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反腐恐怖手段:五十六名朝廷官員人頭落地!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 年),發生了一件清朝建立以來最大的貪污案。自封疆大吏到州牧縣令,被判處死刑的多達100 多人,其中56 名被砍掉了腦袋。這就是轟動朝野的甘肅全省官員謊報災賑、貪污捐監糧的大案。這場特大貪污案件的首犯,就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王亶望,山西臨汾人,自舉人捐納知縣,累任知縣、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 年) 調任甘肅布政使,受命專門辦理收捐監糧。

甘肅地瘠民貧,是全國最窮的省份,每年戶部都要調撥巨額款項購買糧食,以撫恤災民,供應當地滿漢駐軍以及救濟新疆之需。為節省國庫開支,乾隆二十五年(1760 年) 清政府特准甘肅及外省商民納糧捐納監生,就地解決缺糧之急。監生,是國子監學生的簡稱,甘肅省內外商民赴甘買來監生頭銜後,並不要求千里迢迢進京入國子監讀書肄業,但他們已享有與秀才同等的權利,可直接參加鄉試進入官場,也可以監生資格加捐職官。因此,捐監一途是當時富裕商民子弟入仕的捷徑。加之甘肅開捐定價較低,每名只需麥豆四五十石,外省商民趨之若鶩。

不料,行之數年,諸弊叢生。大抵是經手的地方官藉機貪污,挪用捐監糧,甚至乾脆折收銀兩,以便於中飽囊。清政府只好下令中止甘肅收捐。停捐之後,戶部仍舊每年撥銀百多萬兩解往甘肅採買糧食,而甘肅大小官員仍為缺糧叫苦不迭,所以當乾隆三十九年陝甘總督勒爾錦奏請恢復捐監舊例時,經戶部遵旨會議以為可行,乾隆皇帝也就很快允准了。鑒於以往積弊多端,乾隆皇帝特選調精明能幹、善於理財的王亶望為新任甘肅布政使,專責辦理該省收捐監糧事宜。

王亶望上任伊始,便向乾隆皇帝保證,「隨時隨處,實心實力,務期顆粒均歸實在」。而暗地裡,王亶望卻和總督勒爾錦狼狽為奸,下令全省收捐各州縣捐監無須交納糧食,一律折成銀兩收捐,全部上繳到他和蘭州知府蔣全迪那裡。這樣一來,白銀滾滾而來,捐監糧卻顆粒不見。倉儲空空如也,又將如何交待?

王亶望自有妙計,他和蔣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蘭州秘密合計,無災報有災,小災報大災,下令各州縣按照他倆虛擬的數目,開銷掉子虛烏有的「捐監糧」。各州縣見王亶望如此膽大妄為,也無不群起傚尤。

原任平番縣知縣何汝南,在主持本縣辦災兩年間,浮開賑銀6 萬餘兩,納入私囊;原任狄道州知州陳常,在三年任內共辦監生執照四千餘張,每名多收銀10 兩,共貪污銀兩4萬有餘。

從乾隆三十九年開捐到四十六年案發,歷任甘肅省各州縣長官百餘員,幾乎無人不貪。這些州縣官還要用贓銀去結絡上司,如上面提到的知縣何汝南,前後就送給王亶望銀18000 余兩,「 饋送」 蔣全迪6000 余兩,總督勒爾錦交他辦買物件,又花去銀6000 余兩。有個叫麥桓的廣東人幹得更荒唐離奇,他被分發到甘肅待補知縣之缺,當時正趕上各州縣報辦夏災,為急於補上縣官好趁災大撈油水,就托人向蔣全迪疏通,最後達成交易,麥桓送王亶望、蔣全迪各8000 兩銀。麥當時手中無錢,應允冒辦夏災得銀後,如數奉送。這樣,蔣全迪保舉他升補靖雲知縣,麥桓則風風火火大辦「捐監賑災」,以籌措銀兩還債。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甘肅通省上下官員串通一氣,上下相蒙,竟然長期作弊而未被發覺。王亶望還因收捐監生卓有實效,省去每年部援白銀百數十多萬兩,且「弊絕風清,倉儲充裕」,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 年) 抽調浙江巡撫,擁厚資而去。繼任甘肅布政使的王廷贊更是如法炮製,且花樣翻新,統一規定報捐時,各州縣每名折收白銀55 兩,除辦公費4 兩外,再加2 兩所謂「心紅紙張費」。

王亶望、王廷贊先後主持甘肅捐監六年間,每年報捐人數在4 萬上下,所以乾隆皇帝後來說「歷年所捐監生不下數十萬」並沒有誇張。若以每名55 兩計, 共折收捐監銀兩在1300 萬兩以上。這筆巨款中,雖然有一小部分是用來採買糧食以為賑災之用,但大部分則流進了甘肅全省大大小小官員的腰包,其數目不少於白銀1000 萬兩,相當於當時全國每年財政總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乾隆四十六年(1781 年)夏,大學士阿桂、尚書和珅領兵開進甘肅平定回民反清起事,先後奏報入境即遇連陰密雨,乾隆始疑雲大起,感到此前甘省連年報旱有詐,數以百萬石的「捐監糧」去向必須深究。聯想起不久前王亶望情願捐銀50 萬兩( 此數相當於浙江巡撫每年養廉銀的50 倍) 資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乾隆皇帝判定王亶望巨額家資必與貪污甘省捐監糧有關。於是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陝甘總督李侍堯查辦此事,要求他們「根究到底,務令水落石出」。

阿桂和李侍堯沒有辜負皇帝的期望,他們選定現任甘肅按察使福寧為突破口,使他和盤托出了自王亶望以來通省官員如何玩法營私、冒賑貪贓的內情。

儘管勒爾錦、王廷贊以及王亶望分別在北京和浙江狡賴不吐實情,但到這年七月,乾隆帝已有充足證據對這個貪污集團的首犯作出判決:王亶望處斬,立即執行,他的兒子王裘等人奪官遣發伊犁,另幾個不滿12 歲的幼子則暫時監禁刑部大獄,待年滿12 歲時陸續發遣;勒爾錦原來就因平定回民起事不力問成死罪監禁在獄,這次貪污事發,「從寬賜令自盡」;王廷贊絞刑,本年秋審時處決。至於對其他大小墨吏,阿桂、李侍堯也根據《大清律例》中「監守自盜一千兩以上斬監候」 的律文, 擬定皋蘭縣知縣程棟等66 員斬刑,待秋審處決。

臨近秋審,乾隆帝自稱不忍看到如此之多的犯官「絞首就戮」,特命凡貪污2 萬兩以上者立斬;貪污1 萬兩以上、2 萬兩以下者,斬監候,趕入本年秋審處決;1 萬兩以下者亦問斬監候,待來年秋審請旨辦理。

然而,這起貪污大案到此並未了結。隨著案情的深入,又陸續發現了虧空庫銀等新的罪行,所以到這一年年底時,陝甘總督李侍堯又陸續擬定數十名貪官應斬,蘭州省城監獄由於羈押這麼多特殊身份的罪犯已人滿為患,乾隆帝只好下令將已問成死罪的74 人分批解往北京。後這74 人中大部分由於皇帝的恩典,從寬免死,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所以到第二年辦理秋審時只有少數被處決。

此案陸續正法處決的前後共56 人, 免死發遣者46 人,其他判處徒刑、流刑,以及革職的更不煩細說了。

儘管乾隆皇帝一寬再寬,但辦理一件貪污案而殺掉56名官員,其中包括一、二品大員3 人,這在清朝建立140 餘年以來確實是空前的。所以乾隆帝一再慨歎此案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

盤點中國史上反腐倡廉最給力的皇帝是哪四位?

當今社會,要問老百姓最深惡痛絕的是什麼?十有八九的回答應該是:官場腐敗!無論在哪一個朝代,還是在哪一個國家,一提到官場腐敗問題,那必遭老百姓痛心疾首。然而,官場腐敗是歷史上長期存在的一種社會問題,自從文明社會誕生以來就一直困擾著人類,是一個不可迴避的、根深蒂固的社會難題。倡導為政清廉,懲治貪污腐敗是中國歷代王朝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一個政治清明的國家,在整肅吏治方面肯定是頗有建樹的,而一個反腐倡廉卓有成效的國家也絕對會是個強大和諧的國家。歷史本身就是一本裨益後世的教科書,今天樂奀就想和大家聊聊那些在反腐倡廉方面頗有動作和建樹的古代中國皇帝爺們。

一、反腐倡廉最成功的皇帝:宋真宗趙恆

宋真宗趙恆(968-1022),宋朝第三位皇帝,是個有作為的明君。他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統治日益穩定,國家管理日益完善,社會經濟繁榮,國家強盛,史稱「鹹平之治」。畫家張擇端用流芳百世的《清明上河圖》來描繪了北宋時期的清明盛世;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讚譽:中國是舉世最優美、最古老、最廣大、人口最多、治理最好的國家,「我們不能像中國人一樣,真是大不幸!」。而將北宋王朝推向中國封建社會的巔峰,進入一個偉大的時代,它的締造者就是宋真宗。宋真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他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舉措,史上稱之為「中國皇帝反腐倡廉第一人」。

首先,宋真宗有一個傳諸後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頒布了告誡百官的《文武七條》:一是清心,要平心待物,不為自己的喜怒愛憎而左右政事。二是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潔。三是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勢壓人。四是務實,不要貪圖虛名。五是明察,要勤於體察民情,不要苛稅和刑罰不公正。六是勤課,要勤於政事和農桑之務。七是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種弊端。這《文武七條》均是廉政之舉,是統治者的苦心孤詣的安排,也是老百姓們的熱切期望。在宋真宗看來,「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頭,就能實現「德治」。

其次,宋真宗建立了一整套嚴謹有效的官員選拔任用制度。定「州縣三課」法,「公勤廉干惠及民者為上,幹事而無廉譽、清白而無治身者為次,畏懦貪猥為下。」嚴明賞罰,官員有試用期,試用官員轉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員保舉。按規定,官員不得保舉曾犯有貪污罪的官員。宋朝允許在職官員參加科舉考試,考中者可提前轉正或越級提拔,但曾犯貪污罪者不許參加科舉考試。又規定,只要是重要職務和接觸錢財的職務,一律不允許曾犯貪污罪者擔任。宋朝官員通常定期升級,但曾犯貪污罪的官員陞遷則舉步維艱。一個官員若犯貪污罪,其上司、曾薦舉過他的官員也要受到處罰。

第三,在吏部建立了官員檔案,完善官員休假制度。凡犯貪污等罪者都記錄在案。宋代還規定,這些犯罪者,每次晉級或調動職務時,都要向吏部主動申報自己曾犯過貪污罪,並規定,此類官員不得隨意更改姓名。這樣的規定,動員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監督力量,杜絕了貪污腐敗者上升的空間,並將他們置於嚴密的監管體系中,避免了他們再次搞腐敗的可能。歲末年節時,皇帝賜臣僚宴飲,播撒皇恩,增進君臣關係。宋朝文武官員每年可休傳統節假,還有新設假日,比如說宋真宗就「詔自今伏日並休務」,增加了官員伏日的休務假,並對官員節日之外的事假也較以前靈活,如「私忌假」、「餞行假」等。當然,我們知道宋朝官吏的俸祿是歷朝最高的,即「高薪養廉」。

第四,建立了一套監察官員的瀆職懲處制度、選拔的標準和職務迴避制度。宋朝設立御史台,行使相當於現在紀委監察部門的職責。宋朝對行使監察職責的御史台官(御史)有著嚴格的規定,甚至監察官違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處罰。還特別規定了監察官失察、自身貪暴受懲處的制度。對於失察的監察官,宋真宗實行嚴厲的處罰。而對監察官(御史)的選拔,更有嚴格的標準:首先要「鯁亮敢言」,廉潔無私,糾彈不避權貴;其次要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從政的實踐經驗;三是實行官親迴避制度,不准宰執奏舉御史。

因為這些廉政舉措,宋真宗和他的後來者們創造了一個政治清明、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雙豐收的宋王朝。名傳後世的「包青天」就是產生在宋真宗統治的時代,這也從一個側面表現了宋真宗廉政建設的成效。儘管北宋的面積、人口、資源都比唐朝差得多,但北宋經濟繁榮,邊貿紅火,貢賦通達,稅收富足,歲入卻是唐朝的七倍,經濟總量占世界的80%。

二、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明太祖朱元璋

明太祖朱元璋(1328 -1398),明朝開國皇帝。要選中國史上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非他莫屬。朱元璋出身貧苦,打小飽受元朝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他的父母及長兄就是死於殘酷剝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從小出家當和尚。所以,在他參加起義隊伍後就發誓:一旦自己當上皇帝,先殺盡天下貪官。後來他登基皇位果不食言,重典治吏,制定頒布了堪稱史上最嚴酷的《大明律》,並在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肅貪」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污吏。

首先,朱元璋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當他發現御史宇文桂身藏十餘封拉關係拍馬屁私托求進的信件後,立即派人對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從上到下貪污腐敗現象極其嚴重,他龍顏大怒,立即詔令天下:「奉天承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

其次,朱元璋敢於從自己身邊「高幹」開刀。明初的中書省下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由於大量留用元朝的舊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們有恃無恐貪贓枉法。朱元璋大膽對這些官員進行懲處。戶部侍郎郭桓,戶部尚書趙勉伙,刑部尚書開濟,工部侍郎韓鐸、李楨,兵部侍郎王志、禮部侍郎章祥等高官,連同一大批政府和地方官員,因為貪污案事發而紛紛成為朱元璋的刀下鬼。甚至是監督各級官吏行為的都察院御史劉志仁,也是因為吃了原告吃被告而被朱元璋處死。而現在記賬用的「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等大寫數字,就是因為當時的「郭桓案」而由朱元璋發佈法令起始使用。

第三,朱元璋認為對貪官處以斬首,甚至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都太便宜他們了,為此還發明「剝皮揎草」的殘酷刑法處置貪官。這種觸目驚心的舉措也震懾了一批官員,使他們行為大為收斂。

第四,朱元璋對自己培養的幹部決不姑息遷就。曾對派出下基層查勘水災而接受宴請、收受錢財的國子監進士和監生共141人,痛下狠心一併斬殺。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肅貪污的綱領——《大誥》。花費近兩年時間編纂的《大誥》一書是他親自審訊和判決的一些貪污案例成果的記錄,書中還闡述他對貪官態度、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容。朱元璋下令全國廣泛宣傳這本書;他還叫人節選抄錄貼在路邊顯眼處和涼亭內,讓官員讀後自律,讓百姓學後對付貪官。

作為開國皇帝的朱元璋,「人在政舉」,嚴懲貪官污吏決心之大,世人感歎。「殺盡貪官」的運動貫穿於他31年的帝皇生涯,但可悲的是:貪官現象終未根除,大宋那種清明、富強的景象終未在明朝再現。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朱元璋如此嚴刑卻阻擋不了明朝官員前腐後繼,同樣值得當今的人們深思。試著比較一下宋真宗的做法,今人當有借鑒之處!

三、反覆倡廉最果決的皇帝: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1678-1735),即雍正皇帝,清朝第5任皇帝。史實記載,雍正皇帝即位之初,稅收短缺,國庫空虛,吏治廢弛,貪污腐敗已然成風。他克服各個方面的阻力,在全國上下大規模的開展清查虧空,設立會考府,實行耗羨歸公,實行養廉銀製度,取締陋規等多項工作,由於他態度決斷,雷厲風行,清朝的財政狀況在短時間內得到明顯改善,官吏貪污吏治腐敗的壞況都有很大的轉變。史上有「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並有學者言道:「康熙寬大,乾隆疏闊,要不是雍正的整飭,清朝恐早衰亡。」

首先,雍正帝的勤奮是出了名的,他勤於政事,積極制定切實有效的治理和預防腐敗的大政方針,不斷推進反腐倡廉事業,極大地消除了康熙一朝的諸多弊政,為乾隆一朝在經濟上、社會發展上打下了雄厚的基礎。

其次,他大力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能者上庸者下。雍正曾把守國法無過錯的官員分為兩類,一種是聽話順從但平庸無為之輩,另一種是有才幹有主見但不免常有不同意見的人。在這兩者之間,雍正的態度十分明確:「去庸人而用才幹」。你想啊,在雍正手下,一個平庸無為的人都難以混下去,何況是貪官呢?!

第三,他知人善任,發揮人的才幹,避免了不謀其政而某拉關係、行賄受賄走歪道。力求使官員的才識能力與其職務相當,這是雍正的一向主張。他認為,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也難以效力,雖賢者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則為官者各施所長,政無廢事。

第四,他積極推進高薪養廉。高薪養廉既是耗羨歸公的配套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試想朱元璋老前輩的做法:俸祿不能提高,貪污又不允許,官員們怎樣才能維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呢?所以,雍正就給官員們發數目可觀、遠高於平日工資的「養廉銀」,同時還額外再給京官發津貼、給不同級別官員規定不同數額的辦公費用、取締「饋贈禮金」和「索取歸禮」等陋規。通令全國「倘有再私收歸禮者,將該員置之重典,其該管之督撫,亦從治罪。」

第五,成立類似現今「廉政公署、審計署」的反腐機構。雍正派中央工作組即欽差大臣查辦地方官的貪污案件。這些欽差直接歸皇帝領導,由中央的一些官員或直屬中央的官員組成,儘是些清正能幹的人,與地方沒有瓜葛。同時雍正還抽調一大批候補州縣與欽差一起查辦貪官污吏。這樣既不會與被查的貪污犯有利益上的關係,也不會對地方官進行包庇縱容。對查出的貪官就地免職,從調查組裡選派同級官員接任。這樣一來,接任的官員就不會為前任官員打圓場,填補虧空,遏制了「前腐後繼」的歪風。雍正還成立了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會考府」,負責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一旦查出貪污或是挪用,雍正就可以關門打狗了。

第六,打擊貪污犯的手段可謂徹底、堅決,換一句時髦的話說,就是決不搞「假問責、(躲避風頭的)異地為官」。發現貪官污吏,雍正帝的對策是:先罷官,後索賠。贓官的罪一旦核實,就把他的家抄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女的家也不放過!而且是:查處之中,無論涉及到什麼人(皇上至親也不例外),都決不寬貸。

雍正這一系列政策和對策,確實沉重地打擊了貪官污吏,帝國的吏治也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不過,在雍正之後的乾隆朝中卻出了中國史上第一大貪官—和珅。「和珅跌倒,嘉慶吃飽」,還好肥水終歸沒有流入外人田。

四、反腐倡廉最自律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599-649),唐朝第二位皇帝,創建中國最強盛的時期--唐帝國的「貞觀王朝」,堪稱中國歷史上的黃金時代。有學者認為:貞觀王朝的強盛是中國古代歷史上任何一個王朝都無法比擬的,它主要表現在:1社會秩序空前安定,夜不閉戶、道不拾遺。「東至於海,南極五嶺皆外戶不閉,行旅不繼糧,取給於道路」。2唐帝國是當時世界最為文明強盛的國家,首都長安是世界性的大都會。那時的唐帝國是世界各國仁人志士心目中的「陽光地帶」,各國的傑才俊士冒著生命危險也要往唐帝國跑。高度發展的文化,使來到唐帝國的各國人民,多以成為唐帝國人為榮。3貪污降到歷史最低點。貞觀王朝被稱譽為「中國歷史上唯一沒有貪污的王朝」。4高度發達的商業。中國傳統封建王朝的經濟特徵是「重農抑商」,但貞觀王朝是唯一不歧視商業的封建王朝,而且李世民高瞻遠矚,給予商業發展提供了許多便利條件。

李世民有強烈責任心,他登基後比之前更加勤於政事,埋頭公務。李世民有濃厚的危機意識,不時提醒自己不要重蹈隋王朝的覆轍。李世民對臣僚敞開胸懷,即位之初即整治吏治,臣僚們恪盡職守,不搞欺瞞哄騙的傳統官場伎倆。李世民胸懷寬闊,愛才如命,海納百川的容人之量。李世民制定了諫官制度。從制度上賦予了官員批評皇帝、罵皇帝的這樣一種制度權利,史上最有名的「罵官」當屬魏征。愛聽甜言蜜語幾乎是人類的通病,權力人物對好話的偏愛則達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而李世民具有高度超強的自制力 對「好話」保持高度的警惕。

貞觀王朝被稱譽為「中國歷史上唯一沒有貪污的王朝」,這也許是李世民最值得稱道的政績,而且當今國人甚至將它和毛澤東時代並論。而實際上,在李世民統治下的唐帝國,皇帝率先垂范,官員一心為公,吏佐各安本分,濫用職權和貪污瀆職的現象降到了歷史上的最低點。尤為可貴的是:李世民並沒有用殘酷的刑罰來警告貪官污吏,主要是以身示範、戒奢崇儉,制定一套盡可能科學的政治體制來預防貪腐的發生。在一個精明自律的統治者面前,官吏貪污的動機很小,也不容易找到藏身之地。李世民及上面提到的後來者宋真宗、雍正皇帝他們之所以成功,重要一點是:防範貪污腐敗主要取決於一套科學修明的政治體制,而不是像朱元璋那樣光靠一味的事後打擊,就不能從根子上剷除貪污腐敗賴以滋生的社會土壤。

「觀社會更替、明盛衰之理,乃有資於治」。讓我們回往歷史,以史為鑒!

《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