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走進母親為我佈置成畫室的奇哈格公寓時,我便吹著氣,直到點燃爐火(十一歲和家人住這間公寓時,我是個忠誠的縱火狂——無論何時何地都在點火——但此刻我才發覺還來不及告別,此種樂趣早已離我遠去)。天花板挑高的公寓暖得足以讓我的手溫暖起來時,我便穿上油彩飛濺的罩衫——這比任何東西更能表明我作畫已有一段時間。然而這卻是一種略帶悲哀的期待,即使不是馬上,也是在一兩天內逃入一幅我無法給任何人看的畫中。我已經把公寓變成了畫廊——我的畫掛在每一面牆上,卻沒有人(包括母親,甚至父親)來看過它們。因此我在這間公寓發現一種需要:不僅知道我的畫將被人觀看,而且在作畫的同時感應以後將評斷我作品的人存在我四周。站在一間擺滿陰冷的舊傢俱、充滿灰塵和霉味的愁悶公寓裡畫伊斯坦布爾風光,也使我感到愁悶。
我真希望再看看我在十六至十七歲之間畫的這些畫(現已遺失),描繪的是就托爾斯泰意義上的「家庭幸福」。這些畫對我來說非常重要,因為——從下頁這張職業攝影師在我七歲時來我家拍的照片看得出來——我有時很難維持「幸福家庭」的姿態。摒棄平日畫的伊斯坦布爾風光和後街,我趁父母在我身邊做他們每天做的事情時畫「我們」。當我父母之間的緊張關係稍趨緩和,當沒有人挑釁其他人,大家悠然自得,背後播放著收音機或錄音帶,當女僕在廚房裡忙著做我們的晚飯,或在我們全家動身出遊前——我便畫這些畫,往往是靈機一動。
父親通常躺在客廳沙發上:他在家時最常待在這兒,閱讀報刊雜誌或書(不是他青年時期喜愛的文學小說,而是談橋牌的書),或是迷惘地盯著天花板。心情不錯的話,他會在錄音機上播放管絃樂,比方說勃拉姆斯的第一交響曲,有時站起來指揮想像中的管絃樂團,跟指揮家一樣揮動手臂,在我看來像是憤怒、焦躁而癡迷。坐在他身邊扶手椅上的母親把目光從報紙或編織上挪開,抬起頭來,微笑中帶著愛意。
此一情景缺乏惹人注目的細節,激發不了任何議論,但這也是它引我注意的原因。當這幅畫面難得出現的時候,我便以一種半開玩笑半羞愧的語調低聲說「我要畫一張畫」,彷彿跟住在我內心的精靈說話似的。而後我跑進房間抓起我的畫畫工具——我的油畫顏料,或父親從英國帶給我的吉他牌一百二十色粉蠟筆,還有姑媽每年送我當生日禮物的薛勒牌彩色紙——回到客廳,把父親的書桌擺放成讓我能看見他們兩人的方向,坐在桌前匆匆畫一幅家庭畫面。
自始至終,他們兩人都未開口說話,由於他們自然而然地響應我突如其來、按捺不下的畫畫渴望,在我看來彷彿神為我而暫停了時間(即使大致說來興趣不大,我卻仍相信她在重要時刻來幫助我)。或許因為沒講話,我父母看起來很快樂。對我而言,所謂家庭,是一群人由於希望被愛並感覺恬靜、放鬆和安心,於是同意每天有段時間讓內心的精靈和魔鬼安靜下來,而且表現得像是很快樂。他們這麼做,往往是因為沒更好的事可做,終而為他們自己的矯飾所折服,但如果保持快樂的姿態很長一段時間之後,卻沒法子完全安撫他們的精靈和魔鬼,父親的目光便從他的書上挪開——母親則繼續泰然自若地編織——眺望窗外遠方的博斯普魯斯,彷彿對它的美無動於衷,沉溺在思緒裡。一種神奇的寂靜籠罩房間,父親和母親伸展四肢,一聲不吭,表達彷彿是共有的痛楚,1970年代,就像全國所有人一樣,我們買了電視機,他們有些不好意思地享受電視上的娛樂節目,於是不再有神奇的寂靜,我也不再想畫他們。因為對我而言,愛我的人壓抑他們的惡魔,讓我自由玩耍的時候,快樂才出現。
雖然他們是在擺姿勢,就像拍照的時候那樣,身子不動,讓我疾速完成幸福家庭的場景,但有時他們也交談。一人提起報上的某件事,停了好一陣子之後,另一人提供分析,或不發一語。有時母親和我交談,躺在沙發上對我們的對話表示毫無興趣的父親會突然說出話來,證明他一直在聽。有時候,我們其中一人從我們貝希克塔斯塞倫塞貝公寓寬敞的窗戶向外看,看見一艘詭異可怕的俄羅斯軍艦沿著博斯普魯斯航行,或春季從非洲飛向北方的一群鸛鳥橫空飛過,長時間的沉寂便被短短一句多餘的話打破,像是「那群鸛鳥!」儘管我非常喜歡客廳裡寂靜無聲,但當我們大家都陷入自己的小天地時,我卻看出安祥與快樂的瞬息無常。我為我的畫增添最後的潤飾時,留意到父母身上只有在以畫家的眼光看他們的時候,才會留意到的可怕細節。我注視戴眼睛的母親,臉上的表情半帶快樂半帶希望,注視著從毛線針垂下來的毛線,首先落在她的腿上,接著落在她的腳下,落入裝毛線團的塑膠袋。在這透明袋子旁邊,她穿著拖鞋的腳,在她同我父親說話時,和她陷入沉思的時候一樣靜止不動。當我長時間仔細觀察時,一陣奇特的顫抖通過我的身軀:人的臂、腿和手,甚至我們的頭,具有某種沒有生命的特性,就像母親用來放新鮮雛菊和冬青的花瓶一樣呆板遲鈍,就像她身邊的小桌或掛在牆上的伊茲尼克陶盤一樣冥頑不靈。儘管我們維持一幅幸福家庭的畫面,儘管我暫時不懷疑,當我們三個坐在自己的角落時,卻有某種東西讓我們看上去像祖母多塞進她博物館房間的三件傢俱。
我陶醉在這些共有的沉寂中,這些時刻就像特殊場合玩的「牧師跑掉了」的遊戲和我們的新年樂透牌一樣稀罕可貴。當我在畫紙上畫滿——依我的想像——馬蒂斯的迅疾筆觸,以波納爾畫居室的小曲線與花紋裝點地毯和窗簾時,窗外的天色暗了下來,我發現父親旁邊三腳燈的燈光變得更亮。當夜晚確實降臨,天空和博斯普魯斯露出深邃、絢爛的紫色,燈光變為橙色的時候,我看見窗戶不再朝向外面的博斯普魯斯、汽車渡輪、來往於貝希克塔斯和於斯屈達爾之間的船隻或是從船的煙囪冒出的煙,而是給我們倒映出屋內的景象。
晚上穿行於街頭或眺望窗外,我仍喜歡透過街燈的橙色光暈,朝別人屋裡瞧。有時看見某個婦女獨自坐在桌前算自己的命,擺出的姿勢就跟我父親沒回家的那些漫長冬夜我母親所做的一樣,抽著煙,耐心地玩單人紙牌。有時我瞧見一間簡陋的底層小公寓裡一家人吃著晚飯,在跟我們家相同的橙色燈光下一同說話,從外頭觀望他們,我天真地判斷他們肯定很幸福。透過窗戶看到的幸福家庭,這些景象對我們訴說我們的城市,但是在伊斯坦布爾這地方——特別是在19世紀,當時接待客人很少在客廳以外的任何房間——少有外國人能夠揣摩表面看見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