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完責任再走

兩年前,深圳一家為我開了兩年專欄的雜誌老總給我打來電話,建議我「換個工作環境」,待遇是我原單位的三倍。這樣的好事我當然無法拒絕,但是我請他等我三個月。

我之所以請他等三個月,是因為我跟原單位的合同還沒到期。也許我不應該讓人家等那麼久,因為那時候離合同到期只有一個月了,我把離開的時間定在三個月之後,是覺得應該給單位足夠的時間去尋找接替我的人。

一個月之後,單位果然還沒有招聘到合適的接替者。這不是單位的要求高,他們只想招到一個跟我差不多的人:老老實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這12個字,也是領導平時對我的評價,他們甚至叫我推薦這麼一個人。但是我找不到——我認識的人不少,才華在我之上的也不少,可是有我這麼老老實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的,我實在不認識,我又不能推薦給他們一個假貨。

雖然還沒有找到接替者,但這並不意味著我走不了。實際上,通情達理的領導盡避捨不得我離開,並且對我的工作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但是他們已經意識到耽誤我的「前程」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既然他們無法給我「好處」,那麼他們就沒有權力不讓別人給我「好處」,所以他們並不阻攔我,甚至動員我早點兒離開,擔心再耽誤下去,深圳那邊會變卦。

坦率地說,我也想早點兒離開,早點兒到深圳去掙高工資,我甚至恨不得插上翅膀馬上飛過去。可是我是個說話算數的人,我不能把自己的承諾當成一個玩笑,否則它就一錢不值,承諾一錢不值,那麼做出這個承諾的人也一錢不值——我不知道這是否合乎邏輯,但我就是這麼想的。

又是一個月過去了,單位經過無數次大浪淘沙,終於挑選到一個不錯的小伙子。但我仍然沒有急於離開,因為小伙子是個新手,我覺得我有責任向他傳授我的「工作經驗」。直到小伙子能夠獨當一面,我才去了深圳。

在離去的頭一天,單位全體人員設宴為我送行。那是一個令人動容的場面,我的眼睛不知紅過多少次,因為在頻頻碰杯的過程中,我不知聽到過多少次這樣的囑咐:「小唐,如果在深圳呆不下去了,就回來,這裡的大門永遠向你敞開。」說這些話的,不僅有領導,還有同事。雖然我並沒有當真,但是不爭氣的眼淚,最終還是流了出來,險些讓我放棄赴深圳的決定。

我在深圳呆了不到四個月,他們的「預言」果然變成了現實:由於一些我至今不得而知的原因,當初請我加盟的老總被排擠出局,新老總一直是舊老總的死對頭,我是舊老總請來的,自然也是他的死對頭,既然是死對頭,那麼自然只有滾蛋的下場。

事情發生得太過突然,我一點兒思想準備都沒有,搞得我措手不及。忍到深夜,我終於忍不住傍原單位老總打了個電話。我並不希望他們能夠再次將我「收留」,但是我覺得我應該把我的情況告訴他們,因為這也是我當初的承諾。

我已經想好了:打完這個電話,我就收拾行李回家。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我的話音剛落,老總就在電話那頭說:「如果你不嫌待遇低,就回來幹。」

「可是,你們已經不缺人了,其他幾位領導,能同意我回去嗎?」

「明天我們開會研究一下,你等我的消息。」第二天我得到的消息是:「一致歡迎你回來。」

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弄明白他們為什麼一致歡迎我回去,因為有了我這個「多餘人」,意味著他們將多付出一個人的開支,而單位早就「斷奶」,這又意味著什麼,不言而喻。後來我才知道:正是我當初「負完責任再走」的態度,成就了我「絕路逢生」的「救命稻草」。

《成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