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對朱高熾的不待見和接連打擊,使得父子之間的感情逐漸生疏,發展畸形。父子之間缺乏必要的信任和溝通,骨肉至親形同陌路,而兩人之間的感情與罅隙則要靠別人來維繫與彌縫。某日,朱棣突然想見朱高熾,便命人去宣召他。楊士奇請求派戶部尚書夏元吉去,因為夏元吉性格忠厚,同時也是太子的支持者。他怕朱棣派別人為使,會引起朱高熾的恐懼,很有可能在驚惶之際不辨真假,產生輕生的念頭。果然,朱高熾在聽到朱棣派人來召他時,非常害怕,幾欲自裁。待得知使者是夏元吉後,心情大為放鬆,說道:「元吉來,必能為我調護,當且見之。」
朱高熾即位之後,所有的新政舉措中,對父親朱棣的既定政策最大的叛逆,是他的回遷南京之舉。有人曾對此做出解釋,認為朱棣遷都北京,給江南地區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江南人民因此而增加了不小的負擔。而且還認為,朱高熾自永樂二年(1404年)成為皇太子至永樂十八年(1420年)被召回北京,朱高熾一直生活在南京,已經習慣了南京的生活。因而於公於私,朱高熾都應該遷回南京。
個人以為,朱棣遷都北京,確實是給江南地區人民帶來了不小的壓力,這是不可否認的。但只要措施得當,並不會給江南帶來太大損失,更不會使江南地區發展受阻。明朝自定都北京後,江南經濟依舊繁榮,中後期甚至還出現了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至於朱高熾的生活習慣,在永樂二年以前的26年中,朱高熾的絕大部分時間都住在北京。永樂十八年,他被召回,直到他登基稱帝,朱高熾又在北京生活了大約五年的時間。而依照常理,五年時間足以改變一個人的生活習慣。因而,朱高熾返遷南京之舉,雖有為國計民生著想的成分,卻更多的包含了否定父親、怨憎父親的情感。
朱高熾有一個特點,據《明史》記載,他自幼就「端重沉靜」。也就是說,朱高熾從小就是一個喜怒不形於色的人,即便對父親心懷不滿,他也不會輕易在人前表露的。而十分湊巧的是,朱棣後期的國政頗多可供指摘之處,這正好給了朱高熾絕佳的借仁愛新政之名行發洩不滿之實的機會。
還有一件事很值得我們注意。侍讀李時勉曾在朝會時當面直諫朱高熾,指責他在為父親明成祖守喪期間親近妃嬪,跡近不孝。這惹得朱高熾大怒,當即命令衛士對其施刑,致使李時勉的幾根肋骨被砸斷。前言有述,朱高熾是一個喜怒藏中之人,而這次卻當庭發怒,實出意料。則合理的解釋只有一個,即李時勉所言不虛,那件事朱高熾確實做過,他確實「不孝」。對李時勉施刑,不僅僅是維護自己名聲,更多的則是惱羞成怒。
朱高熾宣佈停罷寶船下西洋、往西域買馬之詔,時在他登基的當天;而在他登基後的第二天,他就釋放了因勸諫明成祖不要北征而入獄三年的夏元吉等人;十一月及十二月,他又為建文帝殉難諸臣平反,這些都發生在年號還沒改成洪熙的永樂二十二年。這意味著,從法理上來講,當時仍是他父親統治的時候,作為一個孝子,是不應當在父親的執政時間內改弦更張的。而轉年三月,朱高熾就準備遷都南京了。眾所周知,朱高熾在位的時間只有十個月,可關鍵則是,朱高熾並不能預知自己只有十個月的執政時間。這也就是說,當時施行仁政改革的朱高熾在時間上並沒有急迫感,他的急迫感,只存在於心理上。他急切地想改變父親的決定,並藉機釋放自己已經壓抑了幾十年的心情。
所以,朱高熾的那些為人稱道的為國為民的仁愛之舉,其頒布的原始動機絕非如我們通常想像的那麼簡單純粹,這其中飽含他對父親朱棣的不滿於怨憎。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朱高熾雖為人子,更重要的身份則是皇帝,只要他確實心中有國有民,恪守為君之道,則他對父親是否叛逆、怨恨乃至不孝,已無關宏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