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皇太極不僅是一個文武雙全、智勇兼備的優秀君王,而且也是一位求賢若渴,善於惠政攬人、敢於大膽用人、能夠充分信任和器重人才的卓越領導者。在他統治的17年裡,他充分認識人才的重要作用,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廣攬滿、漢、蒙古(尤其漢族知識分子)各族人才,並委以重任,給他們提供施展才華的政治舞台,從而為清兵入關奪取全國政權、代明而立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清太宗深知人才的重要性,他在建立「大清國」之後即實行開科取土,為興盛大清暢通薦才渠道。即便在殘酷的戰爭年代,他也時刻不廢渴求人才拳拳之心,並一再提醒部下:「惟多得人為可喜耳。金銀幣帛,用之有盡,如收得一二賢能之人,堪為國家助力,其利賴寧有窮乎?」
為了從更大範圍延攬天下英才而用之,明崇禎八年,後金(清)天聰九年,亦即1635年,他面向全國下達了不拘一格網絡天下英才的《薦賢詔》:朕惟圖治以人才為本,人臣以薦賢為要。爾滿、漢、蒙古各官果有深知灼見之人,即當悉行舉薦。所舉之人,無論舊歸新附,及己仕未仕,但有居心公正、克服任使者,即呈送吏部;有通曉文藝,居心公正、足備任使者,即呈送禮部。該部貝勒奏聞,朕將量才錄用。天下才全德備之人,實不易得。但能公忠任事者,其速行舉薦。
從清太宗的《薦賢詔》,我們可以看出皇太極用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用人不拘一格。滿、漢、蒙古不分區別,但凡有才之士,皆在舉薦之列。不分舊歸新附,也不論是否及仕任職,發現足可任事者,都可大膽啟用。所攬人才,不論才能高低,不以求全責備論之。能克勝任使者用,足備任使者亦用,並不企求找到與任用完美無缺之人,頗具清醒而務實的用人之風。
二、用人標準明確。國家以人才為本,大臣以薦賢為要,君臣合心,通力延攬人才。在清太宗皇太極的眼裡,他的總體標準是「賢」。具體而言,就是重視居心公正,要求忠誠官事,看重克勝任使。也就是說,他用人首重其德,次重其忠,更重其才,力求才堪任用,能夠有助國事。
三、量才錄用,信任器重。清太宗非常重視人才作用的發揮,尤其他深知在清兵入關、奪取政權的道路上,知識分子尤其漢族優秀知識分子的幫助和作用絲毫也不能忽視。因此對漢族知識分子不管是舉家投靠者還是單身投靠者,他都一律恩養厚待,並根據其德能表現,對其中傑出人才委以重任,充分信任,讓他們參與機務,給他們提供活動舞台,讓他們充分施展才華,助推大清國日漸強盛。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對範文程的使用。
範文程是宋代名臣范仲淹之後,胸懷文韜武略,腹有治世良謀。皇太極深知範文程是個難得的政治人才,因此對範文程特別器重和信任,任命他為內秘書院太學士、進世職二等甲喇章京,凡事都注意充分發揮他的聰明才幹:官員議政方案,徵求他的意見;議政不決,與其議之;範文程參與議決的事情一律簽署批准;範文程病,重大問題等待他裁決;範文程起草的重要文書「乃不復祥審」,悉信「當無謬也」。君臣信任之深,堪為歷代典範。清太宗重視人才,重用人才,敢於大膽使用漢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條件下,可謂勇氣、膽識、視野、胸襟、魄力、氣度都令人讚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