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元年,居正進《帝鑒圖說》,第二年就發生效力。神宗這時才十二歲,他和吏部尚書張瀚,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禮說,要召見廉能官員,面加獎諭。居正隨即請定面獎廉能儀注,他在疏中說:「臣等竊惟致理之道,莫急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於核吏治。前代令主,欲興道致治,未有不加意於此者。」(1)二年正月,神宗在會極門,召見廉能官員浙江布政使謝鵬舉等二十五人,特加獎勵,各賜金幣,便是這一次的結果。
九月間,刑部秋審,判定重囚應處死刑的,一概上奏。這是一件例行的公事,但是困難從宮內發生了。
「慈聖太后的懿旨,吩咐概行停刑,」神宗在文華殿和居正說,「先生以為怎樣?」
「春生秋殺,天道之常,」居正說,「皇上即位以後,停刑已經不止一次:稂莠不去,反害嘉禾;兇惡不去,反害善良。愚臣看來,還是不必停。」
神宗聽了以後,奏明太后,應處死刑的,一概准予執行。
這一點牽涉到古代統治階級的政治思想問題。不負實際責任的人常常主張寬大,但是負擔實際責任的人,便認為這是一個難題。鄭子產臨死的時候和子太叔說:
「我死後,國家大政是你的事了。有德的人,也許能夠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火的威焰,人人看到都害怕,所以燒死的人不多;水性懦弱,人人都覺得可愛可近,偏偏死在水中的人多了。所以寬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子產死後,政權落到子太叔手上,這是一位官僚主義的統治者。被壓迫的人民大眾得到這個機會,發動起來,爭取他們的自由。子太叔懊恨極了,他認為早聽子產的話,一定不至於此,這才調動軍隊,把起義的人民鎮壓下去,仍走上反動統治者的老路。
居正是主張猛的,他曾說過:「使吾為劊子手,吾亦不離法場而證菩提。」他看到元末的大動亂,完全因為當局的寬縱,以致演成不可收拾的慘劇。所以他認定「君子為國,務強其根本,振其紀綱,厚集而拊循之,勿使有釁,脫有不虞,乘其微細,急撲滅之,雖厚費不惜,勿使滋蔓,蔓難圖矣。」(2)他又說過:「盜者必獲,獲而必誅,則人自不敢為矣。」(3)關於捕「盜」的事,在考成法也有明文規定。後來萬曆七年,因為「盜犯」中途脫逃的事,他說:
張國用查系三月初間,已屬順天府著長解押發,乃至今尚未到,此必中途賄逃矣。頃已令該府捕長解家屬監候,又行逐程挨查,於何處脫逃,務見下落,事系考成,期限已迫。若此時尚未到,執事亦宜上疏自白,請旨緝拿,務令得獲正罪,庶足示懲。若已到,則照在京例,盡法處之,不可縱也。(4)
居正的主張是「盜」者必獲,獲則必「誅」,這是考成法的規定。但是如《明史》所載,居正當國之時,「大辟之刑,歲有定額」(5),又稱「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6),都難免有些以訛傳訛。每年死刑,要有一定的名額,就在當時,也不能不算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但是《艾穆傳》稱艾穆為刑部員外郎,到陝西複審的時候,艾穆決定只有兩個人處死刑,同審的人唯恐太輕了,要受到政府的處分,艾穆慷慨地說:
「我可不會拿別人的生命保障自己的地位。」
在居正大權在握的當中,地方官吏奉行過甚,也是不免的事。
二年十月遼東大捷,除了遼東總兵官李成梁進左都督以外,薊遼督撫以及內閣諸臣一體加恩,居正具疏力辭,神宗親筆下諭:
敕諭元輔張少師:朕以幼沖嗣位,賴先生匡弼啟沃,四方治安,九邊寧靖。我祖宗列聖,亦鑒知先生之功,就加顯爵不為過。乃屢辭恩命,惟一誠輔國。自古忠臣,如先生者罕。朕今知先生實心,不復強,特賜坐蟒衣一襲、銀錢五十兩,以示優眷,申成先生美德,其欽承之。(7)
自從俺答封貢事定以後,戰事的中心逐漸東移。東部的韃靼,在土蠻的領導下,繼續和朝廷作戰,最困難的問題是「屬夷」。喜峰口、宣化境外有朵顏衛,錦州、義州、廣寧境外有泰寧衛,瀋陽、鐵嶺、開原境外有福余衛,這是所謂大寧三衛;迤東還有建州衛。在名義上他們都服屬中國,所以稱為「屬夷」,但是事實上泰寧部長速把亥、炒花,朵顏部長董狐狸、長昂,以及建州衛都指揮王杲都和土蠻相通,成為薊遼一帶的邊患。要對付土蠻,第一便得對付「屬夷」,所以萬曆元年,居正就認定處置「屬夷」之策,為國家大事,急宜經理。(8)這一次遼東大捷,李成梁斬建州部落一千一百餘人,後來連王杲也殺了,當然是對付「屬夷」的一次「成功」。
戰事中心到了薊遼,但是薊遼最大的遺憾,便是地形的缺陷。整個三衛,盤踞在熱河和遼寧的西邊,薊州和遼東兩鎮,失去應有的聯繫。居正的計劃,是遵守楊博固守邊牆的遺策,一面整理薊州一帶的邊牆,(9)以備韃靼的進攻;同時也計劃反攻。他聯絡遼東、宣府、薊州三鎮,主張由薊州堅守,由遼東、宣府雙方夾擊。他給方逢時說起:
比者遼左之功,固為奇絕,朝廷賞功之典,亦極其隆厚,然僕於此,蓄意甚深,謹密以告公。今九邊之地,薊門為重,以其為國之堂奧也。自嘉靖庚戌以來,虜禍日中於薊,至罷九邊之力以奉之,而內地亦且困敝。然所以釀此禍者,皆屬夷為之也。國初棄大寧之地與之,冀其為吾藩屏,而今乃如此!故屬夷不處,則邊患無已時。然欲處之非加之以威,彼固未肯俯首而服從也。今西虜為貢市所羈,必不敢動,獨土蠻一枝,力弱寡援,制之為易。今擬於上谷練得戰士二萬,遼東二萬,多備火器,卻令薊人平時將內地各城堡,修令堅固。視三鎮士氣已振,度其可用,則屬夷求撫賞者,一切以正理處之;凡額外求討,及捉軍要賞者,悉正以軍法。彼不遂所欲,必結虜來犯,我則據台以守,遏之邊外,使之一騎不入,在我雖無所獲,而在彼已為失利,亦策之上也。如其賊眾潰牆而入,則亦勿遽為倉皇,但令薊將斂各路之兵四、五萬人,屯據要害,令諸縣邑村落,皆清野入保,勿與之戰。而上谷、遼左,不必俟命,即各出萬人,遣驍將,從邊外將諸屬夷老小盡殲之,令大將領一萬人入關,不必衛京師,逕趨薊地,伏於賊所出路。彼雖已入內地,見我不動,必不敢散搶,不過四五日,虜氣衰矣。衰則必遁,然後令薊人整陣以逐之,而宣、遼兩軍合而蹙擊。彼既饑疲,又各護其獲,敗不相救,而吾以三鎮全力擊其惰歸,破之必矣。一戰而勝,則薊鎮士氣既倍,土、蘇諸酋,不敢復窺,而屬夷亦皆可脅而撫之以為我用。薊事舉則西虜之貢市愈堅,而入援之兵,可以漸減,九邊安枕無事矣。愚計如此,今先試之於遼左,蓋遼人素稱敢戰,而李將軍亦忠勇可用,故厚賞以勸之,懸利以待之,亦致士從隗始之意也。(10)
萬曆元年,居正和薊遼總督劉應節說過,要「虛心商量,思一長策,著實整頓一番,庶為經久之計」(11)。這便是居正的長策了。但是這一條計策,在居正手裡,始終沒有用過。戰事的中心逐漸東移,遼東成為中國的重鎮,這是後事。萬曆最初十年,戚繼光坐鎮薊門,是當時的一重保障,土蠻不敢南侵,未必不由於此。居正對於三衛,始終設法羈縻。他自己說過:「要在當事者隨宜處置。譬之於犬,搖尾則投之以骨,狂吠則擊之以棰,既棰而復服,則復投之,投而復吠則擊之:而可與之較曲直,論法守乎?前有書與方公,方答書云:『耐煩二字,邊臣宜書諸紳。』誠然。」(12)居正手上有的是大棒和骨頭,這是他「羈縻『屬夷』」的方法。對於「撫賞『屬夷』」的緞布,正和對於賞賜俺答的緞布一樣,居正逐件看過,都要美好經用,這是骨頭。朵顏部長董狐狸、長昂,和青把都是親戚,居正吩咐宣府巡撫吳兌:「幸公示意青酋,令其傳意長昂,勿復作歹,自取滅亡。」(13)這是大棒。這一年他又說過:
辱示薊鎮虜情,淵哉其言之也。已即密語彼中當事諸公,俾知所從事。屬夷處置適宜,則土虜之真情可得,而兩鎮之貢市愈堅,當今邊務,莫要於此矣。公在上谷,內修戰守,外探虜情,東制西懷,自有妙用,僕復何憂。(14)
居正曾經自稱別無他長,但能耐煩,這是一句謙虛的話,但是耐煩確是能使居正成功的品德。耐煩的人,對於一切事務,有佈置,有步驟。他不會一暴十寒,然而他也不求一勞永逸,只是一步一步,腳踏實地去幹。我們所不能滿意的是居正對於起義的人民,沒有正確的認識,因此只知道如何去鎮壓;同樣地他對於沿邊的少數民族,除了利誘威服以外,沒有採取進一步靠攏和爭取的方法。
對於用人行政方面,他也是一步一步幹著。萬曆二年四月,實行久任之法,這是他在隆慶二年《陳六事疏》中已經說過的。十二月內閣進職官書屏。居正上疏:
仰惟皇上天挺睿明,勵精圖治,今春朝覲考察,親獎廉能;頃者吏部奏除,躬臨銓選,其加意於吏治人才如此。顧今天下疆裡,尚未悉知,諸司職務,尚未盡熟,雖欲審別,其道無由。臣等思所以推廣德意,發達聖聰者,謹屬吏部尚書張瀚,兵部尚書譚綸,備查兩京及在外文武職官,府、部而下,知府以上,各姓名籍貫,及出身資格。造為御屏一座,中三扇繪天下疆域之圖:左六扇,列文官職名;右六扇,列武官職名;各為浮帖,以便更換。每十日,該部將陞遷調改各官,開送內閣,臣等令中書官寫換一遍。其屏即張設於文華殿後,皇上講讀進字之所,以便朝夕省覽。如某衙門缺某官,該部推舉某人,即知其人原系某官,今果堪此任否?某地方有事,即知某人見任此地,今能辦此事否?臣等日侍左右,皇上即可親賜詢問,細加商榷,臣等若有所知,亦得面盡其愚,以俟聖斷。一指顧間,而四方道裡險、易,百司職務繁、簡,一時官員賢、否,舉莫逃於聖鑒之下。不惟提綱挈要,便於觀覽,且使居官守職者,皆知其名常在朝廷左右,所行之事皆得達於高聰:其賢者將兢兢焉爭自淬勵以求見知於上,不才者亦將凜凜焉畏上之知而不敢為非。皇上獨運神智,坐以照之,垂拱而天下治矣。(15)
在職官方面,明代定都北京以後,南京六部諸寺,實際成為贅疣。嘉靖、隆慶間已經開始裁革了。萬曆三年二月裁南京官,以後再經過九年的裁革,除了養望的大官和必需的屬官以外,差不多已經調整,這都是居正任內的成績。
三年四五月間,居正上《請飭學政疏》,這是一個極大的改革。明朝的學制,兩京國子監是直轄中央的國立大學,與地方無干。各府、州、縣有府學、州學、縣學,都有一定學額,歸各省提學官管轄。鄉村之中又有社學,民間子弟自由入學,不受學額的限制,但是沒有強迫入學的規定。當時的問題,集中在地方學制的府、州、縣學。
太祖洪武年間規定,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廩膳,稱為廩膳生員。洪武十五年定令,廩膳生每人每月領米一石,魚肉鹽醯,由官供給。宣宗宣德三年規定,府、州、縣學各設增廣生員,學額與廩膳生員相同,他們沒有領米的權利,但是和廩膳生員一樣,一家之內,除本身外,優免二丁差役。換一句話,就是家中只要一人入學,可以三人免役。以後增廣生員以外,又添附學生員,現代術語稱為特別生,他們當然更談不到廩米,但是免役的權利,還是一樣。廩膳生員,增廣生員,附學生員,簡稱廩生、增生、附生;有時只稱廩、增、附。通常人用漢朝科目秀才異等的名稱,稱為秀才。這些秀才,有米可領,遇役可免:文理通順,學問優長的,當然還可以考取舉人、進士的出身,為國家做事;但是大多數永遠只是秀才,做一世的府、州、縣學主員,領米免役,成為地方的特權階級。這一群特權階級人物多了,發生連帶關係,在地方上隱隱成為一種勢力,可以欺侮一般民眾,同樣地也可壓迫地方官吏。他們儘管滿口孔子、孟子,聖經、賢傳,講道德,說仁義,但是事實上只是地方的禍害。這便是所謂學霸。嘉靖十年題准:「生員內有刁潑無恥之徒,號稱學霸,恣意非為,及被提學考校,或訪察黜退,妄行訕毀,赴京奏擾者,奏詞立案不行,仍行巡按御史拿問。」(16)便指的這些人。
萬曆二年,特敕吏部「慎選提學官,有不稱者,令其奏請改黜」。去今已經一年了,但是還沒有看到成績。居正認定唯有控制各省提學官,才可以控制生員,疏稱:
臣等幼時,猶及見提學官,多海內名流,類能以道自重,不苟徇人,人亦無敢干以私者,士習儒風,猶為近古。近年以來,視此官稍稍輕矣,而人亦罕能有以自重。既無卓行實學,以壓服多士之心,則務為虛譚賈譽,賣法養交;甚者公開幸門,明招請托;又憚於巡歷,苦於校閱,高座會城,計日待轉。以故士習日敝,民偽日滋,以馳騖奔趨為良圖,以剽竊漁獵為捷徑,居常則德業無稱,從仕則功能鮮效,祖宗專官造士之意,駸以淪失,幾具員耳。去年仰荷聖明,特敕吏部,慎選提學官,有不稱者,令其奏請改黜。其所以敦崇教化,加意人才,意義甚盛。今且一年矣,臣等體訪各官,卒未能改於其故,吏部亦未見改黜一人。良以積習日久,振蠱為艱,冷面難施,浮言可畏,奉公守法者,上未必即知,而已被傷於眾口,因循頹靡者,上不必即黜,而且博譽於一時:故寧抗朝廷之明詔,而不敢掛流俗之謗議,寧壞公家之法紀,而不敢違私門之請托。蓋今之從政者大抵皆然,又不獨學校一事而已。(17)
疏後附列十八款,目標都在整飭當時的學風,列四款於次:
一、聖賢以經術垂訓,國家以經術作人,若能體認經書,便是講明學問,又何必別標門戶,聚黨空譚!今後各提學官督率教官生儒,務將平日所習經書義理,著實講求,躬行實踐,以需他日之用;不許別創書院,群聚徒黨,及號召地方游食無行之徒,空譚廢業,因而啟奔競之門,開請托之路。違者:提學御史,聽吏部、都察院考察奏黜;提學、按察司官,聽巡按御史劾奏;游士人等,許各撫、按衙門,訪拿解發。
一、我聖祖設立臥碑,天下利病,諸人皆許直言,惟生員不許。今後生員務遵明禁,除本身切己事情,許家人抱告,有司從公審問,倘有冤抑,即為昭雪,其事不幹己,輒便出入衙門,陳說民情,議論官員賢否者,許該管有司申呈提學官,以行止有虧革退。若糾眾扛幫,聚至十人以上,罵詈官長,肆行無禮;為首者照例問遣;其餘不分人數多少,盡行黜退為民。
一、廩膳、增廣,舊有定額,迨後增置附學名色,冒濫居多。今後歲考,務須嚴加校閱。如有荒疏庸耄,不堪作養者,即行黜退,不許姑息;有捏造流言,思逞報復者,訪實拿問,照例發遣。童生必擇三場俱通者,始行入學,大府不得過二十人,大州縣不得過十五人,如地方乏才,即四、五名亦不為少。若鄉宦勢豪,干托不遂,暗行中傷者,許逕自奏聞處治。
一、生員考試,不諳文理者:廩膳十年以上,發附近去處充吏,六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增廣十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六年以上,罷黜為民。
這是居正整飭學風的計劃;他要打倒游談之士,所以不許創建書院;他要肅清學霸之源,所以裁減學額;至於禁止糾眾,考驗文理,固然是明初以來的遺規,但是居正有考成法在手,一切都得實行,因此儘管只是舊話重提,但是重提的舊話,到了萬曆初年,便增加新的意義,不能再當具文看待。關於書院一方面,到萬曆七年詔毀天下書院,局勢的推演,更加積極:在學額方面,因為考成的關係,有司奉行,也是非常嚴格。《明史》(18)《選舉志》言:「嘉靖十年,嘗下沙汰生員之命,御史楊宜爭之而止。萬歷時張居正當國,遂核減天下生員,督學官奉行太過,童生入學,有一州縣僅錄一人者。」大致這不是一句誣蔑的話。
假如居正為自己的政治前途打算,關於整頓學風的事,也許還要重行考慮。各個時代有各個時代的領導階層,得罪這個階層,往往會發生極大的風波。周武帝滅高齊,統一北方,對於南方的陳國,隨時可加撲滅,只因為沙汰沙門,得罪當時的領導階層,這一群僧侶消極反抗,武帝死後,不過數年,整個的國家移轉到一個委瑣平庸的楊堅手裡,智識階層,不曾提出一句反抗的呼聲。明朝以來,秀才成為當時的領導階層,政府的官吏,出身於這個階層,地方的輿論,也操縱在這個階層的手裡。他們固然壓迫一般民眾;然而一般民眾沒有機會也沒有能力喊出反抗的呼聲,民眾中的優秀分子,又往往因為知識發展的關係,隨時為當時的領導階層所吸收;因此秀才們不但沒有受到民眾的反對,反而出乎意外地受到民眾的擁護。人民大眾的認識沒有提高以前,有時會把騎在頭上的惡霸,看作領導的人物,何況在居正的時代!居正以前,世宗主張沙汰生員,但是畢竟沒有沙汰。居正以後,思宗時,大學士溫體仁又提出同樣的主張,刑科都給事中傅朝祐立即提出彈劾,疏言體仁「又議裁減茂才(19),國家三百年取士之經,一旦壞於體仁之手,此謂得罪於聖賢」(20)。溫體仁固然是一個庸人,但是主張裁減生員,何嘗得罪於聖賢?孔子嘗為乘田、委吏,孟子也說「往役、義也」。孔子、孟子沒有造成特權階層,也沒有提出領米免役的要求,為什麼主張裁減生員,為民眾減輕負擔,為公家平均勞役,就算是得罪聖賢呢?傅朝祐的議論,只是擁護特權階層的既得權利,不肯放棄。
居正提出整頓學風的計劃,正是抱了最大的決心。萬曆八年,他曾經說起:
秉公執法,乃不榖所望於執事者,欲稱厥職,但力行此四字足矣。至於浮言私議,人情必不能免。雖然,不容何病!不容然後見君子。不榖棄家忘軀,以徇國家之事,而議者猶或非之,然不榖持之愈力,略不少回,故得少有建立。得失毀譽關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願吾賢勉之而已。(21)
這封信中,大致也是關於整頓學政的事,居正抱定宗旨,打破得失毀譽關頭,所以能有當日的成功,也正因為他不顧人情物議,所以不免招致身後的詆毀。
萬曆三年五月,還有一次遼東報警的事。「屬夷」傳來的消息,韃靼武士又出動了。這一次的主謀是土蠻,他糾集青把都,率同二十餘萬騎士,準備向遼東開發。消息緊張的了不得。遼東巡撫立刻申報兵部,敵人已經開到大寧,所以請兵請糧,一刻也緩不得。兵部尚書譚綸隨即上奏。神宗雖然只有十三歲,但是對於國家大事,不容他不關心。驚惶極了,他問居正怎樣辦。
「請皇上寬心,」居正說,「暑天不是敵人猖狂的時候,大致不會有什麼大事。」
居正儘管這樣地寬慰神宗,但是言官們已經驚動了。一位給事中上疏,主張防守京城,浚壕塹,掘戰坑:他恨不得立刻宣佈戒嚴。居正悠悠地回想到隆慶四年李春芳、趙貞吉那一番倉皇失措的情形。他歎了一口氣,但是同時也吩咐薊鎮戚繼光和宣府巡撫吳兌打聽虛實。不久,繼光的報告來了,據說韃靼諸部「酋長」,久已解散,沒有集合的行動。吳兌更說青把都始終沒有出動,更談不到進兵遼東。居正的估計沒有錯,一切只是虛報。但是北京城裡的空氣,從五月以來,已經緊張了好久。秋天到了,又是準備秋防的時候。居正上《論邊事疏》:
夫兵家之要,必知彼己,審虛實,而後可以待敵,可以取勝。今無端聽一訛傳之言,遽爾倉皇失措,至上動九重之憂,下駭四方之聽,則是彼己虛實,茫然不知,徒借聽於傳聞耳,其與風聲鶴唳、草木皆兵者何異?似此舉措,豈能應敵?且近日虜情狡詐,萬一彼嘗以虛聲恐我,使我驚惶,疲於奔命,久之懈弛不備,然後卒然而至,措手不及,是在彼反得「先聲後實,多方以誤之」之策,而在我顧犯不知彼己,百戰百敗之道,他日邊臣失事,必由於此。故臣等不以虜之不來為喜,而深以邊臣之不知虜情為慮也。兵部以居中調度為職,尤貴審察機宜,沉謀果斷,乃能折衝樽俎,坐而制勝。今一聞奏報,遂爾張皇,事已之後,又寂無一語,徒使君父日焦勞於上,以憂四方,而該部以題復公牘,謂足以了本部之事耳。臣等謂宜特諭該部,詰以虜情虛實之由,使之知警。且秋防在邇,薊、遼之間,近日既為虛聲所動,徵調疲睏,恐因而懈怠,或至疏虞,尤不可不一儆戒之也。(22)
萬曆三年六月命各省巡撫及巡按御史,對於有司賢否,一體薦、劾,不得偏重甲科。這也是整頓吏治的一個表現。明初用人的制度,分為三途;第一是進士,第二是舉人、貢生,第三是吏員。這是所謂「三途並用」。後來因為長官都是進士出身,進士出身的官員,特別蒙到關切,舉人、貢生出身的,已受歧視,更談不到吏員出身了。於是吏員上進無門,自甘暴棄,就是舉貢也決不輕易就職,他們唯一的目標,是考進士,考中了便是甲科出身,日後自有合理的發展,考不中,他們準備三年以後重考。如此一科又一科,精神才力,完全消在故紙堆中。浪費精力,埋沒人材,科舉制遂成為大害。隆慶年間,高拱提議,明初舉人為名臣者甚眾,以後偏重進士,輕視舉人,積弊日甚,請求自今以後,唯論政績,不論出身。這是一個有見地的提議,但是沒有實行。隆慶四年,吏科給事中賈三近上言:「撫、按諸臣遇州、縣長吏,率重甲科而輕鄉舉:同一寬也,在進士則為『撫字』,在舉人則為『姑息』;同一嚴也,在進士則為『精明』,在舉人則為『苛戾』。是以為舉人者,非華顛豁齒不就選;人或裹足毀裳,息心仕進。夫鄉舉豈乏才良,宜令勉就是途,因行激勸。」(23)賈三近的奏疏,穆宗也曾批准,但是實際上這個計劃沒有實現。這兩件事,居正都在大學士任內看到,現在自己當國,更積極地要想實現,但是即在居正任內,並沒有顯著的效果,居正身後,當然更談不到。科舉的制度,永遠成為整頓吏治的障礙。
隆慶六年六月以後,內閣只有居正和呂調陽兩人,到現在三年了。萬曆三年八月,居正疏請增加閣員。御批,「卿等推堪是任的來看。」居正推薦吏部左侍郎張四維及馬自強、申時行二人入閣。御批「張四維升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著隨元輔等在內閣辦事」,因此四維在內閣中,名為居正的同僚,其實只是居正的屬員。首輔的權力,無形中又提高一層。
張四維字子維,蒲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他是楊博的同鄉,王崇古的外甥,和居正也有相當的關係。這是一個有辦法,能忍耐,而且捨得化錢的人,因此在宦途上,得到許多意外的方便。隆慶年間,是一個盛談邊務的時期,四維當然很清楚,以後俺答封貢事起,朝議未定,奔走關說,主張封貢的便是四維,因此深得高拱的器重。高拱準備引進四維入閣,以致引起高拱、殷士儋間的衝突。其後四維也因為言官彈劾,乞假家居。但他和當道要人,還是不斷地連絡。隆慶六年,高拱失敗,這是四維潛伏的時期了,但是因為王崇古的關係,不久他和居正又發生聯繫。四維知道政治中樞,還有馮保和慈聖太后,於是他再連絡馮保和李太后的父親、武清伯李偉。萬曆二年,四維入京,以翰林學士掌詹事府,不久改吏部左侍郎,三年八月,改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做官的慾望,當然滿足了。至於爭權,四維很清楚,在居正當國的時候,談不到爭權。呂調陽入閣三年了,除在內閣公本照例署名,以及每逢慶典,照例進官、蒙賞以外,還有什麼?四維知道自己只是「隨元輔辦事」。這是聖旨,也不妨說是一個條件。大學士固然名為大學士,其實只是居正的一條尾巴。在這一點,居正和四維成立一種默契。但是居正沒有看清忠厚的人和才華的人究竟有些不同。忠厚的人如呂調陽,也許可以遵守這個默契,並不感覺痛苦;才華的人如張四維,便完全兩樣了。他遵守這個默契,但是心裡卻充滿怨憤。他不甘做尾巴,然而他只能做尾巴。他的恭謹,只能增加他的仇視。這便成為居正身後,四維極力報復的張本。萬曆十年,居正逝世;十一年抄家,他的長子敬修自殺,在他的血書後面寫著:「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24),今張家事(25)已完結矣,願他輔佐聖明天子於億萬年也。」到了這時,敬修才知道四維是自己一家的大仇,但是在居正生前,居正只覺得四維是一個恭謹的同僚。
萬曆三年,在江浙海外,發生一次小規模的國際戰事。嘉靖中年,是倭寇猖獗的時代。經過譚綸、俞大猷、戚繼光、劉顯這一群人戡定以後,大局稍為安靜,但是小股的倭寇,還是不斷地擾亂,隆慶年間,廣東方面的動亂,也有倭寇參加的蹤跡。中國和日本是接近的鄰國,本來應當好好相處,為國際爭取和平,為人民爭取幸福,但是那時雙方的統治階級,都沒有認識這個道理。遠在北京的皇帝,高高在上,沒有貫徹保衛祖國的職責;而日本方面,無數的封建主,一邊率領擄掠成性的武士,一邊勾結中國沿海的漢奸,不斷向大陸進攻。這是當時中國和日本相處的情勢。居正也曾說到中國和日本的關係:
倭奴自元以來,為中國患。元嘗以十萬人,從海征之,舟泊其境,值海風大作,十萬人沒於海。本朝有天下,四夷君長,靡不向風,獨倭王良懷不奉朝貢,寇掠直、浙,至遣某某等募兵船以御之,沿海諸郡俱罹其苦。洪武十四年,高皇帝命禮部移書,責其國王,亦只言天道禍福之理以導之耳,終不能一加兵於其國。是以其人驕悍狡詐,謂中國無如之何。侵侮之漸,有自來也。(26)
居正看到日本的禍害,但是居正認識當時國家的敵人,還是北方的韃靼,所以在「北邊第一」的口號下面,對於倭寇,談不到根本解決,只能對於沿海督撫,尤其蘇、浙、閩、廣諸省,加以不斷的戒飭。他的計劃是用兵船巡弋近海,隨時和倭寇在海面決戰。萬曆三年,倭寇又到江浙海外黑水洋一帶了。應天巡撫宋儀望調兵船和他開戰,打了一個勝仗,居正一邊奏請加官,一邊致書獎勵,同時警戒浙江巡撫謝鵬舉。他說:
近年海寇息警,人心頗懈,僕竊以為憂,故昨年擬旨申飭。賴公偉略,起而振之。今果能一戰而勝之,不俟登岸而遏之於外洋,功尤奇矣。天下事豈不貴豫哉!慰甚。彼前鋒既折,必不敢窺吳,禍當中於浙矣。(27)
浙無倭患久矣,一旦聯舟突犯,必有勾引之奸。且地方安恬日久,驟尋干戈,恐無以待寇,幸折以忠義,鼓以賞罰,悉力一創之,庶將來不敢再窺。亟剿此寇,然後徐究其禍本而除之,可也。浙人鹹云:「謝公非用武之才,恐不能了此事。」僕曰:「不然,謝公沈毅有遠慮,賊不足患也。」願公勉就勳庸,以副鄙望。(28)
萬曆三年,居正決心整頓驛遞,這也是居正招怨的一件大事。
明代從北京到各省的交通幹線都有驛站,驛站是當時的唯一交通制度。驛站有主管官吏,有馬,有驢,有伕役;水驛有紅船,有水夫:都很完備。馬、驢從哪裡來?馬、驢來自民間。船隻從哪裡來?船隻也來自民間。馬、驢的草料,船隻的裝備,莫不來自民間。民間還要按糧出夫,馬伕、水夫當然也來自民間,自備工食,三年一輪,週而復始。除開馬伕、水夫以外,各驛還有館戶,專為過往人等,治造飯食,不許片刻稽留:當然館戶也是來自民間,自備工食。最初的時候,伕役還享到免糧的特權,從嘉靖二十七年議准以後,連這一點特權也取消,於是伕役不僅沒有權利,只有義務,而且還要供給馬、驢、紅船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備。交通幹線附近的人民,實際成為國家的奴役,他們的地位,甚至落到清代的烏拉娃子以下。
對於交通幹線附近的人民,這不能不算一種虐政,但是國家如此龐大,為維持中央和各省的交通起見,在交通工具尚未發達以前,驛站制度,縱是需要合理的調整,不是沒有存在的理由。一切全看這個制度的運用。太祖時代,關於使用驛站的規定,非常嚴密,非有軍國大事,沒有使用的權力,即是公、侯、駙馬、都督奉命出差的時候,也只許隨帶從人一名。所以驛站制度雖然存在,人民的痛苦,還得到一些緩和。有一次,吉安侯陸仲亨從陝西回京,擅行使用驛站車馬,給太祖知道了,太祖痛責道:「中原兵燹以後,百姓開始復業,買馬出丁,非常艱苦。倘使大家和你一樣,民間賣兒鬻女,也供給不起啊!」
太祖時代究竟是老遠的過去了。以後的條例,便逐日地寬大!太祖時代,給驛條例只有六條:到嘉靖三十七年,便擴充到五十一條。五十一條的使用者,都有勘合,現代稱為護照。勘合分為五等:溫、良、恭、儉、讓。北京的勘合由兵部發出,各省的勘合由巡撫和巡按發出。填發的機關,總算還有相當的限制;但是在填發的時候,便來一個寬大的作風!兵部可以填發勘合送人,各省也可填發勘合送人。領用勘合的人,沒有繳還的限期,一張勘合,成為終身的護照,而且自己不用,還可轉贈旁人,姓名不合,更不妨洗去重填。寬大之外,還有寬大!交通幹線附近的人民,真是民不聊生。領用勘合的官員,大都既不溫良,也不恭儉,更談不到讓;勘合的五個號碼,只成為刻骨的諷刺。官員到了驛站以後,百般需索。他們要糧食,要柴炭,要酒席,要蔬菜,要夫,要馬。有時在拉到夫馬以後,人民也可按照道路遠近,講明價值,經過一番磋商,索性繳納銀兩,放走了事。於是官員們在沿站滋擾以外,連帶也成為擄人勒贖的強盜。這一點,官員們久已視為他們應有的特權。在寬大的政體之下,沒有人敢於侵犯他們的特權,以至引起自身的不利。
直到萬曆三年,居正提出整頓驛遞的計劃:
凡官員人等非奉公差,不許借行勘合;非系軍務,不許擅用金鼓旗號。雖系公差人員,若轎扛夫馬過溢本數者,不問是何衙門,俱不許應付。撫、按有違明旨,不行清查,兵部該科指實參治。若部、科相率欺隱,一體治罪。
撫、按、司、府各衙門所屬官員,不許托故遠行參謁,經擾驛遞;違者撫、按參究。
有驛州、縣,過往使客,該驛供送應得廩糧蔬菜,州、縣止送油燭柴炭,不許重送下程紙札,如有借此科斂者,聽撫、按官參究。
凡經過官員有勘合者,夫馬中火,止令驛遞應付,有司不許擅派裡甲。其州、縣、司、府官朝覲,給由入京,除本官額編門皂,量行帶用外,不許分外又在裡甲派取長行夫、馬,及因而計路遠近,折干入己。
凡官員經由地方,系京職方面以上者,雖無勘合,亦令巡路兵快防護出境,仍許住宿公館,量給薪水燭炭,不許辦送下程心紅紙札,及折席折幣禮物。
凡內外各官丁憂、起復、給由、升轉、改調、到任等項,俱不給勘合,不許馳驛。(29)
這年又規定自京往外省者,由兵部給內勘合;其中仍須回京者,回京之日繳還勘合;無須回京者,即將該項勘合,繳所到省份撫、按衙門,年終一併繳回兵部。自外省入京者,由撫、按衙門給外勘合,至京以後,一併繳部,其中有須回省者,另由兵部於回省之日換給內勘合。
居正的規定,較之太祖時代的給驛條例,已經太寬,但是從太祖到神宗,這二百年間,整個的時代變了,一切只能做到「去泰去甚」。就是這樣的規定,也還有成為具文的危險,嘉靖、隆慶年間,都曾有過類似的規定,其後只成一張廢紙!但是居正手中有的是考成法,他用六科控制撫、按,用內閣控制六科,章程、條例都要切實執行,不容成為具文,這是考成法的作用。
對於萬曆三年整頓驛遞的心情,居正自己說過:
近來驛遞困敝至極,主上赫然思以厘振之,明旨屢飭,不啻三令五申矣,而猶不信!承教,謂外而方面,內而部屬以上,凡得遣牌行者,有司不敢不一一應付。若如近旨,但無勘合者,皆不應付,則可盡復祖宗之舊,蘇罷困之民。夫有司官卑,豈敢與大官相抗,所賴以行法振弊者,全在撫、按耳。撫、按官狃於故常,牽於私意,而責有司以奉法令,抗大官,勢不能也。朝廷欲法之行,惟責之撫、按,不責之有司。異日倘有犯者,或別有所聞,則抗命之罪,必當有歸。(30)
丈田、賑饑、驛傳諸議,讀之再三,心快然如有所獲。蓋治理之道,莫要於安民。究觀前代,孰不以百姓安樂而阜康,閭閻愁苦而危亂者?當嘉靖中年,商賈在位,貨財上流,百姓嗷嗷,莫必其命,比時景象,曾有異於漢、唐之末世乎?幸賴祖宗德澤深厚,民心愛戴已久,僅免危亡耳。隆慶間,仕路稍清,民始帖席,而紀綱不振,弊習尚存,虛文日繁,實惠日寡。天啟聖明,雖在幼沖,留心治理。僕每思本朝立國規模,章程法度,盡善盡美,遠過漢、唐,至於宋之懦弱牽制,尤難並語。今不必復有紛更,惟仰法我高皇帝懷保小民一念,用以對越上帝,奠安國本耳。故自受事以來,凡朝夕之所入告,教令之所敷布,惓惓以是為務,鋤強戮凶,剔奸厘弊,有不得已而用威者,惟欲以安民而已。奸人不便於己,猥言時政苛猛,以搖惑眾聽;而迂闊虛談之士,動引晚宋衰亂之政,以抑損上德,矯扞文罔,不知我祖宗神威聖德,元與宋不同,哺糟拾余,無裨實用,徒以惠奸宄賊良民耳。(31)
驛遞條例既經整頓,以後便是執行的事了。居正認定這是一件致理安民的大業,所以始終沒有放鬆。執行的時候,當然從自己做起。兒子回江陵應試,吩咐兒子自己僱車;父親過生日,吩咐僕人背著壽禮,騎驢回裡祝壽。萬曆八年,居正次弟居謙病重,回裡調理,保定巡撫張鹵發出勘合,居正隨即繳還,並附去一封信:
亡弟南歸,辱給勘合,謹繳納。禁例申嚴,頃有頑僕擅行飛票,騎坐官馬,即擒送錦衣,榜之至百,其同行者,俱發原籍官司重究矣。仰惟皇上子惠窮民,加意驛傳,前遣皇親於武當祈嗣,亦不敢乘傳,往來皆宿食逆旅,蓋上之約己厚民如此。僕忝在執政,欲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小兒去歲歸試,一毫不敢驚擾有司,此台下所親見,即亡弟歸,亦皆厚給募資,不意又煩垂憐也。此後望俯諒鄙愚,家人往來,有妄意干澤者,即煩擒治,仍乞示知,以便查處,勿曲徇其請,以重僕違法之罪也。前奉旨查朝覲官遣牌馳驛者,久不聞奏報,辱在知厚,敢以直告。(32)
唯有始終不懈,從自己做起,才算得「綜核名實」,這是居正給我們的教訓。在整頓驛遞的當中,一切都從大官做起。外勘合由撫、按衙門發出,所以便先行整頓撫、按。甘肅巡撫侯東萊的兒子擅行馳驛,言官提出彈劾了。甘肅雖然不是最吃緊的地方,但是究在北邊,而且東萊是一個應付韃靼號稱得力的邊臣。居正確實感到一點困難,但是不能因為一個巡撫的原故,破壞國家的定法。沒奈何,把東萊的兒子應得的官蔭革去了,以後再慢慢地設法補救。保定巡撫張鹵奉到居正的催促,恰好保定正在交通幹線的要點,只得實行稽查。他發現違反規定的,一共十幾人,一齊都奏報上去。這一次太嚴重了,居正只得稍行容忍,先把太僕寺和太原府的官員處分一下。他和張鹵說:
兩承翰示,一一領悉。前奉明旨所查,惟朝覲遣牌馳驛者,即所參苑寺、太原二人,亦足以應詔矣。若概及其他,恐干連人眾,所傷者多。今姑為隱涵,後若再犯,即達官顯貴,亦不能少貸矣。舊染頹俗,久難驟變,彼頑梗玩肆之人,以為法雖如是,未必行也,今量處數人,以示大信於天下,庶幾有所憚而不敢犯乎!然惟在各撫、按以實奉行,不敢廢格詔令可耳。今台諫諸君屢奉嚴旨詰責,常慮無以塞明詔,苟搜得一事,如獲奇寶,一經指摘,聲價頗損,故願諸公之毋捨己以徇人也。至於三司官在本省地方,夫馬廩餼,用之自不為過,惟出境則不可。若宣大之於薊遼,則地隔兩境,各有軍門統屬,自難以相通。若奉敕者,則不在此例矣。(33)
這一次的處分,有一點出人意外的,是太原府知府上書兵部和都察院,聲明並非本人有意違例,因為山西巡撫派人護送,所以竟在省外使用驛站車馬。責任落到山西巡撫身上。居正當然犯不著因為這個問題,動搖邊疆大臣,所以只得去信加以嚴重的誥誡:
太原守投揭部、院,自辯馳驛非其本意,悉由相知者差人護送。都台即欲據揭並參,不穀喻之乃止。原揭奉覽。蓋聞智者不先人而後己也,仁者不危身以邀恩也。夫各撫、按、司、道之公背明旨,而以傳驛徇人也,冀以避怨而施德也,今既不施德於人,而又有累於己,豈不兩失之乎?仁智者不為也。公嘗告我曰:「今內之紀綱政事,已覺振肅,而外之吏治民風,尚未丕變,則諸大吏不以實奉行之故也。」不穀深韙其言。今若此,未可謂之奉法也!以公之高明強毅,而猶若此,況其他乎?已矣乎,吾無望於人已!恃在知厚,直獻其愚。詩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幸惟原諒。(34)
整頓驛遞,當然不是一年的事。最感覺棘手的是內監和衍聖公。內監是宮內的親信,輕易干涉不得。居正只得吩咐他們的領袖去設法。(35)衍聖公是孔子六十四代孫尚賢。大聖的後人,因此更應為世表率,偏偏尚賢忘去這一點。每年衍聖公自曲阜入京朝貢,沿途騷擾不堪。山東布政據實直告居正。居正說:
承示大監、聖公橫索驛遞。今內官、勳臣小有違犯,動被繩治,而聖公所過,百姓如被虜賊,有司亦莫之誰何,以其為先聖之後也。夫聖人秉禮為教,志在從周,假令生今之時,亦必斤斤守朝廷之法,不可逾越,況其後裔乎?後若再行騷擾,亦宜一體參究,庶為持法之公也。(36)
這是萬曆八年的事。次年,衍聖公家庭發生風波,尚賢的庶母郭氏攻訐尚賢,朝廷派員查勘。一面由居正和山東巡撫何起鳴把衍聖公每年入朝的故事,重行商定。居正說:
中間處分孔氏朝貢一節,極為得中。然僕竊以為今親王俱不朝貢,孔氏何必親行?朝廷亦不必借此為重。渠每歲一行,族人佃戶,科派騷擾,不勝勞苦,沿途生事百端,軍民避之,無異夷虜,及至京師,淹留數月,待私貨賣盡,然後啟行,此豈為觀光修貢者耶?竊以為宜如王府例,每歲只差人進馬入賀,不必親行;或當朝覲之年,預期奏請,得旨而後行,亦為簡便。公如以為可,疏請之。若今歲,則彼聽勘未結,自不宜來矣。(37)
商定的結果,衍聖公入朝定為三年一次。這樣一來,對於衍聖公的走私夾帶,當然不免發生稍許的不便,但是交通幹線附近的居民,卻減少了不少的驚惶。
萬曆三年,發生了水利問題;這一年舊事重提,再行發動疏鑿泇河和膠萊河,這兩件事,居正都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都沒有成功。本來明朝的水利問題,集中在黃河,這不是因為明朝人對於水利有特別的興趣,而是因為政治和軍事的關係,不能不著重漕運;著重漕運,便不能不著重黃河。明朝的京城在北京,整個的國防形勝,也著重在北邊,因此每年由南而北的漕運四百萬石,成為國家的生命線。隆慶六年,居正曾和漕運總督王宗沐說過:
今方內乂安,所可慮者,河漕為最。茲賴公之力,經理什七,江、淮之粟,方舟而至,來歲新運,又已戒期,計三年之後,京師之粟,將不可勝食矣,欣慰欣慰。(38)
萬曆元年,四百萬石又安穩地北上,居正又說:
四百萬軍儲江、海並運,洪濤飛越,若涉平津,自僕有知以來,實未見有如是之盛者。一日侍上,語及今歲漕事,天顏喜悅,殿上侍臣,鹹呼萬歲。僕因推言,此皆督臣之功也,宜加懋賞,重任之。上深以為然。(39)
次年,漕運還是如期北上,居正說起:
辱示知:運艘已於三月十一日,盡數過淮,無任忻慰。聞度江遇風,諒無大損,若前途通利,則額賦可以畢達,國儲可以日裕矣。今計太倉之粟,一千三百餘萬石,可支五、六年。鄙意欲俟十年之上,當別有處分,今固未敢言也。(40)
居正方作國儲充實以後的計劃,就在這一年,黃河在邳州決口,淮河也決口。萬曆三年,黃河又在碭山決口,黃水不斷南流,一部分由淮安入運,直灌長江,淮、揚一帶因此發生極大的恐慌。但是當局的注意還是集中運道。這時從宿遷到韓莊的運河還沒有,從淮安到宿遷,再從宿遷到徐州茶城,黃河就是運河,明朝人稱為「借黃為運」,在借黃為運的情形下面,黃河的通塞,和漕運有關,也就和國防有關。明朝人治河有幾條牢不可破的原則。第一,黃河到開封以後,不許向北,因為向北便不能向南,淮、徐一線的漕運便發生問題。第二,黃河到徐州以後,不許向南,因為向南便影響明朝鳳、泗一帶的祖墓。第三,即使在這個範圍以內,也不許輕易改道,因為改道便會發生淺灘,必然妨礙糧艘向北,空船回南的路線。在這幾個原則之下,明人對於洪水橫流,挾沙俱下的黃河,只有夾岸築堤以防黃水的潰決。他們築堤的技術非常發達,單就堤岸的名稱,便有遙堤、縷堤、月堤、格堤的不同,但是最後總有橫潰的一日。黃河屢次決口,河水流入運河,復在高郵決口。事態嚴重極了,種種的主張都提出,一切等待居正解決。
居正只有給河道總督傅希摯去信。萬曆二年,他說:
近聞淮、揚士大夫言海口益淤,以故河流橫決四溢,今不治,則河且決而入於江,維揚巨浸矣。又有言前議築遙堤為不便者。其說皆信否?從未行此道,不知利害所歸,望公熟計其便,裁教。幸甚。(41)
希摯的覆信來了,居正覺到游移,又去一信:
辱示《治河議》,一一領悉,但據公所言,皆為未定之論。海口既不可開;遙堤又不必築;開泇口,則恐工巨之難;疏草灣,又慮安東之貽患。然則,必如何而後為便乎?願聞至當歸一之論,入告於上而行之。(42)
最後希摯決定請求重開泇河。泇河二源,一出嶧縣,一出費縣,稱為東、西二泇河。隆慶四年,翁大立總理河道的時候,就提議開泇河,他主張上通微山、赤山等湖,中貫東、西泇河,下合沂水,過宿遷駱馬湖,再入黃河。在隆慶萬曆年間,稱為新水道,其實就是現在韓莊、宿遷間的運河水道。這一個計劃《明史》稱為「引泗合沂」,當然不是專指泇河本身。大立的計劃沒有實現,希摯重行提出。萬曆三年二月,希摯疏稱:「治河當視其大勢,慮患務求其永圖。頃見徐、邳一帶河身墊淤,壅決變徙之患,不在今秋則在來歲,……臣日夜憂懼,悉心講求。禹之治水,順水之性耳;今以資河為漕,故強水之性以從吾,雖神禹亦難底績。惟開創泇河,置黃河於度外,庶為永圖耳。」他提出工程計劃,最後說,「若拼十年治河之費,以成泇河,泇河既成,黃河無慮潰決矣,茶城無慮填淤矣,二洪無慮艱險矣,運艘無慮漂損矣,洋山之支河可無開,境山之閘座可無建,徐口之洪夫可盡省,馬家橋之堤工可中輟,今日不貲之費,他日所有省,尚有餘抵也。故臣以為開泇河便。」奏疏上去以後,發戶、工二部看議,工科都給事中侯於趙請求召集廷臣會議。居正認定會議只是虛文,一面奏派於趙和希摯會勘,一面再給希摯去信:
開河之策,議在必行,但以事體重大,且此中有言其費度七、八百萬乃足者,豈其然乎!故請差科臣會勘,徒以息呶呶之口耳。此事先年諸臣,亦知其便利,獨以艱大之任,憚於承肩。今公赤忠,身任其責,更復何疑,願堅持初意,勿奪群言。其中事體,亦須詳慎,期在萬全無害可也。(43)
於趙勘後,認定要開泇河,勢必經過良城,良城伏石實勘五百五十丈,開鑿之力,難以逆料。戶部又謂「正河有目前之患,而泇河非數年不成,故治河為急,開泇為緩。」居正準備承肩「艱大之任」,但是戶、工二部都不贊同,希摯的態度,又不堅決,事情只得擱下。萬曆三年六月,奉旨:
侯於趙等所奏,與傅希摯原議,大不相同。傅希摯久歷河道,他當初若無底見,豈敢謾興此役,此必該道等官,畏工久羈官,故難其說,陰肆阻撓。勘官據其所言,謾爾回奏,其言先開良城伏石,徐議興工,都是搪塞了事之語,深負委託。今人平日都會說利道害,沽名任事,及至著落他實幹,便百計推諉,只圖優遊無事,捱日待時,詎肯視國如家,忠謀遠慮者?似這等人,如何靠得他成功濟事?且泇口之議,止欲通漕,非欲棄河而不理,今他每既說治河即可以兼漕,便著他一意治河,別工不必再議。
萬曆三年開泇河的計劃失敗了。直到萬曆三十二年,總河侍郎李化龍、曹時聘的手裡,才完成。每年三月,糧船由泇河北上,秋天以後,空船仍由黃河南下,泇河、黃河,成為徐州、宿遷間往還分途的水道。但是居正沒有看到!居正所看到的,只是一個大計劃的失敗。三年六月的上諭,充滿焦急和憤恨,我們不難想像是誰的手筆。
開泇河的計劃失敗了,四百萬石的漕糧,重行寄托給全無把握的黃河。國家的命運,真是非常地渺茫,居正方在躊躇著。這年九月,南京工部尚書劉應節,右侍郎徐栻上疏請開膠萊河。這兩位都是居正的同年,尤其是劉應節,在他任薊遼總督的時候,居正曾經和他有過不少的磋商。應節,山東濰縣人,對於膠萊一帶的情形,更應當熟悉。居正記得隆慶五年,自己曾經反對膠萊新河的計劃,曾經慮到水泉難濟,但是現在的情形不同。黃河屢次決口,泇河計劃不成,除勘探膠萊新河以外,他沒有其他的辦法,而且經過幾年以來的開源節流,在經費方面,他有相當的把握。所以他毅然地不待復勘,派徐栻前往山東開浚,會同山東巡撫李世達辦理,一面再囑世達極力協助。他對應節、徐栻、世達等說起:
膠河之可開,凡有心於國家者皆知之,獨貴鄉人以為不便,皆私己之言也。讀大疏具見忘私徇國之忠,已奉旨允行。又承教,鳳竹公(44)肯身任之,尤為難得,今即以屬之。漸庵(45)亦曾有疏雲,開泇口不若疏膠河。故宜與之會同,且委用屬吏,量派伕役,亦必借其力以共濟也。至於一應疏鑿事宜,及工費多寡,俱俟鳳竹公親履其地,次第條奏。其河道官屬錢糧,俱不必與之干涉,以破其棄河不治之說,庶浮言不能興,大事可就也。(46)
膠河之可開,凡有心於國家者皆知之,乃竟為浮議所阻者,其端有二。一則山東之人,畏興大役,有科派之擾,又恐漕渠一開,官民船隻,乘便別行,則臨清一帶,商販自稀,此昔年之說。一則恐漕渠既開,糧運無阻,將輕視河患,而不為之理,此近年之說也。凡此皆私己之言,非公天下之慮也。今當決計行之,無事再勘。僕嘗念此,惟以不得任事之人為慮。昨奉百川公書,公雅不辭勞,審爾,大事濟矣。已即面奏於上,特以屬公。前得山東撫台李公書,謂開泇口不如疏膠河,意與公合,故宜會同,且委用屬吏,量派伕役,亦必借其力以共濟也。諸疏鑿、造船事宜,及工費多寡,俱俟公親履其地,一一條奏。其河道官屬、錢糧等項,俱絕不與之干涉,以破其棄河不治之說,庶浮言不興,大工可就也。夫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功,然又必遇非常之時,而後其功可成。故曰:「非常之原,黎民惑焉。」今主上英明天啟,志欲有為,而公以非常之才,適遘此時,可不努力以建非常之業乎?大功克成,當虛揆席以待。(47)
向承教膠河事,時方議鑿泇口,未遑論也。今泇口既罷,劉、徐二司空復議及此,適與公議合,故特屬之。望公協恭熟計,共濟此事。僕以淺薄,謬膺重寄,主上虛己而任之,自受事以來,晝作夜思,寢不寐,食不甘,以憂國家之事,三年於此矣。今朝廷大政幸已略舉,惟清河、宗室,未得其理。宗室事巨,不敢輕動,清河則宜及今圖之。了此一二大事,僕即納管鑰,稽首歸政,乞骸而去矣。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所望海內英哲,共助不逮。(48)
萬曆三年,膠萊新河的開鑿,是一件最迫切的事。神宗上諭:「這膠萊河議,即經行勘,俱為浮議所阻,劉應節等既的有所見,不必復勘。就著徐栻改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會同山東撫按官,將開浚事宜,一一計處停當,具奏來行。朝廷屢議開河,止為通漕,與治河事務不相干涉,再有造言阻撓的,拿來重處。」在這道上諭後面,我們看到居正具了最大的決心。居正對於運河工程,不一定明白,但是他假定劉應節、徐栻應當明白,再加以李世達的贊同,他認為成功的希望,可以看到,所以排除一切障礙,集合一切力量,為國家開闢新水道,替四百萬石漕糧找一條安全的交通線。
但是這一次又是一度嚴重的失敗。山東方面,一則唯恐運河改道,對於西部的繁榮,發生影響;二則眼見開鑿新河,東部的勞役,非常繁重:山東的輿論動搖了,山東巡撫李世達也動搖了,連帶徐栻也起了動搖。居正立刻去信:
僕聞疑事無功,疑行無名,明主方勵精圖治,詢事考成,豈宜以未定之議,嘗試朝廷哉?神禹大智,猶必親乘四載,遍歷九土,至於手足胼胝,而後能成功。方其鑿龍門之時,民皆拾瓦礫以擊之。蓋眾庶之情,莫不欲苟安於無事,而保身自便者,孰肯淹留辛苦於泥塗橫潦之中,此眾議之所以紛紛也。願公主之以剛斷,持之以必行,心乎為國,畢智竭忠,以成不朽之功。凡粘滯顧忌,調停人情之說,一切勿懷之於中,又親歷工所,揆慮相度,分任責成。若憚勞不親細事,徒寄耳目於人,則紛紛之議,將日聞於耳,雖勉強圖之,亦具文而已,決不能濟也,幸公熟圖之。若果未能堅持初意,恐拂眾心,則亦宜明告於上,以謝昔建議之為非,而後重負可釋耳。此國之大事,不敢不盡其愚,幸惟鑒有。(49)
這是萬曆三年冬間的事。四年正月,徐栻奏稱估計鑿山引水,築堤建閘,工費該銀九十餘萬。在國家歲出歲入,都在三百萬上下的時候,這不能不算一個不小的數字。居正認定這是徐栻「故設難詞,欲以阻壞成事」,這時劉應節已改戎政尚書,二月間,再著應節暫解營務,赴山東會同徐栻開河。事情似乎有了辦法,但是應節到了山東以後,和徐栻發生重大的異議。同樣一條膠萊新河,應節主張通海,徐栻主張引泉,關於水源方面,有了絕對不同的主張。但是在分水嶺方面,勢必動工開鑿,這是應節和徐栻都不能不應付的問題。山東巡按御史商為正奉命挑驗。據他的結論,「雖二百餘萬金,不足以了此」,經費方面,困難極大。應節主張通海,但是海水一來,海沙連帶也來,因此應節主張建閘障沙。山東巡撫李世達認為海沙和海水同來;他說,「竊以謂閘閉則潮安從入,閘啟則又安從障也。」全河長二百七十里,據應節所計,海潮自南口入,凡五十里;自北口入,凡一百八十里:這是說在二百七十里之中,可以通潮的二百三十里。但是據世達所計,除大風迅烈,海潮狂湧的時候以外,南潮所及,距海口二十里,北潮所及,距海口六十里,和應節的估計,便有很大的距離。當然,在海潮不及的地方,可以引泉,但是世達論及泉水,以為「十月以後,日漸消耗,至春月泉脈微細,適值糧運湧到之時,雖置櫃設閘,以時啟閉,終不能使之源源而來,滔滔不竭也」。海潮不能來,泉水不敷用,水源發生問題,那麼二百餘萬金,還不是等於白費?
但是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膠萊新河原是為著海運提出的動議,本來的計劃是漕船由淮入海,再取道膠萊新河入渤海灣。所以必須淮安以下的運河沒有問題,才談到這個計劃的實現。但是萬曆三四年間,運河沿岸高郵、寶應一帶,正是問題的中心。商為正說:「況海運必出自淮安海口,高、寶其所必經,高、寶不治,此河雖通,亦不能越而飛渡。」李世達說:「今當緝高、寶之堤,無徒殫財力於不可必成之膠河也。」他們也許有一些成見,但是他們的邏輯,不容人不重加考慮。居正沒有辦法,只有交工部集議。工部尚書郭朝賓復稱「事體委多窒礙,相應停罷以省勞費。」萬曆四年六月,罷膠萊新河,這是居正在漕運方面第二次的失敗。以後他的注意,便集中到運河和黃河。
居正的兩次失敗,本來不是意外。他自己沒有治河的經驗,而且平生沒有經過這一帶,他憑什麼可以構成正確的判斷呢?他有堅強的意志,他能充分地運用政治的力量,但是在他沒有找到得力的幹才以前,意志和力量只能加強他的失敗,所以在無法進行的時候,他便毅然地承認失敗,這正是他的幹練。最可惜的,萬曆二年工部尚書朱衡致仕,失去一個有經驗、有魄力的大臣,假如居正能夠和他和衷共濟,也許可以減少一部分的失敗。萬曆三年,工科給事中徐貞明上水利議,認定河北、山東一帶都可興水利,供軍實。但是在交給工部尚書郭朝賓查復以後,朝賓只說「水田勞民,請俟異日」,打銷了一個最有價值的提議。假如居正能夠給貞明一些應得的注意,再推動政治力量,作為他的後盾,也許可以根本解決北方的糧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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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奏疏三《請定面獎廉能儀註疏》。
(2) 文集十一《雜著》。
(3) 書牘八《答總憲吳公》。
(4) 書牘十一《答河漕姜按院》。
(5) 《明史》卷二二《趙世卿傳》。
(6) 《明史》卷二二九《艾穆傳》。
(7) 奏疏四《御札獎勵疏》。
(8) 書牘五《與王敬所論大政》。
(9) 書牘六《答薊遼督撫吳環洲言虜情》。
(10) 書牘六《答方金湖計服三衛屬夷》。
(11) 書牘四《答劉總督》。
(12) 書牘八《答吳環洲》。
(13) 書牘六《答薊鎮吳環洲》。薊鎮誤題,吳環洲即吳兌。
(14) 書牘六《答吳環洲》。
(15) 奏疏三《進職官書屏疏》。
(16) 萬曆本《明會典》卷七十八。
(17) 奏疏四《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
(18) 卷六十九。
(19) 即秀才。
(20) 《明史》卷二五八《傅朝祐傳》。
(21) 書牘十二《答南學院李公言得失毀譽》。
(22) 奏疏四《論邊事疏》。
(23) 《明史》卷二二七《賈三近傳》。
(24) 四維別號。
(25) 敬修自指。
(26) 文集十一《雜著》。
(27) 書牘七《答應天撫院宋陽山言防倭》。
(28) 書牘七《答浙撫謝松屏言防倭》。
(29) 萬曆本《明會典》卷一四八。
(30) 書牘九《答總憲李漸庵言驛遞條編任怨》。
(31) 書牘十二《答福建巡撫耿楚侗言致理安民》。
(32) 書牘十二《答保定巡撫張滸東》。
(33) 書牘十二《答順天張巡撫》。
(34) 書牘十二《答山西徐巡撫》。
(35) 書牘十二《答南京守備樞使喬誠齋》。
(36) 書牘十二《答藩伯徐中台》。
(37) 書牘十三《答山東巡撫何萊山》。
(38) 書牘四《答河漕總督王敬所》。
(39) 書牘五《答河漕王敬所言漕運》。
(40) 書牘六《答河漕王敬所》。
(41) 書牘六《與河道傅後川》。
(42) 書牘六《答傅後川議河道》。
(43) 書牘七《答河道總督王敬所》。按王敬所三字誤題。
(44) 徐栻。
(45) 李世達。
(46) 書牘七《答河漕劉百川言開膠河》。按題銜誤。
(47) 書牘七《答河道徐鳳竹》。按題銜誤。
(48) 書牘七《答山東撫院李漸庵言吏治河漕》。
(49) 書牘七《答河道徐鳳竹》按題銜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