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這是宋人王安石寫的一首讚揚商鞅變法的一首詩。商鞅是戰國時期秦國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王安石和他一樣,是宋代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變法的艱難,使得王安石對商鞅感同身受,所以寫詩稱道,以表自己變法的決心。
王安石在詩中講的「一言為重百金輕」的典故,說的就是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是這樣描寫的,「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商鞅變法的法令雖然已經擬好,但還沒有公佈,因為怕老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商鞅就在都城的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長的木頭,說是如果有誰能把它搬到北門,就賞十金。老百姓對這事感到很奇怪,沒人敢搬。商鞅便又下令說:「如果有人能搬就給五十金。」有一個人來搬了,不知是不是他的親屬,商鞅果真賞他五十金。
商鞅就是用這種辦法來向老百姓表明,自己說話是算數的,是講究誠信的,是賞罰分明的。將來法令一旦公佈,如果有人不去執行,好,嚴肅處理決不客氣。所以,千萬不要小看了這誠信,誠信是立國之本,不能取信於民,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再好的改革,也難以成功。尤其在民智未開,愚昧無知的時候,就必須採取一些辦法,讓他們知道變法者的厲害。這樣,他們才會對新的法律產生敬畏之心,變法才會順利進行。
然而,徙木真的可以立信嗎?我看未必。
首先立法者制定法律的基礎便出現差錯,因為他們把老百姓看成是民智未開,愚昧無知的,是惟上智與下愚不移的。其實不是這樣。讓我們來仔細想一想商鞅的徙木立信,一個堂堂的國家宰相,吃飽了撐的,讓一個人把木頭從南門扛到北門,就賞十金,這不符合邏輯,也不符合法度,人民不相信是對的。緊接著,商鞅又把賞金漲到五十金,這就越發地荒唐了,這和我們今天許多官員拍腦門,瞎折騰,隨意決策沒有什麼區別。好在商鞅還沒腐敗,如果腐敗,暗中找一個自己的親屬,說你把這個木頭扛了,我給你一百金,既把事情做了,又自己人把錢得了。
再則,老百姓對徙木的法令不相信,並不說明老百姓愚昧,恰恰說明老百姓不盲從,他們有自己的思考,有自己的標準。商鞅的徙木立信是建立在荒唐的基礎之上的,他是在用這種荒唐來證明自己的誠信,這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荒唐。人民群眾有權利對商映的法令持懷疑態度,不但要對他徙木的動機產生懷疑,還要對他的執政能力產生懷疑,如果是民主國家,不但要對他懷疑,還要對他的隨意決策進行彈劾。
其實每一項法律政策的出台,老百姓都會持懷疑的態度,這正說明老百姓並不愚昧,正說明老百姓是善於思考的,不是盲從的。因為歷史證明,每項政策法規的出台都不是完美的,都是有既得利益者,都會傷害到一部分人的權益。所以他們要觀望而不是響應,他們要批評而不是急於讚美。
一個官員取信於民的關鍵,不在說到做到,而在說的合理,在公平、公正、公開,然後才是說到做到。現在我們常常會聽到有人警告說,告訴你們,我說話是算數的。可是大家並沒有因為他說話算數而受到鼓舞,沒有因為他說到做到而信賴他,反倒一聽到這樣的話,就提心吊膽,就戰戰兢兢。為什麼?就是因為我們現在的有些領導幹部,道德水準不高,管理水平低下,為所欲為,我行我素,說提拔誰就提拔誰,說懲處誰就懲處誰,權力不受限制,決策沒有制約。這樣的領導如果說話算數,除了讓人擔憂,豈有他哉!
我們都很喜歡孔子說的一句話,叫「言必信,行必果」。這句話是孔子說的不假,但是孔子說的這句話,根本就不是我們理解的那個意思。在《論語.子路》篇中,孔子在回答子貢關於怎樣才可以稱得上是士的問題時,把士分成三等。他認為,第一等的士,做事有羞恥之心,出使外國能很好地完成國君的使命。第二等的士,宗族稱讚他孝順父母,鄉親們稱讚他尊敬兄長。而第三等才是那些「言必信,行必果」的人。可是在孔子的眼裡,這第三等的士,卻是「硜硜然小人哉!」
為什麼孔子要把這些人當成小人看待呢?其原因就是這些人不辨是非地去踐行自己的「言必信,行必果」的準則。這種沒有是非標準的說到做到,必然誤國誤民,甚至禍國殃民。對孔子的這個思想,孟子又進一步做了闡述,他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只有建立在「義」的基礎上的信,才成其為信;失去「義」的信,誰還敢相信啊!
商鞅徙木之信,何信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