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節


那刑警戰戰兢兢地說:「我們穿上藍色鞋套,戴上白手套,走進去看了看,確認他真的斷了氣……我們沒有碰任何東西。」
事實上,這在劉思緲看來都純屬多餘,因為命案現場遺留的嫌犯鞋印多半都是被警方的鞋套擦抹破壞的。按照她的觀點,只要發現現場,刑警第一要做的就是什麼都不做,直接請刑技人員來勘查,不過這對中國的刑偵工作是一種苛求,如果指望每個警隊在出每個案子時都有足夠的刑技人員及時配合,那還不如在龍年給每個孕婦都配上個月嫂來得靠譜。
常見的犯罪現場搜索模式有六種:直線搜索法(捋帶子)、網格搜索法(走格子)、區域搜索法、圓周/輻射搜索法、螺旋搜索法和關聯搜索法。其中,捋帶子一般針對室外犯罪現場,區域搜索法往往需要多名勘察人員共同進行,圓周法和螺旋法的搜索速度比較快,只是容易遺漏物證。
一般來說,針對室內犯罪現場多採用網格搜索法,不過今天,劉思緲卻決定採用區域搜索法——儘管在場的刑技人員只有她一個人。
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她的視線將整個房間掃視一遍之後發現:桌子上沒有放東西,書架和大衣櫃都是空的,床鋪當然鋪了被褥,但床下和床邊堆著幾個還沒有打開的編織袋,破綻的口子露出衣服和書……這說明黃靜風在這裡剛剛住下沒多久,還沒來得及把搬來的東西歸攏到該放的位置。所以,有價值物證的存在範圍可能僅僅集中在幾個區域。而區域搜索法的優點恰恰在於將空間劃分一定區域以後(以這間屋子為例,可劃分為死者周邊區域、生前主要活動區域和生前較少活動區域),可以按照重要程度對某些區域重點搜索:比如一張用來睡覺的床和一張蒙著灰塵的桌子,後者簡單看一下即可,而前者必須反覆勘查。
當然,在勘查前有個事情最好先確定,那就是黃靜風到底是不是自殺的。
如果是自殺,那麼這就是自殺現場而不是犯罪現場,勘查的價值和意義都立刻下降了好幾個級別。
這自然需要蕾蓉來做鑒定。
按照劉思緲的要求,蕾蓉沿著牆邊走到黃靜風屍體前面。她短暫地凝視了他一陣,突然抬起頭,似乎不想讓人看到她的眼睛,留著一道刀痕的雪白脖頸劇烈起伏了幾下,旋即恢復了平靜。
她戴上乳膠手套,走上前去開始做初步的屍檢:先目測了一下黃靜風腳底和地面的距離,以及他踢倒的小凳子的高度,基本是相符的;然後看了一下黃靜風垂下的雙手的指甲,如果他不是自殺而是被勒死的,那麼在與兇手的搏鬥中,指甲縫內很可能留有兇手的表皮組織殘片及血跡,但是也沒有;接下來就是觀察頸部。自縊和勒殺的鑒別絕大多數都可以通過觀察頸部得出結論,比如自縊的索溝多在舌骨與甲狀軟骨之間,而勒殺的索溝多在甲狀軟骨或其下方,再比如自縊的索溝很少出血,而勒殺的索溝多出血,顏色較深,還有「八字不交」——自縊者的縊繩經耳後越過乳突,升入髮際,在頭枕部上方形成提空,所以索溝不閉鎖,古稱「八字不交」,如果「交」上了,無疑就是兇手用繩索勒住受害人,在他身後用雙手向兩側相反方向用力拉緊繩索造成的。
黃靜風的頸部特徵顯示,他應該是自縊。
但這也不一定。《洗冤錄》上就有這麼一句「惟有生勒,未死間即時吊起,詐作自縊,此稍難辨」,意思是說:當人被勒昏的同時馬上被懸吊起而偽裝自縊,上述頸部特徵依然是很難辨別的。這就需要做進一步的屍體解剖了,查看黃靜風的頸動脈分叉下內膜是否有橫向裂傷,腦膜溢血是否明顯,以及血液內有無酒精反應或其他麻醉藥物反應……
然而這些都需要時間,蕾蓉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
不,不要想這些了,還是集中精力想想眼前的案子吧:黃靜風真的是自殺嗎?他不是還要找師父段石碑算賬嗎?
「怎麼樣,自殺還是他殺?」劉思緲在旁邊問蕾蓉。
「需要把屍體帶回所裡做檢驗。」蕾蓉低聲說。
劉思緲聽出她的無奈,正要對著門外的幾個刑警發號施令,突然耳畔響起一個聲音——
「黃靜風的右臂,手腕這裡,怎麼了?」
是呼延雲,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溜了進來,劉思緲皺起眉頭正要訓斥他,蕾蓉答道:「腕骨骨折,挺嚴重的,他在太平間設備室最後一次出現時我就注意到了,右前臂老是耷拉著,抬不起來。」
「會影響手指的機能嗎?」
「肯定會有不小的影響啊……怎麼了?」
呼延雲一指黃靜風的脖頸下方:「那麼,他是怎麼打的繩結呢?那個繩結可是打了好幾道,夠複雜的。」
劉思緲和蕾蓉大吃一驚,不約而同地盯住那繩結:繩結是一團死疙瘩,應該是某個人把繩子的一頭拋過暖氣管,然後踏著凳子在半空中打的結,如果說拋繩子還可以用左手,那麼打這樣一個繩結無論如何不可能用單手完成。
他殺,毋庸置疑。
劉思緲看了呼延雲一眼,憎惡而欽佩,然後低聲說:「你們倆出去吧,我要開始勘查犯罪現場了。」
黃靜風的屍體被裝進黑色盛屍袋,封好,掛上標籤,運回法醫研究所,站在樓道裡的蕾蓉望著這一幕,口中喃喃自語:「到底是誰殺害的黃靜風?」
呼延雲在旁邊幽幽地說:「當然是一個想讓你以為整個案件到此結束的人……」
這時,有個警察把這一居室的房東找來了,他說是一個留著絡腮鬍子的男人兩個月之前租的房子,一下子就交了半年的租金。把黃靜風的照片給他看,他說即便粘上鬍子也肯定不是這人租的,警察又拿出張文質的照片讓他辨認,他揉著眼睛看了半天,說不好確認。
蕾蓉突然想起,自己在地鐵裡與黃靜風和段石碑撞上那次,曾經到電腦機房調出通道口的監控視頻來看,發現了他倆的影像,於是打電話讓地鐵方面將視頻發過來,沒多久,視頻傳回,用筆記本電腦打開,看到黃靜風和段石碑出現的時候,房東指著段石碑肯定地說:「就是他租的房子,這臉型這鬍子,一模一樣。」
然而,那圖像只是一掠而過,異常模糊,段石碑留著絡腮鬍子,豎起的風衣領子將臉遮了大半,還戴著墨鏡,所以根本不能辨別這人是不是張文質。唯一肯定的就是這一居室是段石碑租下,然後讓黃靜風住的……
一個小時左右,對犯罪現場的勘查結束,劉思緲走出了房間,將一張已經填寫完畢的犯罪現場初步勘查表遞給蕾蓉說:「你看看吧。」
蕾蓉接過來,呼延雲也湊到她身邊,兩個人一起看著:
表4*犯罪現場初步勘查表(內容有省略)
案件編碼:BJ201X031XXS0042
死者概況:(姓名:黃靜風;性別:男;年齡:26歲;職業:市第一醫院殯儀工);
死亡原因:繩索類物勒壓頸部而導致的窒息性死亡;死亡性質:他殺;
勘查地點:××區××街道××小區7號樓601房間;勘查方式:區域搜索法;
區域一:死者周邊區域,即死者陳屍周圍5平方米內空間;
整體描述:死者被偽造自殺,用尼龍繩勒頸懸掛於暖氣管上,「踢倒」的木凳凳面有較完整鞋印,暖氣管上無指掌紋,牆面有不完整指掌紋,地面有不完整鞋印和雜亂的足跡證據,其他有價值證據較少。
血液證據:無;精液證據:無;汗液證據:無;唾液證據:死者垂直地面有口中垂落唾液;
尿液證據:無;其他體液證據:無;指紋證據:牆面提取到分屬不同人的兩組不完整指紋,A組含左右手五指指紋,初步比對結果系死者所留,B組含右手五指指紋,遺留者不詳。
掌紋證據:牆面提取到分屬不同人的兩組不完整掌紋,A組含左右手掌紋,比對結果系死者所留,B組含右手掌紋,遺留者不詳,但掌紋形態與B組指紋構成一體,系一人所留。
鞋印證據:A組鞋印系42號球鞋鞋印,左腳前尖外側有一邊沿條裂縫特徵,長2.2厘米,與死者腳上所穿鞋鞋底特徵吻合。B組鞋印系43號皮鞋鞋印,右腳腳弓處有一缺損小圓圈特徵,經查,死者遺留的鞋只均為42號,且均無此鞋底特徵,疑似犯罪嫌疑人鞋印。
足跡證據:因須對連續足跡做綜合分析,此處略。
毛髮證據:無,纖維證據:無,武器證據:尼龍繩一根,與索溝內花紋印痕相符。
區域二:生前主要活動區域,包括臥室床鋪周邊、洗手間,以及常用通路。
整體描述:死者床鋪凌亂,被害前疑似面窗背門而坐,床鋪周邊堆放編織袋四隻,裝有換洗衣物、日用品、書籍等,垃圾筐內無有價值證物,洗手間無最近使用跡象。
血液證據:牆面血跡多為陳舊蚊蟲血跡;精液證據:被褥有陳舊精液;其他體液證據:無;
汗液證據:被褥有陳舊汗液;唾液證據:枕巾有陳舊唾液;尿液證據:便池有陳舊尿液;
指紋證據:多處提取到分屬不同人的兩組不完整指紋,A組含左右手五指指紋,初步比對結果系死者所留,B組含左右手五指指紋,遺留者不詳。
《黃帝的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