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公司過時了嗎

有些人認為私營企業是掠奪成性的老虎。有些人認為私營企業是能擠奶的母牛。很少有人把它看成一匹拖著堅固馬車的駿馬。

出自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

在這個強大的新技術時代,我們還需要公司嗎?許多觀察家斷言,現在已經有了真實的方案來替代公司。這些替代方案利用了本書描述的許多數字化創新,特別是上一章描述的基於大眾的徹底去中心化技術,如加密貨幣、分佈式分類賬和智能合同等。公司是現代資本主義的核心所在,但正如我們在本部分反覆看到的那樣,核心經常被技術武裝的大眾擊敗。那麼,公司將會怎樣?

為了開始討論這個重要問題,我們來看看最近兩項用大眾替代公司的工作所產生的影響。一項是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意為「去中心化的自治組織」),另一項是比特幣/區塊鏈。在相關經濟理論的剖析之下,這兩項具體工作的最新記錄在很大程度上向我們展示了一般公司的未來。

DAO之道

2016年5月28日上午9時,資本主義商業世界最純粹的一次大眾運動完成了史上最大規模的一輪眾籌。其中涉及的實體是第一個真正去中心化的自治組織,也就是DAO,正如其宣言所解釋的,這個實體「不存在於任何地方,同時又無處不在,並依照不可改變的代碼的毫不動搖的鋼鐵意志行事」。[1] 它有點像風險投資基金,但遵循所有事物去中心化的原則。

DAO僅作為開源的分佈式軟件存在,用於執行智能合同。它是在上一章描述的以太坊項目中構建的,並且使用了該項目的加密以太幣。像風險投資基金一樣,它審批項目並進行投資。但與標準的風險投資基金相比,DAO有兩個不同之處。首先,該組織並不要求所有項目都承諾財務回報,它也可以支持非營利性項目。其次,挑選可支持項目的是資助DAO的大眾,而不是作為合作夥伴或評估者的核心群體。大眾的成員按照各人的初始投資比例行使投票權。

在DAO軟件之外,沒有人類或機構層級,沒有首席執行官、董事會或員工,甚至沒有像萊納斯·托瓦爾茲運營Linux那樣設置指導委員會。DAO只是軟件,也只有軟件,只有在大多數參與者決定在自己的電腦上安裝新版本的情況下,軟件的功能才會被更改。否則DAO將繼續按初始編程的方式運行,不可能有中斷或人為干預。沒人有正式的權力改變DAO,沒人可以商議或籲請改變它,如果它處事不公,也沒人會被法庭起訴或追究。

許多人認為,這種軟件正是克服核心的偏差和不足所需要的。評論家稱之為一種「範式轉變」,可以「為商業民主化提供新機會。」《福布斯》雜誌報道說,這將「促成未來的企業家……按需定制地『設計』自己的組織,滿足自己要改變世界的使命、願景和戰略的最佳需求」。真錢蜂擁而入,支持這個完全虛擬的組織,在2016年5月的28天內,它籌得1.62億美元。

好景不長

在DAO的籌資窗口關閉之前不久,一群分析其代碼的電腦科學家發表了一篇論文,指出軟件內嵌的社區投票程序中存在他們所說的嚴重缺陷。[2] 作者寫道,他們公開討論這些問題不是為了「以其DAO之道滅其DAO之身」,而是想加強它,「我們討論這些攻擊,並提供具體簡單的建議,它們將緩解攻擊,或者在某些情況下使攻擊變得完全不可能。」

然而,在DAO運行之後不久即盜取其大約1/3以太幣的匿名黑客可能沒有這樣的社區良心。在檢查代碼之後,這位仁兄意識到,本質上,即使請求的賬號餘額為零,也可以易如反掌地使DAO像一個裝滿現金而且一直吐錢的自動取款機一樣運作。

這完全是公開作案,要知道,DAO是透明的,是完全合法的,軟件的許可條款明確表示,用戶必須嚴格接受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內發生的一切事情。

有人提問黑客為什麼會發動這場攻擊,因為盜走的以太幣不能被立即兌成美元或任何其他法定貨幣。中本聰研究所的丹尼爾·克拉維茲(Daniel Krawisz)給出一個解釋,黑客可能正確預測到一旦攻擊被公開,以太幣的價值就會暴跌,於是搶先出手,在線上操作的一場加密貨幣交換中做空以太幣,由此掙得大約300萬美元。

但黑客的動機並不重要,問題在於攻擊中暴露出來的加密貨幣和智能合同的漏洞。中本聰研究所一份尖刻的評估認為,以太坊「注定要失敗。」它編程不佳,使用條款有誤,兩者結合在一起,為這種糟糕的程式化法律約束帶來災難。

然而,堅持所有事物去中心化夢想的人並沒有輕言放棄。以太坊的共同創始人之一維塔利克·巴特林(Vitalik Buterin)也是有影響力的《以太坊白皮書》(Ethereum White Paper )的作者,該書於2013年出版,當時巴特林年僅19歲。2016年7月,他宣佈了加密貨幣及其區塊鏈中的一個「硬分叉」。如果DAO的大多數參與者接受了這個嵌入新版本以太坊軟件的分叉,那麼之前在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中發生的所有交易將基本不再被考慮,並且所有相關的以太幣將歸還初始所有者。

事實上,DAO的大多數成員採用了硬分叉,但也有不少人怒火中燒。作家E. J.斯伯德(E. J. Spode,可能是化名)在網絡雜誌《永旺》(Aeon )上做了一番解釋:「在『少數成員』看來,硬分叉破壞了以太坊的核心原則,不管怎麼說,創建以太坊就是為了繞過所有橫加干預的人類,繞過那些腐敗的官僚、政客、董事、首席執行官和律師。代碼就是法律。如果你沒有看到軟件的弱點,那是你的問題,軟件本來就是公開的。」

斯伯德列出的「橫加干預的人類」名單可能還應該包含中央銀行的官員,他們常被指責操縱法定貨幣的價值。許多人覺得硬分叉做了更糟糕的事情。它沒有隨意改變以太幣的價值,但它實際上改變了貨幣擁有者。DAO的一些初始參與者拒絕了硬分叉,並繼續使用原始版本的分佈式軟件,並將該系統命名為「經典以太坊」(Ethereum Classic)。我們在2017年初寫作本書時,以太坊和「經典以太坊」並行存在。

苦澀的比特幣

儘管全世界熱評如潮,但比特幣和區塊鏈也遇到了麻煩。邁克爾·赫恩(Michael Hearn)是一位多產且受人尊敬的區塊鏈編程貢獻者,他曾經對區塊鏈深信不疑,因此從谷歌辭職,全身心投入該項事業。2016年的1月,赫恩出售自己持有的全部比特幣,脫離項目。他在博客上撰文解釋自己的決定,標題是「比特幣實驗的決議」。在赫恩看來,這項決議就是承認失敗。而且,導致失敗的不是採礦的棘手難題或者新近發現的加密貨幣本身的漏洞,而是組織方面的原因。他寫道:

它之所以失敗是因為社區失敗。一種去中心化的新貨幣形式缺乏「系統性重要機構」並且「大到不能倒」,已經變成更糟糕的東西,變成一個完全由一小撮人控制的制度。這還有什麼意思?更糟的是,這個網絡正處於技術崩潰的邊緣。應該阻止這種結果的機制已經分崩離析,因此,人們不再有大量的理由認為比特幣實際上能比現有的金融體系更好。

由於如何處理系統持續增長的意見存在分歧,問題便也隨之而來。兩個陣營出現了,每一個都由高級程序員領導。他們不試著解決分歧,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強化自己的立場。每一方都認為自己依然秉持比特幣和區塊鏈的創始原則,而每一方也都有一些成員與風險資本支持的加密貨幣初創公司或其他商業利益相關聯。中本聰在這個問題上保持沉默,他多年前就已經遠離所有的討論。在雙方僵持不下之際,比特幣系統的表現已經受損,這加劇了區塊鏈交易被延遲或者完全被忽略的風險。

這場關於比特幣系統的架構與未來的爭議恰好碰上另一個令人擔憂的趨勢,那就是全世界比特幣總體採礦能力的一大部分集中在中國。截至2016年中期,在全世界所有比特幣交易和比特幣採礦設備中,中國分別佔有42%和70%。對於比特幣社區的許多人來說,任何大的集中度都不受待見,因為它可能會對系統的演變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系統的要點就是要通過去中心化來避免這種影響。具體而言,任何控制超過採礦總量50%的實體或協作群體可以單方面決定哪些交易是有效的,並由此剝奪其他人的權力。

在中國發生這種集中現象,特別令人不安。中國政府一直密切關注並監督金融機構,必要時會進行干預,而這種活動似乎與完全免受政府干預的加密貨幣夢想存在衝突。許多人認為,比特幣和區塊鏈會受制於嚴格的監管,美夢不一定成真。

顛覆性技術

DAO和比特幣採礦網絡所遇到的麻煩凸顯了一個根本問題,它與加密貨幣、智能合同、強大平台以及其他近期數字化技術的興起有關。我們在本章開頭提了一個簡單的問題:公司是否會過時?我們正在更好地撰寫智能合同,建立巧妙結合自身利益和集體利益的網絡,將強大的生產和創新工具民主化,那麼,我們還能依賴工業時代的公司來完成工作嗎?

本書自始至終都論及主題,由於數字化進展神速,人腦和機器、產品和平台正在以強大的方式進行組合和重組。在這種情況下,大眾會支配甚至壓倒核心嗎?

很多人相信並希望是這樣。誠然,只要有在位者,就會有反對在位的哲學,但是,大蕭條帶來了混亂不公的感受,隨後的復甦既緩慢又不均衡,使得這種哲學有了新的依據。許多人看到了大量證據,表明公司(特別是大公司)永遠不可被信任,認為它們是剝奪和剝削的動力,與繁榮無關。[3]

如果大公司是問題所在,那麼解決方案是明確的,即所有事物去中心化。看起來,技術進步理所當然地使這一願景得以實現。我們在第3章中討論的3D打印可以讓個人製作任何物品,由此消除對充斥專用設備的大型設施的需求。這就是我們在麻省理工學院的同事尼爾·格爾聖菲爾德(Neil Gershenfeld)等人提出的新生產願景。[4] 就許多作物的種植而言,大型農場可以用精確監控的微型容器來代替(見第10章)。加密貨幣和智能合同可以處理金融服務和其他信息商品(見第11章)。網絡已經使信息和教育資源的獲取日趨民主化(見第9章)。2012年,未來學家雷·庫茲韋爾(Ray Kurzweil)表示:「在非洲,一個持有智能手機的孩子比15年前的美國總統獲得的信息更多」,這種知識傳播肯定會繼續下去。摩爾定律將繼續起作用,推動各種各樣信息產品的價格下降、性能提升,其速度是計算機時代之前的歷史聞所未聞的。

所以,技術似乎支持著所有事物去中心化。那麼經濟學又會怎樣呢?對於技術進步改變公司和其他的工作組織方式,經濟學的理論和證據能說些什麼呢?實際上,經濟學能說的太多了。

認識企業經濟學

1937年11月,年僅26歲的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Ronald Coase)發表了傳世之作「企業的性質」。他在論文中提出了一個非常基本的問題:如果市場真的很棒,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事情在公司內部發生?換句話說,為什麼我們要選擇在這些被稱為「公司」的穩定、層級化、通常是大型和官僚主義的結構中開展如此多的經濟活動,而不是所有人僅僅像獨立的自由職業者一樣工作,僅僅在需要完成特定工作時走到一起,事成之後又各奔東西呢?實踐中,經理人這只「看得見的手」在日常業務中非常有效,畢竟公司隨處可見。[5] 如果市場份額是對一個想法是否成功的終極考驗的話,那麼,人們可能會認為市場這個想法本身就沒有通過市場測試。

很容易看出,在一個商法不發達、法庭羸弱,因此合同不被信任的環境中,一個純粹的、原子式的市場是不起作用的。但是20世紀30年代時,美國和其他發達經濟體的情況並非如此。那麼,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公司?科斯對這個問題的分析再次證明,凱恩斯關於過世經濟學家有持久影響的論點是多麼正確。「企業的性質」一文常被極客和技術專家引用。事實上,這幾乎是他們提及的唯一一篇經濟學論文。

我們頻繁聽到從事數字化業務的企業家、創新者和未來學家援引科斯的名字,這使我們倍感驚訝。但是我們可能不該這樣想,因為科斯向這些人表明:他們的工作有多麼重要,這些工作又可以如何重塑整個經濟。[6]

科斯的選擇

科斯指出,選擇企業或者市場,這本質上是一個使成本最小化的決策。事實上,它幾乎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競爭總是淘汰成本較高者。企業的邊界非常靈活,它可以大到容納成千上萬的人士,持有數十億美元的資產;它也可以非常狹窄,讓大多數人像獨立承包商一樣工作,他們持有或租用必要的設備,並且從別人那裡買入或賣出產品和服務。因此,公司之所以必須如此龐大、如此強大,是因為它們通常能夠以比純粹市場更低的成本生產產品、提供服務。

但為什麼會是這樣呢?我們不是說市場超級有效率嗎?科斯認為,某些方面的確如此,但市場在其他幾個方面也往往產生較高的成本,包括:

‧ 搜索並發現相關價格的成本;

‧ 談判和決策的成本;

‧ 挨個簽訂合同的成本;

‧ 監督和執行合同的成本。

現在,你能看出科斯為什麼如此有影響,如此受極客喜愛了嗎?數字化技術顯然降低了許多導致企業支配市場的成本,它們可能會逆轉這一局面,促使市場蓬勃發展。1987年,湯姆·馬隆(Tom Malone)、喬安妮·耶茨(Joanne Yates)和羅伯特·本傑明(Robert Benjamin)發表論文「電子市場和電子層級」,該文最為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7]

此後發生了什麼呢?我們進入個人電腦時代已有近35年了,進入網絡時代也已經20年,而且還經歷了10年的智能手機時代。這些都是新穎而強大的工具,當它們結合使用時,尤其可以降低科斯提出來的成本。在許多方面,它們正在引領一場靠近市場、遠離大公司的大轉換。事實上,馬隆、耶茨和本傑明等人預見了電子商務的興起,甚至還預測到像Upwork和O2O平台之類的市場化組織。

公司該做什麼?

儘管遠離大公司的趨勢明顯,但它們的消亡根本就看不出來。恰恰相反,我們看到大公司日趨成為主導。美國經濟既產生最多的數字化技術,也最為頻繁地使用它們。所以,如果極客對科斯的解讀正確,大公司會趨於式微的話,這個國家就是我們的希望所在。然而,實際發生的情況是公司集中度在提高,在大多數行業中,越來越多的銷售和利潤歸於數量越來越少的大公司。例如,《經濟學人》雜誌研究了美國893個不同行業,結果發現,從1997年到2012年,前4位大公司收入的加權平均市場份額從26%上升到32%。正如我們在2008年所寫的,信息技術使競爭更加「熊彼特化」,也就是說公司能夠迅速擴張,獲得主導性的市場份額,但同時也使新進入者更容易取而代之,增加市場動盪。

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經濟越來越趨數字化,而大公司卻在增大,而非縮小?可能是有利於市場的數字化工具還沒有廣泛傳播,或者仍不成熟。如果是這樣,那麼加密貨幣、區塊鏈、智能合同和其他創新技術可能就剛好是實現科斯論證的極客願景所需要的。至於我們所討論的DAO和比特幣/區塊鏈基礎設施描述的問題,可能只是一位「年輕巨人」在成長過程中經歷的痛苦。如前所述,我們傾向於高估新技術的短期潛力,而低估其長遠利益。而且我們認為,人們很容易低估新的分佈式分類賬及其同類。不管中本聰是誰,他(她)的確給世界帶來了強大的新事物。

但只是這些還不夠強大,還不足以把公司推倒,甚至不足以顯著降低其在世界經濟中的重要性。為了明白其中的原因,我們需要回顧科斯的工作,但不能停在那裡。相反,我們需要瞭解交易成本經濟學(TCE)的後續見解,而科斯就是該學派的開山鼻祖。

重新思考公司

交易成本經濟學研究「為什麼經濟活動是這樣組織的」這樣一個基本問題,例如,我們所看到的市場和公司為何是這樣組合起來的。它經常被稱為企業理論,是經濟學的一個顯要分支,其中已有三位學者獲得了諾貝爾獎。科斯在1991年率先垂范,2009年,他的學生奧利弗·威廉森(Oliver Williamson)也獲此殊榮,同時獲獎的還有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8] 最近一次,也就是第三次獲獎的學者是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和本特·霍斯特羅姆(Bengt Holm-strom),獲獎時間是2016年。毫無疑問,你會從該學派的名稱推測交易成本非常重要,當市場的總交易成本較低時,它們就勝過層級制的企業,反之亦然。

我們不可能在這裡闡述交易成本經濟學的所有見解,其真知灼見太多了。相反,我們想把精力集中在其中一個方面,它對於理解大眾持有的新型強大數字化技術的影響尤其有幫助。我們從一個基本的經驗法則入手:與層級制的企業相比,市場的生產成本往往低一些,但協調成本則要高一些,在這裡,生產成本指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所產生的全部成本,協調成本指設置生產並保持其平穩運行的全部相關成本。本書討論的各種技術是降低成本的重要因素,在降低協調成本方面尤為明顯。不難看出,在一般情況下,搜索引擎、廉價的全球通信網絡,以及免費、完全和即時的信息產品經濟都會降低協調成本。

從邏輯上講,隨著協調成本的下降,市場的相對劣勢縮小了,因此將變得越來越有吸引力。正如湯姆·馬隆和他的合作者預測的那樣,這意味著市場會被用得更多,而企業則被用得更少。這正是我們在某些重要方面所看到的。近年來,隨著數字化技術的不斷改善和傳播,外包、離岸外包、自由職業者和其他「分拆企業」的行為也大大增加。很明顯,有一場大規模的運動正在進行,它拿走了原本在單一企業層級結構中進行的許多工作,並將其推向市場。

然而,企業仍在明顯走強,在許多方面,它們的經濟影響力正在增加而不是減少。那麼,交易成本經濟學的基本經驗法則是錯誤的嗎?當然不是,但它需要被「現代化」。自從「企業的性質」一文面世以來,已經有長達80年的研究建立在科斯的發現之上並加以發揚光大。一味繼續依賴它,就有點像把格雷戈爾·門德爾(Gregor Mendel)19世紀中葉的工作當成遺傳學的終極話語,並因此無視沃森(Watson)和克裡克(Crick)、DNA的發現,以及後面發生的一切。

不完全的合同

在交易成本經濟學的諸多闡述中,與本章內容最為相關的是不完全合同和剩餘控制權的概念。桑迪·格羅斯曼(Sandy Grossman)和奧利弗·哈特在其開創性的論文中問道:「公司所有者持有哪些非所有者不能持有的權利?」他們推理指出,所有權僅在合同不完全的意義上才具有價值。如果合同明確規定了一座建築物、一台機器或一種專利的每一種可能用途,那麼把合同一方標注為該項資產的「所有者」將不會帶來額外的權利。

另一方面,當合同不完全時,所有者就擁有剩餘的控制權,即他們可以使用資產去做合同內容之外的任何事情。[9]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可以給汽車塗什麼顏色,或者沒有規定何時更換汽油,又或者沒有規定是否更換音樂系統,甚至沒有規定是否可以將其以1美元賣給街上的一位小老太太,那麼作為業主就有權做出這些決定。哈特深入研究了這些問題,發表了一組特別有影響的論文,包括與約翰·摩爾(John Moore)的合作論文[10] 及與本特·霍姆斯特羅姆的合作論文。[11]

一位支持把所有事物去中心化的人士可能會追問,為什麼要假設合同總是不完全的?如果我們努力試一次,說不定就可以成功撰寫出一份完全的合同。實際上,合同各方也許能夠針對一部汽車(或其他資產)寫出完整的一套角色、權利、責任和獎勵,無論汽車會發生些什麼,或者合同各方會發生些什麼。如果這樣一個完全合同真的有可能,那就不會有剩餘控制權,當然也就不用在乎誰擁有汽車。本質上,這正是原先假設DAO能夠做的,即是說,每一項未來的決策都可以通過一個全面的合同來裁決。

然而,幾乎所有研究過這個問題的經濟學家都認為,在實踐中,完全的合同是不可能的。世界是個複雜之地,未來的大部分不可知,我們人類的智力也有限。這些考慮和其他因素結合起來,使得完全合同難上加難,最有可能的情況就是:對於任何一個現實的商業場景,實際上都不可能撰寫一份根本不需要所有權的完全合同。

實踐中,這意味著當兩個人一起從事某個項目,並且其中一人擁有生產所需的機器或工廠之類的必要資產時,所有者一方就擁有剩餘控制權。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提出新的創意,可以增加機器的產出,那麼所有者一方就可以付諸實施,無須進一步商討。相比之下,非所有者一方則需要所有者的許可。這種情況就給所有者帶來了堅持削減額外產出之類的討價還價能力。交易成本經濟學稱之為「敲竹槓問題」。這樣一來,所有權影響了創新的激勵,無論是新產品創意等大創新,還是更好的庫存分類等小創意,結果都一樣。

解決問題的要點在於通過改變所有權來改變激勵因素,因此也改變結果。與那些自有資產的獨立承包商相比,使用他人資產工作的員工有著不同的激勵。這是企業邊界之所以重要的一個原因。在設計高效率的公司、供應鏈或整個經濟體時,關鍵問題之一就是如何安排資產與激勵。

那麼,企業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市場參與者不可能合起來一起撰寫完全合同,讓合同寫清楚所有可能的情況,即現實世界在未來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然後規定誰該做什麼,誰又能得到什麼。實際上,公司制是解決這個問題的一種辦法。它代表一種預先確定的方式,確定誰來執行剩餘控制權,管理層代表公司所有者開展這項工作;它還預先確定誰該獲得回報,這涉及公司的利益相關者,其中包括所有者,但也可能是其他擁有討價還價能力的人,[12] 在所有合同要求得到滿足之後,他們會參與相應的價值分配。

我們當然不能保證這個安排會很管用。管理層可能優柔寡斷、無能、腐敗,或者犯錯,股東們可能血本無歸。但企業仍因管用而存續,而且也的確管用,部分原因在於它解決了困擾市場的不完全合同和剩餘控制權問題。

難上加難的去中心化

以上見解有助於我們理解本章較早時討論的比特幣、區塊鏈、以太坊和DAO的最新問題。從一開始,區塊鏈的設計原則就是盡可能去中心化及不可控制,這意味著它最終是反層級結構的。但是,對於那些熱情的支持者來說,如果區塊鏈朝著他們不願意看到的方向發展,例如它開始越來越多地在中國運營,那麼他們能求助於什麼呢?從許多方面來看,這種情況與加密貨幣和分佈式分類賬的原始願景截然相反。但是對於原始的比特幣愛好者來說,他們也幾乎不可能改變現狀或回到從前,這就像一小群交易者想改變整個股票市場趨勢一樣困難。

很不幸,比特幣和區塊鏈程序員已經分裂成兩個彼此對抗的陣營,也沒有任何一種正式或非正式權力可以做出最後的決定。一旦他們的成果越來越受制於一個威權政府,而且它有著大量技術和市場干預記錄,情況就會變得更糟。將整個區塊鏈結合在一起的合同是完全由代碼寫成的,也是由數學支持的,它沒有具體說明當採礦網絡在地理上太過集中時應該做些什麼。一旦這種合同的不完全性變成明顯問題,其所有者將毫無退路。

DAO的問題更加嚴峻,因為它明擺著要同步成為100%去層級和100%完全的合同。其成員簽約加入社區,把資金投入一個在線環境,所有決策都由大眾做出,沒有監督、審查或追索,換句話說,也就是沒有任何形式的層級結構、管理措施或所有權集中化。只有一個分佈式的區塊鏈和代碼體系,它收款、接受項目方案、計算項目方案的投票結果,然後根據計算結果分配資金。DAO明確表示,不會對決策及其結果進行二次推測。所以,它把1/3的以太幣發送給一位匿名黑客,這也是完全合同之下的合法結果。2016年7月,DAO發佈置於以太坊軟件之中的硬分叉,解除了黑客的工作。然而,這個分叉也激怒了加密貨幣社區的許多成員,他們把它看成一位所有者做的事,而以太坊的要義不僅是沒有所有者,更根本的是它不能被擁有。以太坊社區遂一分為二。一些人熟諳交易成本經濟學和不完全合同的現實,他們可能已經預見了這樣的結果。

無論技術基礎變得多麼穩固,像DAO這樣完全去中心化、純粹基於大眾的實體能在經濟上佔主導地位嗎?對此,我們兩人持悲觀態度。它們根本無法處理不完全合同和剩餘控制權問題,而公司則授權管理層負責所有未明確賦予其他方的決策,從而化解難題。智能合同是個有趣、強大的新工具,它們將有可用之處,但並沒有解決公司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問題。公司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功能完整的完全合同不可撰寫,這與合同的執行難度或執行成本沒有太大關係。

那麼,未來的技術最終能撰寫完全的合同嗎?有一些技術可以提供幫助。例如,我們在物聯網上看到傳感器越來越普遍,因此有可能監測大量的行動和結果。電腦能力業已增強,這有助於針對未來的多種結果進行決策的模擬、選擇和存儲,網絡可以將所有這些數據和信息匯聚到中央結算場所進行裁決。但是,電腦不僅使得一方能夠快速預期結果,也使得其他各方能夠考慮更複雜的可能性。於是機器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 )中的紅皇后,必須越跑越快,才能跟蹤到出現的所有偶然事件。最終,合同可能仍然不完全。

未來的公司

公司之所以存在,還因為它們服務於其他一些經濟和法律職能,如果世界僅僅由自由職業者組成,而他們又不斷撰寫合同以便在一起工作,那麼這些職能就難以做到反覆一致。公司被假定為無限期存續,這使得它們適合長期項目和投資。它們還受一整套成熟法律的管制,這些法律內容繁多,適用範圍因人而異,為各方提供了可預見性和信心。因此對於許多業務而言,公司仍然是首選工具。

事實上,即使在數字化技術影響最大的那部分經濟體,即使機器、平台和大眾在那裡走得最遠,我們仍然隨處可見經營良好的老牌公司。毫無疑問,它們當中有許多正在做一些與50年前或100年前規範不同的事情。愛彼迎、Uber和ClassPass等平台公司的合作對象並非一小部分穩健的老牌公司,而是大型、流動的人員和組織網絡。老牌公司正試著放低身段,使某些類型的合作夥伴能夠進退自如,與它們開展業務往來,這引發了「按需經濟」的概念。其他公司正在探索如何利用區塊鏈、智能合同等極端去中心化的技術來提供價值。但是,它們幾乎都是在非常傳統的股份制公司結構中追求這些激進目標,而這種組織形式已經存在了4個多世紀。[13]

我們訪問過這些公司,對它們表面上的正規程度留下了深刻印象。它們都有員工、職銜、經理和高管,都有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很少有純虛擬的組織,相反,它們有實體辦公空間、辦公桌和會議室,可能還有大電腦屏幕、桌球檯和乒乓球桌,還有比我們在職業生涯中看到的很多其他公司都要好的附加福利,如免費小吃和餐點等,但是,這些是主要區別嗎?

管理很重要

在標準的企業組織當中,經理人一直是最受非議的群體之一。他們在流行文化中的形象總是負面的,美國電影《上班一條蟲》(Office Space )和電視連續劇《辦公室》(The Office )都是證明。經理人被視為一群笨蛋,毫無價值,而且消磨員工的工作熱情,浪費他們的時間,挫傷他們的雄心壯志。許多人望眼欲穿,期待有足夠的電腦和網絡出現,把中層管理者的文件遞送和報告功能自動化,到那時,需要他們的地方就會少了。

但事情並沒有向這個方向發展。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的數據,1998年,經理人占美國勞動力的比例約為12.3%,但到2015年,這一數字已經上升到了15.4%。而且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其他的工作在本質上變得更加「像管理」了。2015年,經濟學家戴維·戴明(David Deming)發表了一篇有趣的研究論文,該文分析了1980年至2012年期間美國經濟對不同技能的需求。像我們預期的那樣,認知和體力兩個方面的常規技能需求在此期間大幅下降,原因如本書第1章所述,人腦和機器的標準夥伴關係此時正在整個經濟中傳播。

戴明也評估了被他稱為「社交技能」的協調、談判、說服和社會認知等方面的需求轉變。他發現,1980年至2012年期間,「社交技能任務投入」(也就是這些任務的總體使用)增加了24%,而「非常規和分析技能」僅增長11%。此外,從這一時期的總體就業看,需要高超社交技能的工作所佔的比例提高了,而且與這些工作是否需要高超的數學技能無關。這些工作並非都是管理工作,但很顯然,整個經濟這些年來孜孜以求的正是優秀經理人的「拿手好戲」,即感知人們的情緒和優先事項,讓他們一起好好工作。

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強大的數字化技術一路傳播,而商業世界還需要比例更高的經理人,需要更多有社交技能的工人?我們認為,中心化管理和社交技能之所以被持續使用,主要出於三個方面的原因,它們之間高度相依。

第一個原因最明顯也最簡單:世界太複雜、變化太快。想在其中保持長盛不衰,就需要大量的經常性協調,它們並不是都能夠通過社交媒體上的自動更新或同行對話來完成。社交媒體上的活動非常有價值,但它們並沒有消除對組織「傳輸帶」的需求。我們在麻省理工學院的同事保羅·奧斯特曼(Paul Osterman)用「傳輸帶」一詞來比喻中層經理人的正面作用,他們解決小問題,報告大問題,在上下級之間進行溝通,與同行談判、討論,並在其他許多方面使用社交技能。按照以往的定義,大律師是在出庭之前讓問題消失的人。真正好的經理人也一樣,他們使組織工作的傳遞暢通無阻,並防止組織出現問題。

我們大多數人並不認為數字和算法本身很有說服力,這是人類社交技能仍然如此重要的第二個原因。先講一個好故事或一段趣聞逸事,然後再來一張填滿統計學意義上顯著結果的表格,這樣做能給我們帶來更多的震撼。這顯然是我們的認知偏見之一,但我們都不能忽視它。所以,精明的公司下重本開發「輕柔」的勸說藝術,既針對自己的客戶,也針對自己的員工。這解釋了戴明的研究發現,即分析能力與高超的社交技能配合時更有價值,正是由於這種配合,好的想法得以傳播並且被接受。

第三個原因最模糊,但也可能最重要。這就是我們人類希望一起合作,互相幫助,而且我們能夠、也應該鼓勵這樣做。世界上有許多社會動物,但正如靈長類動物學家邁克爾·托馬塞洛(Michael Tomasello)的精彩總結,「如果看到兩隻黑猩猩一起扛著一根木頭,那簡直不可思議。」而且,在幾乎所有存在過的大型人類群體中,總有部分人扮演定義和塑造工作任務的角色。情況不妙時,我們就看到暴君、蠱惑者、操縱者和寡頭,總之都是壞老闆或者拉幫結派的氣息。順利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領導力」和「賦權」,當然這些詞彙被過度使用,因而被貶低了。此時,我們看到的組織能夠打造奇妙的複雜事物,如雙層噴氣式飛機、2 700英尺高的摩天大樓、袖珍電腦和全球性的數字化百科全書。

繼往開來

本書並不深入探索如何領導組織,關於這個主題的書數不勝數,但是,我們確實想指出兩個一致的管理風格特徵,這是我們在共事過的成功技術公司那裡觀察到的。第一個是平等主義,特別是觀念平等。這些公司都有明確的組織結構和管理層級,但是,即使是職位或層級很低的人,或者遠離研發部門或其他核心部門的人,公司都有傾聽他們想法的慣例。這些想法有時會借助技術向上級傳送,有時會沿用老方法,即會議和對話。

無論採用哪種方法,這些公司經理人都堅持關鍵慣例,他們傾聽各種想法,決定有哪些是好的,因而是值得實施的,但他們努力不讓自己的偏見和判斷起太大作用。相反,只要有可能,他們就會求助於迭代和實驗過程,以期發現無偏見的證據,確定新想法是好是壞。換句話說,經理人擺脫了作為評估者和觀念守衛者的傳統角色。這種轉變使一些人感到不快,他們有理由擔心這樣做會助長一些不好的想法,但是,我們遇到的許多最成功的公司和經理人都認為,好處遠遠大於風險。例如,在線教育公司優達學城(Udacity)奉行觀念平等,使公司的商業模式和成本結構產生了重大的積極改變。

優達學城提供許多電腦編程課程,所有課程都以項目為基礎,學生不參加考試,但是要編寫和提交代碼。一開始,代碼由優達學城的員工進行評估,他們平均要花兩周的時間向學生反饋。奧立弗·卡梅倫(Oliver Cameron)是一名開發人員,他想看看外人是否可以像優達學城的員工一樣給學生做評估,或許還會更快一些。當時的首席運營官維什·馬基賈尼(Vish Makhijani,後來晉陞為首席執行官)告訴我們說:

奧立弗做了實驗,他基本上收齊項目,招到人手來評估它們。項目送來,內部人員做評估,我們去找些外人「然後比較一下」。

「哦,哇,他們看起來很相似。」不過這才做了幾次。

「哦,天哪,你知道嗎?有才的人都來了。我們無須把他們限制在山景城。他們實際上可以提供一樣好的反饋,可能還會更好。」

然後我們開始思考,「我們要為這些事情付什麼樣的費用?」

我們開始對不同的付費額度做實驗。「哇,我們可以用30%的費用完成它。」他用自己的手動方式測試,然後在六周內推出產品。

我們向馬基賈尼發問:他是否正式批准對外人開放優達學城的評分系統,他說還沒有。

我只是說:「這聽起來很酷啊,繼續吧。」他真的做了。結果很有趣,優達學城創始人塞巴斯蒂安認為它是最棒的:「當我們對這個移動App進行更改時,我是在應用商店中發現的。」這裡沒有任何產品評論,也沒理由讓馬基賈尼或者誰來批准你的想法。我沒有絕對完美的過濾器,讓它篩選市場上應該有什麼或不該有什麼,更不用說篩選完成這一切的創造力了。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挖掘這裡每個人的「集體」大腦呢?

第二次機器革命時代的公司還具有很高的透明度,這是除了平等主義之外的另一要點,而且它經常支持平等主義。這些公司比通常的組織更廣泛、更多地分享信息。《華爾街日報》技術專欄作家克裡斯托弗·米姆斯(Christopher Mims)指出,信息透明度和扁平、快速、基於證據的管理風格高度互補。正如他所說,「這種相對扁平的層級結構之所以成為可能,原因在於一線工人基本上可以無限量訪問過去難以獲得的數據,或者可以要求更多的高級經理人進行解釋。」米姆斯總結說,平等主義和透明度的結合「不是中層管理的終結,而是一種演變。在我訪談過的每家公司中,都有中級甚至高級經理人同時扮演球員和教練角色,既完成自己的工作,又指揮他人」。

我們也看到同樣的現象。我們還看到,在經過了至少20年之後,人腦與機器之間的標準分工正在讓位於非常不同的安排。第二次機器革命時代的公司更好地理解了丹尼爾·卡尼曼的系統1和系統2(見第1章)以及人類的能力和偏見,它們正在組合現代技術,變革各項工作,包括決策的制定和評估,新想法的產生和改進,以及在非常不確定的世界中前進的方式。

新興市場正在不斷浮現並蓬勃發展,但經濟數據沒有表明公司趨於式微,或者將被形形色色基於技術的分佈式自治組織全部替代。若干原因已被揭示,這得益於交易成本經濟學、不完全合同理論以及其他學科的真知灼見。學術研究固然有價值,但其結果仍遠不足以使人「見微知著」。

由於不完全合同和剩餘控制權,公司可能會一直存在。但公司也將基於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而存在:它們是我們所能想出來的在世界上做大事的最好方法之一。這些大事包括生存並改善健康,提供娛樂、獲取知識,改善生活的物質條件等,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惠及世界各地越來越多的人。大眾持有的新技術將為這一切提供極大幫助,但大眾不會取代作為核心的基礎技術之一的公司。

本章總結

‧ DAO的失敗和比特幣採礦網絡的挑戰表明,完全去中心化組織的想法是有問題的。

‧ 交易成本經濟學和企業理論是理解這些問題的優秀理論基礎。

‧ 技術進步確實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協調成本,這有助於新市場和市場導向商業模式的出現。

‧ 然而,在大多數行業和地理位置上,經濟活動趨於集中而不是分散,少數公司正在獲取更多的價值。

‧ 我們需要公司和其他非市場組織來處理不完全合同的問題,紛繁的現實世界中,合同無法切實界定所有可能的偶發事件。在公司內部,經理人代表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行使剩餘控制權,即合同中沒有界定的決策權。

‧ 除了對合同未授權的事項進行決策,企業領導和經理人還要做更多的事。他們讓人們一起工作,闡明目標、願景和戰略,塑造文化和價值觀,以及完成其他許多必要的工作。

‧ 技術在進步,但是由於公司有效地處理了合同的缺點,並且提供其他許多好處,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它們將繼續成為經濟環境的一部分。

‧ 與工業時代相比,第二次機器革命時代的領先企業看起來可能非常不同,但它們幾乎都會很容易地被認定是公司。

問題

A 面對目前發生的技術浪潮,你希望所在組織在3—5年內有何不同?你想如何改變人腦與機器、產品與平台、核心與人群之間的平衡關係?

B 你最希望自己能保留哪些決策權?你需要擁有什麼資產才能保住它們?

C 下一季度,你將採取哪些最重要的步驟來改變標準夥伴關係?

D 策展一個平台,或者參與另一個平台,或者專注於自己的產品,或者組合以上戰略,這些做法能更好地實現你的目標嗎?

E 你願意在多大程度上推動弱化集中、強化分散,以及較少親力親為、較多自主行事?

F 在你所在的組織中,經理人扮演觀念守衛者的角色有多頻繁?為什麼會這樣?你在探索替代方法嗎?

[1] DAO的中文拼音是「道」,而「道」則是一種傳統學說,公元前6世紀創立於中國,當時有《道德經》問世。「道」經常被翻譯成「方式」,它認為存在與自然的本質是動態的、擴散的。電影《星球大戰》中,「道」經常被引為「原力」的靈感。幾乎可以肯定,創建分佈式自治組織的技術人員意識到其首字母縮略詞的關聯意義。

[2] 該文由迪諾·馬克(Dino Mark)、弗拉德·扎姆菲爾(Vlad Zamfir)和埃明·居思·希雷爾(Emin Gun Sirer)撰寫。許多弱點不僅是軟件漏洞,而且還有經濟缺陷,使得投資者的行為方式與組織的最大利益發生牴觸。Cade Metz, 「The Biggest Crowdfunding Project Ever — The DAO — Is Kind of a Mess,」 Wired , June 6, 2016, https://www.wired.com/2016/06/biggest-crowdfunding-project-ever-dao-mess.

[3] 我們不同意這個觀點。資本主義可以是一種巨大的積善之力,但是「裙帶資本主義」,即扭曲市場使手握強權的朋友漁利的行為,應該連根拔除。

[4] 例如可參見Neil A. Gershenfeld, Fab: The Coming Revolution on Your Desktop — From Personal Computers to Personal Fabrica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5)。

[5] 阿爾弗雷德·錢德勒在他的經典之作《看得見的手》中認為,管理層(特別是中級管理層)是20世紀中期美國經濟中最強大的機構。Alfred Chandler, The Visible Hand (Cambridge, MA: Belknap Press, 1977).

[6] 科斯「企業的性質」一文一直是經濟學中引用最多的論文之一,它在Google Scholar上錄得超過3.5萬次的引用。1972年,他注意到該文「引用很多,使用很少」,但後一代經濟學家和企業高管已經把它當成理解商業組織的「必殺技。」R. H. Coase,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A Proposal for Research,」 in Economic Research: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vol. 3, Policy Issues and Research Opportunities in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ed . Victor R. Fuchs (New York: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1972), 62, http://www.nber.org/chapters/c7618.pdf.

[7] 他們的論文標題有意回應奧利弗·威廉姆森被廣泛引用的《市場與科層》一書,該書在很大程度上以科斯的見解為基礎。Oliver E. Williamson, Markets and Hierarchies, 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 A Study in the Economics of Internal Organization (New York: Free Press, 1975).

[8] 像丹尼爾·卡尼曼一樣,奧斯特羅姆也是獲獎的非經濟學家。

[9] 在法律和道德的一定限度內。

[10] Oliver Hart and John Moore,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Nature of the Firm,」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8, no. 6 (1990): 1119–58.

[11] 例如可參見Oliver Hart and Bengt Holmstrom, The Theory of Contracts , MIT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418 (March 1986), https://dspace.mit.edu/bitstream/handle/1721.1/64265/theoryofcontract00hart.pdf%3Bjsessionid%3DD2F89D14123801EBB5A616B328AB8CFC?sequence%3D1。霍斯特羅姆較早前對「委託代理問題」的開創性工作為激勵合同經濟學的大量後續經濟文獻奠定了基礎,其中包括不完全合同理論(Bengt Holmstrom, 「Moral Hazard and Observability,」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10, no. 1 [1979]: 74–91, http://www.jstor.org/stable/3003320)。霍斯特羅姆和保羅·米爾格羅姆指出,公司本身,包括其所有的規則和規範,都可以被有效地認為是激勵機制。Bengt Holmstrom and Paul Milgrom, 「The Firm as an Incentive System,」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4, no. 4 (1994): 972–91, http://www.jstor.org/stable/2118041.

[12] 可能包括工會、當地社區、中央政府、強大的客戶或主要供應商。

[13] 股份制公司發行人們可以買賣的股票,不影響公司經營。它們可追溯至1602年,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上市。Andrew Beattie, 「What Was the First Company to Issue Stock?」 Investopedia, accessed March 13, 2017, http://www.investopedia.com/ask/answers/08/first-company-issue-stock-dutch-east-india.asp.

《人機平台:商業未來行動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