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6月,也就是蓋茨來到阿爾伯克基的當月,羅伯茨決定舉辦一場Altair巡迴展覽,就像搞嘉年華秀一樣。他的目標是宣傳Altair的種種優勢,並在美國全國建立愛好者俱樂部。他把一輛道奇房車裝飾了一番,將其命名為「移動MITS」,先沿加州海岸北上,途經60個城鎮,隨後南下至美國東南部,經過小石頭城、巴吞魯日、梅肯、亨茨維爾和諾克斯維爾等熱點地區。
蓋茨參與了巡展的部分行程,他覺得這是一項不錯的營銷策略。他感歎說:「他們買了這輛藍色大房車周遊全美,在沿途經過的所有地方都建立了電腦俱樂部。」72 蓋茨參加了得克薩斯舉辦的展會,當他們來到亞拉巴馬時,艾倫也加入其中。在亨茨維爾假日酒店,有60個人(其中有嬉皮發燒友,還有剪著平頭的工程師)花10美元參加了電腦演示會,當時,10美元相當於一張電影票價格的四倍。演示會持續了三個小時。在一場登月遊戲演示的結尾,將信將疑的人們死死盯著桌子底下,懷疑裡面藏有與某個較大的小型計算機連接的電線。艾倫回憶說:「但當他們發現一切都是真的時,工程師們簡直興奮得難以自持。」73
6月5日,MITS一行來到了帕洛阿爾托的Rickeys Hyatt House酒店。在這裡,當他們向一批發燒友(其中許多人來自剛成立不久的家釀計算機俱樂部)演示了微軟BASIC之後,一項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發生了。家釀俱樂部通訊中寫道:「房間裡擠滿了業餘愛好者和喜歡嘗試新鮮事物的人,他們都迫不及待地想要瞭解這個新的電子玩具。」74 一些人渴望實踐軟件應自由分享的黑客信條。從20世紀70年代初催生家釀俱樂部的社會和文化觀念(與阿爾伯克基的創業熱情大相逕庭)來看,出現這種情況並不奇怪。
許多前去參觀「移動MITS」的家釀俱樂部成員已經組裝了Altair,正翹首以待蓋茨和艾倫編寫的BASIC程序,有些人已經給MITS寄去了支票。所以,當這些人看到演示會上的Altair在運行一款BASIC程序時都感到激動不已。其中有個名叫丹·索科爾(Dan Sokol)的俱樂部成員「借用」了載有該程序的打孔紙帶,用一台DEC公司的PDP–11型計算機複製了一些,他認為自己是在履行黑客的義務。75 等到家釀俱樂部舉辦下一次聚會時,會場上便出現了一隻紙箱,裡面裝有幾十份BASIC程序帶,俱樂部成員可以隨便拿回家。[3] 但有一條規定:拿走程序帶的人必須再複製幾份,把共用的紙箱裝滿。李·費爾森施泰因開玩笑說:「記得帶回來的要比你拿走的多。」這是他對一切軟件分享的代表性看法。76 這樣一來,微軟BASIC便開始自由傳播。
這件事不出意料地激怒了蓋茨。他寫了一封激昂的公開信,信中展現出一個19歲少年所有的圓通老練。這封信打響了個人電腦時代知識產權保護之戰的第一槍:
致電腦發燒友的公開信
大概在一年前,看好發燒友市場的保羅·艾倫和我本人聘請蒙特·達維多夫共同開發了Altair BASIC。儘管最初的開發只用了兩個月,但我們三個人去年幾乎花了一整年時間為BASIC建立文檔並持續改進和添加特性。現在我們已經開發出4K、8K、加強版、只讀存儲器版和磁盤版的BASIC。我們使用的計算機時長價值已超過40 000美元。
我們收到了數百名BASIC使用者的反饋,他們都給出了積極的評價。但我們卻遇到了兩件顯然出乎我們意料的事情:其一,這些「用戶」中的大多數從未購買過BASIC(在所有Altair用戶中,只有不到10%的人購買了BASIC);其二,我們從發燒友那兒收到的使用費如果換算成開發Altair BASIC的勞動價值,還不到一小時兩美元。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局面呢?其實大多數發燒友肯定也意識到了,你們中大多數人的軟件都是盜用的。你們認為硬件必須要花錢買,但軟件則應該免費分享。誰在乎軟件開發者能不能獲得報酬呢?
這公平嗎?你們盜用軟件之後,就不會再找MITS來解決你們可能碰到的問題……而你們導致的結果則是,今後不會再有人願意去寫出色的軟件了。誰能分文不取地從事專業工作呢?哪個發燒友能為編程、找漏洞和編寫文檔投入相當於三個人干一整年的工作量,然後免費發放產品?事實在於,除了我們之外,還沒有人在面向業餘愛好者的軟件上投入過這麼多資金。我們編寫了6800 BASIC,現在正在編寫8080 APL和6800 APL,但現在幾乎沒有什麼動力讓我們繼續向發燒友提供這些軟件。用最直白的話說就是,你們的所作所為就是盜竊……
歡迎任何想掏錢購買軟件的人給我來信,也歡迎給我提出建議或意見。請把信寄到: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阿爾瓦拉多大道東南1180號114#,郵編87108。我最開心的事情莫過於能招到10名程序員,為發燒友市場提供大量出色的軟件。
比爾·蓋茨微–軟普通合夥人
這封公開信刊登在家釀計算機俱樂部的通訊上,同時刊登這封信的還有Altair用戶俱樂部的刊物《計算機筆記》(Computer Notes )和《人民計算機公司》。77 這封信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蓋茨坦言:「我收到了一片罵聲。」在他收到的300封信中,只有五封信主動提出付款。其他多數信件都是在罵他。78
蓋茨的觀點基本上是正確的。軟件開發的價值並不遜於硬件開發。開發軟件的人理應獲得報酬。如果不能獲得報酬,人們就不會再去寫軟件了。通過抵制所謂任何可複製的東西都應免費的黑客思潮,蓋茨為軟件開發這個新生行業的發展貢獻了一臂之力。
不過,這封信也透出一種放肆。畢竟蓋茨也是盜用計算機分時服務的連環竊賊,而且從八年級到大學二年級,他一直在利用密碼入侵賬戶。蓋茨在信中稱,他和艾倫為開發BASIC而花費了價值超過40 000美元的計算機時長,但他隱瞞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他從來沒有真正為這些時長付過費,而且其中多數時長都來自哈佛大學由軍方提供的計算機,而這些計算機是由美國納稅人埋單的。一位發燒友組織內刊的編輯寫道:「電腦愛好者群體中有一些傳聞暗示,比爾·蓋茨信中提及的BASIC開發工作是在哈佛大學的一台計算機上進行的,這台計算機至少有一部分經費來自政府,蓋茨出售其開發成果就算不存在法律問題,也面臨社會倫理問題。」79
此外,儘管蓋茨當時並沒有意識到,但微軟BASIC的大範圍盜版其實有助於這家初創公司的長遠發展。微軟BASIC的飛速傳播使其很快便成為一種標準,令其他計算機生產商不得不向微軟購買許可。比方說,美國國家半導體公司推出一款新型微處理器時就決定購買微軟的BASIC授權,因為所有人都在使用微軟的產品。費爾森施泰因說:「我們讓微軟成為行業標準,他卻說我們這樣做是偷竊。」80
1978年年底,蓋茨和艾倫把公司從阿爾伯克基遷到他們故鄉所在的西雅圖地區。臨行前,有一位員工從當地一家攝影工作室贏得一次免費拍照的機會,於是公司的12名員工便拍了一張具有歷史意義的合影。照片中的艾倫和其他多數人看起來都像是來自嬉皮公社的難民,坐在前排的蓋茨看上去則像一名幼童軍。在沿著加州海岸北上的途中,蓋茨曾三次收到超速罰單,其中兩張來自同一名警察。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