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之父周公

周公,姓姬名旦,亦稱叔旦。是周文王的兒子、周武王的同母弟弟。他一生經歷了文王、武王、成王三代,曾輔佐武王滅掉殷商。武王死後,成王年幼,由他攝政,出師東征,平定叛亂,分封諸侯,營建東都,制禮作樂,還政成王。

周公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他從小就孝敬父母,誠實忠厚,多才多藝,聰明伶俐,深得文王的喜愛。文王在世的時候,周公和他的哥哥姬發(後來的武王)常在他的左右,幫助處理政務。文王為周代的發展和強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他沒有來得及滅掉商朝就死去了。

周武王繼位後,周公成為武王的助手。這時候,周公的地位和老臣姜太公相當,都是武王左右最得力的大臣,共同籌劃滅商大計,完成文王未完成的大業。經過牧野一戰,商朝滅亡。

滅商後,如何處置殷商奴隸主和上層貴族,武王徵求大臣的意見。周公提議說:「讓殷人在他們原來的住處安居,耕種原來的土地。爭取殷人當中有影響有仁德的人。」武王依計而行,分封了幾個商朝貴族繼續統治他們的領地,大大爭取了殷人之心。不久,商朝貴族聯合管叔、蔡叔叛亂,周公率軍東征,平定了叛亂。

武王滅商後兩年就病死了,臨死囑咐周公輔佐幼主成王。周公在輔佐成王時,一方面大量分封周氏子弟和功臣後代到各地為王,以鞏固王室的統治,一方面在中央設立了龐大的官僚機構,對全國進行統治。中央有太師、太保,輔助周王統治天下;有三事大夫:常伯、常任、准人,分別管理地方民事,選任政府官吏,負責司法審判等;有六大:大史、大祝、大卜、大宰、大宗、太大,分別負擔諸行政事務和宗教祭祀活動;還有司徒(管農田耕作)、司空(管官職事)、司馬(管軍事軍賦)、司寇(管司法)、虎臣(管宮廷侍衛)、膳夫(管出納三命)、趣馬(管天子馬匹)等等。這些統稱「內服」職官,都是專管朝廷事務的。

此外,還有許多「外服」職官,如侯、甸、男等是處理諸侯國事務的。在諸侯國內和卿、大夫的采邑里,也設立了一套政治軍事組織。同姓諸侯除了和周天子保持著從屬的政治關係以外,還和周天子保持著嚴格的宗法關係。宗法關係的中心是確認嫡長子的繼承權。嫡長子的繼承權有明顯的政治性質,他不僅可以繼承財產,而且可以繼承政治地位。

分封制和宗法制,雖在周公以前就有,但是到周公執政和輔佐成王期間,這些制度更加完備了。周公正是通過這些制度,憑藉著龐大的官僚機構和軍隊,把他對付殷人的那一套政策貫徹下去。周公實行這套辦法是有效果的,經過10年努力,到成王當政時,政令可以下達到各封國的各國官吏。周朝的統治終於鞏固了。

周朝的都城在豐鎬(在今西安附近),遠離中原,偏於西部。周公東征班師以後,決定營建東都洛邑(今洛陽市西),以便有效地控制東方,就近鎮壓殷族奴隸主的反抗。經過一年左右的時間東都建成。在洛邑營建成之前,周公還建立了一整套禮樂制度。所謂禮,指的是階級社會劃分等級名分的典章制度。禮非常複雜和繁瑣,幾乎包括了貴族們衣食住行喪葬婚嫁等一切行為規則。概括起來有5類:一為吉禮,用於祭掃鬼神;二是凶禮,用於喪葬凶荒;三為賓禮,用於朝聘接待;四為軍禮,用於興師動眾;五為嘉禮,用於飲宴婚冠。所謂樂,就是音樂。這在當時是少數奴隸主才能享有的特權,什麼等級什麼場合用什麼樂,有嚴格的區分,不能濫用。禮和樂相輔相成,是鞏固周朝等級制度的手段。

當東都洛邑建成時,周公的禮樂也製成。這時成王已經長大,周公便把政權交給成王,自己退居輔佐地位。周成王遷都洛邑後,周公召集天下諸侯舉行盛大慶典。在新都正式冊封天下諸侯,並且宣佈各項典章制度,也就是所說的「制禮作樂」。

周成王執政後,周公擔心成王年少,貪圖安逸,便寫了一篇《無逸》,勸勉成王,要懂得勤勞辛苦的好處,不要一味貪圖享受。要學習商代幾個賢王和周文王的榜樣,愛護百姓,勵精圖治,以便長久地享有王位。反之,不關心百姓疾苦,一味驕奢婬逸,就不會得到好下場。他舉例說:當年殷王中宗在位,做事嚴肅謹慎,行動瞻前顧後,常常反省自己,不敢縱情享樂,荒廢政事,所以做了75年國君。高家也善於治理國家,上下沒有怨言,做國君達59年。祖甲長期在下面當下民,懂得民間疾苦,因此他繼位以後,能愛護百姓,施以恩惠,不欺鰥寡,治國達33年。此後繼位的國王,生下來就只會享受,整天沉迷於花天酒地之中,不曉得耕作的辛苦,不重視小民的勞動,所以,在位時間都很短,或者十年八年,或者五六年,或者三四年。他諄諄告誡成王,教導他成為一個有作為的國君,要像文王那樣禮賢下土,治理好國家。

周公對成王的教導和輔佐,是有效果的。成王執政後,能按照周公規定下來的典章制度治理國家,重視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並在中原和沿海地區進行貿易活動,使商業走向發達。成王執政37年,繼位的康王執政26年,出現了「成康之治」的繁榮景象,是我國奴隸制發展的鼎盛時期。

周公為了周王朝的事業,用盡了畢生的精力。到了晚年,他回到封的地方。後來得了病,他臨終前囑咐說:「我死後,一定要把我埋葬在成周地方,以表明我不敢離開成王。」

《中國名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