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
「騎起來很順手,」溫西回來了,從馬背上跳了下來,「在路上也許一個小時能跑九英里——在沙灘上?著淺水的話,或許八英里。我真想——上帝啊!我多想——騎著它到平鐵那兒去啊。不過最好還是別去了,我們這麼幹不正當。」
他把韁繩取下來,在馬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把它送走了。
「這看起來挺合理,」他嘀咕著,「但卻不成立。不可能成立。你看,假設是馬丁,他到這裡來露營;有證據顯示他來這兒之前就對這個地方瞭如指掌了,當然也會知道夏天的時候馬將被放養在這片草地上。他和亞歷克西斯約好兩點鐘在平鐵見面——我不知道他是怎麼設計的,但他就是做到了。在一點半的時候,他從三根羽毛餐廳出來,回到這裡,牽著這匹小母馬去海灘。我們看到了,他就是在那裡撒下燕麥,引誘馬過來的,也看到了他為了讓馬通過而在籬笆上搞出來的豁口。他順著水的邊緣一直跑,所以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他把馬拴在早已釘在礁石下的環上,他把亞歷克西斯殺了然後匆忙騎馬回來。在穿過波洛克房子下面的粗糙鵝卵石帶的時候,小母馬跑掉了一隻鐵掌。這對他沒有影響,只是這樣馬就有點瘸了,會減慢他的速度。等他回來的時候,沒有親自把馬送回去,而是讓它自己跑。就這樣,看起來就像它自己從草地上跑出去似的,而籬笆上的豁口也很容易解釋,瘸腿、鐵掌——如果有任何人會發現的話——也同樣可以解釋。還有,如果有人發現這匹馬,它滿身大汗而且身上都被曬黑了,這是件再自然不過的事。他大概在三點的時候回來,正好可以及時去修車廠拿他的車,之後的某個時間再把韁繩燒了。這個故事聽起來很有說服力,很乾淨利落,但都是錯的。」
「為什麼?」
「只有一個原因,時間太緊了。他在一點半的時候離開飯店,在那之後,他必須得回到這裡,捉到馬,奔跑四個半英里的路。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假設他一個小時最多跑八英里,但你兩點的時候就聽到叫聲了。你能肯定你的表是准的嗎?」
「絕對準。等我到威利伍康伯的時候,和賓館的鍾比較過;準得很,那賓館的鍾——」
「自然是由無線電設定的,到處都一樣。」
「比這個更權威;所有賓館的鍾都是由一個格林威治的鍾直接控制。我當時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個。」
「厲害的女人。」
「假設他在去三根羽毛餐廳之前就已經捉好了馬——拴在籬笆上,或是諸如此類的?」
「或許,但如果那些達裡的居民說得沒錯的話,他並不是從那裡去的三根羽毛,他是從威利伍康伯那邊開車過來的。而且就算我們這麼假設,他還是需要有一小時九英里的速度才能在兩點鐘及時趕到平鐵。我想他是做不到的——不過當然了,如果他狠狠抽打這可憐的傢伙的話,還是有可能的。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真想騎馬過去試試。」
「但我聽到的叫聲有可能根本不是叫聲,我當時以為是只海鷗,你知道,有可能真的是海鷗呢。我大概用了五分鐘把我的東西收拾好,才出來看到平鐵的。你可以把死亡時間改到兩點零五分,我覺得,如果你必須得這麼做的話。」
「好啊。但這一切還是幾乎不可能。你看,你到那兒的時間最遲不過兩點十分吧。那兇手去哪裡了?」
「在礁石的裂縫裡。哦,哈——但沒有馬。我明白了。那裡不可能再容下一匹馬的。太氣人了!如果我們把謀殺時間定得太靠前,那他就沒有辦法及時趕過來,如果我們定得太靠後,他又沒有辦法脫身。真是該死。」
「是啊,而且我們也不可能把謀殺發生的時間提前到兩點鐘之前,因為血液凝固的狀態。把馬速和血液凝固狀態以及叫聲這三者聯繫起來,兩點鐘是發生謀殺最早的時間上限了,也是從整體上來說最有可能的。好,你最遲是在兩點零五分的時候出來的。就算——這是很不可能的——殺人兇手全速疾奔過來,一秒鐘都沒有耽擱,神速地把亞歷克西斯的喉嚨割開,然後再假設他能——這更加不可能了——在水中奔跑直到一小時十英里的速度。那麼兩點零五分的時候他也只是在回程上走了一英里。但今天下午我們已經證明了,從平鐵那裡向達裡的方向看去,視線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英里半。如果他當時在那兒,你不可能看不見,是不是?會不會是直到你發現屍體的時候,才開始真正向四周看?」
「的確,但我當時感覺活躍得很。如果謀殺發生的時間確實是在我被驚醒的兩點鐘,那我不可能聽不見一匹馬在沙灘上飛奔。那會把一排水都激起來,是不是?」
「肯定會。『踏過,踏過,在他們奔跑的路上踏過,飛濺,飛濺,在海邊的浪花中飛濺。1』這不可能,我的姑娘,不可能。而且,那匹馬在不久之前還經過那片海灘,如果這也沒聽到的話我就把我的帽子吃掉。呃?謝謝你,本特。」
本特很嚴肅地把帽子遞給他,他接了過來。
「但礁石上又有吊環,這不可能是偶然發生的。馬一定被帶到那兒去過,但什麼時候、為什麼要帶到那兒去就是一個謎了。沒關係,讓我們來檢查一下推測的正確性。」
他們離開了那片草地,從亨克小路向上走。
「我們不開車去,」溫西說,「就一邊嚼著稻草,一邊悠閒地逛過去。遠方應該就是村裡的草坪,你曾說過,在那裡的一棵栗子樹下,有村裡的鐵匠工坊。但願那個鐵匠現在還在工作。鐵匠和電鑽工一樣,本來就是讓人觀賞的。」
鐵匠在工作。當他們穿過草坪的時候,錘子歡快的叮噹聲充斥著他們的耳朵,陽光照進敞開的門裡,還在馬車上灑下了點點陰影。
哈麗雅特和溫西懶洋洋地走過去,馬掌在溫西的手上搖晃著。1引自蘇格蘭詩人瓦爾特·司各特的《勒諾》。
「下午好,先生。」馬車的主人友善地說。
「下午好。」溫西回答。
「天氣不錯啊,先生。」
「哈!」溫西說。
那個傢伙把溫西仔仔細細地打量了一番,確定他是個文明人,不是什麼沒事找事的笨蛋。他把肩膀靠在門柱上,開始思考。大概五分鐘後,溫西認為那人已經完成了進一步的判斷。他把頭偏向鐵砧說:「活沒有以前那麼多了吧。」「是啊!」那人說。
鐵匠把鐵掌從鐵砧上拿下來,把它放進熔爐裡再加熱。他一定聽到了這句話,因為他向門邊瞥了一眼。不過他什麼都沒說,只是繼續把精力放在鑄造時的吼聲裡。
現在,鐵掌又被放在了鐵砧上,那個帶著馬車的人又換了一隻肩膀靠著門,把他的帽子向後推了推,抓了抓頭,把帽子又放正,完全符合禮貌地打了個響指。他把自己的手插進馬褲的口袋裡,給馬鼓了鼓勁。
然後是沉默,只有錘頭的叮噹聲穿插其間,直到溫西開口說:「如果按照這個速度,你會把乾草及時弄完的。」「是啊!」那個人滿意地說。鐵匠用鉗子把鐵掌夾起來,又放在火上,用他的皮圍裙擦著額頭,開始說話了。又胖又矮的他有些囉唆地回到倒數第二個話題上。「我還記得,」他說,「當時這兒還沒有這麼多汽車,只有古德瑞奇有一輛——那是哪一年啊,傑姆?」「一九年,那場戰爭。」「是的!戰爭。」沉默,大家都在深思。然後溫西說:「我還記得父親養二十三匹馬的時候,當然,那還不算他的農場裡的。」「哈!」鐵匠說,「那肯定是個特別大的地方了,先生。」「是啊,那個地方很大。對我們這些孩子來說,去鐵匠鋪看他們釘馬掌是很令人激動的事呢。」「是啊!」「所以我對馬掌還是有點瞭解的。剛才我和這位年輕女士在沙灘上撿到了這個——現在可不像以前了,能找到這種東西可不容易。」他晃著手裡的鐵掌。「右前腿,」他若無其事地加了幾句,「品種不錯的小馬,把它的鐵掌給踢掉了,跛著這隻腳跑了不少路——對不對?」鐵匠用他的大手接過馬掌,先是很禮貌地用圍裙把它擦了擦。
「哈,」他說,「太對了。小母馬是紐康伯先生的,我知道。」「是你打的?」「當然是了。」「哈!」「也沒能穿多久。」「沒。」鐵匠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很細心地擦了擦那塊鐵,「傑姆,紐康伯先生哪天發現他的小母馬馬掌掉了?」傑姆似乎是在做一道複雜的數學計算題,然後回答說:「星期五,星期五早上。」「哈!的確是。」鐵匠靠著他的鐵錘,想了想。接下來的故事他說得很慢。他並沒有提供很多信息,但卻肯定了溫西的推論。
夏季那幾個月,農場主紐康伯總是把馬圈養在那塊草地上。不,他從來都不割那塊草地,因為(什麼農場或者植物學上的細節,哈麗雅特沒能聽明白)。不,紐康伯先生並不經常到那兒去,不,他的幫工也不過去,因為這塊草地和他別的土地離得很遠(接著是一段冗長的歷史細節,介紹那一帶的土地分配和租賃規則,哈麗雅特完全聽不懂)。不過他們不需要去餵馬,也不用去給馬供應水,因為那裡有條溪流(一大堆解釋,還摻雜著辯駁,傑姆反駁說,那條溪流最先是在他的祖父那個時代開始存在的,格倫費爾先生在德雷克的灌木林那裡挖池塘之前就有),星期五早晨看到那隻小母馬亂跑的不是紐康伯先生,是貝茜·特維家的小兒子,他過來告訴傑姆的叔叔喬治,然後和另外一個人一起把它逮住了,當時它瘸得很厲害,紐康伯先生早就應該把那個豁口補好(又一樁逸聞趣事,最後他說:「上帝啊!連老牧師都會笑出來,肯定的!」)。
在那之後,兩個探索者回到了威利伍康伯,得知屍體還沒有找到,不過昂佩爾蒂偵探說他已經知道了屍體可能出現的地方。接著是晚飯,跳舞,然後去入睡了。
第十七章 錢的證據
噢!她神聖的戰利品,我魂牽夢縈的:達克特金幣1之女。——《碎片》
星期三,六月二十四日出於對自己自封職責的忠誠,第二天早晨哈麗雅特去找了威爾頓夫人。把亨利撇到一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作為一個深情的兒子,他似乎理所當然地把自己和母親牢牢拴在一起。哈麗雅特靈機一動,提議說要跟威爾頓夫人去試試輝煌大酒店的土耳其浴。這一招把亨利死死將住了,他沒再打擾她們,嘟囔著說自己可以去剪個頭髮。
當她們兩個人在高溫浴室裡放鬆自己的時候,威爾頓夫人的話匣1達克特金幣是中世紀歐洲各國流通的一種貨幣。
子很容易被打開。哈麗雅特只需要一點點談話技巧,避免露出審訊的樣子。在案件的偵破過程中,不可能有比她更無辜的受害者,事實也證明了哈麗雅特的推斷。
威爾頓夫人是一個富有的啤酒製造商的獨生女,父親留下了一筆數目可觀的遺產給她。當她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父母就離她遠去了。她住在亨廷登郡一個叫聖伊維斯的小鎮上,被一個虔誠信奉新教的姑媽養大。有個叫喬治·威爾頓的傢伙向她求婚,他是一個富有的農場主,在伊利島的勒姆赫斯特擁有可觀的土地和財產。十八歲的時候,她和他結婚了,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擺脫她的姑媽。那位刻板的女士並沒有反對這樁婚姻——儘管那人不是最佳的選擇,她的反對也是合理的——但她在此事上展現了出眾的商業頭腦,堅持讓她的侄女把財產好好保管起來,絕不讓威爾頓觸及。公正地說,威爾頓對那些財產並沒有貪心。他似乎是個很誠實、很清醒也很勤勉的男人,勤勤懇懇地料理自己的農場,並做得很好。據哈麗雅特所知,除了在婚姻生活上不怎麼浪漫之外,他幾乎沒有別的缺點。
亨利是那段婚姻帶來的唯一的孩子,從他出生開始,他們就決定要他追隨父業。老威爾頓在這件事上採取的態度很是刻板老套。他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在悠閒中長大,或者忘了人生正當的目標。他是個農場主的兒子,那他也應該是個農場主。儘管威爾頓夫人常常爭論說,應該把孩子培養成有知識的專業人才,但老威爾頓很固執,而威爾頓夫人最後也不得不承認他的想法也許是對的。亨利對其他任何事都愚蠢,只有在空曠的農地上才能顯示出一點靈氣;問題在於即使他在這方面有點才能,他也不專心去做,卻更喜歡追逐姑娘們或者是賽馬,把他的活都丟給父親或者其他的雇工來幹。在老威爾頓去世之前,亨利和他的母親之間已經有一些矛盾了,後來則變得更加不可調和。
老農場主死的時候亨利二十五歲。父親把所有的土地和財產都留給了兒子,他知道妻子也會同意他這樣做的。顯而易見,亨利的管理讓農場開始江河日下。本來農場主的日子就越來越不好過,想讓作物繁茂的話,就越來越需要管理人的監督;但亨利施加的監督和管理卻越來越少。比如在育馬這一項上,因為購買時判斷力的不足以及繁育方法的不當,結果並不好。這個時候,威爾頓夫人離開了農場——她一直就不喜歡農場——從此之後在各種海水浴場過著輕鬆的生活。亨利好幾次向她借錢,也都得到了借款;但威爾頓夫人堅決不肯把她的財產轉讓給他,而且即使她想這麼做,她的托管人現在已經死了,財產也不能再轉讓——她還是從那個信奉新教的姑媽那裡學了幾招的。最後,她發現亨利和鄰村一個旅館老闆的妻子有染,就和他大吵了一頓。從那以後,他就不怎麼和她聯繫了。不過她知道,他和旅館老闆妻子的私通已經結束了,而在今年的二月份,她告訴他,她要和亞歷克西斯結婚。亨利到威利伍康伯來,在這裡住了一個週末,見到了亞歷克西斯,並告訴他,自己對這件事完全不贊成。這當然不會改善他和母親之間的關係,直到亞歷克西斯死去之前,他們的關係都非常緊張。亞歷克西斯的死讓這個孤獨的女人非常渴望親人的安慰。亨利來了,說他對自己從前的任性非常後悔,希望能得到原諒。她知道,不管怎樣他還是她摯愛的兒子。
哈麗雅特向她提起拉法蘭剋夫人的猜測,說亞歷克西斯的自殺是因為某個未知的重要生意失敗了。威爾頓夫人對這個猜測報以了嗤笑。
「親愛的,生意對他來說到底有什麼重要的呢?保羅很清楚地知道,我們就要結婚了,我會把我的錢都留給他——當然了除了給亨利的那些之外。當然,按常理來說,亨利應該繼承所有的財產,我想他得知我結婚的消息時是有些失望的。但你要知道,他如果有這樣的感覺,那是不對的。他的父親已經留給他一筆豐厚的財產,而且一直叮囑他,不要想著從我這裡得到財產。不管怎樣,我丈夫去世的時候我還很年輕,而且喬治——像我一直說的,他是個心腸很好的男人——經常說我完全有權利來支配我父親的遺產,如果我願意的話也應該再嫁。再說我已經借給亨利很多錢了,他從來都沒還給過我。我對亨利說,從我跟亞歷克西斯訂婚的那一刻起,我就把所有借給他的東西當做是免費的禮物了,並會立下遺囑,給他留下三萬英鎊的終生權益,如果他有孩子的話,這些財產就是留給他孩子的。如果他沒有孩子,而保羅又活得比亨利長,那這些錢還是要還給保羅的,因為保羅是他們兩個人中比較年輕的那個。」
「你打算把其他所有的錢都留給亞歷克西斯嗎?」
「為什麼不呢,我親愛的?我不會再有孩子了。但保羅並不喜歡我的打算,他曾說,這個計劃很善良又很愚蠢,我那樣做的話,如果他丟下我一個人跑了,我該怎麼辦?不,我的計劃是這樣的。當我們結婚的時候,我會把三萬英鎊移交給保羅。當然,這些錢絕對是他的了,我不希望我的丈夫想投資的時候還要來找我批准。然後,我死的時候,亨利可以得到另外三萬英鎊,他和我的債務也都清了。保羅會接受剩下所有的錢,那總共會是十萬英鎊,其中包括他已經有的三萬英鎊。因為你要知道,保羅可能會再次結婚,建立一個家庭,那他就需要錢了。我並不覺得這個安排有什麼不合理的,你呢?」
哈麗雅特覺得這樣的安排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她留給她唯一的兒子的遺產只是三萬英鎊的終生權益,這還得看他的繼父活多長時間。她還把總數有這筆錢三倍的錢都交給他的繼父來控制。那麼會有這種可能性存在,假設他的繼父娶了新妻子,那麼繼父和他新妻子的孩子都比他的地位要高得多。不過,威爾頓夫人的錢總歸是她的錢,她那甘願拱手相奉每一個便士的愚蠢,和亞歷克西斯沒有任何關係。這時,威爾頓夫人一個細微的面部表情讓哈麗雅特驚醒了過來。
「我想你已經表達了你深思熟慮後的決定,」她並沒有表明自己的看法,「如果你的兒子真那麼喜歡浪費錢的話,也許只擁有一個終生權益對他是件好事。不管怎樣,他都能有所依靠,我想你現在的遺囑裡也一定有很好的安排。」
「噢,是的,」威爾頓夫人說,「至少,終生權益有那樣的好處。老實說,我在遺囑的問題上有些怠慢,還沒有立新遺囑呢。我現在的健康狀況一直很好——但當然,遺囑總是要寫的。你知道人總是能拖就拖。」
哈麗雅特想,這說法真老套。如果腦子裡盤算好的明智遺囑最後都能得以實施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只會白白浪費遺產的繼承人。她想,如果威爾頓夫人明天就死了,那亨利所能得到的遺產總和會超過十三萬英鎊。
「你要知道,」她說,「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立新遺囑的。就算是最年輕最健康的人也說不定哪天就離去了。」
「是的,是的,你說得太對了。但現在可憐的保羅死了,我感覺已經沒有精力來處理這些事了。何況遺囑只有在亨利結婚成家的情況下才會有點意義,但亨利說他沒有結婚的打算,而且就算他結婚,最後也可能還是他先把所有的財產繼承下來。現在已經沒有別人了。親愛的,我怕講這些事會讓你覺得無聊。你剛才問的是保羅的事,我已經跑題了,不應該囉唆自己那些造化弄人的私事。我剛才要說的是,保羅不可能為生意操心。他知道他馬上就會有很多錢,而且,」威爾頓夫人很有道理地說,「沒有本錢的話你也不可能做什麼大生意,是不是?就像我從前認識的一個股票經紀人說的那樣,有錢才能生錢,而保羅不可能有那麼多錢來做生意的本錢。我覺得他對生意也沒有什麼瞭解,他太浪漫太不食人間煙火了,可憐的孩子。」
「也許,」哈麗雅特自言自語地說,「也許吧。但他或許能找到一個有錢的人來幫他。」她有一點點驚訝。「富有」是一個相對的詞彙。她猜測威爾頓夫人一年的收入會有兩千英鎊,但如果她的財產投資得當——聽她的口氣似乎投資得還不錯——那她應該有兩倍於這個數字的收入才對。一個像亞歷克西斯那樣的窮人,完全可能為了十三萬英鎊而放棄自我的尊嚴。他到底有沒有真正結婚的打算呢?
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他決心要拋棄這一切,離開這個國家,那麼,能讓他放棄比三百枚小金幣閃耀得多的金色前景的,會是多麼大的威脅或者誘惑呢?
還有亨利。就算要除掉遺產稅,十三萬英鎊也十分可觀,為了這個數目,或者比這更少的數目,都有人願意去殺人。好在彼得勳爵已經決心要調查亨利了。這時,她注意到,威爾頓夫人開始講話。
「安東尼先生的表情多奇怪啊,」威爾頓夫人說,「他似乎是個很好心的年輕人,但我覺得他精神不怎麼好。昨天他跟我說起保羅的時候,口吻非常友善。他似乎對保羅有很深、很真摯的感情。」
「噢,安東尼!」哈麗雅特有些責難地想。然後她想起了他瘋了的母親和低能的弟弟,又加了一句,「可憐的安東尼!」想起他讓她感到了一絲悲傷。「彼得勳爵把這些事都處理得很好,」她自己對自己嘟囔著,「他什麼東西都不要。」她沒有辦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突然想起彼得勳爵,但毫無疑問,關於財產的問題有些惱人。
與此同時,那位任性的貴族也沒讓自己閒著。他在警察局裡纏著偵探。關於布萊特的報告已經出來了,根據他們的調查,他所說的故事已經被證實了。他也如約乘坐那班他們告知的火車,從斯漢普頓的一個寄居屋舍搬來威利伍康伯,現在在威利伍康伯一間廉價房裡安靜地住著。他沒有見過任何陌生人,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有逃跑的意圖。之前一天,他被警察帶去斯漢普頓,邁瑞威澤作證說前些日子,自己正是把那把恩迪科特的剃鬚刀賣給這個人的。在幾個小時內,他們成功核對了他最近幾個星期的動靜:
五月二十八日從倫敦來到伊爾弗勒科姆。工作了四天,因為酗酒和不稱職而被解雇。
六月二日到達斯漢普頓。去了邁瑞威澤理髮店,並在那兒買了一把剃鬚刀。在鎮上待了五天找工作(細節已證實)。
六月八日威利伍康伯。去了莫裡頓的店,輝煌大酒店的理髮店。被告知將來可能會有工作空缺。並被推薦去萊斯頓·霍伊的拉梅奇理髮店面試。當天去了萊斯頓·霍伊,在拉梅奇接下了工作。
六月十五日從拉梅奇理髮店被解雇——酗酒和不稱職。回到威利伍康伯;被莫裡頓告知工作已經有人做了(事實上並沒有,但有人在電話裡報告了他的壞名聲)。嘗試了另外一兩家理髮店,沒有成功。在免費寄居屋裡睡了一晚。
六月十六日(星期二)
又試圖找工作;未果。晚上在工人寄居屋睡覺,他是在午夜過後不久到那裡的。他們本來不願意接受他,但他拿出了一個英鎊來證明自己付得起床錢。
六月十七日乘九點五十七分的火車去了斯漢普頓。想找一個叫利特爾頓的理髮師,試圖通過他來找個工作。被告知利特爾頓先生不在,但第二天早上十一點半以後可以再來。又拜訪了另一個理髮師。在寄居屋裡找了一張床,傍晚開始就和那裡的人在一起。
六月十八日(亞歷克西斯死的那天)
早上十點鐘離開寄居屋,直接去了公共圖書館。他在那裡的閱覽室坐了一個小時,閱讀各種報紙上的招聘專欄。閱覽室的工作人員證實了這點。他很清楚地記得布萊特,因為他問過當地報紙出版日期之類的問題,還給他指了指存放當地資料的書架。十一點的時候,布萊特詢問圖書館的鍾是不是准的,因為十一點半他得去見一個人。十一點十五分的時候他離開了,應該是去見那個人了。
他要見的那個人,當然就是利特爾頓了,他不假思索地證實了布萊特的這段話。利特爾頓搭乘十一點二十分的火車回到斯漢普頓,一回到理髮店就看到了布萊特在那裡等他。他告訴布萊特,如果他願意的話可以過來試試手,立刻就可以開始。布萊特在梳妝台那裡工作到下午一點鐘,然後出去吃了午飯。剛剛過兩點的時候他回來了,又繼續工作直到下班。店主最終覺得他的手藝不夠好,付了一點錢讓他走了。在他聲稱用過午餐的那家飯店,倒是沒有人能為他證明,但再清楚不過的是,不可能有什麼神奇的魔毯,把他轉移到四十英里外的平鐵,兩點鐘殺掉一個人再回來。不管在這宗悲劇裡,布萊特扮演了什麼角色,他絕對不可能是直接殺人的兇手。
至於布萊特更早一些的歷史,他們的調查就沒有什麼成果了——主要是因為布萊特自己都不記得這些年來他究竟用過哪些假名。目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只能肯定的證詞就是,馬森伯德街上的確曾經有過一家理髮店。店主的名字叫辛普森,這和布萊特所說的故事相符;但就像布萊特先前說的那樣,由於城鎮建設的原因,馬森伯德街早已經消失了,所以很難找到還記得當年店主樣子的人。
「他肯定曾在曼徹斯特住過,」這是偵探得出的結論,「不然他根本就不會知道有馬森伯德這麼一條街;很有可能他真的就是辛普森。但從那時到現在,他都幹了些什麼,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警察的另外一條信息說的是老波洛克和他的船。威利伍康伯警察局有個新加入的年輕警官,當地的漁民們還不認識他。他被派出去化裝成一個度假的人,跟一位女士一起在達裡附近的沙灘上閒逛。他說服了波洛克,讓他駕著自己的船帶他們去海上。那段旅行不能用愜意來形容,首先是因為老船夫的粗魯,其次是那位年輕女士還有點暈船。他們請他把船開到離磨刀礁林最近的地方,「因為警察在那裡打撈屍體,這位女士很想去看看。」波洛克嘟嘟囔囔了一大堆,但還是把他們帶過去了。在這趟路途中,海灘始終都是一覽無遺的,但船開到某個地方就停了,那裡離岸依然太遠,看不清楚搜尋屍體的行動。當時,那些人似乎是在平鐵旁邊的沙灘上。他們請波洛克把船開得靠近礁石一些,但他堅決拒絕。在整個出海過程中,警官仔細地檢查了這艘船,想查看任何不尋常的跡象。他甚至假裝掉了半克朗1硬幣,堅持要到下面的船艙去找,看看是不是漏到那裡去了。他打著手電筒,徹底地檢查了一遍這個發霉的地方,查看那裡有沒有血跡。為了演得更加逼真,他假裝找到了那半個克朗,並把它當做小費給了波洛克,好換來一點清靜。總而言之,這次偵探行動是令人失望的,什麼收穫也沒有,他們的成果只有暈船,還近距離地看到了很多誘捕龍蝦的籠子。
溫西提出了亞歷克西斯護照的問題,這傷了昂佩爾蒂偵探的自尊。難道勳爵閣下真的覺得他們會忽視這麼明顯的疑點嗎?亞歷克西斯確實有一本護照,而且他上個月申請過簽證。去哪裡的?什麼,去法國,沒錯。當然,如果需要新簽證的話,他可以在那裡的領事館辦理。
「這就給了逃跑理論一些論據,我們的小朋友打算跑掉,是不是?」
「是啊,勳爵閣下。如果他想去中歐某個偏僻的地方,就一定會覺得金幣比紙幣要方便一些。但我不明白,為什麼他不把現金帶著,在巴黎兌換呢?勳爵閣下,我不怕跟你坦白,我現在有些贊同你的想法了。要我說,這個男人心裡是有打算的——那可能就不會是自殺。而且他有三百英鎊的金幣在身上,有很多人可以為這點錢謀殺他。不過,這是在假設那些金幣就在他身上的前提下。在屍體沒找到之前,我們不能肯定這一點。」
「如果他是因為金子被謀殺的,那麼就算你找到了屍體也不會知道金子在不在他身上。」溫西說。
是啊,勳爵閣下,那倒是個事實。除非我們能找到袋子,或者任何裝錢的東西。不過就算有袋子的話,兇手也有可能把它一起拿走1克朗是舊時英國銀幣名,價值二先令六便士。
了。「偵探看起來很鬱悶,」不過或許有什麼條子能夠證明——如果兇手沒有把它也帶走的話——但願海水沒有把它泡成紙漿。
「你知道嗎,」溫西說,「我突然有一個預感。我想你最終會發現,亞歷克西斯就是被謀殺的,但不是因為錢。我是說,不是為了那三百英鎊。」
「你為什麼會這樣認為,勳爵閣下?」
「因為,」溫西說,「你沒有找到屍體。」
偵探抓了抓自己的腦袋。「你的意思不是說有人來把屍體給弄走了吧?他們要屍體幹什麼?」「為什麼?如果我的推斷沒錯的話,那他們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你們找不到屍體。他們希望你們能找到屍體。」「為什麼?」「因為謀殺的原因不是那三百英鎊小金幣。」「但你剛才說,這是為什麼屍體還沒有找到的原因。」「是的。」「你現在的路線,」昂佩爾蒂偵探說,「如果你不介意我這麼說的話,勳爵閣下,是在建造迷宮。再說一遍:他們希望我們能找到屍體,因為他們並不是為了三百英鎊而謀殺的。但是因為他們並沒有為三百英鎊而謀殺他,所以我們找不到屍體。是不是?」
「完全正確。」偵探的眉頭深深地皺著。然後燦爛的笑容照亮了他寬大的臉,他高興地拍了一下大腿。
「當然了,勳爵閣下!上帝啊,你說得太正確了。我們這些蠢蛋以前怎麼就沒想到呢。這簡直像大白天的陽光一樣明顯。只是你說話說得太繞了,把我搞得很糊塗。我向上級匯報的時候也這麼說試試。我跟你打賭,他乍一聽起來也不明白。他們不希望屍體被找到——不,錯了。他們希望屍體被找到,因為他們,他們沒——」「試著加上韻律,」溫西建議說。
為什麼他們希望屍體被找到?
他們不想要那三百英鎊。
他們不想要那三百英鎊。
這就是為什麼屍體還沒找到。
「太好了,勳爵閣下,」偵探說,「你竟然還是這麼出色的詩人呢。」他掏出了筆記本,嚴肅地把這四行詩記錄了下來。「你可以用『我們在這裡繞過了桑樹林』的調子來唱,」溫西建議說,「還可以加一個副歌,『就是在星期四的早晨』。或者應該說是『星期四的下午』,但這只是為了押韻而已。我特許你在下一次警察音樂會上表演這首歌,不用付我版權費。」
「你太會開玩笑了,勳爵閣下。」偵探大笑著。但就在溫西離開警察局的時候,他聽見一個低沉的聲音在吃力地哼著:
為什麼他們希望屍體被找到,被找到,被找到,為什麼他們希望屍體被找到就是在星期四的早晨?
溫西回到了貝爾維爾酒店,發現哈麗雅特留給他一張便條,上面寫著她和威爾頓夫人的談話內容。他皺了一會兒眉頭,然後突然把本特叫了過來。「本特,」他說,「我想,是時候讓你去一趟亨廷登郡了。」「沒問題,主人。」「你得去一個叫勒姆赫斯特的地方,去打聽一切關於亨利·威爾頓先生的事,他在那裡有一個農場。」「沒問題,主人。」「那只是個很小的村莊,所以你到那裡去得有個理由。我建議你買一輛車或者是租一輛,到那個地方發現車壞了,引擎裡有什麼複雜的問題。」「好的,主人。」「這是三十英鎊,如果你還需要更多的話,告訴我一聲。」「好的,主人。」「應該住在一個人多的旅店裡,在酒吧裡四處問問。」「自然會的,主人。」「盡可能找到所有關於威爾頓先生的東西,特別是他的經濟狀況和他的名聲。」「沒問題,主人。」「得盡快去做,也要盡快回來。」「好的,主人。」「現在就出發吧。」「好的,主人。」「那就走吧。」「好的,主人。您的上衣在第二個抽屜裡,絲綢襪子在衣櫃右邊的托盤上,領帶在襪子的上面。」「好的,本特。」溫西機械地說。十分鐘之後,本特先生手裡提著一個小箱子,向火車站走去。
第十八章 蛇的證據
那有一隻長著毛、綠眼睛的小蛇,聲音就像是叢林裡的夜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