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一代名臣熊廷弼從容就戮

六君子全部被害死,「六君子案」卻不能算結束,因為此案的「肇始者」熊廷弼還沒有處理。

六君子一死,熊廷弼當然也就活不成了,為什麼呢?

明末有人說:「當時失封疆者,不獨一熊也,楊鎬、王化貞安坐福堂,而獨殺一熊,熊不死於法,而死於局。」(《三朝野記》)這話說得不錯。這裡所說的「福堂」,是指刑部監獄,當時人認為刑部監獄與詔獄比起來,不啻是天堂。

熊廷弼難逃一死的原因,首先當然是魏忠賢收受賄賂不成,感到受了愚弄,因此他「誓速斬廷弼」。老魏一發火,誰還能有生路?

其次,就是六君子因「受賄」被拷掠死了,而「行賄人」豈有活下來的道理?因此熊廷弼必須死,一則是為了平息輿論,二則是為了滅口,讓「封疆賄案」成為「服萬世人心」的鐵案。

其三,熊廷弼本人對「行賄案」的態度,也注定他必死無疑。熊廷弼是條好漢,不因楊漣、魏大中曾經力主要判他死刑而銜恨,反而在獄中寫了一份揭帖(宣傳單),力辯楊漣等人絕無受賄事,讓人帶出去廣為傳播。這個釜底抽薪的義舉,激怒了魏忠賢,他焉能不死?

最後還有一條,就是直接促成熊廷弼掉腦袋的人,是閹黨的馮銓。當時坊間有一部繡像小說(帶插圖的章回小說)《遼東傳》刊行,裡面專有一章是「馮布政父子奔逃」,寫的是馮銓的老爸馮盛明當年臨敵脫逃的事,大概是把膽小鬼嘻笑怒罵了一通。馮銓讀了後,又羞又怒,疑心是熊廷弼指使人所撰,於是心生歹念,要把熊大人立馬搞死。

本來閹黨關於殺熊廷弼的輿論,是從六君子被逮入京時就開始發動的。先是實習御史門克新受魏忠賢指使,於五月初五上疏「請立誅熊廷弼」。可是在內閣票擬時,閣員們誰都不願承擔這個殺封疆大臣的惡名,於是建議推遲到秋後再說。

天啟對此很憤怒,發回讓內閣重議,內閣卻以當下的行刑時間不合祖制為由,再次拒絕。

可是,熊大人必須得死,總要有個人出頭來背這個惡名。

這個人,當然有!

到了八月二十一日,也就是楊、左、魏三人已經殞命後,馮銓趁著在文華殿講筵之機,從袖中拿出一本《遼東傳》呈給天啟看。他說:「此書為熊廷弼所撰,流傳市面,掩飾誇功,希圖脫罪。天啟翻開一看,文字很淺顯,哪裡會是進士出身的熊廷弼所撰,但是狼要吃羊,有個由頭就行,管他娘的那麼多!於是他下詔,讓內閣速議處決。

內閣其他人仍是不願沾邊兒,馮銓恰好是八月份入的閣,就由他起草了詔書。按例,票擬文書入宮後,由王體乾先行審閱,王看完後說:「這明明是小馮欲殺熊家,與皇爺何干?」他建議,請皇帝御筆加入「卿等面奏」之語,把殺熊廷弼的責任推到內閣身上。

八月二十五日,皇帝修改過的詔旨下達,裡面果然把進呈小說的情節詳細寫出,並且說是「卿等五員面獻」,讓內閣的人一個也脫不了干係。這道奏疏,對熊廷弼咬牙切齒,連「心懷不軌,辱國喪師,惡貫滿盈,罪在不赦」等詞語都用上了,命令立刻把熊廷弼給「決了」(《明熹宗實錄》)。

天啟為何對熊廷弼如此之恨?

因為熊廷弼遭遇的廣寧之敗、河西之失,是在天啟二年,正是天啟皇帝剛上任不久。這是一件很丟皇帝面子的事,天啟耿耿於懷,總要找個人出氣。他本來對熊廷弼寄予厚望,結果如此令人失望,他也就選中了熊廷弼來撒氣。

第二個原因,是新上任的領導,往往對前任領導所信賴的重臣有很微妙的心理,不願意重用、不放心使用,甚至要找個茬子幹掉。新領導總願意使用由自己發現、或自己提拔起來的幹部。熊廷弼在第二次出山後,權力遠不如萬曆年間,此外還有一個嘛也不懂的王化貞在掣肘。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在起作用。

最後還有一個原因是,天啟也是一個很懂軍事的人,對遼東方面的戰略形勢,他並不糊塗。可能是看出了熊廷弼「最後的奔逃」是在跟他賭氣,因此不願饒恕老熊。

皇帝有了處決令,魏忠賢心花怒放,但是他知道這熊大人可不是一般人。熊廷弼在遼東鎮守多年,頗得人心,部將衷心擁護,萬一有個不聽邪的傢伙帶一幫死士來劫法場,那就麻煩了。於是,他讓內閣議一個妥善的處決辦法。內閣議來議去,也拿不出什麼好辦法——哼哼,最好就是不殺。

最終,還是魏忠賢的同鄉、閹黨內閣的黃立極說了一句:「半夜傳旨,即能了結。」這一句話點醒了魏忠賢,就是這辦法好!半夜下旨,也就意味著要立即處決,等不及天明拉到西市(明代刑場,在今北京西四)去了,只能秘密處決,乾淨利落。

大約在八月二十六日,凌晨的五鼓時分,有宦官手捧駕帖(提人手續),來到刑部監獄提熊廷弼。當時掌提牢的是刑部山東司的主事張時雍,他睡眼朦朧地一看來人,就知道熊大人今晚休矣!

張主事連忙叫來牢頭,吩咐撒個謊,把熊老爺哄出來。

熊廷弼一聽說要他出去一下,立刻就明白了:日子到了!他從容起身,沐浴梳洗,換了一套乾淨衣服,把一份早就寫好的奏疏放在一個小布袋中,掛於胸前。這份奏疏,是一篇申辯文字,此外還有他對邊防的一些建議。

忠心耿耿的人,死到臨頭也還是忠。國家固然是皇上說了算,但是國家並不等於就是皇上。天下的事,總有一種東西,是超越一家一姓而永恆的,那就是「青史」!是非黑白,瞞得了一時,大抵總瞞不過三十年!

熊大人雄才大略、正直一生,自信無愧於天地間。他抖抖衣服,穩步邁出了獄室。

一出門,他就大聲說道:「我是大臣,必當拜旨,豈能草草從事!」

牢頭將他引至庭中,見到張主事和宦官,他還想說話。

張時雍搶先說道:「芝崗(熊之別號),你失陷封疆,應得一死,還有什麼話說呢?」

熊廷弼聞聽此言,一怔,當下默然。

張時雍看見他胸前掛的小布袋,便問:「袋中何物?」

熊廷弼答道:「辯冤疏!」

張時雍冷笑說:「大人沒讀過《李斯傳》?不知『囚安得上書』?」

熊廷弼傲色不改平日,斜睨了張司官一眼:「是你未讀過《李斯傳》吧,此乃趙高之語!」

張時雍竟一時啞口無言。稍後,才回過神來,請熊大人將奏疏解下來,交給他暫時保存,天明後覆命時將為他代奏。

熊廷弼解下布袋交給張時雍,輕喝一聲:「拿筆來!」

接著,提筆書寫絕命詩一首。詩曰:他日倘拊髀,安得起死魄?

絕筆歎可惜,一歎天地白!這詩的意思是說:他日若想重振雄風上沙場,一個死魂靈又怎能復活呢?絕筆之時只歎可惜了一腔抱負,這浩歎能令天地失去顏色!

高山仰止,庸碌小人即便攀梯又焉能及!

絕命詩寫罷,擲筆,從容就戮。

熊廷弼氣概凜然,挺立不跪。劊子手無法,只好迎面而砍,一刀只及頸半,又慌忙從另一側補上一刀,狀極慘烈!

可惜,熊廷弼臨終前寫的辯冤疏,因張時雍怕事,沒有遞上去,而是偷偷毀棄了,未能流傳下來。

天啟殺了熊廷弼,仍不解氣,下詔傳首九邊(明朝北方的九大軍區)。

傳首九邊,有何用?無非使將士寒心、仇敵雀躍而已!

從此熊大人身首異處,屍身棄於漏澤園。直至崇禎二年(1629),才允其子收拾骸骨頭顱歸葬。

熊大人歸天後,正在前線禦敵的袁崇煥聞訊,悲憤難抑,隨即賦詩二首,哭熊經略。

其詩句曰:「才兼文武無餘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是啊,功到雄奇即罪名。誰說古人都是愚忠呢,他們都能夠看得清、看得透。

可是,看透了又能如何?

有個武弁叫蔣應陽,按捺不住,某日為熊大人喊冤。第二天,就有人在在亂草叢中發現他的屍身,疑是被東廠誅殺。太倉進士顧同寅、生員孫文豸作詩悼惜熊廷弼,為兵馬司緝獲,被斬。

最令人切齒的,是「死者長已矣」,卻又不讓你生者能偷生。天啟下令,將熊氏家屬驅逐出京,不得在京居留。緊接著,又有閹黨梁夢環蹦出來,誣告熊廷弼生前曾貪污軍資十七萬兩銀!

《魏忠賢:帝國陰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