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愛因斯坦經常閱讀《聖經》,也談論上帝,但他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信仰宗教的人。他信仰「斯賓諾莎的那個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諧中顯示出來的上帝,而不信仰那個同人類的命運和行為有牽累的上帝」。毫無疑問,他也強調宗教在道德和利他主義層面的作用。「人類有各種理由將高道德標準和價值觀的宣告者們置於客觀真理的發現者之上。」
這篇文章最初是用德文寫成,發表於1930年11月11日《柏林日報》(Berliner Tageblatt)。有趣的是,它的英文版比德文版早兩天,於1930年11月9日發表在《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這裡譯自1953年德文版《我的世界觀》,同時參考1954年英文版《觀念與見解》。
人類所做的和所想的一切都與滿足情感需求和抑制痛苦有關。如果人們試圖理解精神活動及其發展,就必須牢記這一點。情感和渴望是人類一切努力和創造的動力,儘管後者可能會以非常崇高的形式呈現。那麼,是怎樣的情感和需求引領人們的宗教思想以及廣義上的信仰呢?如果我們思考這個問題,便能很快發現,在宗教思想和經驗的搖籃裡,有許多不同的情感。在原始人那裡,主要是因為恐懼,才喚起了宗教的觀念。這些恐懼包括對飢餓的恐懼、對野獸的恐懼、對疾病的恐懼以及對死亡的恐懼。由於在這一生存階段,人們對因果關係的理解通常很低,所以在人類的心裡造出一些或多或少與自身相似的虛幻物來,並認為他們害怕的那些事情的發生取決於這些虛幻物的意志和行為。因此,人們試圖通過世代相傳的祭祀活動來取悅這些虛幻物,撫慰它們或者讓它們對人類產生好感。在這個意義上,我稱它為「恐懼宗教」(Furcht-Religion)。這類宗教,儘管不是由某個人創造的,但是一個特殊的祭司階層已經形成,因而具有相當的穩定性。祭司階層充當了人與人所怕之物之間溝通的調解者,並以此建立了自己至高無上的地位。在通常情況下,那些依賴於其他因素得以掌權的首領、統治者或者特權階層,為了鞏固其世俗權力,就把這種權力同祭司階層的職能結合起來。要不就是政治權力的統治者和祭司階層為了各自的利益而相互結盟。
宗教形成的第二個來源是社會情緒。無論父親和母親,還是較大的人類共同體的領袖們都不免一死和犯錯。人們對指引、關愛與幫助的渴望促成了社會的或道德的上帝概念的形成。這位執掌天意的上帝,擔當保護、決斷、獎賞和懲罰的職責。上帝按照人類所處的不同層次,來愛護和撫育部落的生命或人類的生命,甚或生命本身。他是人在遭遇不幸和願望未能達成時的安慰者,是死者靈魂的保護者。這就是社會的或道德的上帝概念。
從猶太民族的神聖典籍中可以很好地看到從恐懼宗教到道德宗教的發展。在《新約》中,這一發展得以延續。所有文明民族的宗教,尤其是東方民族的宗教,主要是道德宗教。從恐懼宗教到道德宗教的轉變是人類生活發展歷程中的一大進步。人們必須杜絕這樣的偏見,即認為原始人的宗教完全是恐懼宗教,文明人的宗教就一定是道德宗教。事實上,所有時期的宗教都是混合型的,只不過在較高級的社會生活中,道德宗教占主導地位。
所有這些類型的宗教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即上帝概念擬人化特徵。通常只有那些精神上非常富有的個人[1]或出身高貴的團體才能超越這一宗教體驗階段,得到實質性的提升。此外,還存在第三階段的宗教體驗,儘管鮮有完全純粹的形式。我想將其稱作宇宙宗教情懷[2]。要和沒有一點兒這種情懷的人解釋清楚這種感受,是很困難的,特別是這裡沒有任何相對應的人格化的上帝概念。
有些人感覺到人類的願望和目的毫無意義,而自然界和思維世界卻顯露出崇高與奇妙的秩序。個人的存在給他的感受如同監獄一般,他想將宇宙作為一個統一的有意義的整體去體驗。這種宇宙宗教情懷在人類早期的發展階段已現端倪,比如在大衛的《詩篇》[3]以及一些先知那裡。佛教中包含的這種宇宙宗教情懷的成分更強烈,這一點可以從叔本華的美妙文章中感受得到。
各個時代的宗教天才之所以如此傑出,是因為具有這種宗教情懷。這種情懷既不知道什麼是教條,也不知道以人為形象塑造出的上帝,因此也不可能有以宇宙宗教情懷為核心教義基礎的教派。因此,在每一個時代的異教徒中,我們倒可以找到那些充滿這種最高宗教情懷的人。許多時候,他們被同時代的人視為無神論者,有時也被視為聖人。從這個觀點來看,德謨克利特、亞西西的方濟各[4]和斯賓諾莎這樣的人彼此都很相近。
這種宇宙宗教情懷既提不出明確的上帝概念,也沒有神學,如何實現這種信仰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承呢?在我看來,喚醒能夠接受它的人心中的這種情感並使其保持活力,是藝術和科學最重要的功能。
因此,關於科學與宗教的關係,我們得出了一個與以往大不相同的看法。從歷史上看,人們總是傾向於將宗教和科學視為不可調和的對立物,原因很簡單。對於任何一個深信因果律的普遍作用的人來說,下面的想法,即存在一個能夠干預世界事件進程的存在物,是完全不可能的。當然,必須假設他對因果律假說持有真正嚴肅的態度。他不需要恐懼宗教,也不需要社會或道德宗教。對他而言,一個有賞有罰的上帝是難以想像的,因為人的行為活動取決於外在和內在的必然,因而在上帝眼中,他就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同一個無生命物體不能對它的行為負責一樣。有人因此指責科學,稱其有損於道德,但是,這樣的指責是不公正的。一個人的道德舉止應該有效地建立在同情心、教育和社會關係及社會需求上,不需要任何宗教基礎。如果一個人僅僅因害怕受到懲罰或是希望死後得到獎賞而約束行為,那的確是太可悲了。
由此就很容易理解,教會為何一直反對科學,並迫害科學的跟隨者。另外,我斷定,宇宙宗教情懷是科學研究最強烈和最高尚的推動力。只有那些投入了巨大的努力,尤其是他們的獻身精神——要是沒有這種獻身精神,就不能取得理論科學上的開創性成就——的人,才會從中理解這種情感的力量。唯有這種力量,才能驅動他們做出那些遠離直接現實生活的工作。為了弄清楚天體力學的機制,開普勒和牛頓投入了多年孤獨的研究,他們對世界構造的理性——只不過是理性在世界上的一點兒微弱反映——的信念是多麼深信不疑,要瞭解它的渴望又是多麼熱切!那些主要從實際結果來認識科學研究的人,對於下面這些人的精神狀態不能給予正確的認識:他們身處同時代人的懷疑中,卻為遍佈世界各地、身處各個世紀的志同道合者指明道路。只有那些也獻身於相同目標的人,才能深切領會到究竟是什麼在激勵著這些人,給予他們力量,使他們無論遭受多少失敗,都會選擇矢志不渝地忠於自己的目標。給人以這種力量的正是宇宙宗教情懷。當代有人說的不無道理:在我們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只有嚴肅的科學研究者[5]才是唯一具有深厚宗教信仰的人。
[1] 此處在德文原稿裡,用的是「只有那些特別富有的個人」(nur besonders reiche Inpiduen),而在兩個主要的英譯本中,此處分別為only inpiduals of exceptional endowments和only exceptionally gifted inpiduals。前者用reiche,並沒有專門指物質上的富有,是精神上的富有;英譯本可譯為「那些特別有天賦的個人」。考慮到兩個英譯本的影響,這裡加了「精神上」三個字。——編譯者注
[2] 此處德文為komische Religiositat。——編譯者注
[3] 大衛的《詩篇》(Psalm),是《聖經·舊約》中《詩篇》的一種方便說法。《詩篇》共150篇,其中註明是大衛所作的有73篇。——編譯者注
[4] 方濟各(Franziskus von Assisi,1182—1226),出生於意大利亞西西(Assisi),方濟各會的創辦者。方濟各會(Ordo Fratrum Minorum,拉丁文意為「小兄弟會」)是天主教托缽修會之一,因其會士著灰色會服,故又稱灰衣修士。1209年,方濟各得到教皇英諾森三世的批准成立該會;1223年,教皇洪諾留三世批准其會規。托缽修會規定會士必須家貧,不置恆產,以托缽乞食為生。他們雲遊四方,活動在社會各個階層。方濟各會提倡過清貧生活,托缽行乞。他們效忠教皇,反對異端。——編譯者注
[5] 在德文版中,此處用的是Forscher。——編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