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我進入了都柏林的三一學院。我想當時我應該才十七歲吧,不過那時就感覺自己彷彿是被迫棲身於燕雀之列的鴻鵠。到三一學院只能算求學生涯的繼續。和往常一樣,若是周圍沒有了歡聲笑語和衣著鮮艷的夥伴,我就感到漫無目標,身心疲憊—現在正是這樣。我對自己處境有強烈的不滿足感。即便在孩提時,這種不滿足感就讓我打寒戰。我感覺自己彷彿身陷牢獄,不過到後來我才發現這種比喻其實並不確切。
我在那裡的導師是馬哈菲。他總是和我談希臘的事,不過有時會有些微妙的省略。他告訴我:「讀一讀柏拉圖,讀他的對話。如有必要,也可讀皮科克[57]的哲學。但一定要讀柏拉圖,看他怎樣把講話變成戲劇,把對話變成藝術。」所以到了晚上,我就高聲朗讀《斐多》。我還翻譯阿里斯托芬的作品,翻得像是出自史文朋[58]筆下。我也看史文朋的作品,但覺得像是鬧劇。那時,我對很多不得不讀的作家都不屑一顧。我厭煩維吉爾冷冰說教,奧維德荒唐學究;我鄙棄西塞羅的自我炫誇,愷撒的乏味陳情。我反而對阿普列烏斯[59]圓潤洪亮的非洲拉丁文興致很高,也喜歡埃拉蓋布盧斯[60]當政期間德爾圖良[61]的那些要言不煩的作品和布道。我最最喜歡的是佩特羅尼烏斯[62],他的《薩蒂利孔》在我心裡激盪起對新型情感的讚賞。我倒沒有希望自己去親身體驗這些情感,知道它們曾經存在過就可以了。
在我看來,都柏林日漸頹敗和無助。母親在酗酒,為了掩飾,下午早早就退入自己房間。威廉爵士故意操勞不休,把自己身體拖垮,他還拒絕承認母親酗酒問題的嚴重性。他想讓我繼續留在三一學院,最終在那裡謀得一席教職—如果當初走了這條路,我至今還會在講授歐墨尼得斯[63],而不是像如今這樣被它們苦苦追殺—不過我斷然拒絕了這條路。我可憐威廉爵士,我可憐他這樣把生活變成了陷阱的人,不過我無意招致他那樣的命運。
三年後,我獲得半津貼生資格到牛津讀書,想想這以前的經歷,您就會知道我是多麼開心了。這事來得像是一種啟示:我來自故鄉的中世紀宗教虔誠,而到了牛津後邁向了希臘主義的開明。這是我自己的文藝復興。進入了一個並不熟悉的環境,我卻覺得如魚得水。在這所大學的光芒的照耀下,我又恢復了活力,雖然在一開始,這種活力還是斷斷續續、時有時無的。那時我渴望的並非學問,而是友誼。前面幾個星期我廣泛結交。莫德林的小伙子們還是正派而友善的,我能和他們中的一些人說說笑笑一直到深夜。
「你想做什麼呢,奧斯卡?」他們中會有人問我。
「做什麼?我可不想做什麼。我想什麼都當一當。」
「你有時候真是在胡說八道的。」
「真的,我想當教皇。」
「不過奧斯卡,你可是老裝出一副邪惡相呀。」
「那麼,我立刻把自己逐出教會。」
「不,你會成為學校校長。這我從你臉上看得出來。」
「我這張臉可是最具有欺騙性的。親愛的哥們,我的命運是寫在我手上的。」
「怪不得你這手這麼靈活呢,我想這就是原因吧。」
不過在這快樂時光的有些間歇中,莫德林周圍的平坦草地會勾起我內心深深的憂愁,好像我遠大的理想會自我延伸開來,消失在四周濕漉漉的風景之中。我有羅斯金所說的那種「夢想心靈的輾轉不安」;他覺得這是一種美德,而我卻被其弄得不知所措。
我現在想,當時我是在走一條藝術家在進入自己王國時必經的叛逆之路。我沒有理想,沒有成見,我厭倦自己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掌握的學問,我渴望成名,但不知道如何成名,我渴求愛情,但得到之後卻感到害怕—事實上,我也不知道它藏在什麼樣的陰影之後。我很刻苦,但又刻意向人們掩飾這一點,否則人們就會覺得我是通過刻苦努力才得到了我個性的力量,而事實上我知道這力量一直就在我身上。我瞭解形形色色的各種理論,卻並不絕對相信其中任何一個—我懷疑一切,包括我自己。我野心勃勃,可又沒有特定的目的。
我注定要在所有價值觀都陷入可疑的這個時候,認識到自己的藝術家身份。後來,我相信,我在自我個性的形成中發現了藝術和藝術的價值,我既像宙斯,又像雅典娜一樣,從我自己的頭腦裡生出來,並更有力量。[64]在牛津,我到了一個除了野心以外別無其他本能的年齡。我在隨機地尋找權威。
這些年,羅馬天主教以它那儀式中的詩意和禮拜典禮的力量深深吸引了我。我經常看托馬斯[65]的作品,他的圓潤而低沉的語調讓我驚異不已,我想像自己是一位隱士,在僻靜處默默祈禱。羅馬教會像是美學戰勝道德的完美典範,它帶來了奇怪的儀式和悲傷的棄絕。我從對罪—尤其是我還沒有犯的罪—的棄絕中感到了隱隱的樂趣。
不過羅馬教廷的信仰不能滿足我。我相信,正如某些特別的化學品只有泡在特殊溶液裡才能看出來一樣,如果我浸潤在優秀思想和語言當中,我也能夠彰顯自己。所以我尋找所有能幫助我的人:這些人必須有強大的個性,能影響我形成屬於我自己的特殊特徵。
我首先找的是約翰·羅斯金。我就像是低加波利[66]的罪人,觸摸他的長袍,希望他的神力能夠進入我體內。我在都柏林到處找他的著作,我從他的著作中找到一種確信的力量,這種力量和我的欠缺形成鮮明對比,深深打動了我。他第一次走進講座大廳時,我滿懷敬畏地看著,當時的情形我至今記憶猶新。他拿著一個盤子—我想是盛早餐的盤子—走了進來,也不等我們安靜下來,就開始說起盤子上畫的粉紅色玫瑰,和盤子邊緣的一圈綠邊。他就像一位陪審法官一樣,請我們決定盤子的問題:盤子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的傑作,還是邪惡工匠手下的劣質品?他把盤子舉起來,但沒人說話:確實,他這種巧妙得體的表達方式似乎來自遠古,下面還有人在竊笑。接著,他就像壓根沒提過問題一樣,兀自又講了起來。他說到他大踏步穿越倫敦的情形—對了,「大踏步」是他用的詞,也極契合我腦海中為他描摹的形象。他還說他如何厭惡雜貨店和內衣襪店外邊的飾帶和牆上的托架,這些東西破壞了店舖的外觀。他說他想把這些玩意全都扯掉,說著,他還在空中做出了撕扯的動作。
講座結束後,他請我們幫忙修一條到亨克斯基渡口的路,我立刻自告奮勇地報了名。我倒不是想參加什麼體力勞動—我們只應參加能有出色表現的活動—而只是想見他。我知道,若能和他接觸幾個小時,也能在模仿中強化自己的性格。修路一事並不成功:修到田中間什麼地方就停住了。但這使我對一個社會改革家的肉體已經瞭解得夠多了,以至於我後來只願意寫心靈。
羅斯金請我們這些參加他這個不幸項目的人到他屋子裡去喝茶。我們圍坐一圈,只是聽他說—在他面前,我們只有同意,只有變得像小學生一樣。我想羅斯金的身上有股霸氣,他能給深層的學術探索帶上一種威脅的氣息。我們沒有一般性的那種談話。有一次他正口若懸河地獨自說著,中間停下來盯住我:「王爾德先生,你能不能告訴我你對家用器具的看法?」我有些長篇大論地說起高爾威的傳統廚房用具—我總覺得在不很確定的時候,應該說最先想到的東西,先出現的東西總是魅力十足,我正希望這樣。他對我的答案看來還滿意。「凱爾特人,」他說道,「用美麗來保護他們的土地。」我想這話說得很妙,我相信我後來還把它用在了別的地方。
羅斯金的身影在牛津經常出現。不管天氣是多麼不穩定,他總是穿一身藍色罩衣,繫著藍圍巾。路上如果被人認出來,他總是表現出半愁半喜的樣子。他性格中有些戲劇性,這也激活了我的戲氣質。有時候,他讓我陪他一起走,我們邊走邊談哥特式風格。如果把他比作歐文,那麼我就應該是西多斯夫人[67]。我必須停一下了—阿格尼斯在叫我接電話。她對電話這東西很是害怕,聽她的聲音,別人還以為我要去斷頭台。
「喂,我是美墨斯先生。[68]哦,是你呀,親愛的。」我立刻知道那可怕的嘶嘶聲不是電話發出來的,而只是查爾斯·瑞克茲而已。他這人很奇怪,聽到我的聲音,總要格格笑。「說吧,查爾斯,我在聽著吶。」
「你能聽到我說話嗎,奧斯卡?」
「我當然聽得著。」我非常討厭電話。這東西只適合真正的私人談話。
「我要開個派對,奧斯卡。」
「哦。」
「只是為一些老情人開。」
「這麼說,親愛的,你得租艾伯特大廳了[69]。」
「別,別,奧斯卡,你怎麼這麼損啊。」
「不過,是的。」他又在格格笑了。
「其實我想用於連咖啡館的樓上,你喜歡那裡,對不對?」
「我非常喜歡那裡。我會戴上我的冕飾[70],二等的。」
「你一定會來的,對不對,奧斯卡?大家都巴不得見到你。」
「我也是。」
「那好,就這麼定了吧。你怎麼樣啊,我親愛的奧斯卡?」
「我好得很,親愛的,謝謝了。眼下我正在大大發揮想像,寫年輕時候的我自己。」
「那我也給他發張請帖吧。」
「那再好不過了,查爾斯。他這個人愛熱鬧。」
「還有,奧斯卡—」
「我聽著呢。」
「一定要保重自己。」
「再見,親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