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說:「別人的愛情像海深,我的愛情淺,不愛那麼多,只愛一點點。別人的愛情像天長,我的愛情短,不愛那麼多,只愛一點點。」他提倡愛中的理性,反對愛情的病態,因為在他看來「愛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它應該只佔一個比例而已,它不是全部,也不該日日夜夜時時刻刻扯到它。一旦扯到,除了快樂,沒有別的,也不該有別的。只在快樂上有遠近深淺,絕不在痛苦上有死去活來,這才是最該有的『智者之愛』」。
只不過,我認為即使愛得很深也可說是一種「理性」。因為愛得越深,傷得越深,痛得越深,但這是真實的生命感覺。愛與痛糾纏但還是要愛,傷過痛過,以後就不會那麼傷痛了,因為你已具有了免疫力。無論放下還是再愛,你都會變得平靜,真實。只不過,這種愛情就帶上了某種病的色彩。所以文學名著但凡寫到愛情,都會將之與疾病相連,彷彿不寫病,愛情就難以深厚似的,《紅樓夢》如是,《茶花女》亦如是。
但究其實質而言,愛情是一種病。單純得不像真,快樂得像發情,糊塗得像發昏,迷惑得像網陣,狂亂得像瘋子,急躁得像動物飛奔,煩悶得像患了抑鬱症,以及謊話連篇,以及相思成病,以及慾望,以及猜忌,以及提防,以及貪婪,以及鬥爭,當然還有自私。
有的學生問我,在愛情中聽從內心的聲音是否太自私了。我說內心的聲音很豐富,心狹者自私,心寬者廣闊,心真者明朗;但也許會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強調真誠者,卻心口不一,存在欺騙,甚至自己都不覺得是欺騙。故此,所謂愛情三十六計,不過是愛情三十六病的別名罷了。
如果說愛情是一種病,那麼婚姻則是一種命。如果說愛你是一種病,那麼我願一病不起,至死方休;如果說婚姻是一種命,那麼你的命就是我的,誰也拿不走。所有婚姻都需要相依為命。只不過未到生命終結,你都難以預料婚姻命運的最終結局。所謂「對的時候遇上對的人」也不過是一種假定,對對錯錯,孰能看清?未到後來,焉知對錯?有得必有失,這就是婚姻的命運。
有的命運終結在開端,有的命中注定難逃劫數,有的命運變幻波瀾起伏,有的命運平淡寵辱不驚。命運考驗人的不是善良,而是堅定。因為善良傷害不了醜惡,善良只能傷害善良。你只有依靠你的堅定去探索,去建設。在這個過程中,有的人接受命運,這是弱者;有的人挑戰命運,這是勇者;有的人創造命運,這是智者;而有的人為了避免結束,索性避免了開始,皈依宗教或修行,這是信者。
黎老師在做關於魯迅的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