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談貿易 外夷來是面子 不征商稅丟國家臉

明朝對待外國朝貢,一般採取「厚往薄來」原則,禮優有加。洪武四年七月,太祖諭福建行省,占城海舶貨物,皆免徵稅,「以示懷柔之意」。同年九月,高麗、三佛齊入貢,高麗海舶至太倉,三佛齊海舶至泉州,戶部請征其稅,詔勿征。五年正月,瑣裡國來貢,太祖謂中書省臣曰:「西洋瑣裡,涉海而來,難計年月,其朝貢無論疏樹,厚往而薄來可也」。十六年五月,太祖謂禮部臣曰:「諸蠻夷酋長來朝,涉履山海,動經數萬里;彼既慕義而來,則繼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懷柔之意」。

永樂年間對諸國朝貢更加優待,有不少外國貢使不遵朝貢規矩,走私違禁物品,作奸犯科,皆網開一面,寬大處理,免於追究,或從輕發落。永樂元年九月己亥,禮部尚書李至剛奏日本貢使至寧波府,宜派官員前往稽查,防止番舶運載違禁兵器,私與民間交易。成祖說:「外夷嚮慕中國,來修職貢,危蹈海波,跋涉萬里,道路既遠,貲費亦多,其各賞以助路費,亦人情也,豈當一切拘之禁令。」至剛復奏民間不得私蓄兵器,也不許買賣,惟當籍封送官。成祖說:「無所鬻則官為準,中國之人市之,無拘法禁,以失朝廷寬大之意,且沮遠人歸慕之心」。

永樂元年十月甲戌,西洋喇泥國回回哈只等來貢方物,附載胡椒與民交易,有司請征其稅,成祖不同意,說:「商稅者,國家以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今夷人慕義遠來,乃欲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大體。不聽」。

永樂二年五月甲辰,禮部尚書李至剛等奏琉球國山南王遣使貢方物,至處州購買瓷器,法當逮問。成祖曰:「遠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禁令,朝廷於遠人當懷之,此不足罪」。

明朝厚待貢使,對前來朝貢的外國貢使提供沿途糧料、車馬、醫療等方面服務,一些因海難而毀壞的貢船,沿海州縣官府出資修復。嘉靖《廣東通志》謂有些貢船「當由福建而被風漂舟至者,如渤泥、流求,每加收恤」。即使不是貢船,因海難漂流至沿海州縣,官府也表現優容,往往給予一定資助,然後放還本國。永樂中福建布政司奏稱暹羅國遣使與琉球通好,其舟為風漂至福建海岸,官府籍記舟中之物,等待朝廷處置。成祖對禮部尚書李至剛等說:「兩國通好,是番邦美事,其舟為風所漂,正宜矜恤,豈可利其物而籍之?」乃指示福建布政司,「舟壞者為之修理,人乏食者給之粟,俟便風,其人欲歸,或往琉球,導之去」。

1947年,福建省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歷史組對明朝對琉球朝貢貿易的主要場所福州河口地區進行田野考察,發現清道光二十年八月二十七日「琉球國接貢存留通事王兆棠」所立石碑一方,中云:「切敝國納獻,天朝所有□接貢船,並護送內地難民各項來閩官伴水梢,以及漂風難夷,凡在閩病故,向在轄下南關外□□山、張坑山、白泉庵、吉祥山、東關門外金雞山等處契買山地,葬埋標識。溯自前明迄今,計有百十壙,……」可見對於病故的朝貢人員後事料理,明朝也有一定的規矩。

賜夷王以官爵

據明人王世貞介紹,明朝賜予夷王官爵名號以永樂中為多,有賜王號者,如西虜忠義王,北虜太平王、和寧王,「皆待之以王號,取羈縻而已。」哈密忠順王,築城池,賜金印,復設長史,紀善衛、經歷,以中國庶僚周安、劉行、韋思誠充之,則儼然親王矣。

有賜三公者,如永樂時也先、土木來歸,賜名金忠。洪熙元年,加太子太保,宣德六年加太保,二俸兼支。又賜阿魯台太師、中書若丞相,和寧王誥命,皆至三公。

有授官號者,如永樂四年,明朝滅安南,不少歸順的安南人士被委以重任,在朝為官。如裴叔耆、潘季佑官按察副使,趙煜官至太僕寺卿;季佑偽太保也,後以參政掌入安府事。虞大皇黎蒼弟黎澄,及其子叔林,歸順後以善造神鎗,澄為工部尚書,叔林至侍郎,「父子至入座祿食者近五十年,年八十餘,子亦近八十,可謂遇矣」。永樂中,四夷有貢美女者,成祖納為嬪妃,而賜其父列卿。如權貴妃、任貴妃、李婕妤、崔美人,皆朝鮮所貢女,因賜權貴妃父永均光祿卿,任貴妃父添年鴻臚卿,崔美人父得霏鴻臚少卿;另李昭儀父文光祿少卿,召婕妤父貴真光祿少卿,亦朝鮮人也。不過,這些因女而貴的「列卿」並未居中朝。

有賜謚號者,如日本王道源謚恭獻,高麗王王顓謚恭愍,李旦謚康獻,李芳遠謚恭定,李珦謚恭順,李娎謚康靖;浡泥國王麻邪惹加那乃謚恭順;蘇祿國東王巴都葛叭答剌謚恭定,古麻剌郎國王干拉義亦敦奔謚康靖。

有封爵位者,永樂封安南王陳天平,降其僭王胡奃曰順化郡公。宣德赦安南黎利,其銜曰權署國事。

有賜功名者,如洪武辛亥賜外國人進士,高麗國人入試者三,延安人金濤登三甲第五,授山東安邱縣丞,歸為其國相。

敕封外國山川

自古封止中國山川,而永樂時封日本山曰壽安鎮國山,渤泥山曰長寧鎮國山,余折枝國、滿加剌國俱曰鎮國山,各立御碑。王世貞《弇州史料後集》還說:「凡北討及迴鑾所至,如靈顯、翠秀等山,神應等十二泉,立馬等五峰,諸壑谷坡甸崗巘川圃磧戍之類,皆錫以嘉名,勒石垂永」。

允許外國子弟入國子監學習,參加科舉

明朝建立之初,在南京設國子監,兼招外國官派留學生。洪武三年五月,頒科舉詔於安南、占城,「以通其國文字也」。其時琉球官派學生較多。嘉靖《福建市舶提舉司志》謂,洪武二十二年琉球國王令子侄入太學,後陪臣之子進監讀書,「大司成教以誦詩學禮,處以觀光之館,禮待不亦厚乎」。嘉靖《廣東通志》云:洪武中,大小琉球「朝貢甚恭,官生常入太學受業」。

萬曆《大明會典》云:「凡日本、琉球、暹羅諸國官生,洪武、永樂、宣德間俱入監讀書,賜冬夏衣、鈔、被、靴襪及從人衣服」。永樂八年十一月癸未,成祖賜國子監琉球等處生李傑等並其從人冬衣靴襪,謂:「遠方慕中國禮義,故遣子入學,必足於衣食,然後樂學。我太祖高皇帝命資給,著為令典。所謂曲成萬物而不遺者,朕安敢違之」。永樂十一年五月庚寅,國子監琉球生模都古等三人奏乞歸省。上謂禮部臣曰:「遠人來學誠美事,思親而歸,亦人情,宜厚賜以榮之。」遂賜彩幣表裡襲衣及鈔,為道裡費,仍命兵部給驛傳。

《明成祖朱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