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會典》所述,胡椒在洪武年間的國內市值高達0.2兩/斤,差價20倍於產地。這就意味著鄭和船隊購回的貨物,擁有很大的利潤空間。過去對鄭和下西洋的主流定性大多停留在 「入不敷出的政治宣傳」上。換言之如果下西洋僅是一場賠錢的政治運動,那麼朱棣遠超其他君主的花銷無疑解釋不通,但若真的解決了朱棣財源問題,它又是怎樣實現盈利的呢?
事實上,官營海貿和禁海政策都不是明朝首創。早在元代,政府為了斂財需要,就曾經出資經營「官本船」。 「官本船」創立之初採取的是一種公私合營的形式。元朝政府從至元二十九年 (1292年)到至治二年(1322年)間,斷斷續續前後四次頒布禁海令。但這種做法嚴重傷害了豪強貴族和普通海商的利益,遭到他們的一致抵抗。而且禁海間接造成走私流行,官府流失了大量稅收。鄭和下西洋,正是類似「官本船」思維的經濟活動。不同之處在於,「官本船」至少還是公私合營,下西洋則是純粹的官營。
由於鄭和下西洋帶回的貨物主要是奢侈品,只能被上層階級消化。故而長期以來,一直被部分專家視為 「統治階級的窮奢極欲」。此看法固不能全盤否定,但也可說是一種對市場的無知。鄭和船隊購入的奢侈品中,最大宗貨物為胡椒和蘇木。依《瀛涯勝覽》記載,胡椒在其產地蘇門答臘的價格僅為0.01兩/斤。而據《明會典》所述,胡椒在洪武年間的國內市值高達0.2兩/斤,差價20倍於產地。這就意味著鄭和船隊購回的貨物,擁有很大的利潤空間。
隨著大量胡椒湧入市場,胡椒價格也因供貨量的提高而持續走低。短短兩年時間,明朝國內的胡椒價格就已經下跌至0.1兩/斤,較之洪武年間下降了一倍。如此一來利潤空間大幅縮水,市場也趨近飽和。但下西洋的船隊卻仍在大量購入胡椒、蘇木,以至明廷的國庫裡積壓了一大批賣不動的貨物。為了清理庫存,解決貨物積壓問題。從永樂五年(1407年)開始,明廷利用「折賞」「折俸」的方式,把蘇木、胡椒當成獎金或工資發給下層公務員,甚至上層文武官員。
等到明宣宗繼位時,朝廷再次啟動下西洋。而明宣宗九年的 「折俸」也創下了歷史新高——1兩/斤。這種差價已經不能再算作是剋扣了,而是赤裸裸的掠奪!鄭和下西洋是中國歷史上一次規模空前的貿易活動。但由於它「官營壟斷」的性質,其經營思維嚴重偏離經濟規律,即便在初期達到了盈利效果,後期也無以為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