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節

  作為我個人而言,我其實是有心放地包天一條生路的,因為我知道如果把他送法嚴辦的話,估計他這種煽動顛覆社會穩定局面的行為,就算是不槍斃以正綱法。恐怕餘生也只能在高牆內渡過了,此刻的我已經完全冷靜了下來,在平和的環境下,人總是容易陷入回憶,我回想起許多我們小時候一起經過的事。
  於是我從屋裡找來繩子,趁著地包天還沒有醒過來,綁住了他的手腳,接著我手抓住早已因為血液的凝固而好像焊在地包天大腿上的那把鐵剪刀,然後慢慢開始往外拔出來。這樣的過程其實和我刺入他大腿裡,地包天遭受的痛楚是差不多的,於是很快他就痛得醒轉了過來,但是也許是因為受傷或是失血的緣故,他叫喊的聲音聽上去非常沙啞,並且顯得有氣無力的。掙扎了幾下發現已經被我捆住了,於是地包天兩眼木然地望著我,索性也不掙扎了。
  拔出剪刀之後,地包天的腿上又開始滲出鮮血。整個大腿已經腫起來很高,好像是一個吹脹的氣球。把褲腿撐得鼓鼓的。我撕開了地包天的褲腿,將他的傷口暴露了出來,經過這麼長的時間,他的傷口已經出現了感染。於是我給他稍微包紮了一下,然後問他說,兄弟,我再給你最後一個機會,你若是能夠幡然悔悟,今天當哥哥的還能夠再給你一個機會,放了你回去,我會在你身上下咒,將來你若是重蹈覆轍,此咒立刻反噬,讓你七孔流血暴斃而死。
  我故意說得這麼嚴重,這是在告訴地包天後果會是怎樣,但是你還有機會重新來過,做個好人,安安分分當一個老百姓。可是地包天聽到之後,突然鼻孔伸縮了幾下,接著鼻頭和眼睛都紅了起來,他帶著哭腔跟我說,司徒大哥,一切都完了,今天就算是你放了我回去。我也照樣會被追殺的,而且我已經走到了這一步,沒有退路了,我只能一條道走到黑,是死是活,就聽天由命吧。
  從他的語氣和口吻來看。其實地包天在今天之前的這麼長時間當中,其實心裡有過懷疑,甚至是懷疑過自己的做法到底是對是錯,但是每次都說服自己的理由,則是自己已經深陷其中,根本無法自拔。與其臨時變卦,不如一直走下去。這大概就是所謂的當好人要當的人盡皆知,當壞人要讓人聞風喪膽一樣。
  於是我再勸說了幾句,地包天態度突然變得堅決了起來,他說事已至此,自己也不奢求什麼寬大處理,如果自己做的事是對的話。那麼老天爺也不會懲罰自己,可如果自己因此落獄甚至是被判刑槍斃,那就說明這麼做一早就是錯的,自己所遭受的罪責,都是這些錯誤的代價。
  我很高興地包天比當年分別的時候成熟和理智了許多,可我很難過當我察覺到這一切的時候。竟然是我們立場對立,且必須分個勝負對錯的時候。
  於是我也不再勸他,把女人的屍體拖到一邊,她的死相猙獰可怕,但是被鬼嚇死的人是會畏懼鬼魂的,所以自身變成厲鬼的可能性其實不大。就算是真的變了,大毛也是有辦法對付的。接著我給在場所有的人都餵了水,然後我叮囑大毛,如果有好事之徒來圍觀的話,你想辦法對付一下就行,接著我就拍了拍身上的塵土,朝著縣城的方向而去。
  到了縣公安局門口,我在附近的一家供銷社裡接來了紙筆,寫下一封匿名信,匿名信的舉報內容對於三川鬼市一字未提,只是說了下有人持槍火並,現在已經死了人。地址在什麼地方之類。並且在信的末尾提到希望追查其背後勢力,因為據悉是和反動勢力有關。寫完信之後,我就趁人不注意,走到公安局門口,裝作報案的人,將信放在了接待員的桌子上。
  很快我就趕回了大毛身邊,大毛說我離開的期間的確有一些附近的村民來查看,都被自己迷了眼睛,什麼都沒看見。我告訴他估計很快警察就會來調查這裡,咱們這就離開吧。我站起身來叫醒了還在呼呼大睡的傻姑娘,然後問道,小妹妹,我們要走了,你願意跟著這位哥哥一起走嗎?說完我朝著大毛一指。傻姑娘睡得迷迷糊糊的,盯著大毛半晌後問道,那是不是還有好多糖吃?
  我沒有說話,低頭歎息,轉頭看著大毛。他也一臉傷感,但是我心裡知道,此刻要大毛丟下這個姑娘自生自滅,以他的性格來說,也是辦不到的。大毛強裝出一副微笑說道,是的,每天都可以有很多糖果吃,你要不要去啊?
  這一幕,有點像是拐賣婦女的感覺,但是我知道,大毛的這句話其實是做出了自己的決定,這個決定非常殘酷。而且有著深深的缺憾,但既然是大毛自己選擇的,將來就不會有後悔的機會,剩下的一切,都需要用他的餘生和所有時間與奉獻來證明。
  在離開之前,我對癱倒在地上的地包天說了句珍重再見。然後就扶著大毛,帶著傻姑娘,朝著縣城的方向而去。
  那也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地包天,至於他的結局是什麼,我其實並不知道,因為我起初去縣城投放匿名信的時候。曾經注意到街上有一家中藥鋪,於是我把大毛放到藥鋪後,就馬不停蹄地趕回了院子裡,發現外面停著軍警的武裝車,還有醫院的白衣醫生,所以我知道地包天和這一群人是被政府接管了,他們的後果究竟如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大毛留在郫縣治療槍傷,大概呆了半個多月,於是我也理所當然地陪著他,每天我都會關注著他的傷情。直到郎中告訴我,再休息個幾天就能夠經得起長途車的顛簸後,我和大毛商量好了三天後就啟程回家。這次來這邊呆了快一個月的時間,發生了很多事,雖然最早促使我們來調查的動機此刻已經算是圓滿的解決,壞分子也都收到了相應的懲罰,可是我總覺得還有什麼地方不夠完美。
  於是在我和大毛臨走前的一個白天,我偷偷潛回到了土橋邊上,觀察了一下四下無人,就從鴛鴦陣的竹林裡鑽了進去,再一次回到了三川鬼市當中。這一次,我不是為了調查什麼,也不是偷偷摸摸的,白天的時候大多數商販都在休息,於是我順著長街兩邊的房屋後,隔山差五地放了一把火,在火勢變大之前,我開始裝作自己發現了火情一樣,在街上一邊跑一邊叫喊著,說起火了,大家快逃啊!
  三川鬼市裡都是廢舊的房屋,幾乎是見火就著,那些原本晚上擺攤白天休息的攤販們被我這麼一鬧,於是紛紛都逃了出來。由於這個地方最近的水源也只有一條小小溪流,日常飲水尚且只能勉強滿足,是完全不能用來救火的。距離這裡最近且有充足水源來救火的,就是竹林邊上的那條河溝,一去一來,估計也少了個精光。
  這些其實早在我放這把火的時候,就早已計算過。所以很快,火光沖天,我估計抹了一把黑炭擦在臉上,一副好像我多麼為大家著想似的,開始煽動大家說,師傅們,這火已經控制不住了,大家快逃跑吧!於是很快有幾個人放棄了救火,跟著我一起逃走,人就是這樣,當有人開始帶頭做某件事的時候,剩下的人就會紛紛群起而效仿之。
  這是我第一次放火。並且是蓄意為之的放火。所有人都很驚慌,卻沒有一個人傷亡,當大家都逃出了竹林之後,我遠遠地看見竹林頂端冒起陣陣煙霧,那就是火勢還在蔓延的證明。我找了個機會,趁亂溜走了,因為我知道這場火已經引起了周圍所有人包括在土橋附近居住的人的注意,不用我去報警救火,自然有人會去的。
  三川鬼市,就這樣,在我的一把無名火下,付之一炬。
第四十七章 .大毛結婚
  大毛的傷勢已無大礙,剩下的只需要繼續調養就行了,手腳能夠自由活動,於是我們在我火燒三川鬼市的第二天下午,就踏上了去往成都的汽車,當晚在成都留宿一晚,再回到了山城。
  當年的通訊比較不發達,雖然很多地方是安裝了電話,但大多數都在人民公社、警察局等地方,工廠也有,但是電話這種東西並非尋常百姓會常常使用的,所以我和大毛離開家鄉時間長達一個月。家鄉的朋友對我們的消息幾乎無從得知。
  我孤身寡人一個,加上隨著這些年做了不少大事,在行業裡也算是有點名氣,所以我身邊的朋友還是會相信我即便是遇到危險,也懂得保護自己,知道全身而退。但是大毛不同,雖然出道的時間幾乎和我一樣,但是大毛歲數小,多年來也都大多數時間在王承乾先生的羽翼保護之下,為人也比較低調,所以行業裡王承乾先生的名望遠遠蓋過了大毛。
  這也就意味著,大毛離家一個月,最擔心他的人,就是王承乾先生了。可是當我們回到家鄉後,我便把大毛送回了家,路上的時候我不禁望了望在我身邊行走緩慢的大毛,一個月之前他來找我的時候,剛剛從三川鬼市裡回來,被幾乎軟禁了一個月,心情和身體備受折磨,那次見到他的時候,他比之前瘦了整整一圈。而此刻走在我身邊的大毛,竟然又比一個月前我和他一起動身前往三川鬼市的時候,更瘦了一圈。
  大毛二十多歲的青年。原本高大結實,此刻卻病怏怏的,連臉頰都凹陷了一些下去。我作為老大哥,看到他的樣子,心裡還是挺心疼的。因為一個月之前,我們大可不必去多生事端,只因為大毛的正義感,以及我的好奇心,我們才踏上了這一段旅程,而且在出發的時候,我們都沒有想過此行會如此凶險,差點連命都搭進去。
  搭進去命的不止是大毛,還包括我自己,因為我也沒有料到在調查三川鬼市的時候,竟然會牽扯出這麼大的一場陰謀,即便最終阻攔了災禍的發生,卻也讓我倍感疲憊,同時也非常唏噓,唏噓的是原來人可以落魄到靠販賣鬼魂才能夠維持生計,唏噓原來當人的善良被利用,就會變得失去理智。這一個月時間裡,我的鬍子又長長了接近一寸,這樣的鬍鬚在我這樣歲數的人臉上看來,顯得那麼的不和諧。也許是我看著大毛的時候被大毛察覺到了,他轉過頭看著我,然後釋懷的一笑,彷彿是在對我說,不必說出口,你我心裡都懂。
  當我把大毛送到王承乾先生跟前的時候,王承乾先生就好像看到自己久別的兒子一般。一把就把大毛拉到身邊摟在懷裡,一邊罵著你這兔崽子怎麼瘦成這個樣子了,你還有臉回來啊之類的話,一邊卻忍不住老淚縱橫。我站在一邊默不作聲,心裡百感交集,當初我和大毛出發去三川鬼市的時候。事實上是經過了王承乾先生的默許的,或許他當時的想法就和此刻的我一樣,經歷過了,才知道自己的淺薄,才懂得歸來之人的難能可貴。
  可是當王承乾先生看到站在一邊一臉無邪模樣的傻姑娘的時候,還是忍不住愣了一會兒,然後轉頭看向我,他大概認為這個姑娘是我帶回來的。因為在我們那個年代,男女的婚嫁相對來說還比較早,一般來說二十五六歲的男男女女,都已經當上了孩子的爹媽,像我這種三十多歲還打光棍的人。要麼是家裡窮得娶不上媳婦,要麼就是身體殘疾。而即便是那些身體殘障的人,也大多會娶個癡呆或者傻子,好歹是個人,還能夠延續香火。
  所以當王承乾先生一臉不懷好意但有欣慰的眼神看向我的時候,我就知道。他是誤會了。換了從前,我或許會擺擺手進行辯解,但是此刻我話到嘴邊卻又忍住了,只是微笑著對著王承乾搖搖頭,意思是並非你想像的那樣,然後朝著大毛揚了揚下巴。意思是你還是問你的徒弟吧。
  王承乾先生是我們本地行業裡德高望重的老前輩,家規嚴明,自打我認識大毛以來,就一直覺得大毛對王承乾先生那叫一個畢恭畢敬,而王承乾先生雖然嘴上常常責罵,有時候甚至還會拳打腳踢,但是卻打從心底心疼他的這個徒弟。於是當王承乾一邊摟著大毛邊罵邊哭的時候,大毛也是默默地泣不成聲。只不過當我遞給王承乾先生這個眼神的時候,他還是很吃驚,在傻姑娘身邊走來走去,上下打量,然後把大毛拉到一邊問道。這姑娘眼神渙散,目中無神,你帶回家裡,難道說…?
  大毛先是歎了一口氣,然後堅定地點點頭說,是的師父,這就是我喜歡的女孩,我帶她回來,我們要一起生活,我要娶她做媳婦。
  這大概是大毛第一次跟王承乾說話這麼有底氣,也那麼堅決吧。我心裡雖然覺得以大毛的人品手藝才貌,就算將來不能找一個知識分子姑娘做老婆。也至少能夠找一個我們行裡的江湖兒女,再不行大不了娶個鄉下老實本分的姑娘當老婆也行,可情感這東西就是這麼奇怪,有時候喜歡上一個人之後,其實就接受了對方的全部,包括好的與不好的,優點與缺點,甚至是缺陷。也許是這些年我在江湖的漂泊生活,常常在頭一夜入睡前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於是我開始學會了要做讓自己快樂的事,因為我怕自己明天會後悔。
  王承乾先生對於大毛找了一個傻瓜來當媳婦,顯得有些不理解。但是當著我的面也沒好意思發作,加上大毛瘦了一圈,回到家的時候又這麼虛弱,大概王承乾先生認為這件事可以慢慢再議,或許過段日子大毛也就改了主意之類的。
  當天晚上王承乾師徒倆收留我一起吃晚飯,席間大毛似乎有說不完的話,把這些日子以來我們倆遇到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告訴了王承乾,期間還不斷地誇著這傻姑娘其實挺好的,咱們身在江湖之中,雖然幹的是那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事,但終究生死之交也就只有那麼寥寥幾個而已,這傻姑娘雖然智力不高,但是人很真誠,咱們隨著年歲長大漸漸變得沒有那麼單純,當自己想要再純粹一些的時候卻發現那樣的感覺已經無法找回。而傻姑娘卻將這樣的情感一輩子都這麼維持著,說到底也都是苦命人家的孩子,爹娘為了錢把她給賣掉了,讓她自己出去謀生。恐怕要不了幾天就會死掉,自己是在救她,同時也是在救自己。
  說道末處,大毛感慨的說,或許這就是命裡的選擇吧,除了她。我誰也不要。
  王承乾先生畢竟還是愛自己徒弟的,雖然自己心有微詞,但是既然大毛如此堅持,也把這當中的道理感悟得如此之深,最終王承乾先生還是答應了,儘管這樣的答應帶著一絲他內心的遺憾。可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無法照顧大毛一生一世,等到自己百年之後,還是需要有人陪伴在大毛身邊的。
  於是在那頓飯的末尾,看著大毛和王承乾的師徒情深,我不禁一邊默默地喝酒。一邊想起我前後兩位師父來,若是他們還在,我指的是任何一個人的話,或許此刻我們也會好像如此一般的把酒言歡,江湖豪情從來都不是做給別人看的,而是讓幾個知心交心之人。默默微笑,推杯換盞,然後在心裡靜靜感受。
  所以那一夜,我果然又喝多了。醒來的時候已經天亮,才發現我還趴在昨晚喝酒的酒桌上,我對於那一晚最後一個印象。就是王承乾先生拍著我的肩膀說,好啊,好啊,林其山收了個好徒弟,後繼有人,他的在天之靈。可以寬慰了。
  人在酒後總是容易感性,所以當王承乾先生在我醉意已深的時候猛然提到了師父的名字,我竟然腦子一熱,痛哭流涕。哭著哭著,也就斷了篇兒。
  大毛和傻姑娘的婚事被王承乾看了日子安排在第二個月,由於傻姑娘沒有身份。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總是說不清楚,王承乾尋思著也不必去驗明正身了,反正這姑娘又不用去工作,只需要在家裡幫幫忙打打雜,沒事的時候給她幾顆糖,就能夠換來她一整天的快樂,這樣也挺好。於是在一個月之後,大毛和傻姑娘就在家裡舉辦了婚事,沒有邀請什麼來賓,只寥寥通知了幾個行裡的老前輩,以作見證。我是受邀人群裡年紀最小的一個,也是輩分最低的一個,所以我的座位被按照規矩安排在了最末尾,可是那天我依然很高興,原來看到自己關心的人得到幸福,自己也會感覺到快樂。
  只不過那天傻姑娘果然不負眾望地在婚禮上發了飆,可能覺得這結婚好麻煩的一件事,久久都吃不到糖,於是不顧自己身上穿著新娘子的紅色衣服,也不顧及因為化妝後變得更加美麗的臉,當著所有賓客的面一個撇腿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著喊著要糖吃,急得大毛一邊喂糖一邊哄著,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了起來,大毛的餘生,估計這樣的日子會佔據他的大部分時間,既然選擇了,就默默地一路走下去吧,是苦是甜,也許只有他自己心裡知道了。
  而我在大毛婚禮結束後的第二個禮拜,再一次鎖上了屋子,在門縫裡留了一封寫給大毛的信,然後我離開了家鄉,浪跡四方。
第四十八章 .二十年間
  信的內容大概還是祝福為主,因為結婚後的大毛,除了日常的接單幫助老百姓之外,還要擔負起家庭的職責,即便老婆是個傻瓜。將來還要想法子傳宗接代,延續香火,這些事情,就夠得他操勞一輩子了。在信裡我告訴大毛,請他幫我看管好屋子,現在大革命已經結束了,許多因此而背井離鄉的人或許會回來,這當中有我的叔父,還有地包天的二叔,請大毛時不時幫我去走動走動,關心一下,尤其是二叔。地包天自作孽不可活,可二叔未必知道這一切,所以一定不要告訴他咱們知道的真相。
  除此之外,我還告訴大毛,房子一定幫我留好,因為將來我還會回來住的,只不過我不清楚我這一去會是多久,也許一年半載,也許十年八年。
  而事實上,這一次離開家鄉,一走就是十五年。
  這期間,我幾乎是居無定所,去到一個城市,就小住個半年左右,瞭解不同地方的風俗和民俗,和各個地方的師傅們拜碼頭,交朋友,互相分享。我身上有手藝,且在不斷地進步,辦起事來越來越得心應手,幫助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我並不是每天都開門做事,而是當生活有了壓力的時候,才會去賺一筆錢,足夠支撐我一段日子的那種。
  八十年代初的時候,小平同志在幾年前提出的「改革開放」構想在幾個試點的經濟特區初見成效,於是很快改革就席捲了大江南北,遍地開花,政治氣氛的鬆動使得老百姓開始用除去工作的時間做一些別的事情,私人經商漸漸開始被允許了,集體公社的存在感越來越低,因為人人都開始不為每個月那一點工分去拚搏,不再守著國家發放的補給過日子了。人們對鄧小平同志的改革報以極大的感恩和參與其中的熱情。
  在那些年,中國和美帝國主義在小平同志的訪美中,長久以來的對峙關係得到了很大的緩和,人民也開始親切地打出了「小平你好」的口號,這恐怕是中國幾千年來,第一次有人用如此親暱的稱呼,來直呼國家領導人。那些年,西南邊陲的對越自衛反擊戰,湧現了一大批令人動容的英雄事跡,才有了後來那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血染的風采》。八十年代初的時候,電視機開始以一種全新的娛樂形態進入到老百姓們的生活當中,哪家屋裡有電視的話,門檻都被賓朋給踩壞了。公社革委會被撤銷了,取而代之的是公社管理委員會,那一年,街頭巷尾傳唱度最高的歌曲,其中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啊親愛的朋友們,美妙的春光屬於誰,屬於我,屬於你,屬於我們八十年代的新一輩。」
《司徒山空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