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明末的農民起義軍首領張獻忠,瞭解這段歷史的人,大都會心中一顫。為何?因為張獻忠是中國歷史上最為殘暴的變態殺人狂,沒有之一。張獻忠殺人,有兩大特點:沒有選擇,沒有目的。他殺人,僅僅因為他熱愛。首先,張獻忠殺人是沒有選擇的。也就是說,誰都可以殺。有一回,張獻忠在花園裡跟一群小妾賞花,他的小兒子從遠處走過。張獻忠就喊了一聲兒子的乳名,但因為離得太遠,他兒子沒聽見。於是,原本心情大好的張獻忠,立即讓人把兒子綁了起來,斬立決。
因為這樣一件小事,就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殺了,這不是神經病嗎?更神經的還在後頭呢。第二天,一覺醒來,張獻忠忽然思念起自己的小兒子。於是放聲大哭。哭完,他就把昨天一塊賞花的小妾們全都叫了過來,一個個地詢問:昨天為何不阻止自己殺死兒子?小妾們被問得心驚膽戰,同時又莫名其妙,心說:就你這神經病,若是勸你,還不一塊被殺了啊?
可是,不勸照樣被殺。張獻忠下令,把那幾個小妾全都殺死。當然,親手殺死兒子的人——昨天負責行刑的劊子手——也要處死。這件事的邏輯,怎麼才能理解呢?無法理解。其次,張獻忠殺人沒有目的。正常人做一件事,一般都會出於什麼目的,尤其是殺人這種大事。可張獻忠不需要。他殺人,僅僅是殺人。殺人本身,就是他的目的。
有一回,張獻忠心血來潮,讓手下大將們搞一些「三寸金蓮」過來。什麼是三寸金蓮呢?就是古代女人纏足而成的小腳。而且,張獻忠所說的三寸金蓮,並不是指擁有三寸金蓮的女人,而是純粹的「三寸金蓮」——也就是女人的小腳。
將領們很聽話,滿城搜集女人,然後把小腳砍下來,送給張獻忠。很快,張獻忠的庭院裡就堆滿了血淋淋的「三寸金蓮」,像一座小山。張獻忠心滿意足地看著這些小腳。忽一回頭,發現某個小妾的小腳更加別緻。於是就讓人把這個小妾的金蓮也砍了下來,堆到了小山上。之後,他放了一把火,把這些小腳全燒掉了。心滿意足。
他圖啥呢?只為過癮。但張獻忠也許並不這麼認為。我曾經苦思過,張獻忠為什麼如此熱愛殺人呢?開始,我得出的唯一結論是:張獻忠是個精神病患者,他大腦的某處發生了罕見的變異。這讓他忍不住要殺人。但後來,我才意識到,張獻忠殺人,完全是因為信仰。正因為這樣,他才把殺人變成了一種使命,完全不必背負任何罪惡感。什麼信仰呢?來自老天的命令——也就是說,老天命令他殺人。據史書記載,張獻忠自稱,曾在夢中得到上天的召喚,踢天書命他殺人。於是,殺人就成了他的信仰,他說過一句令人不寒而慄的話:天生萬物養於人,人無一物回於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從這句話看,殺氣騰騰,他張獻忠還真成了老天的代言人。可是,天書在哪兒呢?僅僅在他夢裡嗎?又不盡然。比如當時流行的這首民諺:流流賊,賊流流,上界差他斬人頭。若有一人斬不盡,行瘟使者在後頭。細一琢磨,這事兒真是挺詭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