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三年】金國遣使同趙良嗣歸。且言:金主約女真兵自平地松林趨古北江,宋朝兵自白溝河夾攻遼國;若滅後,以燕京一帶歸南朝,誓為兄弟之國。又遣使詐作新羅人來朝,其書略云:「大金皇帝謹致書於大宋皇帝闕下:蓋緣素昧,未致禮容,酌以權宜,交馳使傳。趙良嗣等言:『燕京本是漢地,
若許復舊,將自來與契丹銀絹轉交。』雖無國信,諒不妄言。
若將來貴朝不為夾攻,即不依得。已許為定,具形幣幅,冀諒鄙悰。」帝命馬政使金國,書其略曰:「大宋皇帝謹致書於大金皇帝:遠乘信介,特示函書,致罰契丹,逖聞為慰。確示同心之好,共圖得罪之師,誠意不渝,義當如約。已差童貫勒兵相應,彼此兵不得過關。歲幣依契丹舊數。仍約毋聽契丹講和。」又差馬政之子馬廣從行。冬,十月,日食。加梁師成大尉,王黼為太宰。
時方臘家有漆園,常為造作局多所科須,諸縣民受其苦;兩浙兼為花石綱之擾。臘以妖術誘之,數日之間,嘯聚睦州、青溪、幫源洞,響聚者數萬人,以誅朱勉為名,縱火大掠,驅其黨四出。兩浙都監蔡遵、顏坦擊賊,敗死。遂陷睦州。於是壽昌、分水、桐廬等縣皆為賊所據,僭號,改元永樂。又陷休寧縣,執知縣鞠嗣復,賊復協之使降,面斬二士,以恐嗣復。
嗣復罵賊曰:「自古妖賊無長久者。爾當捨逆以從順,因我以歸朝廷,朝廷必宥爾。奈何使我降賊何不速殺我!」賊曰:「我休寧人也。公宰邑有善政,前後官無及公者,我忍殺公乎」
遂委之而去。未幾,詔命嗣復知睦州,進官二等。陷歙州,將官郭師中士曹椽等御賊,遇害。陷杭州,守臣趙霆遁去,廉訪趙約戰死,王稟敗於城外,又敗於桐廬。陷衢州,彭汝方死之。
陷劫掠州,晉雲尉詹良臣御賊,為賊所執,協良臣降。良臣罵曰:「往年王綸反,戮於淮南;王則反,磔於河北;同惡無少長,皆棄市。今不鑒前禍,猖獗至此,旦暮官軍至,爾肉餵狗鼠矣!」賊怒,割其肉,使自啖之。且吐且罵,死不絕聲。時年七十。帝聞而憫之,官其二子。陷剡縣,知縣末旅死之。犯越州,守臣劉韐敗之。青溪縣知縣陳光,棄邑遁;聞朝廷,誅之。
又宋江等犯京西、河北等州,劫掠子女金帛,殺人甚眾。
□□初命譚稹收方臘,幾年無功;覆命童貫討之,上私行送。
上握貫手曰:「東南事盡付汝,有不得已者,竟以御筆書之。」
赦天下,罷蘇杭造作局。二州置局,造作器用,曲盡其巧,牙角、犀玉、金銀、竹籐、裝畫、糊抹、雕刻、織繡諸色匠人,日役數千。而財物所須,悉科於民,民力困重。上嘗罷之。至是方臘亂於浙西,悉詔罷之。
三月,日有眚,忽青黑無光,其中洶洶而動,若鈹金而湧沸狀。日旁有青黑,正如水波,周迴旋轉,將暮而稍止。是時方臘未平,人多憂之。
童貫至浙,與王稟、劉鎮兩路軍先約會於睦、歙間,包幫源洞,表裡夾攻。劉鎮又同楊可世、馬公直率騎兵從間奪賊關嶺,平旦入洞。賊二十餘萬眾,腹背抗拒,轉戰至晚,兇徒麋爛,流血丹地,火其屋萬間。王稟及辛嗣宗、楊惟忠生擒方臘於幫源山東北隅石澗中,並其妻孥兄弟、偽相王侯,共三十九人。乃班師奏捷於朝。方臘反叛以來,破六州五十二縣,殺平民二百餘萬。朝廷出師討方臘,至擒臘班師,凡四百五十日。
方臘至八月始伏誅。赦江淮,兩浙等路,改睦、歙二州為嚴州、徽州。
五月,金使來,復如前議。六月,黃河決。恩州有黑眚出。
洛陽京畿忽有物如人,或如犬,其色黑,不能辨眉目,夜出,掠小兒食之,至二秋乃息。二月,童貫進太師,譚稹加節度。
【宣和四年】春正月,加梁師成開府。自來喚內侍官為宗臣,是時童貫為太師,領樞密院,恩同宰相;師成為開府,亦與宰相同職;每春秋大燕,巍然坐於執政之上,與人主講勸酬之禮。且家臣為師傅,於義尤悖。童貫領樞密,日欲宰相同班;後入內,卻換易窄衫,與群閹為伍。出則為大臣,當體貌之禮;
入則為近侍,執使令之役,古所未見也。夏四月,命童貫、蔡攸帥師巡邊。貫出郊,徽宗易服出郊,與童貫、蔡攸餞行。五月,童貫兵與遼人戰敗,退保雄州。九月,金使期會兵於中康。
先是朱勉運花石綱時分,差著楊志、李進義、林沖、王雄,花榮、柴進、張青、徐寧、李應、穆橫、關勝、孫立十二人為指使,前往太湖等處,押人夫搬運花石。那十二人領了文字,結義為兄弟,誓有災厄,各相救援。李進義等十名,運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不來,在彼處雪阻。那雪景如何卻是:
亂飄僧捨茶煙濕,密灑歌樓酒力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