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肅書籍
殘雪
我是伴著書籍長大的。從很小的時候起,我腦子裡就形成了這樣一個印象,即,有些書籍是「嚴肅書籍」,不是一下子可以看得懂的,要等我「長大了」才能接觸。爸爸書架上的那幾排書就是「嚴肅」的,裡頭有西方哲學,馬列主義,最顯眼的是那套藍色布面精裝的《資本論》,還有幾套大部頭的中國古典文學史。我多年裡頭司空見慣的事就是,他每天都在讀這些書,大部分都是一遍又一遍地讀。
在檯燈下,這些書散發出一種特殊的味道,說不出那是什麼味道,總之引人遐想。那時候,我喜歡趁家人不在之際將那些書一本一本地攤到桌子上面細細打量。我用鼻子湊近了去嗅,用手反覆地摩挲。那些書的裝訂全都樸素而精緻,書裡頭則佈滿了父親的的筆跡,也許,用「仰慕」、「欣喜」這些詞都遠遠不能概括我那種朦朧的、神往的少年心理。那時我自己也開始讀書了,大都是一些通俗書,我是不會將它們歸到父親的書那一類去的。我如饑似渴,什麼書的短期刺激性最強就讀什麼,讀完後那些書就不見了,沒有收藏的衝動,也沒有條件收藏,大部分書是借來的。那個時候誰買得起書啊。
父親的書靜靜地躺在書架上,始終對我有種無言的誘惑,它們的存在讓我下意識裡感到,某些書籍裡頭有一個無比深邃的世界。如果一個人想進入那種地方去弄清某些事,他就得花費掉一生的時間。那燈下長年累月的夜讀,那鏡片後面冥思的眼神,當然不是為了裝門面,當然也同我讀那些通俗書產生的激動是迥異的。那麼,那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情形呢?那個時候,沒人說得出,父親也說不出,他只是說:「將來,我的這些書你都要讀。」那麼,將來我也會像他一樣長年累月面前放著同一本書,既看又不看,沉浸在冥想之中嗎?我不知道。
那一天終究到來了,那是我同文學正式結緣的時候。我手頭也有了幾本「嚴肅書」,並且它們的數目還在慢慢地增長著。在後來的探索的日子裡,我越來越感到,某些書籍是會變魔術的。在密密麻麻的文字的下面,有一個莫測的世界,這個世界可以稱作語言的世界,也可以稱作文學、藝術、哲學或人性的世界。最奇怪的就是對於閱讀者來說,這是一個互動的世界,只有你通過冥想的發力真正感覺到了她時,她才會延展,並顯出自己的豐富層次。而如果你的閱讀是懶惰的閱讀,那麼,哪怕你是一個有天分的人,那個奇妙的世界對於你來說也始終處在「偶爾露崢嶸」的階段。你進去不了,只能為之歎息。一名現代讀者不但要反覆讀,反覆冥想,甚至還要動筆,在寫的當中去拓展被你感到的那個世界。這是最辛苦,也是最有收穫的閱讀。
一名高級的具有現代精神的讀者其實也是一名偵察,他能夠在書籍的樹林裡根據某些蛛絲馬跡發現下面的巨大寶藏。那些嚴肅書籍向他發出信息,他自己體內濃縮的精神接受了信息,並立刻產生新的信息。這種混合的信息引領著他進入精神的隧道,就在那個地方開始了偉大的揭示。那是既迷惘又清醒的過程,是人與神一次次晤面的瞬間。那些嚴肅的書籍都具有這類屬性。我們作為讀者,如果想要獲得現代閱讀的快感,就得從體內壓搾出精神,就得去進行那種艱辛的冒險。
你已經有了伴隨在身旁的嚴肅書籍嗎?如果你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那就說明了你是一個真正有精神追求的人。
2.《金髮公主》和《牛虻》
殘雪
爸爸的書架上只有馬列主義哲學書,書脊上面的一些字都被我記熟了,另一些我記不住,因為太抽像了。我每天在爸爸的書架前流連。忽然有一天,爸爸從圖書館借回了幾本外國的童話書(他在圖書館被監督勞動,稱之為「勞教」)。爸爸是借回來給姐姐看的,因為姐姐上小學了,認得好多字了。其中有一本叫「金髮公主」,爸爸說了一遍,我就永遠記住了那幾個字。書的封面上畫著一名少女,生著金黃色的長髮,一直拖到腳踝那裡。我的眼珠鼓得老大,久久地盯著那張畫像。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美麗的頭髮呢?要是我能得到一根那樣的金頭髮,該有多麼好!
好多天裡頭,只要拿起那本小書,便會有異樣的激情在胸膛裡高漲。我常趁著沒人時仔細端詳我的金髮公主,我以為金髮就是黃金的頭髮。而且那張臉多麼的謙和秀氣!想入了神之際,我就將書的封面貼在自己的臉頰上。要是壞人來了,我就要將金髮公主藏在最最秘密的,誰都找不到的地方(比如說後面山坡上的那個土洞裡),等壞人走了再接她出來;如果她沒有東西吃餓壞了,我就要把家裡惟一的黑母雞生的蛋都拿出來送給她;還有爸爸昨天給的一粒糖,也送給她。我一定要和她好。
那本書久久都沒有還給圖書館,我就把它當作我家的東西了。和鄰居小孩吵架時,我突然提高了嗓門叫道:「哼,我有金髮公主!你有嗎?你有嗎?!」當然,她沒有,她被我的氣勢壓倒了。
書後來的下落我不記得了,也不怎麼關心了。因為後來我認識了很多字,可以看童話書和其他小人書了,文字裡面的世界比那張簡單的圖畫更有意思,有意思不知多少倍!然而,閱讀的模式仍是一個——聯想。我們生來便會聯想,而我,最善於在虛擬的世界和我身處的世俗世界之間搭起橋樑,以便自由地來來往往。或許,這是演出的衝動吧。把生活變成戲,有我本人參演的激情戲,那是我每隔幾日就要做的操練,在大部分時候,那媒介就是文學,當然偶爾還有電影。我不是像別人那樣簡單地讀或看,每一次我都要同作者一道扮演角色,同作者一道在他們的崇高的境界裡生活。
《金髮公主》之後的另一本書是《牛虻》。大約在十四、五歲時,我得到了這本書。我是一個在某方面晚熟的、有點懵懂的女孩,所以《牛虻》這部小說裡頭人物之間的複雜關係我並不完全懂得。不過因為家庭氛圍的熏陶,那裡頭的崇高境界從一開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開始是廢寢忘食地一口氣讀完,然後重複讀,再後來便將書藏在大箱子後面,以免被家裡人拿走,像幹壞事一樣,時不時偷偷拿出來重溫。我時常想,牛虻是如何做到忍受一切的呢?一個人怎能像他那樣對付疼痛的呢?像那個時候的很多孩子一樣,我自己也是非常有忍耐力的。我記得那時風濕痛幾乎常年伴隨著我,又沒有藥吃,我便訓練自己在疼痛中入睡,我果然做到了。時常,晚上睡覺前兩腿疼得厲害,到了第二天早上仍然很疼。但是必須去上學,一活動,就將疼痛暫時拋開了。然而,自從讀了《牛虻》,我感到我的忍痛能力同他比較起來真是小巫見大巫了。還有,他的忍痛方式也給我非常深的感染,我朦朧地懂得了「獨自承受」這幾個字的含義。不但要能忍,還要保持沉默,不向任何人訴苦。只有這樣的人才是有理想的能幹大事的人。我將書中的每一個有關疼痛的細節設想了又設想,似乎是在測試我自己能否具有他那種超人的毅力。毫無疑問,我同他比,那距離太遙遠了。不過我還小,還可以努力嘛。
在那個特殊年代裡,很多青年都在模仿牛虻,而我對他的身體力行的模仿,也許是同時代風氣的一種巧合吧。好多好多年過去了,絕大部分人都從虛幻的理想主義的高處墜下來,為世俗的嘈雜所淹沒,我仍然在繼續我的白日夢的演出,只不過角色和背景都大大深化了而已。
3.只有一本書的日子
殘雪
父親被安排在郊區勞教,我們全家也就隨父親住到了郊區。房子只有兩小間加一個更小的廚房,極其簡陋,一家八口人擠著住在裡頭。白天裡,哥哥姐姐上學去了,我和兩個弟弟在家。這棟房是那種一長排的宿舍房,傍著山坡蓋起來的,一打開門就看見山。天晴天,我們整天都在山上,找野果和野毛栗子吃,要不就到溪水裡抓螃蟹小蝦,有時也幫外婆撿柴。除了肚子餓以外倒也一點不覺得「苦日子」有什麼苦。
可是下雨天就有些無聊了,江南的淫雨要落好幾個月,三個人呆在沒有任何一件玩具的家裡免不了吵吵鬧鬧,有時還小小地打一架。雖然總可以想出點花樣來玩,比起晴天來到底差遠了。忽有一日,我們得到了一本小人書,書名大概是《桃園結義》(這是現在的推測,因為那時我和弟弟們都還不認得字)。是哥哥或姐姐借了別人的,忘記還給人家了,於是落到了我們手裡。啊,那一天真是一個充滿了歡欣喜悅的日子!我們三個人並排坐著,我拿著書,將那本書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不懂的地方就問外婆,外婆對三國的故事是很精通的。終於我們將每一個細節都搞得清清楚楚了。我們一致認為,最值得喜歡的人物是張飛,每次我翻到黑臉漢子出場那一頁,三個人就要歡呼起來:「張飛!!」那騎在馬上,雙手握著丈八蛇矛的形象是多麼的威風,多麼的揚眉吐氣啊,簡直百看不厭!當然關公也是很好看的,一個長鬍鬚的紅臉漢子(外婆說他是紅臉),不論擺出什麼姿勢都令我們羨慕不已。只有劉備沒有什麼印象。好像是個矮個子的普通人,穿著長衫。我記得那本書很厚,封面是彩色的,裡面是黑白的。我們一連看了好多天,興奮也一點點地下降。然而只要翻到張飛那一頁,尤其是騎在馬背上打仗的場面,仍然忍不住要歡呼:「張--飛!!」黑臉的大鬍子的張飛是我們三個人的偶像。
後來當然又找到了一些其它的好玩的事。可是只要一靜下來。三個人就會不約而同地想到:看圖書去!於是拿了那本書到廚房後面的山坡下去欣賞。廚房傍著山坡,中間只隔了一條下水溝,這裡是最最不受打擾的地方。每次我們都要在那裡消磨一個多鐘頭。總是那同一本書,總是那同樣的歡呼,三個人一起看書是何等的暢快!「到後面去。」這句話成了我們三個人的暗語。後來那本書就總放在那裡的一張破凳子上,隔一陣我們就要去那裡充一充電。那大概是我們兒時看的時間最長的一本書。到後來封面都破了,書頁也掉下來一些,但在我們無聊時,它仍然是解悶的法寶。
到底是書中的什麼東西吸引著我和弟弟們呢?我記得我們三個並不關注書中的情節,而且以我們當時的年齡(3歲、4歲、5歲)也不可能理解那些情節。我們只看畫,看張飛的表演。不論已看了多少次,我們仍要興奮,並且會情不自禁地歡呼。是什麼在刺激著我們呢?
後來我有了兒子,兒子兩歲時,我給他買了《大象巴伯的故事》。那是一本在大人看起來平平淡淡的外國圖畫書,講的是動物大象巴伯的日常故事。兒子看得多麼的專注,多麼激動啊。那種情景立刻令我想起了我的張飛的圖書。幼兒的內心都有強烈的表演欲,那時我們的閱讀是將自己全身心地擺進去的,不論是張飛還是大象巴伯,那就是我們自己。那是真正的、一去不復返的純潔的閱讀,沒有任何功利,也不會讓俗套的思考來干擾。所以才會有那種出自內心深處的歡呼啊。想想卡爾維諾那位童年時代坐在雞圈裡讀書的編輯吧。
今天我所寫下的這種文學,就是要喚醒人們早已失去的那種閱讀能力。可是失去的東西是很難再找回來的,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我的讀者需要重新訓練才能進入到那裡,他們將遇見的是他們童年曾有過的那些奇異慾望。
4.光感
殘雪
說不清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獲得那種清晰強烈的光感的。
我最早崇拜的人物是劉胡蘭。我從課堂上知道她是一個小姑娘,但居然不怕死,一身錚錚鐵骨。我反覆地設身處地——如果是我的話,當脖子放在鍘刀下面時,我會怎樣呢?想了又想,還是覺得自己肯定做不到像她那麼勇敢。那可是實實在在的腦袋落地啊!雖然我捫心自問,深感自己做不到讓自己的肉體虛無化,但那種崇高的意境令我久久地沉醉。我愛這種敢於犧牲自己的人,不論是劉胡蘭,還是《紅巖》裡面的江姐。我感到在英雄的末日境界裡,有一束光芒在照耀。
稍大一點,我便深深地為安娜·卡列妮娜的死亡境界所吸引了。那樣一種黑沉沉的、絕望的死,似乎撲滅了一切想像。然而並不是這樣,我之所以願意讓自己停留在那個境界裡,一輪又一輪地體驗,扮演,不是因為黑暗,而是因為光。那種迷人的、能穿透五臟的光。一口氣讀完死亡的描述之後,又翻到前面去讀她的日常生活,讀她同兒子那令人心碎的會面,讀她同情人的初次邂逅……在閱讀之際,光芒始終照射著大腦裡幽暗的深處,調動起體內的能量,使我能運用自身的經驗重新構思美的世界。
再後來,很久很久之後,吸引著我的便是藝術家的死亡境界了。我終於明白了,我不是世俗中的英雄,我非常害怕肉體上的傷害。如果有那種事發生,我說不定會是一個懦夫。但我又太愛人的犧牲的姿態,太愛那種境界裡的永恆之光,似乎我活著的宗旨就在那裡頭。那麼,能夠實現我的這種愛的,只能是模擬那種境界的實驗了。這種實驗可以令奇跡出現,而在奇跡中,靈光照亮幽暗的心田。
對於光的感覺和嚮往,似乎是從我很小的時候(大約3歲)就開始了。誰說幼兒只是自私的呢?一切都是很難界定的,所謂天性,難道不是從一開始就包含了光感嗎?和煦的陽光照在窗外的楊樹葉子上,幼小靈魂與肉身的分野在悄悄地進行。我幸運地在一個充滿鏡像的世界裡成長起來,我周圍有那麼多的鏡子在暗示引導著我,所以辨認就自然而然地開始了。整個的過程就如一場趨光的運動。現在回憶起來,兒童時代竟有過那麼多的美麗的瞬間!從幼兒時期對家人的依戀,到文革少年時期產生出保護父親的豪氣,這段過程裡鏡子的作用是關鍵的。我的父親是一名真正的孤膽英雄,我做不到像父親那樣,但我將他傳給我的內在氣質轉化成了搞文學的天賦。我通過文學創作的演習,一次次重現了父輩追求過的永恆之光。
文學的創造過程就是一場趨光運動,我不過是延續了幼兒時期的本能。也就是說,趨光,是人類的本性,人對於理想的追求是最符合人的本性的。自私自利與自我犧牲這個人性矛盾的兩面,將在歷史的長河中永遠對峙下去,只因為人懂得從鏡像中認識自己。
5.達吉婭娜
殘雪
少女時代沒有愛情,可是有愛的慾望。
我描過一幅插畫,名叫「達吉婭娜在小樹林裡」。普希金的苗條的貴族少女,白的衣裙,憂鬱的眼神,莊園裡的靜謐。我不喜歡普希金,我覺得他不過是一個淺薄的詩人,有點像現在的二流流行歌手。可是達吉婭娜,這是另外一回事了。達吉婭娜是夢,像我這樣的少女的夢。當然,你也可以將她的名字換成阿霞,換成卡傑琳娜等等。那種永恆不破的憂鬱,那種由敏感多變而導致的蒼白……
如今是看不到這樣的人了。美少女是在心的深淵裡成形的。她徐徐上升,脫離了腳下的塵埃,成為異質的大自然裡面的幽靈。在壓抑的梅雨天結束之際,我裡面有些什麼東西開始躍動,我迎著那道彩虹走出去。「啊,達吉婭娜!」我默念道。我一身輕靈,如同這蒸騰的地氣一樣上升。這裡有松樹,銀杏樹,地上有三葉草、蒲公英和野草莓。達吉婭娜的白裙在那棵巨松的樹幹後面飄蕩。她手裡拿著什麼書?抑或什麼都不拿,只作為書中的主角出現在這裡?唉,達吉婭娜!從前有過,現在沒有了,你已經到了將來的世界裡。
對於達吉婭娜的閱讀必須悄悄地進行。星期三下午不上課,家裡又沒有人,我就翻開了那本書。那幾章熟悉的詩句,那兩幅插畫,讓我整整一個下午沉浸在裡頭。俄羅斯的天空和小樹林同我們這裡的天空和小樹林有區別嗎?當然沒有。達吉婭娜屬於我們每一個人,只要你想,你就能變成她。也許,我本來就像她,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在暖洋洋的季節裡,我們整天追追跑跑,歷險的遊戲一個接一個,情緒總是那麼高昂。可是只要一靜下來,內部就會產生那種空白,而達吉婭娜,就會從那空白的中心現身。她,俄國的美女,用那樣幽深的目光注視著我這個平凡的,有點灰色的中國少女。溝通是多麼奇異啊,就像電擊,又如初戀,雖然並不是異性相吸的那種衝動。我在房裡走動,將窗子打開,看見小鳥兒將紅果啄落,我便流淚了。達吉婭娜啊,沒有你,我會如何樣成長?
從前,在一個毫無特色的日子裡,我得到了普希金的這本書。我將書藏起來,等到家人外出時再拿出來一遍又一遍地重溫。在達吉婭娜的小樹林裡,沒有世俗的沉渣。和煦的陽光在聚精會神地演繹草莓的奇跡,幼鹿在草地上奔跑。那麼白的裙子,只能屬於她——少女夢裡的異國偶像,一生中永恆的情人。對於年輕的閱讀者來說,那個男人不存在。達吉婭娜暗戀著他,這又有什麼!真相是:閱讀者暗戀著達吉婭娜。聽,夥伴們在院子裡瘋吵,馬路上有柴油車隆隆駛過,而東邊,軍人在操場上吹響號角。自來水在灶上的瓦壺裡冒泡,我在冥想。達吉婭娜,我愛你!
我沒有問過她是誰。我很可能已經問過了,成千上萬次無聲的叩問,夏日的風慵懶地吹著,精神卻無比的亢奮。達吉婭娜在小樹林裡,她在那裡,我能聽到白紗裙掃過草尖發出的沙沙聲。她在異域,她又在我們當中,難道不是嗎?將手放在胸口,便能感到心跳,感到血流,這就是真相啊。
從前,在一個毫無特色的下午,我同俄國貴族少女達吉婭娜相遇了。
6.心的定力
殘雪
我是屬於很不會幹活,手笨腿也笨的那種小孩。如果某件工作需要掌握物體的性能,並運用我的肢體的活動去順從那種性能的話,我往往會在實踐中一敗塗地,要通過加倍的努力才能達到中下等的水平。比如給煤火灶搭圍子,比如挑擔子,比如到井裡打水等等,我都多次練習過,但進展還是那麼微小,簡直可說是沒有進展。唉,物體是多麼的不可捉摸,我的模仿算計能力又是何等的低下!
我在同學家看她用一把簡陋的火鉗在泥地上滾出一個個細小的濕煤球,然後將煤球一個一個地疊放在出口很小的、長長的灶膛裡。那是多麼高超的技術活兒,煤球要放得恰到好處,中間的火眼要空,架子要搭得穩。一會兒功夫,藍色的火苗就竄起老高,朝裡頭一望,黃通通、紅艷艷的,燃燒得多麼充分。由於是濕煤,燃燒的時間又更長,節省了燃料。「我每天都要做這個。」她自豪地說。我卻很慚愧,我在家裡弄火,常把火弄滅了。每次弄滅了,就沮喪得要哭出來。
幹活,意味著將心力和肢體運動同外部的事物相結合,我大概是很不擅長於這個的。我僅僅擅長於技巧很少的,近似本能的體育運動,比如跑,跳,蕩鞦韆之類。搞這類運動時,你的注意力不用投向外部,只要凝聚在心頭就可以了。而且也不用構思和策劃,屏住氣就可以解決一切。
回頭看看我幾十年的閱讀生涯,我發現,我的閱讀從來就絲毫不關注「現實主義」的那些技巧和方法,我也幾乎從來不去注意文章的表面結構,敘事的所謂策略等等。我每閱讀一部喜歡的作品,都是「屏住氣」,讓語言發出的暗示信息在我心頭開花。十三四歲讀《紅樓夢》時是這樣,今天讀《堂·吉訶德》時仍然是這樣,只不過現在比少年時代更自覺了而已。我的閱讀方法始終沒變。從前並沒有人教我,應該說,那正是出自本能的閱讀。
也許就是這種特殊的閱讀方法在多年裡暗中鑄成了我的非理性小說。我的所有的小說都是「屏住氣」的產物,是一種垂直的運動,是肢體力量與心力合一的自發律動。當太陽照耀著萬物時,我的心底便會醞釀出一輪又一輪的這類運動。我幾乎是剛一開始創作就體驗到了自由,因為自由,就是心力的解放啊。同樣,剛一開始創作,我就懂得了保存體力的重要,一定份量的體力才能保證心力的創造性發揮。如果我哪天感冒了,就會坐在桌邊一個字都寫不出。我的寫作不需要任何技巧,唯一需要的就是心的定力。而保持這種定力,是需要很多很複雜的「活」的技巧的。也就是說,我必須藝術地活,才有可能將自己的創造狀態維持下去。我現在也可以自豪地說這句話了:「我每天都要做這個。」
我的心躍躍欲試,時刻準備著去進行那種異質的發揮。我要維持創作的狀態,就必須盡量脫離同社會的直接聯繫,並具備在創作的瞬間將自己轉化為「超人」的技能。當我專注於這種活法時,律奏便會自然而然形成。我跑步,鍛煉身體,我同體內的疾病抗爭,不敢有絲毫懈怠。每天,我坐下來寫作兩次——上午和下午。
我就快54歲了,我的心依然在躍躍欲試,我的目光遠比年輕時深邃。
7.惡魔
殘雪
那是我讀過的最入迷的一本書——在小學三年級時。書名叫《孤魂鬼影》。內容已經差不多全忘記了,似乎是寫一個本地人成了一個受「美蔣」操縱的特務,住在墳地裡,夜裡出來搞破壞活動。有一個情節至今記得:那個壞人為了讓村裡的人認不出他來,就將黃豆炒熱,倒在盤子裡,然後將自己的臉壓在滾燙的黃豆上面,燙成一個麻臉,像出過天花一樣。我無數次想像這件事,就彷彿那些黃豆陷進了我自己的臉頰,我將它們一粒一粒地摳出來。那一定疼得鑽心吧。
那本書就像一塊磁石,我一做完作業就捧著它坐在那裡再也不動了。我看得慢,因為書裡頭有些生字,但我又急於瞭解情節的發展,所以我的情緒就如火燒火燎一樣。那些場景是多麼的恐怖啊,深更半夜,一個影子在墳塋間竄來竄去,然後消失得無影無蹤。白天裡,公安人員去那地方尋找,無論如何也發現不了這個鬼影的痕跡。看到這裡,我全身都在發抖。屋外寒風呼嘯,屋內的人全睡著了,我的思維在走鋼絲。那個鬼會不會就藏在我家的床底下呢?或者窗戶外頭?有一刻,我看到有張模糊的臉在玻璃上晃動了一下,啊,我簡直要發瘋了!我應該鑽到被窩裡頭去,鑽進去就好了,誰也傷害不到我了。但是我還想看,我想知道結局。唉,結局!不認識的字越來越多,我越來越恐怖。我還在堅持。我瞟了一眼鬧鐘--兩點三十分!明早還得上學,我嚇壞了,放下書,鑽進被窩,在寒冷的黑暗裡,我全身發麻,但我一會兒就進入了夢鄉。
一連好多天,我心神恍惚,不斷回想著《孤魂鬼影》裡頭的情節。我已經知道了結局,結局很沒意思。可是那些情節,實在是給我太強烈的印象。我一遍又一遍地翻回那些驚心動魄的地方重讀:黑森林啊,墓地裡的鬼窟啊,同惡魔面對面的較量啊,平靜的表面底下深藏的陰謀啊等等,還有什麼比這更符合一個九歲女孩的想像力呢?當我沉浸在恐怖情節中時,我身上的瘋狂就被激發出來了。也許其實,我以為自己就是那個惡魔?但惡魔終於被揪出來了,他臉上的麻洞淒慘地面對著白天的強光。真是不可思議啊,這到底是什麼性質的表演?
在課堂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在夜半醒來的時分,我常常會產生那種黑色的念頭:魔鬼(書裡說他是披著人皮的狼)會不會就在我們當中?如果被魔鬼盯上了,我會不會死路一條?多麼可怕的傢伙,竟然住在墳墓裡頭!我腦海裡反覆出現這樣的畫面:一個模糊的人影,提著一盞馬燈在墳塋間悠轉,有人發現了他,他跳起來,機警地躲在一塊墓碑後面。為什麼擺不脫這個鬼影?看來我太想扮演他了,他對我有著無窮的吸引力!
終於。那本書還回圖書館了。從那個時候起,或許我模糊地揣測到了自己心底的嗜好吧——我喜歡恐怖體驗。但在那個時代,恐怖體驗是不容易找到的,它只會不期而至,那時你往往要被危及生命。於是我有限的幾次可怕體驗(從車上摔下,掉進水塘,踩塌屋頂的椽子等)成了我終生的收藏,隔一段時期它們又會像幻燈片一樣回放。而我自己在片中,永遠是那個夏天穿無袖衫,瘦骨伶仃的小孩,目光迷茫。
如今真的魔鬼是離我越來越近了,我還在不遺餘力地扮演他。一旦結緣,終生相伴。無論我已經走得多遠,那山間某地的林濤,依然如我孩童時代那樣嗚咽不已。