後來退休的聯邦調查局官員說,當時在他們組織內部普遍存在著深深的厭惡金牧師的情緒,並且說,有一個調查局特工人員在聽說金牧師暗殺的消息後,高興得差點蹦了起來。

聯邦調查局也不得不承認,他們曾在金牧師的家中安裝過竊聽器,並曾給他的妻子寫過一封匿名信,告訴她,她的丈夫與另外好幾個女人有關係。

1964 年馬丁·路德·金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聯邦調查局的頭子埃德加·胡佛氣得幾乎發了狂,他們的行為越來越出格。聯邦調查局甚至給金牧師送去了一封恐嚇信,要他在拿到獎金之前必須自斃以謝國人。其中有一部分這樣寫道:「金——現在只剩下一件事你可以做了,你知道那是什麼,你只有三十四天去做這件事。這是最有效的辦法。你是完了,不過你只有這一條出路..」

胡佛還曾以官方的名義命令他的手下對金牧師的私生活進行調查。在他的授意下,聯邦調查局採取了許多不合法的手段,製造各種事端以騷擾金牧師,並稱他為「全國最最臭名遠揚的大騙子」,他甚至還授意編造了一個可能發生的暴力事件的新聞報道,結果使得金牧師不得不從已經選定的一家白人開設的旅館中退出來,改住到洛蘭停車場旅館。而正是在這兒,雷向他開了致命的一槍。

這件案子中最令人起疑的一點是,像詹姆斯·厄爾·雷這樣一個十足的笨蛋參與了暗殺金牧師這樣的重大事件,似乎太不合情理。他曾經被軍隊解雇過,因為他「太不敏捷,缺乏對軍事活動的適應性」。他的犯罪記錄也是二流的。他一生盡避作案纍纍,但幹得巧妙的並不多,此案可算第一次。他曾在洛杉礬盜過一台打字機,逃跑時,他的銀行存折掉在地上,他停下來拾存折,結果被擒獲;他在聖路易斯逃避一名警長追捕時,躲進電梯間,但一時疏忽,忘記關電梯間的門,被捉住了;他搶劫一家食品雜貨店後駕車逃跑,卻在急轉彎的時候被甩出車外。有兩次他從密蘇里州監獄越獄,均被當場抓獲。他的檔案材料表明,他的智力商數僅為105 。

雷起初對暗殺金牧師一案表示服罪,結果被判了三十九年徒刑。但不到24 小時,他又企圖反悔,並堅決要求更換他的律師。此後他就一再說他是無辜的。是那個只有他一人知道的鬼一樣的人物「拉烏爾」派他到孟菲斯做槍支走私買賣,「拉烏爾」給了他錢和訂單,他根本不知道是誰殺害了金牧師。

1978 年,由眾議院議員成立的一個暗殺問題小型特別委員會就金牧師被殺一案召開了聽證會,一個聖路易斯人拉塞爾·拜爾斯說,有人答應給他五萬美元,讓他置金牧師於死地。那兩個答應給他錢的人名叫約翰·考夫曼和約翰·薩瑟蘭,他們是為一個商會做事。據拜爾斯說,這筆交易是在薩瑟蘭家裡一間懸有聯邦政府旗子的小書房裡進行的。薩瑟蘭是一個富裕的律師,迎接拜爾斯時,他穿著聯邦政府官員的制服,並戴著一頂上校軍銜的帽子。

那時候,無論考夫曼還是薩瑟蘭都已離開了人世,他們的遺孀堅決否認自己的丈夫參與了這種暗殺陰謀。實際上,早在1973 年聯邦調查局就聽說過對拜爾斯的指控,但消息一直未傳到負責這個案子的人那兒去。當局的一個發言人批評對這一消息的處置「違反了調查局一貫的原則和程序」。但聯邦調查局的人聲稱,這不過是行政管理上一個小小的疏忽(即沒有留檔)罷了。

因為那位處理這部分材料的官員從那以後退休了。

拜爾斯告訴眾議院調查員們,他懷疑薩瑟蘭和考夫曼事實上是把他當作一個容易上當受騙的人招了去,好叫他擔負殺害金牧師的罪名。不過他們沒有得逞。這使得調查員們開始加緊調查這三個人是否與雷那次成功越獄有關。

經調查得知,1955 年、雷因偽造郵政匯票而被判刑。在堪薩斯州利文沃斯堡監獄服刑期間,他曾拒絕轉到榮譽監獄去,因為那裡不實行種族隔離制度。雷在密蘇里州監獄的一個同案犯告訴聯邦調查人員,雷曾經說過,這座監獄的黑人囚犯統統應該被殺掉。還有一些犯人說,雷曾表示,如果賞金優厚,他願意去殺死金牧師。他還曾被懷疑在1966 年的一次監獄暴動中參與殺害三名黑人。據雷的另一名監獄夥伴講,雷曾就約翰·肯尼迪總統遇刺一事發了一番議論,他引用雷的話說:「擊斃了一個愛黑鬼的雜種」。

還有一些犯人向調查人員提供,在金牧師領導民權示威運動期間,雷在報紙上看到有關金牧師的消息十分不安,他咒罵金牧師和一切黑人。據說,雷曾發誓出獄後一定要「幹掉」金牧師。

這就描繪出一個種族歧視者的形象。他仇恨黑人到了咬牙切齒的地步。

雷在監獄中雖然被視為「一頭孤獨的狼」,但私下裡他還是對其他人透露過,他出獄後打算「撈一大筆錢」。雷說這筆錢來自一個「工商業家協會」。據他講,該協會已出十萬美元賞金,要殺金牧師。一個犯人問雷:「是哪家工商業家協會?」雷回答說:「我不知道,可是我肯定能問到。」

一個與雷同牢的囚犯對其他人講,聽說一名商人出一百萬美元賞金買金牧師的人頭,這個消息顯然是人所共知的。雷曾講:「如果有人懸賞要肯尼迪的腦袋,我就會去殺掉肯尼迪。」

不僅如此,雷還是一個自命不凡,好誇誇其談的人。這樣一個人有可能認為把馬丁·路德·金式的人物從世界上消滅掉是自己的義務。

根據以上情況,調查委員們判定,雷是為了得到巨額賞金才搞這次暗殺的。這筆賞金是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供他1967 年4 月或5 月到1968 年4 月期間在三個國家穿梭旅行;殺死金之後的第二次付款是作為他流竄的盤費,直至案發後兩個月他被捕時才停止。

眾議院暗殺問題委員會的這一判決澄清了事實,排除了所有關於聯邦調查局參與暗殺金一事的可能性。但他們譴責聯邦調查局的國內情報署犯了濫用它的合法權利,對金牧師進行粗俗下流的監視活動的罪行,並指責最高法院法官沒有對這一部門進行有效的監督。

所有的調查到此全部宣告結束。詹姆斯·厄爾·雷是金牧師遇刺案中唯一的一個服刑者。自1969 年以來,他一直在監獄中度過他的後半生,僅在1977 年有三天逃了出去。在這短短的一點自由時間裡,他沒有表現出絲毫的老謀深算以及像金牧師被殺後他乘飛機旅遊那樣的慷慨揮霍,不久他就被重新投入監獄。

(孫石夫)

《災難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