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邪教」是朝廷對民間秘密宗教的稱呼,是政治「打假」,沒有令人信服的評判標準。朱元璋在登位伊始,就採納謀士李善長的建議,迫不及待的宣佈摩尼教、白蓮教為「邪教」組織,先是嚴加監控,而後施以鐵腕。《大明律》明文規定「為首者絞,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其殺伐之速之狠,既讓我們看到了這位草根皇帝對「邪惡勢力」必欲除之而後快的決心,也讓我們隱約感覺到了他對民間宗教組織的幾分畏懼。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歷代帝王對宗教的忌憚,完全是以古為鑒,不是沒有原因的。史載公元184年(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張角、張修二人,各以宗教名義,發展會眾。數年之間,便帶甲百萬,鐵騎千群,一則獨霸東方,一則統攝漢中,與大漢王朝分庭抗禮。(據《三國誌·張魯傳》注引《典略》概述張角、張修的學說時說:「熹平中,妖賊大起,三輔有雒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修。角為太平道,修為五斗米道。)
由此可見,「宗教」實在可以作為一個政權的前身和胚胎!自古及今,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專制君王又怎麼可能容忍一個潛在的、隱形的、將來有可能把自己端掉的組織存在呢?!何況朱元璋本人,即是明教(摩尼教中土支教)中薄有威名的小頭目,深知宗教籠絡人心之手法的厲害,出於政治目的,他必須過河拆橋,不能養虎遺患。
「明教」有這些特徵嗎?我們可以來看看《明教教義》:「修行乃四法,啟智,體情,煉體,徒行。缺一不足名,缺二無以立,缺三終渾噩,無四亦無始。啟智通日,以理為事,以常為道。習以日月倫常,天道循環。曉以萬物之規,世間之律。以數入道,以理推之。尋未知之事,探不明之理,終以創世;體情通月,以心處世,以情動人。會三情通六竅,體疾苦涼黑白,不以貧賤歎不平,不以困苦而自棄。守明月,待圓缺,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正是我國古代先賢聖達所追求的至高境界,邪在哪裡?!朱元璋身在教中,早已知道明教以自我修行為主,拜祭上蒼為輔,意在為教眾建立積極的信仰。並欲以此為基,建立明歷之後的新秩序。
反倒是朱元璋建立的大明政權,頗有「邪教」的特徵,自太祖、成祖之後,大都昏庸無道,荒淫好色,不理政事。更兼設東西二廠,縱容宦官秉政,對朝野之間進行無孔不入的行為控制、情緒控制。時值明末,更有東林黨糟改儒學,壟斷傳統文化的解釋權,推崇「兩末之議」,對士族階級、莘莘學子進行思維控制、資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