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你演多長時間了?」
他瞇起一隻眼睛,計算起來,然後瞪大雙眼,一臉驚訝:「已經快15年了。」
我微笑著搖了搖頭:「你是從傳教做到傳銷上去了啊。」
剛一出口我就覺得自己這麼說未免刻薄,但一想到我的昔日牧師居然賺小費去了,還是有些吃驚。不過他並沒有感到被冒犯。他只是照了照鏡子,最後自我欣賞地看了一眼那打得完美的領帶,朝我眨了眨眼。
「都一樣,」他說,「不過都是糊弄鄉巴佬的伎倆罷了。我得失陪了,我要賣閃電去了。」
他把那瓶海洛因放在房車中間的小桌子上。我偶爾瞥上一眼,甚至拿起來過一次,但卻完全沒有想吸的念頭。實話說,我甚至想不通我怎麼會在這東西上浪費了這麼多生命。那些瘋狂的需求對我而言就像是場夢。我在想是不是每個人衝動過後都有這樣的感覺。我當時並不知道。
現在還是不知道。
布裡斯科追求新生活去了,嘉年華秀助理辭職是太頻繁了,我問雅各布斯能不能讓我來幹,他馬上同意了。其實沒什麼可幹的,不過好歹免得他再花精力去雇個鄉下佬,給他把相機抬上抬下,給他遞禮帽,還有假裝觸電。他甚至建議我在他示範的過程中,用我的吉布森彈幾個和弦。「帶懸念那種,」他指示說,「要讓這些鄉巴佬感覺眼前的女孩兒真的會觸電。」
小菜一碟。從Am到E和弦之間的切換總能預示大禍臨頭(就是《日出之屋》和《斯普林希爾礦難》的基礎和弦,你要是感興趣的話)。我樂在其中,不過我覺得大聲而緩慢的一陣鼓點可以錦上添花。
「別對這份工作動感情,」查理·雅各布斯告誡我,「我準備上別處去了。展會一結束,貝爾遊樂園就門可羅雀了。」
「上哪兒去?」
「還不清楚,但我已經習慣了獨自旅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只是先跟你說一聲。」
我其實早就知道。在妻子和孩子死後,查理·雅各布斯一直獨來獨往。
他去工作室的時間越來越短。他開始把一些設備帶回去,存放在小拖車裡,當他再次上路時,就會開著房車拉著拖車把東西帶走。那台像功放又不是功放的設備沒在,四個長金屬盒中有兩個他也沒拿。我感覺他是打算從頭開始,無論去到哪裡都一樣。彷彿他已經在一條路上走得夠遠了,想換一條路試試。
我不知道後面要怎麼生活,我現在戒了毒(也不瘸了),但與高壓電之王一起旅行可非我所願。我對他心存感激,但是因為我已經無法真正回憶起海洛因上癮時有多恐怖(就跟女人生完孩子就記不清分娩的疼痛一樣),所以也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感激。而且他讓我感到恐懼,他的「奧秘電流」也讓我害怕。他用極盡奢靡的辭藻來闡述「奧秘電流」——「宇宙之奧秘」「終極真知的途徑」——但他其實對這種電流的瞭解十分有限,就像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面對在爸爸的衣櫥裡找到的槍一樣。
而且,說到衣櫥……我偷看過,我還是承認吧。我發現了一本裝滿了帕齊、莫裡和他們三人合照的相冊。每頁都翻了無數次,封面都鬆了。不用勞駕大偵探薩姆·斯佩德,連我都能推斷出他常看這些照片,不過他從不在我在場的時候看。這個相冊是一個秘密。
就跟他的電流一樣。
10月3日的清晨,在塔爾薩州際博覽會關閉年度攤位前不久,我又一次經歷雅各布斯給我的腦電波衝擊帶來的後遺症。雅各布斯是給我付工資的(遠高於實際服務應得的),我按周租了一間距離遊樂場四個街區的房間。顯然,不管他有多喜歡我(如果他真喜歡我的話),他還是希望獨處,而且我覺得也是時候把床還給他了。
我大概是午夜時分上床睡覺的,大約是最後一場演出結束一小時後,我一閉眼就睡著了,幾乎一向如此。沒有毒品困擾,我睡得很安穩。不過那天凌晨,我兩小時後就醒了,發現自己在雜草叢生的出租屋後院裡。冰冷的月牙懸掛於頂。月色之下,傑米·莫頓赤身裸體地站著,只穿了一隻襪子,肱二頭肌上勒了一根橡皮軟管。我不知道在哪裡找到的它,不過軟管勒住的地方血管畢露,條條暴起,隨便一條都是扎針的好目標。軟管下方,我的前臂慘白而冰冷,彷彿還在熟睡。
「出事兒了。」我說。我一隻手拿著把叉子(天知道這又是從哪裡來的),一下一下地猛戳我那條腫脹的胳膊,至少扎出了十幾個孔,血珠從裡面流出來。「出事兒,出事兒,出事兒了。媽呀,出事兒了。出事兒,出事兒……」
我想讓自己停下來,但卻停不住。確切地說,我並不是失控,只是無法自控。我想起那插電耶穌沿著一條隱藏的軌道漂過太平湖。我就是那樣。
「出事兒了。」
戳一下。
「出事兒了。」
戳戳。
「出——」
我伸出舌頭用力咬了一下。那卡嗒的聲響再次迴盪,不過不是在我耳邊,而是在我腦袋深處。說話和戳自己的強迫行為都消失了,就是這樣。叉子從我手中滑落。我解開那條臨時止血帶,血流湧回前臂,我感到一陣刺痛。
我仰望著月亮,瑟瑟發抖,在想到底是誰,或是什麼東西控制了我,因為我剛才身不由己。回到房間的時候(慶幸沒人看到我在微風中擺動的生殖器),我發現自己踩到了碎玻璃,把腳割傷了。這麼痛應該立刻會醒,但我卻沒有,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在睡夢中。對此我深信不疑。有種東西將我從我體內移走,然後佔據了我的軀體,就像開車一樣操縱著我的身體。
我洗了腳,回到床上。我從來沒有跟雅各布斯說過這些經歷——說了又有什麼用呢?他會說,午夜漫遊一下,把腳割傷了一點兒,只是醫治海洛因毒癮的一點兒微不足道的代價,而且他這麼說也完全在情在理。不過還是:
出事兒了。
那一年,塔爾薩州際博覽會閉幕日是10月10日。那天我來到雅各布斯的房車時是下午5點半左右,有足夠的時間來給吉他調音和幫他打領帶——這已經成了傳統。我正給他打領帶時,有人在外頭敲門。查理蹙著眉頭去應門了。他當晚有六場演出,包括午夜場的壓軸,他不希望之前有人打擾。
他打開門,說:「如果沒什麼要緊事,我希望你晚些再來——」一個穿著背帶褲、戴著棒球帽的農民(一個憤怒的俄克拉何馬老農,再典型不過了)照他嘴上就是一拳。雅各布斯踉蹌後退,結果被自己的腳絆倒,差點兒把腦袋結結實實撞到餐桌上,要真撞上沒準兒會失去知覺。
不速之客闖了進來,彎下腰揪住雅各布斯的衣領。他和雅各布斯年齡相仿,但塊頭更大,而且怒氣沖沖。這下麻煩了,我心想。麻煩當然是免不了,但我想的是要住院好一陣子那種。
「就是因為你,她才被警察抓去的!」他嚷道,「該死的,她會留下案底,跟她一輩子!就像狗尾巴上拴個汽水罐一樣甩不掉!」
我不假思索地從水槽裡抓起一個鍋,飛快地朝他腦袋的側面敲了下去。出手不重,但他鬆開了雅各布斯,驚奇地看著我。淚水開始沿著他大鼻子兩側的法令紋往下流。
查理連滾帶爬地挪開了,鮮血從他的下嘴唇裡淌出來,嘴唇裂成兩瓣。
「你敢不敢找個跟自己塊頭差不多的來打?」我問他。這種話實在說不上理智,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校園打鬥那種血氣又回來了。
「她得去上法院!」他衝著我嚷道,操著一口走音班卓琴似的俄克拉何馬口音。「這是那個渾蛋的錯!就是那個逃得像個螃蟹似的遭天譴的傢伙!」
他說遭天譴。他真的說了。
我把鍋放在爐子上,亮出雙手讓他看到我沒抄傢伙。我用盡可能撫慰的語氣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誰,而且我相信——」我差點兒漏嘴說成查理。「我相信阿丹也不知道。」
「我女兒!我女兒凱茜!凱茜·莫爾斯!他說照片免費,只要她上台就好,但那照片根本就不免費!那張照片讓她代價慘重!她這輩子都毀了!都是那張照片幹的好事兒!」
我小心地把胳膊搭在他肩上。我擔心他會揍我,不過現在他一開始的憤怒已經發洩出來,剩下的只是傷心和迷惑。「到外面來,」我說道,「咱們到樹蔭下找條長凳坐下,你跟我從頭好好說。」
「你是誰?」
我本想說我是雅各布斯先生的助手,但這一想就知道行不通。多年音樂人的經驗給我救火了。「他的經紀人。」
「是嗎?那你能給我補償嗎?因為我需要一筆錢。光是律師費就會要我老命。」他一根手指指著雅各布斯,「就是因為你!都是你惹的禍!」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查理抹了抹下巴,滿手都是血,「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莫爾斯先生,實話如此。」
我已經把莫爾斯弄到門口了,好不容易才讓局面穩住,我可不想失去戰果。「我們到外面透透氣,好好聊聊。」
他同意跟我出去了。員工停車場邊上有個小吃鋪,旁邊有幾張銹跡斑斑的桌子,上面還有破帆布傘來遮陰。我給他買了杯大可樂,遞給了他。他晃灑了一點兒到桌子上,然後大口大口喝掉了半杯。他放下可樂,掌緣撐著額頭。
「冷飲不能這麼喝,我老記不住教訓,」他說道,「就跟往腦袋裡打釘子似的。」
「是的。」我說道,想起我站在慘淡的月光下,把叉子的叉齒戳進我那血液充盈的胳膊。出事兒了。看來不僅是我出事兒了,凱茜·莫爾斯也一樣。
《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