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皇帝,名治,太宗第九子,在位三十四年。
原文 永徽元年正月,上召朝集使,謂曰:「朕初即位,事有不便於百姓者悉宜陳,不盡者更封奏。」自是日引刺史十人入閣,問以百姓疾苦,及其政治。有洛陽人李弘泰誣告長孫無忌謀反,上立命斬之。無忌與褚遂良同心輔政,上亦尊禮二人,恭己以聽之,故永徽之政,百姓阜安,有貞觀之遺風。
直解 朝集使,是各處朝覲官。刺史,即今之知府。高宗永徽元年正月,召天下朝覲官面諭之說道:「朕今初即位,要為天下興利除害,作新化理,以永保我皇考洪業。但朕生長深宮,外面的事,未能周知,爾等分職四方,於凡民情苦樂、政令得失,必能知其詳細,除事體停當,百姓稱便的,都照舊執行。外若事有不便於百姓,或建置非宜,所當更革;或措理未善,所當改定;或行之已久,而時勢不同;或法意本良,而條理未備,爾等須一一為朕據實陳奏。若地方事多,奏對之間,一時倉卒不能盡陳者,更須具疏實封奏聞,庶乎朕雖不出戶庭,得以盡知天下之事。」高宗既宣諭眾朝覲官,從此後遂每日引諸州刺史十人,使繇閣門見於便殿,問以百姓每所患苦的情狀,及刺史所施行的政治,究觀其可否如何,用知他才調短長,人品高下,以為黜陟興革的張本。其留心吏治,勤求民瘼如此。又用先帝顧命大臣長孫無忌、褚遂良為相。那時有洛陽人李弘泰,誣告長孫無忌謀反。高宗知無忌忠勤為國,更不推究,即時傳命將弘泰處斬,使小人不敢妄生讒謗,搖動朝廷。無忌與遂良同心協力,輔佐新政。高宗亦尊重二臣,優加禮貌,恭己南面,凡朝廷事務,虛心委任,聽其裁決,絕無嫌疑,其信任賢臣,不惑讒聞又如此。所以永徽初政清明,百姓每阜盛安樂,有太宗貞觀之遺風焉。夫篤信耆舊,以端化理之本原,博訪外短,以悉閭閻之利病。高宗初年,勵精圖治如此。使能持之有常,其盛德可少訾哉!惜乎溺愛衽席,漸不克終,無忌、遂良,竟見疏棄,孽後干政,宗社幾危,可為永鑒也。
原文 顯慶元年,上謂侍臣曰:「朕思養人之道,未得其要,公等為朕陳之。」來濟對曰:「昔齊桓公出遊,見老而饑寒者,命賜之食。老人曰:『願賜一國之饑者。』賜之衣,老人曰:『願賜一國之寒者。』公曰:『寡人之廩府安足以週一國之饑寒!』老人曰:『君不奪農時,則國人皆有餘食矣;不奪蠶桑,則國人皆有餘衣矣。』故人君養人,在省其征役而已。」
直解 顯慶元年,高宗諭侍臣說道:「朕為天下之主,常思惠養小民,使之各得其所,但不得其要,卿等宜為我言之。」中書令來濟對說:「養民之道無他,惟在不擾而已。昔者齊桓公出遊郊外,見一個年老的人,饑寒可憫,桓公命賜之以食。那老人說:『國中之人,不獨我一人受饑,願賜一國之饑者。』桓公又賜之以衣。那老人說:『國中之人,亦不獨我一人受寒,願賜一國之寒者。』桓公說:『寡人倉廩府庫,所積有限,安足以遍一國之饑寒!』那老人說:『所謂賜之以食者,不必分君之粟米,以濟人之饑;所謂賜之以衣者,亦不必分君之布帛,以濟人之寒也。只想那百姓為何受饑,因不得力農故耳。為民上者,但能不奪其務農之時,使得盡力於畎畝,則粟米豐登,而國人皆有餘食,這就是君賜與他食了,何必人人而食之哉!百姓為何受寒?因不得蠶績故耳。為民上者,但能不奪其蠶桑之時,使得盡力於紡織,則布帛充足,而國人皆有餘衣,這就是君賜與他衣了,何必人人而衣之哉!』觀老人之言如此,可見人君欲養天下之民,不在於家賜而人給之,只是體恤下民,善立法治,省其徵求,使財不竭於暴斂,省其徭役,使力不困於公家,則民皆樂業安生,而衣食自足,所謂養民之道,莫要於此矣。」夫來濟以省征役為養民之要,其言固已甚當,然非省費用則不能省徵求,非省工作則不能省徭役。必須將用度之過當者,皆為撙節,然後費出有經,而徵求可薄;工作之不急者,一切停罷,然後徵調有度,而徭役可輕。此又濟之所未及也。
原文 麟德元年,初,皇后能屈身忍辱,奉順上意,故上排群議而立之。及得志,專作威福,上欲有所為,動為後所制。自是上每視事,則後垂簾於後,政無大小,皆預聞之。天下大權,悉歸中宮,黜陟生殺,決於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謂之「二聖」。
直解 這一段,是記武後擅權之繇,以著唐家的禍本。高宗麟德元年,此時武後裁決政事,權侔人主。史臣追述其初時,武後以太宗才人廢棄為尼,因高宗後王氏與蕭淑妃爭寵,薦引入宮。武後巧慧有機權,能自甘卑屈,忍受恥辱,委曲奉順人主的意思,得其歡心。以此高宗被他蠱惑,大見寵幸,拜為昭儀,就要廢了王皇后、蕭淑妃,立他為皇后。那時長孫無忌、褚遂良、韓瑗極力諫止,高宗不聽,竟排斥眾議,冊立武氏為皇后。武後既已得志,便肆無忌憚,乘高宗之昏,竊弄權柄,遍置私人,內殺皇后、蕭淑妃,外殺長孫無忌、褚遂良、韓瑗,專作威福,但是高宗要做的事,動輒為他所牽制,不得自繇。高宗怒其專恣,嘗命近臣上官儀草詔欲廢之,竟為武後所脅沮,反誅了上官儀。自此以後,高宗每出臨朝視事,武後便隨出垂簾坐於其後,外廷政事,不論大小,皆得預聞。高宗昏庸,又都委他裁決,以此天下大權悉歸中宮,凡官員之黜陟、刑獄之生殺,都決斷於武後之口,天子不能做主,但拱手聽命,屍位而已。於是中宮之尊,與天子並,內外臣民稱為「二聖」,而威福之柄,不自天子出矣。《易經》上說:「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書經》上說:「牝雞司晨,惟家之索。」自古婦人不與外事,陰乾陽位,鮮有不致禍敗者。唐自武後專政之後,遂以女主臨朝,革唐為周,實開闢以來所未有之大變,然原其始,則高宗一念之嬖愛為之也。是以人君必清心寡慾,貴德賤色,修身齊家,謹於幽獨之中,察於燕私之際,使婦不得乘夫,內不得干外,然後君權無旁落,而宗社可常保也。
原文 時承平既久,選人益多。是歲,司列少常伯裴行儉始與員外郎張仁禕設長名姓歷榜,引銓注之法,又定州縣升降、官資高下。其後遂為永制,無能革之者。大略唐之選法,取人以身、言、書、判,計資量勞而擬官。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詢其便利;已注而唱,集眾告之。各給以符,謂之告身。
直解 這一段,是記唐時選法之詳。司列少常伯即吏部侍郎。告身即今之誥敕。唐初承兵革之餘,人不樂仕,候選者少。到高宗時,天下承平日久,入仕之途漸廣,每年應選的人數,比舊增多。是歲,司列少常伯裴行儉與吏部員外郎張仁禕,見人材壅滯,乃調停斟酌,設為長名姓歷榜法,以定其留放,引銓注之法,以為之規格,又將州縣大小分為八等,因量官資除授,如資望高者,授以上等州縣,資望卑者,授以下等州縣。自二人更定,此法甚為便利,以後吏部銓選,遂守以為定制,無有能變之者。大抵唐之選法,其取人有四:一曰身,是觀其儀狀;二曰言,是聽其應對;三曰書,是試其書寫;四曰判,是考其批判。合是四者,又計其資俸之淺深,量其效勞之多寡,而後擬官以授之。每年十月以裡,天下候選人員,皆集於吏部,選至三月而盡。初集則先考試,所謂觀其書、判是也;已試而後銓擇,所謂察其身、言是也;已銓而後填注,面問其地方相宜、官資相當與否,以注其闕;已注而後唱名,使選者皆集,各以其官告之,於是上問下省審定,請旨奉行,各給敕文,以為符驗,叫做告身。其詳節如此。蓋辨官論材,是朝廷第一要務,固貴處得其當,猶須任得其人。當時裴行儉有知人之明,其詳品士類,必以器識為先,而浮華淺躁之流,雖材不取。故唐初以來,掌銓者以為稱首,固不專恃立法之善而已。自此以後,銓總之法益密,而偽濫之途益增,至於糊名易書、假手代進,而所謂身、言、書、判者,亦不過文具而已,則任法之不如任人可見矣。
原文 上既封泰山,欲遍封五嶽,監察御史裡行李善感諫曰:「數年以來,菽粟不稔,餓殍相望,四夷交侵,兵車歲駕,陛下宜恭默思道以禳災譴,乃更廣營宮室,勞役不休,天下莫不失望。」上雖不納,亦優容之。自褚遂良、韓瑗之死,中外以言為諱,無敢逆意直諫,幾二十年。及善感始諫,天下皆喜,謂之「鳳鳴朝陽」。
直解 監察御史裡行,是官名,如今之試御史。菽,是豆。稔,是熟。殍,是餓死的人。此時高宗仿秦漢封禪之儀,既親幸泰山,加土於山上以祭天,因欲並封嵩山、霍山、華山、恆山遍週五岳,遂於嵩山之南,營造奉天宮,以為駐蹕之所。監察御史裡行李善感上疏諫說:「封禪之舉,本以天下太平告成功也。今數年以來,天下凶荒,五穀不熟,餓死的人,舉目皆是,又四夷都來侵犯,我中國兵車歲歲駕行,不得休息,這等景象,豈是太平!意者天降災譴,以為言戒。陛下正宜深居內省,端拱靜默,思量治道,以消禳災譴,庶乎天變可回,人心可慰。今乃更事巡遊,廣營宮室,勞役百姓,耗天下之財力,所在騷然,民不堪命,豈不大失天下仰望之意乎!」這疏內所言,高宗雖未聽納,亦寬容而不罪也。蓋自高宗初年,褚遂良、韓瑗二人諫立武後,得罪貶死,繇是內外群臣,以言事為忌諱,雖心知其非,未有敢違逆上意而直言極諫者,天下不聞諫疏,幾二十年。至是善感始有此疏,天下聞之,莫不喜慶,比於「鳳鳴朝陽」。蓋鳳凰之鳴,曠世而一見,善感之諫,亦數十年而始聞,誠悲其稀闊,幸其僅有,又深歎其難得也。夫言路國家之血脈也。血脈流通,則榮衛調暢;血脈壅塞,則疾病橫生。今以言官之常職,比於世所希有之物,此豈盛世之事哉!故惟明主不罪逆耳之言,然後人臣敢陳苦口之說,使言路常通,則政事可無闕失而天下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